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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
家长委员会建设期待制度创新
2012年08月14日10: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年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受到不少地方的重视,比如山东省在已完成对2.8万名中小学校长关于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集中培训后,又于近日召开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现状与问题研讨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各地正在快速推进中,但笔者发现,由于制度设计不到位,不少地方的家长委员会只是“看起来有点美”,远没有发挥出联结家校、和谐互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作用。
当前,不少地方的家长委员会地位仍难免尴尬。一方面,家长委员会游离于学校管理体制之外,即便发挥作用也只是“边边角角”;另一方面,学校也往往心存顾虑,只希望家长委员会能“为我所用”,不愿看到家长委员会过多地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局面。如此情形之下,家长委员会甚至没有发挥出消减家长与学校教育之间的隔膜、化解家校矛盾的基本作用。要改变现状,无疑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设计、明确家长委员会的权责和基本运行模式。
这种状况的出现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当前对中小学乃至大学的管理仍过于依赖行政管理,民主治校的土壤依然缺乏。加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家长委员会对学校的管理缺少了知情权,也便缺少了话语权。另外,教育部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学校家长委员会基本职责的界定是“参与学校管理”,边界比较模糊。如果家长委员会只是“参与管理”而不“参与决策”,那么,家长委员会也就很难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性价值,而会沦为学校管理中的一种手段。家长委员会也就会丧失管理中的主动权,进而失去积极性,陷于一种平庸的状态之中。
因此,家长委员会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家校融合、共同育人”的目的,教育部门应提升对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重视程度,实现更为大胆的制度创新和更优的细节设计。
首先,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管理主体地位。笔者认为,给予家长委员会以管理地位是突破当前建设瓶颈、实现其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只有作为学校管理的主体之一,家长委员会才能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关乎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才能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才能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应当说,当前一些家长委员会建设中的“成功学校”也仅仅是对家长委员会“足够尊重”的学校,而非给予家长委员会“管理主体地位”的学校。显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要推动学校按一定的民主程序,完善组织机构。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应单纯地采用由班级推荐的方式产生,而应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唯如此,才能真正选出事业心强、社会威望高、懂教育规律且有奉献精神的人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目前不少学校已初步形成了“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组织,但由于家长委员会成员大多是班级指派认定,其组织运行效率并不高。
再其次,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范围。界定家长委员会职责范围是确保其“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的前提。家长委员会除了“帮助学校做好德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以及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外,还应有权参与学校决策,对事关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决定拥有否决权。学校也应当鼓励家长委员会积极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评价中来。目前,笔者所在的学校尝试让家长委员会参与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听证与仲裁,赢得了家长信任,减少了家校冲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要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学校不仅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便利而又体面的办公环境,还要及时向家长委员会汇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邀请家长委员会秘书长列席重要会议;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要落实轮流驻校办公制度,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日志,及时反馈交流,以便真正地促进学校工作,取得家校共赢。
(来源:中国教育报)
张志勇在全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
家长是巨大的教育力量
同志们:
上午好!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学习宣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即将颁布的《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扎实推进我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家庭学校紧密合作,凝聚强大育人合力,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昨天,10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并参观了博兴县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现场。刚才,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就讨论情况进行了汇报。各地的交流和博兴的学校现场都很好,我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下面就家长的作用、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谈谈我的一些想法,和大家作些交流。
一、家长:内在的教育力量
1.谁最关心学校教育?无疑是学生家长
学生家长不是学校教育的异己力量,而是可靠的内在力量;家长委员会建设也不是什么“双刃剑”,而是学校教育的同路人、同道人。我们之所以必须以这样的视角来定位家长委员会建设,其基本依据在于:第一,没有哪位家长不爱自己的孩子;第二,没有哪位家长不关心孩子所在的学校;第三,没有哪位家长不关心孩子在学校里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第四,没有哪位家长不愿意为孩子的发展贡献力量。基于以上四个基本假设,可知家长这支教育力量不是外在的,不是异己力量,也不是“双刃剑”,而是内在的同路人。
家长都爱孩子,但究竟会不会爱孩子?家长都想了解教育,但究竟懂不懂教育?家长都想关心学校的发展,但究竟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是好教育?家长都想为学校教育做贡献,但究竟能做什么贡献?这一系列的问题,确实需要我们研究和思考。所以必须让家长走进学校,了解教育,参与教育,共同教育。尤其要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必须在学校教育的参与中解决问题,没有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认真了解与积极参与,只讲大道理是不行的。一句话,要让家长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感受什么样的教育是好教育。
2.家长没有权利缺席孩子的教育
家长缺席了孩子的教育,就意味着失去了了解孩子成长的机会,失去了走进孩子心灵的时间和空间;家长缺席了孩子的教育,就意味着失去了教育孩子的宝贵机会。教育孩子只有良好愿望是不行的,必须在了解孩子的同时帮助孩子成长;家长缺席了孩子的教育,就意味着失去了与孩子一起成长的机会。在当今时代和未来社会发展当中,不只是老一代带领新一代成长,后辈也能推动前辈成长和发展。“后喻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方式,“后喻”就是后代影响前人的发展。
