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男子入室盗窃反被女主人强奸,事后报警,此案该怎么判?

案例:32岁的男子魏某是一名职业小偷,锁定一名单身女子家作为目标后,趁着对方不在家入室行窃,28岁的女主人黄某刚结束饭局回来便发现家中异常,但可能是艺高人胆大、也或许是借酒壮胆,学过空手道的黄某不但没有逃跑报警,还凭借一己之力制服了瘦弱的小偷,将其捆起来后,单身已久的黄女士见其长相俊秀,竟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而后黄某直接放走了魏某,但魏某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选择了报警。(案例由俄罗斯真实案件改编)

如果在我国,魏某报警后会怎么判?首先说说盗窃行为,虽然魏某这种行为属于赔了夫人又折兵,什么都没偷到还赔了身子,但我们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盗窃罪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也进行了补充规定——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本案中魏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既遂,为入户盗窃。

至于黄某的“强奸”行为,我们在平时似乎没见过女子“强奸”男子的报道,因为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便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受害人的主体只有女性。所以黄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她用绳子捆绑男子强行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的是强制猥亵罪。

过去我国猥亵罪的受害人只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但《刑法修正案(九)》对此进行了修改,直接改成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总之,二人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对此怎么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内蒙古一网红约男子见面,线下约定1000元,事后报警遭遇4人强奸
32岁男子酒后打赌,入室抢劫并强奸64岁老人,后又将她残忍杀害
情人“变脸”索要二十万天价分手费 靖江男子无力支付陷窘境
上海刑事律师:出租屋里“飞叶子”,男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冒用身份证办卡套现会触犯这些罪!
抢劫商店是否是“入户抢劫”?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