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中对学生认知规律的尊重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是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最大关怀,并应该成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重要的价值取向。教师只有深入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并老老实实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教学,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任何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的教学,都将受到规律的惩罚。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笔者结合教学实践,通过研究初步认为,从学生的认知特点与心理特点的结合上去考察,中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主要有以下四条:
l、学生的知识是通过主体活动建构的,而认知活动是与情感活动、意志活动及个性心理倾向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
2、学生的认知活动总是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顺序,螺旋式上升。
3、学生自身的认知结构是继续学习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
4、学生的认知发展是稳定性与可变性、阶段性与连续性,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发展过程中存在关键期。
遵循学生认知发展规律进行数学教育,就必须激活学生的主体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就必须激活数学知识形态,让学生充分感受与理解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就必须激活学生思维,不断提高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一句话,就是要让数学教育充满生命的活力,使教师从中获得一份生命提升的快感,学生得到一份求知悟道的享受,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是老师授课的核心。
数学概念的学习不是学生简单地感知,被动的接受,而须学生自己积极、能动地在行为上、心理上构造,通过连续不断地建构得以完成的。即数学概念的习得只有通过学生自主建构才能真正完成,概念形成实质上可以概括为两个阶段:从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过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应该尊重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学生的“数学现实”,使学生形成完整的表象,从而归结出数学概念,在学生发生错误和矛盾的地方加以引导,这样一来,使得学生在对概念的理解又深了一层。数学概念的教学必须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从表象到规定,从规定到新的表象,从新表象引出更高一级的规定,它体现了学生学习数学概念的一个螺旋渐进的过程。
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相结合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告诉我们,新的教学理念应该是从现象到本质、具体到抽象、简单到复杂、一般到特殊的认知规律基础上,坚持有思想内蕴和结构原理的有灵魂教学,注重思维层面上的剖析和诱导,注重数学思想和方法的传授与实践,引导学生开展探索式的创造性学习。使学生不仅求得真才实学,而且受到创造精神的启发。
我们重视和倡导抽象数学的物质化,返璞归真,类比联想,发展形象思维。对抽象的数学原理和概念,引进并充实它们的物理源泉与现实应用背景,论述如何由原始朴素的问题和想法演化发展至现代数学概念。以明晰的脉络、清澈的论理、准确的语言,追求思路的简易直观、内容的生动明达。克服初学者认知上的障碍,化解抽象数学的认知难度。
利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通过有层次的进行教学,引导学生自主探索,完善学生认知结构。
执教教师都能在课前充分研究学生的已有数学知识经验,通过创设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情境引入,唤起学生头脑中的知识表象,让学生对所要学习的知识进一步意会和感悟。
在新授环节中,教师要把教材提供的有效资源充分地利用起来。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引导学生猜测、试验和验证,分层次的指导学生探索知识形成的过程,教学中学生是自主探究的主体,教师只是起到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
心理学研究表明:教学环境与学生学习有着必然的联系。这里的教学环境主要指心理环境和教学情境。只有在民主、愉悦的课堂气氛下,学生的学习才会热情高涨,对课堂教育参与积极性也会高。可见,创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和自主参与的教学情境,为学生的认知规律的得以实现提供了可能。
事实证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掌握科学的认知规律,运用合理的方法、科学的认知规律可以极大的提高学生的感知、理解和记忆,从而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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