在这里,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说,在家长委员会建设中,如果家长不积极参与,进而缺席了对孩子的教育,必然会带来教育新的不公平。我们必须用这样的理念唤醒每一位家长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
3.每位家长都是独一无二的教育资源
从广义上讲,不同家庭的生存背景、不同家庭的生活样式、不同家庭产生的不同故事,都是课程,都是课程资源。教育不仅仅靠书本上的知识,博兴县的周奎齐局长昨天汇报中讲到不仅是动人的故事,而且是来源于生活的重要课程资源。什么是课程资源?“差异”就是课程资源,“生活”就是课程资源,“参与”就是课程资源。由此而言,每个家庭、每位家长都是独一无二的教育资源。单调的、统一的课程和教育内容正是当前扼杀孩子创造性和科学兴趣的罪魁祸首。抽掉了社会的来自生活与家庭、多样化的、差异而独特的课程资源,正是我国教育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
4.家长作为学校教育同盟者的六种角色
要让每位家长都成为教育的同盟者,家长应该担当六种角色。第一、必须让家长做教育的知情者。要让每位家长知道学校在发生什么样的教育,不能够把家长关在学校大门之外,不能让家长在外面眺望学校的生活。第二、必须让家长做教育的建议者。家长的积极建议是学校教育的宝贵财富。要通过家长委员会,促进家长教育共识的形成。
第三、必须让家长做学校教育的协同者。有很多工作、很多教育活动是需要家长支持和参与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必须是同步的。如果学校教育让学生在公共汽车上要向老人让座,而你的家长却说不行,老实人吃亏,那怎么能行?老实人吃亏,吃的是眼前亏还是长远亏?如果学生在公共汽车上见了老人能自动让座,这位学生的境界和人格就发生变化了,将来他在社会上就会有长远的眼光和长远的竞争力。我们如何对待这些世俗的观点,并引领家长?家长委员会大有作为。
第四、必须让家长做教育的参与者。家长要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让他们理解什么是好的教育,用自己可行的方式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第五、必须让家长做教育的监督者。民主监督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参与民主监督是促进学校工作的重要手段,能促使学校各项工作按照规定阳光操作。谁来监督?监督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菏泽一中的王可正校长说过,建立家长委员会,请家长进来有什么可怕的?只要我们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只要我们没有个人的利益在里边,学校有什么不可以摊在阳光下的。学校有什么啊?有收费,有基建项目,有政府采购,有买书,有食堂承包……如果在这些问题上没有个人利益,我们怕什么啊!当然,你把小卖部租给你的朋友了,质次价高,干扰学校秩序,你必然怕监督。第六、必须让家长做同盟者。家长应该通过大量亲子共同参与的活动,和孩子共同成长,成为和学生共同成长的人。
二、家长委员会:从德育、家庭教育到现代学校制度
谈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有些人并不以为然。在许多人看来,家长委员会建设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许多学校都有家长学校,甚至都有家长委员会。我却并不这样认为。我们可以说,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全是一种新的教育制度创新。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们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部分。
在我看来,我国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走过了两个阶段,这就是学校德育工作和家庭教育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中央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几乎都是从中小学德育的角度、家庭教育的角度,强调家长要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要重视家庭教育。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并不是教育部门主管,而是由妇联主管,教育部门参与。这体现了家长委员会建设的不同阶段特征。
可以说,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标志,我国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在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明确规定,要“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在这里,国家首次从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角度,强调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可以说,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 因此,基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家长委员会,是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第三个阶段。
各位局长、各位校长,我们必须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这个角度看待家长委员会建设,把它当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突破口,现实的、可行的突破口。要把它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委员会共同完善、共同发展,使社会和家长对于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同内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共同构成一个三足鼎立的现代学校教育运行的体制环境,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科学制衡的制度环境。可以说,现代学校制度的“社会参与”和“民主监督”这两个要义,都离不开家长委员会,所以它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我们想不想干的事情,而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三、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主要职能
1.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为由学生家长自愿组成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性质:第一,家长委员会是责权统一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二,家长委员会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
第三,家长委员会是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组织。第四,家长委员会是实施家庭教育的重要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主要功能
按照我省关于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政策文件,家长委员会建设具有三个方面的主要职能:第一、对学校教育进行民主监督与管理。学校有义务定期向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报告工作,有义务将学校重大事项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民主监督与管理中,要积极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第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参与组织、支持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学校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学校校外教育活动,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教师年度评价考核活动等等。第三、组织实施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教育素养。这三项职能没有先后、轻重之分。
3.家长委员会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第一、家长委员会具有主体性。就是说,学校家长委员会具有主体性,不是附属于学校的组织,不是学校管理和领导下的教育组织。第二、家长委员会具自治性。家长委员会在制定工作日程和计划的时候需要征求学校的意见,需要跟学校保持协调,但它具有自治性的特征。或者说,家长委员会的内部事务由家长代表大会决定,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三、家长委员会功能具有多样性。家长委员会职能从总体上讲包括三大方面,但是就具体内容来讲,具有多元性和丰富性。第四、家长委员会组织具有可持续性。因为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部分,必然要具有可持续性。
