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是指对自己及他人存在伤害的可能性,评估包括伤害的广度、可能性、急切性、频率及与伤害行为有关的环境等。除自伤与自杀外,大多数情况下,危险性指的是对他人或外界的伤害,以攻击性行为为主要表现。
广义的攻击行为包括有目的、有意图地对人(他人和自身)、动物和其他目标进行伤害或破坏行为,而狭义的攻击行为则仅指对自身以外目标的伤害或破坏行为。暴力行为是攻击行为的极端形式。
人类的攻击性行为主要分为冲动性和有计划的侵犯性两种,前者常伴随着情感超负荷,多有外界诱发因素,实施者事后多有悔意。后者则多存在目标驱动,有计划、预谋的行为,通常不会后悔,具有更高的危险性。
由于精神障碍的疾病特点,常被认为精神障碍与危险性行为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文献报道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行为的发生率比普通人群高2~10倍。然而,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在控制了人口学变量后,不伴有物质依赖的精神障碍患者攻击性行为的发生率并不比普通人群高。即使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广义的危险性行为的可能性高于一般人群,但严重损害的比例并不高。
1. 生物学因素
2. 心理学因素
3. 社会学因素
4. 其他
危险性评估的基本内容
1. 既往攻击性行为的历史及相关特点
如以前有过一次或多次暴力行为、多次冲动行为,以及存在难以应对的应激性事件、不愿意延迟满足自己的欲望、反社会特点与缺乏社会支持等易感性等。研究表明既往暴力史是预测未来发生暴力行为最有效的独立影响因素。
2. 人格特征
如离奇的暴力行为、事先缺乏刺激诱因、事后缺乏后悔、对主要事实持续否认、易冲动、不能接受批评和挫折、精力旺盛、自我中心、为人轻浮等。
3. 精神状态
如病态嫉妒 、偏执观念与想伤害他人、欺骗性、缺乏自我控制、治疗态度、依从性差、酒精或药物滥用等。研究证实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是相关性最高的危险因素,而处于急性期及躁狂状态,存在偏执观念发生暴力行为的危险性较大。
4. 环境因素
如精神刺激或突发事件再出现的可能、社交困难和缺乏支持等。
危险性评估的注意事项
虽然危险性评估对临床工作的安全性及减少暴力事件及犯罪等非常有帮助,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对危险性行为的评估,并非想象中的准确,实际上远未达到“精确'的程度。
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自杀等危险性行为是以基因、分子、生化机理效果等多系统、多层面为基础的,是遗传、心理发育基础,与精神病理学症状及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虽然技术在不断地完善,但由于危险性评估涉及认知行为、信念及环境诱因、变量非常复杂,且对象又涉及年龄、行为类型、所处环境及触发因素等,评估的准确性及科学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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