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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红楼别样红》第一部分
周汝昌《红楼别样红》(一)1------自 序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自 序
《红楼夺目红》问世之后不太久,就已有续集的成稿,就是说,《夺目红》在印制工序运转之中,我不是无所事事,还是照常逐日执笔,乘兴研《红》,积累到适宜的篇幅时,即可集为一帙,以续前文——所以这儿就又有了一百三十篇拙作要献与读者。在推敲书名之时,作家出版社的王宝生先生早就有了高见,他说,建议题为《红楼别样红》。我觉得此议不俗,而且自然浑成,无雕琢之习气,有深厚的意味,就立即采用他的嘉言美意。
怎么叫“别样红”?如寻绎来由,就会想起南宋四大诗家之一的杨万里的名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别样”真是一个独特的形容词,它本身就很“别样”——什么也没说,却信服地令人领会了那种与众不同的、而又找不到合宜而恳切的话来表达衷怀的赞美,只能说:哎!果真是与众不同,无与伦比!
《红楼梦》之红,即她的真美,就正是“别样”的红,简直无法形容,没有一个切当的字眼可以用得上。那么,我们自然就会不断地追寻这个“别样红”的各种缘由、因素,究竟是什么神奇的奥妙,竟使得这部“小说”(其“说”不“小”呀!)如此地夺人眼目,更令人叹为一万部书也比不上她这个“别样”?荷花的红,本来已与桃花、杏花、牡丹红、石榴红……“万紫千红”不同了,偏偏又加上那清波丽日的上下照应,这个“红”可就太“别样”了!杨万里是个大诗人,连他也没“办法”——大约是“想了半日”,也没个道理可言,就只好拿了一个“别样”来“缴卷”。诗人毕竟是智慧之士,他不去“参死句”,也更不替人立什么条条框框——让各人去体会那个“别样”吧,谁若能为荷花的红做出一个科学分析和定义,自然他比诗人就更有学识和才干了。我们期待众多专家学者来“解读”的是荷花的红,当然更是《红楼梦》的红。
或许会有人解说:文学艺术,不是已由大家认同要有“个性”吗?如今这个“别样”岂不正是“个性”之义?若问及此,却又不可混为一谈,因为“个性”只是个生理、心理科学性的名词,而“别样红”却不能等于“个性红”。“别样红”是说《红楼梦》这部著作的内容、意义和艺术成就是异乎寻常的。她的文采之美,她的超凡迈俗的鲜活之气,那一种人间的情缘和诗词境界——远远望上去,就全与众不同。这也许可以叫做“个性”,但绝不是“个性”所能表达的风光景象。
说来说去,那个“别样红”,是找不到十分理想的“代词”的,诗人杨万里之所以选定了它,定非是草率漫然“凑字”的缘由。
这本小书,虽然题了此名,一点儿也不是要“破解”这个神奇奥秘,只是想提醒同好者,我们应当致力于领会这“别样红”之可喜可贵,因而共同寻究其种种来由与因素,认识这是中华大文化的一项不可忘掉的研讨课题。
乙酉六月中草草写讫
※※※※※
《红楼别样红》是《红楼夺目红》的姊妹编,但问世迟了,这并非写作的缓慢,只不过是目坏益甚,字迹难认,以致录入的工序拖得倍于寻常了。书稿大约多半写于甲申,次年乙酉也有少数续作。而此刻写序,已是丙戌之秋,正在闰七月之间。
如今,让我就《红楼别样红》这个书名的意义和感想在补充几句。
南宋四大家杨诚斋的名句,写得让人喜爱。他说“荷出(不是‘绿’)波”;曹子建写《洛神赋》,他不言红而反云绿,然而其别样之红也,却又不写而自见。这么一比,倒觉得诚斋之句落于正笔,反逊了子建一筹。
然而,问题却并非纠聚在红与不红之上,而是那个“别样”,方显示出诚斋到底不同凡响,他创造了“别样红”这种超群的诗句,咏花大都色红,红不少见,然而少见的是“别样”之红。而荷花之红与那些名花之红都不一样,因此,我很喜欢这个“别样红”,她比较蕴藉,稍有厚度,不那么张皇——红是不错的,但不带强光浓艳。究其实,“红楼”之红,不拘如何,总是真美的,好比老杜爱黄四娘家的满溪之花,“可爱深红爱浅红?”真令人不知是深些好看还是浅些好看——这是无法强行“称量”美丑高低的,再往根上讲,夺目之红,正因她是别样——若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那根本不存在什么“别样”,那她又靠什么来“夺目”呢?