四、加强和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
1.把家长委员会建在班上
家长委员会如何建立?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每班出两个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这里,有以下四个问题需要研究:第一、家长代表如何产生?家长代表不是指定的,必须由基层班级组织推荐。第二、谁来组织广大家长参加家长委员会活动?仅有家长代表和常务委员是不行的。第三、家长委员会日常活动应以什么单位来组织?班级的家长委员会工作谁来组织?第四、规模大的学校如何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没有完善的基层组织架构,家长委员会是不可能正常运转的。“班级”是学校最基层、最基础的管理单位,因此,我主张: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把家长委员会建在班上。
2.处理好班级、年级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关系
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并不意味着班级家长委员会是独立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必须明确:第一,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单位。它不是独立的学校家长委员会之外的组织,它的工作,它的活动都应该在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下进行的。第二,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委员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载体。就是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依靠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具体活动。
3.家长是家长委员会的主体
在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中,必须强调:家长是家长委员会的主体。这里有三个方面:第一,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的指导和帮助下来组建。在组建阶段,学校和班主任要提供帮助和指导。第二,家长委员会和学校是协作、共赢的伙伴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三,家长是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主体,每个家长都应该参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是家长委员会最高权利机构。所以,必须要有完善的家长代表大会行使权利,制定工作规划。严格意义上讲,必须要把权力交给家长代表大会,他们是这个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五、让每位家长有序参与教育活动
1.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基本理念
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要遵循3个基本理念。第一,让每位家长都成为学校教育的同路人,真心实意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第二,让每一位家长有序参与学校教育。每学期都必须让每位家长有组织的、分期分批的参与学校教育。第三,让每位家长都成为学校教育的志工。
2.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特点
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是全员性。每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既是基本权力,也是责任和义务。第二是自愿性。家长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必须建立在家长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第三是特长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每位家长的优势和特长,并依据其优势和特长,组织他们有序的参与到学校教育的不同方面。第四是志工性。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是自愿的、免费的、无报酬的。第五是不干预性。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不能干预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不能干预学校的合法教育行为。
3.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形式
主要包括以下6种形式:第一,沟通型。如组织家长参加学校教育开放日等活动,其目的就是加强学校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第二,亲子型。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亲子型的教育活动。第三,志工型。如有的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参加学校护校队,等等。第四,专家型。如家长开设学校选修课程等。第五,学习型。主动了解学校的情况,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家长课程等。第六,监管型。组织有较高素养、懂教育的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
六、积极创新家长委员会工作
1.创新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参与学生民主监督与管理的形式要不断创新。如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参与学校教师的各种评价考核活动;通过设立家长信箱、定期调查问卷、参观学校等方式建立家长日常对学校工作建言献策的常规管道,等等。
2.创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形式
各地探索形成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形式有:学校开放日,组织有专长的家长参与学校改革,支持学校课程建设,参与学校的综合实践教育,为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等等。一些地方建立的助教团、护校队等,都不失为卓有成效的尝试。
3.创新家长参与家长教育的有效形式
家长委员会要把组织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素质作为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坚持、完善和创新家访制度。要特别注意对留守儿童、离异家庭、有特殊才能的孩子等特殊学生的家访,了解学生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二是要坚持以家长为主体,精心筛选家庭教育中的有效案例,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的交流活动。三是组织老师解析发生在校园中的学生成长案例。四是探讨、研究家长教育行为背后的问题。家长有些教育行为是不当的,必须在交流中发现问题,并探讨背后的动机,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路途。五是要在家长委员会的组织下,解读国家的教育政策。可通过开设各种讲座、组建爸爸俱乐部、妈妈俱乐部等开展家长教育活动。
4.创新家长与学校联结的有效形式
要通过开通网络平台、报纸、家校联系卡、定期征求意见等有效方式,加强家长与学校教育的沟通与联系。
5.创新城市和农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
要承认城市和农村教育有不同特点,承认农村和城市家长有不同的特点,也要认识到城市和农村教育有不同的资源。吕艺一中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开设吕剧、戏曲等课程,就是利用乡土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对于学生而言,这些地方教育资源具有西洋乐器同样的艺术教育功能,所以要看到农村和城市有各自独特的教育资源。因此,要研究城市和农村教育的不同特点,研究城市和农村家长的不同特点,研究城市和农村教育的不同资源,在此基础上创新城市和农村家长委员会内容和形式。
6.创新不同学段家长委员会工作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成长的身心特点不同,家长对学生关注的切入点也不同。因此,小学、初中、高中家长委员会要各自突出特点,办出特色,增强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七、家长委员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联结的纽带
1.让每位家长走进学校
