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的历史沿革及名单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哈军工”)
西安军事电信工程学院(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 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 兰州大学。
2、工科: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 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 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 北京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并入吉林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水利学院(河海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东华大学)、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与武汉大学合并)、中南矿冶学院(中南大学)、北京农机化学院(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山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并入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西北大学 云南大学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3所)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7月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中山医科大学(2001年10月26日,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山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重点林业院校(1所) 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 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 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 国际关系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粗体为现在已经不存在的学校。后附其所并入的大学。改名的院校,在括号里以注明。)
八、国务院侨办直属的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2005年新增12所211工程院校
十一、985工程院校名单(共39所)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大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因此,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985工程院校名单 | 985工程二期新增4所高校
十二、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1999年9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同处杨凌的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七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注:全国重点大学中有13所,湘潭大学、燕山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由于地理和自身发展水平受限等原因没有纳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计划,仅存重点大学之名。【资料来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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