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财行【2005】365号规定,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2.会计处理
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收到了1904.53,**收到766的2014年度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财行【2005】365号文)和一般企业操作惯例,这部分钱用于奖励日常企业财务部办税人员辛苦费。
申请平分成两份付给**&**,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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