家长不是学校教育的看客,家长是学校教育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家长是学校教育重要的建设力量。家长委员会在联结组织家长走进学校方面,它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化的载体。
2.让学校教育回归家庭
学校教育要回归家庭,家长委员会是让学校教育回归家庭的组织化的载体。在学校这种教育形式产生以前,人类社会长辈对后辈的教育是跟着父母、长者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学校这种教育方式是随着社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而逐步从家庭里面分离出来。学校教育从家庭分离出来之后,在提高教育的专业化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学校教育日益脱离生活、脱离实践的各种弊端。因此,在现代教育中也出现了让学校教育回归家庭的呼声,以至于“非学校教育运动”成为一种思潮。让学校教育回归家庭,就是要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系,克服学校教育脱离生活、脱离实践的弊端。家长委员会通过组织开展家校同步教育活动、亲子教育活动,既是改变学校教育时空,也是改变每个家庭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样式,改变每个家长的生存方式、生活内容和生存样式。
3.让学校教育回归社会
不能把学校跟社会切割开,要发起一场学校教育回归社会运动。学校教育要走进社会,开展学校与社区同步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与学校同步进步,进而让学校成为社区文化教育、文明传播中心,让社区丰富多彩的教育资源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丰厚土壤。
八、家长委员会建设改变的不仅仅是学校教育
让每个家长都组织化地参与到教育工作中来,释放所有家长对教育的爱,对教育的关注,对教育的支持。由此,我们看到的将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融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撬动的,不仅是学校教育样式的变革,更是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1.家长委员会唤醒的是全社会的公民意识
国人过去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模式,与现代公民意识是背道而驰的。学生家长通过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从关爱自己的孩子到关爱学校的教育,唤醒的是每位公民的责任意识,而责任意识是最可贵的公民意识。
2.家长委员会唤醒的是全社会的民主精神
家长们参与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家长们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行使,本身就是在进行公民教育,就是在进行民主教育,这无疑是在培育和唤醒家长的民主精神,是实实在在的公民教育课程。
3.家长委员会唤醒的是全社会的志愿者精神
一个学生联结着一个家庭,一个家长参加了家长委员会,从他担当起自己的角色开始,他就在履行一种无报酬的、志愿者的角色。我相信,中国人的志愿者精神会从这里得到普遍的唤醒。
九、保障家长委员会建设顺利进行
省教育厅会把家长委员会作为重要工作抓在手里,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希望各地:一是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首要的是要调度一下是否所有学校今年都建立了家长委员会,还有多少学校没有建立起来。二是要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三是要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发挥功能的各种平台,这是教育行政部门神圣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四是要培育典型,推广经验。五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表彰奖励优秀家长委员会、会长、主任,倡导一种奉献精神。六是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聘请优秀家长委员会的会长担任兼职督学、担任教育督导员、担任教育监督员。
同志们,深入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家长这支力量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让家长们广泛地参与到广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来,就会推动教育事业加快改革和发展,就会树立起教育在全社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家长的积极参与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不懈努力下,努力开创基础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重要贡献!
谢谢大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处函(2010)7号
关于认真落实鲁教基字〔2009〕17号文件扎实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
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去年底,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1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要求全省普通中小学均应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明确了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定位与宗旨、组织与职责、权力与义务。今年3月份,省教育厅委托有关机构就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了调研,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对于促进家校沟通合作,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推动家长正确理解和认识教育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对于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体现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于丰富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方法技能,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健康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与家庭、社会和谐与良性互动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地开展。
二、积极行动,扎实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引导全社会和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科学规范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实施工作。中小学校要按照试行办法要求设置家长委员会,今年上半年,各市要有50%以上的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年内,全省所有中小学均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并有序开展工作。学校在试行办法之前成立的家长委员会要按照新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调整工作年底前完成。要完善制度,中小学校要按照试行办法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定位和宗旨,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章程,完善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和领导的产生和管理工作制度,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权力和义务,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研究和指导,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全面深入实施
我处联合有关机构,组织了研究团队,对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并在全省开展典型培育工作。各地也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深入研究,积极探索,逐步构建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并切实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形成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请于今年10月底前报我处。我处将择机召开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交流会。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中小学:
2010年以来,我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加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狠抓了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层层制订了家委会建设方案,制订了家委会工作章程和制定,修订了家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班级、年级、学校层层推荐、评选,建立了学校家长委员会,完善了家委会工作计划和办公设施,开展了一系列家委会工作,确保全区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正常开展。但,工作相对不平衡,个别学校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未建立相对独立的家委会办公设施;家委会的职能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家校联动、家长参与听课、评课、评教师的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为切实加强家委会建设,现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转发至各学校,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委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家委会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加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研究《办法》和《意见》中的政策要求、工作措施和各项程序,切实把家委会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家委会工作与学校规划建设、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工作一起谋划、一起安排、一并落实。
二、突出重点
一是完善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建立班级、年级和学校三级家委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家委会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章程,健全各项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家委会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创新形式。要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科学合理谋划学校整体工作,组织家长参与到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各项文体艺术活动和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中,发挥家长的聪明才智和监督职能,拓展家长全方位参与学校工作空间,创新家长、学校联动工作形式,增强家委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三、督导奖惩
区教育局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工作开展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进一步修订评估量化细则,适时开展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导和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研读《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对照标准,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家委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领导
各教委办、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家委会的领导,层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中小学家委会协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家委会成员研究学校和家委会工作,保证家委会和学校工作的有效衔接。同时,各中小学都要认真落实家委会经费保障,完善家委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家委会办公条件,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育人合力,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附件: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doc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
意   见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我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存在模糊认识,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内设机构或其领导下的组织,对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充分认识;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些学校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完善,不能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持续开展。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是教育问题的应对者、家校关系的协调者,还是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创建者、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者,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于培育家长的民主意识和志愿精神,参与学校管理,改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进而推动学校建设、家庭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巩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和实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正确处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辨证关系。中小学校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既是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策划者和协助者,又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的推行者和落实者。要明确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在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地位上的平等性、工作上的互助性;要尊重家长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保护其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落实家长委员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推进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科学把握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坚持多维互动原则,促进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服务性原则,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坚持规范性原则,家长委员会不得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学校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进行乱收费、摊派、集资等违规活动。
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家长委员会基层组织,班级可以在家长代表的组织下成立班级家长工作小组,规模较大学校的年级可以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班级家长工作小组和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在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班级和年级工作。