雪芹的《红楼》,一部奇书怎么看也是红得让人观玩不尽。还有一点不可忘掉:诚斋咏荷,说的是“映日”的荷花才有“别样”之红;我则为之指出:“红楼”之红,却不单靠映日,她映月也红得“别样”,风中雨中,云里雾里,她红得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红楼”之“别样红”是无所倚无所待的。她是自己的“一生爱好是天然(《牡丹亭》名句)”,她的真红是内在而外照的,又何必乞灵于自身以外去物色乎?
《别样红》的内容与《夺目红》相差不远,都是重读芹书的新领受、新思量,而且又都是以感悟为主的新收获。红学的研究不单靠什么资料,即所谓“证据”,读芹书者而有所会心的都识此理;所谓“考证”,其实也是边考边悟,边悟边考;悟中有考,考中有悟。假若有人想要打出“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的牌子来,那就连自然科学也不懂得是怎么发生的了。牛顿明白地心吸力是“上帝”给他留下“史料”“档案”为“据”的事情吗?同样,富兰克林发现电之存在也只是从放风筝上得力于一个“悟”字,这都是小学生的常识嘛!别拿什么可贻笑大方的陈言来吓唬三岁孩儿,多学点真知灼见。古今中外的大思想家、大科学家们都是先有感悟,以朴素的“猜想”作为开步,进而取得伟大的成就,不是可以令人作一番深长思吗?当然,有的人连感悟是怎么回事也没法理解,他没有这个能力和经验,所以就会有对牛弹琴之叹了。
诗曰:
映日荷花别样红,移来借美赞芹公。
海棠零落胭脂雪,桃杏纷纭俗眼中。
牛女今年两度逢,不知悲喜异耶同。
白首双星字斗大,岂能无谓穴来风。
露玉风金捐扇罗,鹊桥高架渡星河。
夜凉仿佛囊萤意,唯有研红岁月多。
《别样红》联《夺目红》,卖瓜难效老王雄。
从来敝帚皆珍重,自炫寒家本不穷。
兰蕙当门势务锄,误离幽谷涉通途。
芳园绮幕遮名利,吴宓先生叹妙姑[注]。
[注]
1954年上元佳节吴宓先生为我题词之往事,他人不知。盖其所题全仿《红楼梦》第五回《世难容》,因知先生实以妙玉自喻也。
中华农历岁在丙戌闰七月中浣解味写记于爽秋楼影居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红楼》写“大家”
我写的这个题目似乎多馀无味,谁不知道这部书写的是荣、宁二府,是特定的主题内容,二府是“大家风范”,非“小门小户”所能比拟……
这都说得对。只是我要问一句:什么是“大家”?够个“大家”的因素、特征又是什么?是否人人会答,是否一句话简单可了?恐怕就不一定敢保了。
有人说,族大人众,故称大家。
有人说,世代仕宦,生活富厚,是为大家。
这也都是不错的。可是只是缺漏了一个更重要的内核没说清楚——即:文化教养,诗礼熏陶。
看看《红楼梦》,族大人众,似乎如此,其实真正的“人众”不过赦、政、琏、玉、珍、蓉屈指可数而已,其他芸、蔷、菖、葛等等,实皆配角,不占主位。故贾府之为“大家”者,并不在此。
再看仕宦,那更不怎么样,远远够不上王公将帅,督抚宰卿,只是个(内务府)员外郎和捐资的虚衔罢了。这比起真正的大富大贵的清代高官来差得太悬殊了。
那么可知,贾府的成为“大家”者正在于他家的世代文化教养,诗礼熏陶——正如书中明写的,是“诗礼簪缨之族”。
试看以下几个例证——
贾母史太君,似乎不识字,游园至藕香榭,叫湘云念对联听。但她的艺术审美水平高极了。
她见宝钗屋里太素,立即为之“布置”陈设,只消几件古玩,便改换了环境气氛,又大方,又典雅。这就是文化素养熏陶,俗人是不具备这种眼光才气的。
再看这位老太太调理出来的贴身大丫鬟鸳鸯。她的牙牌令,是代老太太发令的“令官”,你看那所发的牌副儿,出口成章,没有文化教养行吗?
