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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或者吞噬


文/陈素志

每到深秋,故乡的圩头沟尾会像数百年来经历过的一样,盛开出漫天满地层层叠叠的芦花,白色的花絮借着秋风飘向四周,飞向远方。每一朵芦花都是熟悉的面孔,它们飘散的姿态,像极了每一个村民的前世——亲切而又陌生、真实而又虚幻、满怀真情也熟视无睹。多年来,当有人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地方,倚在桥上抽着旱烟的老人总是回答“芦花荡”。他们只记得,两百多年前,先辈就是在这片江滩之上,以芦苇作棚,以芦花作衣,以芦根为食,繁衍下一代代鲜活的生命。芦花是故乡世世代代的图腾,守护着世世代代的血脉。

每次回到故乡,我都会沉醉于那一簇簇芦苇。从春天鹅黄的芦芽,到夏天碧绿的芦叶,到秋天金黄的芦杆,最后到冬天玄黑的芦烬(每到冬天,收割完芦杆后,人们有放火烧荡的习惯),都容易让人产生奇思妙想。我总幻想着在故乡芦荡的深处,肯定隐居着一位绝世高人,以芦花为食,御风来去;又或者如《蒹葭》的浪漫,有一对相爱的人,远离尘俗,执手缓步;再或者就是先辈们,依旧手持简陋的农具,刀耕火种,茹毛饮血,自生自灭,不生不灭。一切像宋词,像唐诗,也像楚辞,更像遥远的诗经,都氤氲着诗意的芬芳。

我知道这些都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式的虚构与想象。拥有故乡的人是幸福的,拥有别样风景的故乡尤其令人骄傲。之于故乡这个灵魂的永久栖息地,我们总是有着最良好愿望。我们希望她是与众不同的,即使是日常生活中的琐碎,也是那样的充满生活气息。然而,我的故乡却很小,很平凡,很简单。这里早先是长江堤坝,江面南移后,旧江堤就成了人们择居的首选之地。这里居高临下,干燥,通风,接近太阳,在一望无际的新涨江滩上,没有比这再好的落脚了。上百户人家在一截截断断续续的江堤上依次排开,抬头就能看到彼此的晨炊晚烟,听到左邻右舍的狗吠鸡啼,还有时起时落的鸟禽在树巅和屋檐间缠绕飞掠。围绕圩基的是成片的农田,庄稼在四季中不停地变幻,不懈地奔跑,跑出了琐碎的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的日子都在简单低调地重复,也都在永不疲倦地更新,春花秋月化作一束束烟火,泯灭在岁月的苍穹。

唯有芦花,是这个村庄最具生机的尤物。当人们累了、倦了,就来到芦苇荡边坐坐,当目光与一簇簇芦苇相遇,生活的痕迹暂时褪去,唯有身心获得宁静。抽一袋烟,听一会风,嗅一下草香,也就不觉厌倦。日子还得照常过,还得照常经历日升日落的轮回……

18岁前,我几乎全都扎在芦苇荡里。我在芦苇荡里放羊,割草,挖蟛蜞,趴在草丛里看蚯蚓拱泥或者逗甲壳虫互斗;也会有一条小青蛇没能够游上堤岸,由顺着光滑的草皮直溜而下;或者提着半截砖头,追打从草丛里受惊窜出的野兔;爬上桑树,摘食紫红的桑葚,弄的满襟黑乎乎;钻进芦苇荡,匍匐在坟包后游戏打仗……一切童年可能的把戏,我都在芦苇荡里经历了。

不单单是我,但凡出生在这里的人,都会留恋这一片芦苇荡,他们把芦苇荡当做了自己的母亲。绝大多数人会与芦苇荡相伴一生,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最后又在这里死去。芦苇荡见证了他们的生老病死、喜忧哀乐,最后又张开怀抱,接受他们的归来。生与死只不过是个常态,乡村人从来不忌讳死亡的到来。他们会聊起谁家娃娃的出生,也会忽然转到谁家老人的死去,生与死在嘴边自由地切换,生命的轮回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也不过是一袋烟的功夫,在青烟明灭间,乡村人早就参悟了无常的真谛。一个人老去的过程,就像风吹散一丛芦花,一闪就不见了。一丛芦花,就是他们世界的全部,也可以说是他们一生的履历——简单,清白,轻松。没有任何掩饰,也不需要任何妆点,不管是生老病死还是喜怒哀乐,始终都是自自然然,正如每一个日常,沉默着走来,沉默着离去。乡村人用宽厚和仁慈,接受了所遇到的一切,就像泥土和河水,真实地贴在他们的心上,构成一种内在的静穆,一种朴实的光芒,一种沉重的忧伤。

乡村让浮躁、焦虑的心得到了暂时的慰籍、平静。远离了都市的喧嚣,静得让人心旷神怡,不再为功利所累,疲惫的心灵又重回到曾经缺失的过去。也是那样的平淡无华,没有吵杂、没有烦躁,让心灵回归到一方朴实无华的净土。我想努力薅住乡村的时光,贪婪地想占据每一束光亮、空气、声音,让这美好的时光从身边缓慢地流淌,悠闲地走过。