加强家长委员会制度体系建设。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的配合下,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章程、工作规程、民主选举、会议、活动、财务等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以志愿参与为核心的家长“志愿者”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和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建立家长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家长委员会委员轮流到校值班制度,是加强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联系的重要渠道。根据学校和家长实际,倡导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条件、有意愿参与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轮流到校值班办公,形成家长委员会驻校常态化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驻校办公值班工作。
丰富和创新家长委员会工作形式。创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形式,组织家长参与课程建设与实施,参与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创新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形式,列席校务会议,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学生课业负担,协助组织家长会,参与师生评价考核,监督图书设备采购和食堂餐厅服务等工作。创新参与家长教育形式,由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在学校配合下对家长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活动或各种联谊活动。创新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家长委员会工作,增强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建立科研引领、典型培育、点面结合工作机制。我厅成立了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开展典型培育、骨干培训、工作评估标准研制和工作手册编制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家长委员会研究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机制探索。每市要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家长委员会工作典型培育,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确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各1所,作为家长委员会建设项目示范学校,开展典型培育和指导,在全省形成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2011年底前,个别尚未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中小学校要全部建立,各市要有4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2012年,各市要有7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或指导小组,统筹管理协调本地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助下,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协会或家长委员会主任协作体、联席会议等协作议事制度。倡导聘任优秀家长委员会委员担任当地政府兼职督学,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件与经费保障机制,家长委员会办公场所与设施,原则上由学校提供;多渠道筹措家长委员会办公经费,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收支要公开、透明。凡自愿为家长委员会建设提供设备和活动经费的,应视同捐资助学,予以鼓励和表彰。
各地要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建立评估奖励机制,适时开展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和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我厅研制了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请中小学校对照该评估标准开展工作自查,我厅将适时开展全省工作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妇联、团委、社区等有关方面和媒体,大力宣传家长委员会工作,联合组织“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和家长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凝聚强大育人合力,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可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实施。
附: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
(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要 点
学校
支持
学校
重视
学校组织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德育、教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导小组,为家长委员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和帮助。
校长
理念
校长重视家长委员会建设,积极主动配合、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工作开展,认真履行《办法》规定的相应职责。
学校
推动
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参加家长代表大会。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大会于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协助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校内设立“家委会主任信箱”,定期听取家长委员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组织建设
机构
设置
家长委员会有组织章程,其机构产生方式、家长代表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任期、改选、离任等事项符合《办法》。家长委员会注重形象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有统一的证件和信息沟通平台。
家长委员会构成符合《办法》规定,家长委员会班子人员比例适当,代表性强。
家长委员会负责人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家长委员会内设相应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履行相关职责。
机构
运行
家长委员会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据此开展工作。
家长委员会有系统完善的工作规程,能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家长代表大会。
家长委员会建立家委会成员驻校办公制度。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定期到学校办理家长委员会事务。
家长委员会工作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档案规范、资料完整,有专人管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功能发挥
参与
学校
管理
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评议,监督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落实。
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商的议事机制,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校联席会议。
家长委员会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
班级家长工作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班级管理,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代表家长与班级沟通协商有关事宜。
