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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谁吃亏

 

 

 

 

婚前同居谁吃亏?

 

 

 

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如今已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很多人觉得这是婚前的必要过程,是对将来婚姻生活的提前检验。他们认为,婚前同居实际上是试婚,“没有尝试,怎么知道是否合适?”那么,婚前同居,到底谁吃亏?

 

最近有这么一条新闻,说的是河南女子小颖从16岁上高中时就和男友陷入了热恋。随后小颖落榜,男友考入了大学。在男友母亲的默许下,小颖开始和男友同居。期间,小颖做了三次人流手术,最终丧失了生育能力。结果男友提出分手,小颖感到自己身心都受到重创,因此将男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小颖的男友赔偿小颖三万元。

 

这条新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骂法官判得不公。怎么才让赔三万?一个女人永远不能做母亲了,这种痛苦三万元就能补偿吗?也有人认为小颖自己也有责任,如果说一次怀孕是意外,那么怎么接连三次怀孕?她也太不注意自我保护。更有人抨击小颖这样的行为,认为她这是活该,是咎由自取,如今失去生育能力完全是自己的行为不检点所致。一时间众说纷纭,当然,我认为这些评价都有道理,大家是从多种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

 

新闻中女主人公小颖的遭遇,实际上并不少见。现实中,女性因为婚前同居而意外怀孕,然后一次次的人流,最终导致严重的妇科疾病甚至失去生育能力的屡见不鲜。很多年轻女性甚至一年内就做几次人流手术,这样下来能不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失去生育能力吗?新闻中的小颖只做了三次人流手术就到了这个地步,固然是可悲的,不过有些女性还不如小颖,她们丧失生育能力后根本没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的问题都留给了自己,留给了将来和自己结婚的人,这无疑都是潜在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

 

那么,小颖的例子说明了什么呢?我认为,首先反映出了一个社会现实,即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的普遍性。类似于小颖这样的事情,在二、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在今天则成了人们司空见惯的事情。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大家不但不会像以前一样反对婚前性行为,反而有不少人觉得婚前同居很有必要,美其名曰算是“试婚”,大有一点“先尝后买”的架势。

 

赞同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的人认为,这是人的权力,只要是成年人,就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只要不是用身体换钱,那么法律就管不着,完全是个人行为。他们认为,如果成年以后仍然没有性行为,本身就是磨灭人性。更有一些女权主义者声称,拒绝婚前性行为不过是男性“处女情结”的一个表现,是不尊重女权的行为。还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婚前不试婚的话,就很难保证婚后的生活质量,很难保证将来能够很好地磨合。而另一部分人则是跟风的,他们觉得别人都这样了自己不这样是否太土?太过时或落伍了?既然是大势所趋,那就跟着走吧!正是在这些思想的带动下,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几乎席卷了当代社会中的所有青年男女。

 

不过,我认为类似于小颖这样的事情,我们更应看到小颖所受到的伤害。小颖是什么人?一个普通的当代女性而已。实际上,小颖受到的伤害,也是有类似经历的所有女性都可能遇到的伤害。不知道还有多少像小颖一样的女孩在走着小颖走过的道路,她们也许还没有做过人流手术,也许做的比小颖还多,也许即将甚至早已失去了生育能力。

 

婚前同居,到底谁吃亏?女权主义者总是关注属于“封建思想残余”的处女情结,那么为什么不看看谁更受益谁更吃亏呢?就拿小颖的例子来看,她的确用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男友赔偿了她的损失,但是,三万元能换回小颖的生育能力吗?就算是三十万三百万又如何?可以想见,将来小颖如果因为做不了母亲而失去拥有幸福婚姻的可能,那么三万元能补偿什么?一个女人不能做母亲这样大的终身遗憾,是多少金钱也无法弥补的!假如小颖当初也是为了“追求真爱”也是“要求了自己的性权力”,那么如今呢?走出法庭的小颖,当她拿着那三万块钱补偿离开男友时,我相信她不会是伸张正义后的扬眉吐气,而是会很痛苦的,因为她一定很后悔。假如再给小颖一次机会,我相信她肯定不会再选择和男友同居了吧?

 

当然,有人说,让你婚前同居也没让你怀孕啊!小颖只是自己不注意保护自己而已,如果要是很好的避孕那么就不会到这个地步了。是的,这种说法是没错,不过,婚前同居的害处也绝不仅仅是导致意外怀孕流产丧失生育能力这么简单,其影响之大绝非是看得到的这些。就算小颖没有失去生育能力,那么她就能在男友的分手要求面前释然吗?说句难听的话,假如小颖不是丧失了生育能力,她肯定一分钱都得不到。婚前同居的害处,实际上更体现在对女性的身心损害上,以及对双方感情的损害上。

 

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是最经不起考验的两性关系。在国内,有专家对同居关系进行长达10年的研究后得出结论说:“经婚前同居而结成的婚姻,比未经同居而结成的婚姻,离婚率高46%。婚前同居时间越长的夫妇,就越容易想到离婚,他们的性关系也同样脆弱。并且,同居时间越长,双方将更追求独立自主,更不情愿受婚姻的约束,因此永不结婚的可能性越大,同居关系的破裂率也比婚姻关系的破裂率更高。”

 

对婚前同居和有婚前性行为的女孩来讲,如果怀孕就只能人流,人工流产的不良后果至少有三:一是不能正常恢复身体的健康。有的女孩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营养也跟不上,立刻去上班、上学,严重影响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特别是那些不敢找大医院,而找那些小门诊甚至江湖医生的,在不卫生、不科学、技术不过关的条件下施行手术,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个体医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残。三是容易引起许多并发症。如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则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生殖器官炎症、胎盘前置、胎盘粘连、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等。

 

再从心理层面上来说,在发生婚前性行为之前,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可发生之后情况会有所不同,吸引力比过去会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而且如果遇到一些无良的男人,觉得“非我莫属了”,则对女孩开始不在乎、任意支配,甚至抛弃女孩另寻新欢。

 

从女孩方面来讲,心理也会发生变化,因为“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孩改变初衷,惟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促成了一些无奈的婚姻,贻误了终身大事。

 

从男方来说也不例外,从心理上讲,总希望女孩只信任自己,只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孩,“和我这么随便,和他人是不是也这样呢?”若女孩过去已谈过几个朋友,就是没有婚前性行为,也会怀疑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婚前同居,到底谁吃亏?我认为这是很显然的。婚前同居,实际上是男性不需要承担婚后的义务就享受了婚后的权利。而女性呢?当然也会享受到婚后的权利,但她们要面对的则更多,包括感情变淡、感情破裂、意外怀孕、妇科疾病甚至是终身不育的遗憾。当“分手”二字摆在眼前时,我相信所有女性都能意识到谁吃亏了!所以说,女孩,为了你的婚姻幸福,不要婚前同居和发生婚前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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