乡村是一首以动衬静的唐诗或宋词。春蚕蠕动,吞食桑叶的清音,惊醒了一冬酣眠的万物。春风一过,千翠万绿。夜阑人静,凝神屏息,那些草儿、花儿的呓语,树儿、苗儿伸展臂膊的响动,全都飘近耳际。这令人心醉的仙乐是春的演奏,是生命的颤动。夏夜的蛙鸣、蝉噪,秋天的虫唱、鸟鸣,都是乡村所特色的音乐。只有到了冬日,那些大自然中的演奏者似乎感到了身心的疲惫,全都收起了各式各样的精美乐器,躲进舒适温暖的暗室,去做一场春秋大梦。

实实在在地拥有生活,拥抱生活,让烦恼远离自己,让沮丧和晦气与自己渐行渐远,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活的每一次赐予。且享受上苍赐予的厚爱,敞开自己的心扉,让阳光直射进我的心房,抛开烦恼与忧愁,快乐地生活,珍惜拥有过、经历的一切。

父亲曾经跟我聊到过我们家族的历史。两百多年前,由于天灾人祸,祖先从邻省某个山沟里逃难出来,一根扁担一头是种子一头是孩子,一路艰难跋涉,最终在长江下游这片贫瘠的沙土地上落下根来。先辈起出盘根错节的芦苇,整饬好水渠,再将江滩随形就势划成一块块或大或小的田塍,小心翼翼地将带来的种子播种下去,孕育生活的希望。黧黑的脸更加黧黑了,粗糙的手更加粗糙了,弯曲的腰更加弯曲了,泥土里的种子却得以一年年地发芽,生长,成熟,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我相信先辈们看着钻出土地的幼苗时,眼里是含着泪的,这既是对故土的思念,更是对新土的认可和期许。

据嘉靖年间编写的《陈氏家乘》记载:“马洲西五十里有沙丘,俗曰五墩子……乾隆二年,陈公仕庭率族人自徽州迁入……又筑土桥二,呈八字形,故名是邑曰八字桥,今更以柏木。”可以想见,始迁祖刚到这片成陆不久的沙滩时,必然是茫茫芦苇,纵横沟壑,好在旧江堤还在,可以居高修屋。来来往往的商客流民,留下风尘仆仆的履痕。五墩子本来也是江中沙丘,西沙成陆之后自然成为当地的制高点,墩顶建有土地庙,四时八节总有人前往上香许愿,求福断祸,据说颇为灵验。

父亲一辈子,都是守着八字桥畔的土地,过着平凡而朴素的农耕生活。当先祖“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创业豪情消失之后,守成成为后代唯一的职责。当年的荒滩早已经人满为患,每一寸土地都获得了最为极致的开拓,每一种传统农艺都毫不走样地得以传承。看着圩前圩后大片田畴稻浪翻滚,人们脸上是满足的笑意,生活由于这道笑意而拥有阳光的温暖,融进今后不知尽头的苦乐年华,诱惑脚步朝着光的那头方向。

父亲从我长到苎麻杆子高开始,便教我学会耕种。是的,也就两三年的时间,我已经学会了几乎所有农活,我能熟练地使用任何一种农具,清理掉泥土里的芦根,修理好田塍,再播下种子,适时地除草,施肥,然后是静静地等待。一度我曾以为,乡村已经跟我相互融入,我跟所有人一样,并没有觉得乡村有什么不适,也不觉得就此守着芦苇荡和庄稼,也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生命对一方地域产生某种认知,就像完成一个充满神秘感的生命仪式,这里有寂然无声的认可,也有轰轰烈烈的撞击,荣辱悲欢不过是一个烙印,深嵌命运的轨迹。

无数岁月以来,这块烙印像天生的胎记,一辈又一辈,一年又一年,在乡村的精神和肉体上生生不灭。这种遗传密码和基因,唯有它,帮助你从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回家的路。直到今天,我还不明白当年我是如何离开乡村的,走的是那条路,奔的是哪个目的地,但我清晰地记得回家的路,那里有我对于生命最为原始的记忆。

父亲终其一生,没有离开过乡村,没有离开过他的芦苇荡上开垦出的土地。因此,父亲完全可以代表坚守乡村的农人,阐释他对种子的解读。

那一年冬天,我们将一个个木箱在阳台上依次排开,白茬的木色在阳光下有些晃眼,箱盖上父亲用毛笔写下的种子名称却显得越发新鲜醒目。父亲坐在轮椅上,看我们将木箱搬来搬去,嘴里絮叨着过往岁月。早晨的阳光从阳台窗玻璃穿射进来,照在他沟壑纵横的脸上,让我想起那些坐在公屋墙根下边晒太阳边唠嗑的老人。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得缓慢起来,好多我们从不知道的故事,在父亲不经意的诉说中一一氤氲开来。