家长委员会在造成家校矛盾的事件中发挥正面积极作用,加强家校沟通,缓解家校矛盾。
家长委员会参与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对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
支持
教育
教学
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帮助家长提升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解,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功能发挥
支持
教育
教学
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和参与学校课程改革,帮助学校开发课程资源、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地等,开展家长教师进课堂等活动。
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支持和协助组织开展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如春秋游、运动会、远足、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开展
家庭
教育
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学校,在学校协助下开展对家长的教育培训,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协助学校组织开展与家长和家庭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庭教育咨询,家庭教育论坛等。
每学年组织开展优秀家长等评选。
加强与社会(社区)的联系沟通,结合实际协助有关单位成立单位家长委员会。
特色
创新
举办符合本校实际的家长委员会特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本校家长委员会有与其他学校家长委员会交流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通过专家委员会、义工、特聘人员等方式,吸收具有成功育子经验的非在校学生家长作为家长委员会的非会员资源,充分发挥社会人士的积极作用。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17号)要求,2009年以来,全市各中小学以家长委员会建设为抓手,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积极构建并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对于家长正确理解和认识教育工作,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与家庭、社会良性互动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和把握,坚决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
家长委员会是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各学校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的协助下创造性开展工作:一是成立家长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家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配合学校共同实现科学育人。家庭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二是家长委员会要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三是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四是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开展教育经验交流、教育案例、教育故事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家长评选和家庭教育经验报告会,为家长提供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对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定位与宗旨、组织与职责、权力与义务,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均要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章程,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各学校在此前成立的家长委员会要按照新的要求完成工作调整。,市教育局制定了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细则,以此对全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工作顺利推进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家长委员会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条件,要在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在醒目位置设立“家长信箱”,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市教育局将对直属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学校发展性综合评价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中,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济南市教育局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济南市教育局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
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A1
40分
B1组织领导
25分
C1.组织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并能深入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5分)
C2.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小组,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指导与协调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分)
C3.家长委员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有校领导研究家长委员会工作的会议记录(8分)
C4.按规定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保证家长委员会有办公场所和办学经费,学校领导定期参加相关活动(7分)
B2制度建设
25分
C5.家长委员会各项制度健全规范(5分)
C6.有较详细的推选大会议程、推选办法及工作记录。有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5分)
C7.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家长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分)
C8.家长委员会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商讨具体工作(2分)
C9.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5分)
C10.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必须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有相应工作记录(5分)
B3家长学校
10分
C11.成立家长学校(2分)
C12.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家长培训(2分)
C13.家长学校有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授课教师有讲稿或备课笔记(2分)
C14.积极向家长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2分)
C15.家长参与家长学校培训的比率高于50%(2分)
B4家长
开放日
5分
C16.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2分)
C17.家长开放日发放家长意见反馈表,回收后整理存档,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3分)
B5家长听课
5分
C18.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家长进校园听课,听课节数不少于20课时(2分)
C19.有相关图片和文字记录(3分)
B6家长评价
10分
C20.学生家长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全面了解(2分)
C21.家长委员会工作扎实有效(5分)
