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各部门员工工作绩效,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以各部门员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四条 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制定职业生涯策划与培训教育的参考。
第五章 考核时间
第五条 公司每季上旬定期考核。
第六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公司考核内容见各部门员工考核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
第七条 由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各部门主管由分管领导或公司领导考核。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各部门主管每季10日前将考评表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依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划分出定性评语:
85分以上:优秀 (享受绩效工资的100%,绩效工资占员工工资的30%) 。
75-84分:中等 ( 享受80%的绩效工资 )
60-74分:一般 ( 享受60%的绩效工资 )
60分以下为差等 (不享受绩效工资,只拿基本工资,占员工工资的70%)
第十条 评分之后,各部门主管书写员工改进建议(计划)和奖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10日前交给财务部。
第十一条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奖罚意见,在当月工资中对各部门员工给予奖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每月组织各部门考评人进行有关考评事项的学习、探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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