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沟渠、水库、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严禁到河边、水塘等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严禁登山、爬坡、上树、采花等。
四、学生到校园后不得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五、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洗澡必须在家洗。
六、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学校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洗澡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以确保安全。
九、学校组织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十、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班级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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