鸳鸯遭了事,“大老爷”要讨她当小老婆,气愤得以死相抗争——就在这样的情势和心境下,她对来作“说客”的嫂子还嘴相斗时,却还说出了这样的话:
(嫂子自辩说的是“好话”,她立刻还话——)“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
这真令人绝倒,同时也令人倾倒。一个没有深厚文化陶冶的家庭,其丫鬟侍女,能说得出半句这样的妙语来吗?试比一比《金瓶梅》里女流的声口气味,就真是云泥悬隔了。
老太太的评说戏文、弹唱,讲解特级珍贵织品“霞影纱”、“软烟罗”的名色、质地、用场,都包涵着非常超众的审美文化因素在内,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
贾府的丫鬟、小厮的名字,也是文化的表现之一面。麝月、檀云、晴雯、绮霞(或作)、引泉、锄药、伴鹤、挑云……不从文化上品味,看《红楼》就无甚趣味——因为没有文化的“大家”,是俗不可耐的家族,包括文物、器用、语言、举止……都无例外。
至于起诗社,制灯谜,行酒令等等之类,在我看来,反倒不如上述的几个方面更为耐人寻味。因为那些弄文索句,是文人游戏消遣之事,固然不懂文化不行,然而真正的文化教养,又在“文字”之外,不一定有迹可求,而是一种素质、品格、气味的“无形”之事情。
有教养的人,可以不识字,不读书,一样可钦可爱,可友可师。这是个风范的大问题。书中写“薛大傻子”种种可笑,并非是说他就是个坏人,不是的,目的就在写他的缺少文化教养——就成了趋向下流的纨子弟,声色是求,饱食终日,为社会之蠹虫,造物之浪费。
探春三姑娘为何把迎、惜比得大大逊色?虽说是“才自精明志自高”,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的文化修养高,文化要求也强——试读她写给宝玉的小柬就可晓悟。她举出古人在没有好条件之下还要寻求“些山滴水”。这是何义?不是别的,实即文化的向往,超物质的精神生活才是真的“生活”。物质的丰足虽好,也只是为了更能“生存”,而不一定等于“生活”也。
诗曰:
中华文化在何方?试展《红楼》细忖量。
识得鸳鸯宣酒令,也如画卦有羲皇。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梦》题名揣义
曹雪芹著书题曰《石头记》,盖因自古小说戏本,多用“某某记”语式,例多不可胜举。曹雪芹自幼博览,此等烂熟胸中,必亦心喜“记”名,而《西厢记》高居榜首,馀者如《钗钏记》、《西楼记》等次之。
只说到这,我就心生联想,而不妨姑作推衍,以窥雪芹的文心密意、灵慧才华——我设想,其当日大致思路也许可分三步来讲:第一步,他倾倒于《西厢记》的绝代文才,心欲仿其题名,用一个“地点”名称来作书名之“主体眼”,实甫用“西厢”,我也用“某某”……
正在此际,他忽想起了《西楼记》。对!两剧皆是“本事”为自叙性质,可谓之“双西”了。“厢”是房,“楼”也是房,何其巧也。于是,他想:我也用“楼”为好。由“厢”而“楼”(其实也隐“西”字,因为荣国府就叫“西府”),定了“楼”字。然后第二步。已然决意是为了女儿而作书,那么正好,早有唐宋诗人词客喜用的“红楼”一词,正寓意于女儿之所居。对,红楼!定局了。再后,第三步。
——上一步,本来可以定名为《红楼记》了。这已全然符合了心怀文境。可是,这时又想起汤先生“临川四梦”来!雪芹觉得,四“梦”中的《牡丹亭》是写女儿之“梦”的“艳曲”绝品,因此对题,何不就也用他个“梦”?于是三“步”到“家”:“红楼梦”之曲名、书名,遂由此铸下了不朽的妙语伟词。《钗钏记》呢?也仍在透露光芒:君不见,“金陵十二钗”是总名,而“宝钗”是一个专名。大丫鬟有“金钏”“玉钏”姊妹相连并倚,都可以在文心、文脉上找到根源。
顺便一说:《情僧录》者,无非还是“石头”之“记”的小小变换、表明层次而已;那总比不上“红楼”之“梦”,其诗意,其画情,其心灵境界,都不可再寻他字别句来替代。“石头记”更诗意化,因为朴素无华。“红楼梦”则风流文采——再也掩不住曹子建那家世门风的秀色夺人,神采飘逸了!
乙酉十一月十八夜草草呵成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梦》——唯人主义
人家问我:你从“四七”年开始研《红》,今年为“零六”年,整整六十年,一个花甲子之数呀,对《红楼》的认识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可得一闻否?