C22.广大家长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满意度较高(3分)
B7家长贡献
10分
C23.积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0分)
B8优秀家长评选  5分
C24.每学年进行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有评选办法、评选结果、表彰大会材料(5分)
B9.特色工作
5分
C25.举办现场会、研讨会或参加经验交流;有家长委员会课题研究,成果显著(5分)
关于对全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区直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设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要求,密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步伐,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学校决策科学化、学校教育社会化进程,教育局将依据《泰山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泰山教字〔2012〕53号),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设立和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一、评估时间:2012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二、评估对象:各街道镇中小学、区直各中小学、区直幼儿园
三、评估内容:重点检查学校支持、组织建设、功能发挥和特色创新四项内容,满分为100分
四、评估方式及程序
1、区直各中小学,以各学校为单位进行评估。街道、镇,在区域所辖范围内所有中小学中,抽签确定检查三所中小学(其中一所中学,两所小学,无中学的查三所小学)。
2、听取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负责人(或家委会成员)的简要工作汇报,查阅相关的工作资料并实地查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设置、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3、与家长委员会成员和部分学生家长座谈,对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初中二年级至四年级,每个年级抽10名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每个年级抽10名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各学校根据评估时间安排,提前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参加问卷调查。各街道镇中小学按照评估时间,均要安排好参加问卷调查的学生家长,没有被抽到的中小学,要利用本次评估自行安排好对学生家长的学习培训、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以此作为家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活动实效。
4、检查组根据评分表进行评分,评分表由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收集汇总。区直各中小学分数由检查组检查的平均分与学校的自评总分,算出平均分,即为区直各学校的评估得分。街道、镇分数用所抽取的三所学校的复评得分除以三所学校的自评得分,计算出可信度,用此可信度乘以街道镇所有学校的自评平均分,计算出街道镇复评得分。本次评估满分100分,按40分折合计入街道镇和区直各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得分。
附件: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安排表.doc
泰山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13日
关于做好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专项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区直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泰山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泰山教字[2012]53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泰山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结合本单位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同时,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
一、重视家长委员会机构建设和网络建设
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是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基石,各单位要重视家长委员会机构设立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网络建设的知识性和育人性,避免空洞、无内容、不调理,要让家长委员会成为家长、学校沟通交流的平台,真正做到家校和谐。
二、重视家长委员会作用的发挥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全方位职能,积极调动各个成员的积极性,健全机制,规范行为,使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不要让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
三、重视家长委员会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
举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长委员会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多深入、多了解、全面收集家长的意见及建议,让家长多参与、多发表意见,更多的了解学校、关爱学校,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四、按时上报自评材料
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文本各一份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版发送至taishanjjk@163.com,各街道镇中小学先将自评材料报于街道镇教育办公室,由教育办公室审查汇总后,一并上报。
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全区各中小学全面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
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重要作用,进一步融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关系,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学校决策科学化、学校教育社会化进程,教育局自11月上旬起,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设立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
细化程序,严抓建设。区教育局专项督导评估小组依据《泰山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重点检查了学校支持、组织建设、功能发挥和特色创新四项指标。评估分自评和复评两种方式进行。自评方式为先由各学校依据《方案》进行自评,填写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交于评估组,由评估组收集整理。复评方式为工作组抽签确定评估学校,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给予赋值打分。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学校、街道镇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全面总结,共谋发展。此次督导评估检查,充分调动了各校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各学校均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完善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家委会工作制度。同时,家委会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与学校一起商讨问题、开展活动,密切了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家委会工作的开展,使家委会不再形同虚设,充分调动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的积极性,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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