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票种,此前需要依靠税控设备来开具。2024年1月起逐步扩大机动车数电票试点范围,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将通过数电票平台开具纸质票和数电票,且通过数电票平台开具的纸质票和原信息系统开具的纸质票均有效。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
开具二手车数电票的操作流程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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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纳税人发生二手车销售行为,需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可通过该模块开具发票。
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注:无论新老电局纳税人,均可通过右上角搜索“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选择纸质发票,发票类型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业务选择“正常开具”,“二手车企业性质”根据开票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若二手车企业性质为经销企业,特定业务下拉列表增加“反向开具”选项,如图反向开具所示。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确定】。
反向开具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纳税人填入实际发生业务的买方信息、卖方信息,确认开票方信息。反向开具页面买方信息栏自动填充为开票方信息且不允许修改,如图反向开具所示。
反向开具
在页面下方的“开票信息”中,录入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车价合计,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发票开具成功,界面展示发票简要信息。
如需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需有“允许反向开具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允许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归类标识中的1类或多类。
当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生二手车销售行为,在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可通过该模块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为“二手车专普票”。
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注:无论新老电局纳税人,均可通过右上角搜索“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定业务选择“二手车”。若选择普通发票,操作与专票一致。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纳税人填入实际发生业务的买方信息、卖方信息,确认开票方信息。
在页面下方的“开票信息”中,录入车辆类型、车牌照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车价合计,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发票开具成功,界面展示发票简要信息。
当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生二手车销售行为,由二手车市场作为开票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销售二手车的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为“二手车*专普票”。
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注:无论新老电局纳税人,均可通过右上角搜索“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定业务选择“二手车*”。若选择普通发票,操作与专票一致。点击【确定】。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纳税人填入实际发生业务的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
进入开票信息界面,系统将根据关联的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自动带入厂牌型号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发票开具】。
发票开具成功,界面展示发票简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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