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引用】学生安全责任书

【引用】学生安全责任书  

2011-06-08 10:50:30|  分类: 校园安全资料 |  标签: |字号 订阅

本文引用自黑山《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1、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校舍、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对已被告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安排不相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

5、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前应制定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密切配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7、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8、加强寄宿学生管理,对私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

二、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

3、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4、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6、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三、学生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严禁骑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游戏机室、歌舞厅、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1、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住宿;

13、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四、学生伤害事件学校的无责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在学校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3、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家长(监护人)务必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学校(盖章):邵庄初级中学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2010年3月8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住宿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小学师生返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寒假学生离校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班级管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