木箱们排列得很整齐,倘使蹲下来,将视线与之稍稍平行,会感觉到他们就像村后那片整齐的田地,有似醒非醒的晨雾,从每一块田头升起,隐隐绰绰间是欢欣的禾苗和雀跃的飞虫。我耸了耸鼻翼,有庄稼特有的香味顺着田畦飘了过来。稻谷、小麦、蚕豆、红薯、芋头、玉米、棉籽,所有曾经相伴的气味,在时隔多年之后,依旧如此的熟悉和亲切。耳边似乎响起夏日傍晚漫天的蝉鸣和蛙叫,父亲的身影从夕阳的那头,顺着田埂,肩着锄头缓缓归来,渐渐清晰。

暖融融的阳光里有些许微尘在漂浮,让人鼻子痒痒的,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父亲猛地抬起头来看我,怔怔的眼神里满是惊愕。是的,自从我进入高中,到异地上学,就很少跟他如此长时间陪伴;工作后虽然离家近了,也是长居城区,偶然回来一次,也不过是取些粮食蔬菜,匆匆聊两句又匆匆离去。每次我的车从家门口离开,父亲总是重复一句“好好工作”,然后站在门口看车从圩头左拐,驶上公路,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影像忽然间就消失了。我推着轮椅逆光而行,父亲指挥姐姐渐次打开木箱,让每一粒种子暴露在阳光下。有一股温暖而滞涩的液体从我眼眶里溢了出来,我使劲噙着它,深怕它落了下来,模糊了父亲的脸庞。父亲在笑,蚕豆开花一样地笑。我抱住他的双肩说,爸,好漂亮的种子啊!

生活的苦难总是如影随形。那些黑黝黝的油泥土和油泥夹沙土,一到下雨,脚一踩稀巴烂,没有丝毫干脆利落。那缠人的泥泞,浸过鞋帮,沾上裤脚,蹒跚着脚步,纠缠着手推车难以前行。即便如此,父亲也不曾露出一点不愉快,他像一只默默努力的水牛,弓着腰背,耸着肩脖,撑起日子的脊梁。人家的田里不外水稻和麦子两种作物,我家的却是“五谷丰登”,花样多得很。最北头是一块三角形的沙地,种的是花生;沿着田埂的,是蚕豆;种棉花时,脚下游着菜瓜;种水稻时,边角会藏着荸荠。父亲把所有的光阴都交给了土地,最终将自己塑成了一个中国农民的典型形象。

关于乡村,我想说说它的土地、它的植物、它的人和事。哦,还有它的语言,那些隐藏了先辈数百年来积攒下来的智慧。对了,就是那些俗语。众多的俗语就像写在泥土与贫穷之上的箴言,没有高高在上的告诫,没有低首委婉的哀求,仿佛从天地混沌初开始,它们就存在了,更像上苍不经意间落下的一页神谕,很自然地生长成内心的觉悟。

譬如:

“土里刨食土里埋”——谁说不是呢?哪一粒粮食不是从土里生长出来的呢?每当人们从火塘里拿出烤熟的食物,一边拍打着上面的灰尘,一边总是这样说,人们并不认为这其中有自轻自贱的意味。“生命是跌撞的曲折,死亡是宁静的星,归于尘土,归于雨露,这世界上不再有我,却又无处不是我。”这虽是诗家之语,却早被乡村参透。大自然中,万物是平等的,我们的价值无异于一片叶或一株草。终其一生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一直在追求的,生于尘世,归于尘土。与尘土为伴,农人行走得是从容的,优雅的。

“过日子,最重要的是开心”——喜事当然是要热闹一番的,即便是白事,人们也会想出“喜丧”这个极为相悖却又极为和谐的词语。理由是:人总归要老去,气随风消失,肉身归泥土。何谓喜丧呢?年龄得足够老,儿孙得足够孝顺,死得没有痛苦,如同瓜熟蒂落,自然而然就去世了。村里谁家老人去世,没等人家通知,总有主事的主动上门,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和这家人商议如何办理,既不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又得体面,村里人瞧得起。活着的人得让去了阴曹地府的人明白,阳间的亲人在卖力地发送他(她),为他(她)的离去,做足着文章,挣得着脸面。人生不就图个热闹嘛!

“太阳从家家门口走”——死亡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自然规律,谁都逃不出生老病死的定律。当降临人世时伴随着一阵响亮的哭声,周围的人笑容溢面,当辞世时面带微笑离开,周围的人抚身大哭,有人记挂牵念,也不枉来世间走一遭。每每谁家老了人,乡村人总归是说“某某人走了”,信佛的老人会念叨一句“纵有千年铁门限,终须一个土馒头”。他们并不忌讳死,只是觉得那个不过是一个“过客”,有来必有去,“太阳从家家门口走”,这事到头来人人都会轮得到,犯不着悲伤,犯不着留恋,如此而已。死去何足细说,到头来骨骸与土地化为一体,尘归尘,土归土,一抔黄土尽掩风流。

不论我们如何幻想人的潜能无限,人类如何能改天换地,但是人类毕竟只是浩瀚宇宙上附着在有如沙粒一般渺小星球上的生物而己。在岁月或浅或深的行进的脚步之中,故乡像一个透析世事人情的智者,在与大地齐平的角度上亲眼目睹着这片土地上上演的一幕幕的悲欢离合。她在自己的身躯上出生并养育了成千上万的子民,也将成千上万的逝去的生命连着躯体和灵魂一起吞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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