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欢 通讯员 曲涛 左文峰)唐河一男子多次以请吃饭为由,将一名不满14岁的女孩儿灌醉,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该男子又欲行邪念时,被民警识破,并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已被刑事拘留。
9月5日晚,唐河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民警王永杰、张桂良、赵剑在对辖区进行例行巡逻盘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拉扯着一名醉醺醺的瘦弱女孩,欲强行将其拖上摩托车。民警觉得可疑,遂上前进行盘问。该男子看到民警后,谎称该女孩是自己妹妹,在朋友家喝酒喝多了。在民警准备进一步核对二人身份时,该男子丢下女孩欲骑上摩托车逃窜。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制服,并将二人带到派出所。
待女孩酒醒后,民警经询问得知,该女孩为王某,现年13岁。7月份时,王某在该县一美发店偶然认识了自称“大兰”的男子。随后,该男子多次将王某约至饭店或夜市摊吃饭,每次都将女孩灌醉后,拉至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威胁、恐吓不准报案。由于王某年龄较小,害怕遭到报复,迟迟不敢报案。随后,该男子对将王某灌醉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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