一听此言,满心愧怍,不知如何答复才好。想了半日,仍然是只能“借花献佛”:我的最简要、最透彻的认识还是从老作家胡风先生的书里挪来的四个字:“唯人主义”。
怎么叫唯人主义?不是只有唯物与唯心之区分吗?怎么又出来一个“唯人”?难道说是鼎足而三不成?如君所悉,唯物唯心之争,是欧西哲学思想家的研论主张,而胡风的“唯人”,却真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根深枝茂的思想道德之树,情感气质之花。
孔子讲仁,讲恕,推己及人,亲疏次第。老子则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参合而观,即是天地虽大,终极之点莫过于仁,仁只是“人”的特有品德,正因此,“仁”即与“人”是同音同义字——可以悟知:中华先民的思想光焰留在汉字上的第一要义就是:人若不仁,即不是人。懂了这一点,就明白了胡风先生的“唯人主义”。
问者曰:,你弄错了,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反对旧道德呀,怎么你同意胡风先生,却主张“唯人主义”,那不就是孔门的陈言旧套复振了吗?到底是胡风弄错,还是你弄错了?大可再思再想。
告诉你一句真话吧,雪芹自言:“大旨谈情”,那情是什么?就是人的心田心地,为人忘己的诚心痴意。孔子讲“仁”,归属于社会伦理、人际关系;雪芹讲“情”,转化为诗情画意、文学艺术的审美性修养,即人的精神世界、文化素养、品格气味的高度造诣。
所以,在雪芹笔下,不再叫做什么仁义道德——那总带着“头巾气”,不合乎“红楼文体”。所以,他笔端一变——叫做“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先生请想:这与千红万艳而同悲一哭的情,还不就是天地间万物所能具有的最广大、最崇高的“仁”吗?雪芹比孔子提得高多了,深多了——也沉痛激动多了!读《红楼》,倘不能体认此点,必然沉迷在那种哥妹、姐弟的所谓“爱情悲剧”、“争嫁夺命”的庸俗闹剧中而永难度脱。
原因何在?盖不但不懂雪芹的情,也并不懂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只回到了一种粗俗愚昧的最低级“审美”层次中去了,谁也警醒不了,谁也救助不得——这样的人,他见了胡风先生的解《红》之言“唯人主义”,纵然一针见血,倾心吐胆,乃至痛哭流涕,可又有什么用处呢?
胡风识破高鹗的“居心叵测”与“最大骗局”,一片赤诚,揭示于我们,不会徒然,真理永恒,然而也只能留与能领会的人去感知享受。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梦》之思
我于拙著中多次试解“红楼梦”三字之旨义,不独是为了解字面义——即“字典释义”,更要领会作者雪芹的铸词与寄意,因此不辞再三絮絮,知者谅之。
已然指出的,“红楼”、“紫陌”常为对仗,用写京都繁华景象。如此,则“十丈红尘”也是类似的词义,那么岂不应该悟到:尘并不真是“红”色的,无非渲染其美好之境而已。循此以推,“红楼”就一定是说,那妆楼绣阁就真都是用红漆赤油来涂得“通红”了?恐怕那就太“呆”气了——正如“紫陌”,那都邑中的繁华街道,就真是一片“紫”色了吗?岂非笑谈,只可记住一点:我们汉字华文,自古是“郁郁乎文哉”!而“文”的本意是“五色成文”、“五音成章”(故杜甫《冬至》诗中有云:“刺绣五纹添弱线,纹即“文”的衍生字)。我们的古代大作手,最重“文采”,何也?文怎么会有“采”?须知我们汉字华文本身特点即是“五色”“五音”的文,与西方之文大异。
如此,可以意会:东坡中秋词“转朱阁,低绮户”者,亦即红楼绣房之意,不必拘看“死”讲,庶得真谛。也是说过多次了,唐人蔡京咏杜鹃诗,有一联云:“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可能即是雪芹书名取义远思的来由,过去我不敢肯定,今思雪芹在书中也有“滴残玉烛风里泪”之句,会是巧合吗?遣词铸句太相像了,这应该就是雪芹读过蔡诗的证迹吧?
友人邓遂夫见示,他从《全唐诗》中查辑“红楼”一词,竟有六十二例之多。可见为人所喜,确有其代表性。至于“梦”,如依蔡诗原意而言,那是怀人念远的相思萦结之梦,正如“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也。于是,我们又要思忖:雪芹采用了这个字,是否与蔡意一同呢?这就不是片言可定。因为“历过一番梦幻”,先出梦字。“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等句,又明明是“浮生若梦”之意了。脂砚也说,作者自言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等等。那么,此“梦”即与蔡诗并非一回事了。此其二。
还有,“梦”有“梦想”,“做(美)梦”一义,同样十分通俗普遍,“你做梦呢!”此语可见之《红楼》书中。文学家们又说,雪芹作此《梦》书,是受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临川四梦”的影响。这话不虚,可是“四梦”本身又不一样:有幻灭的人生迷梦,有少女寻求爱慕之旅的美梦,差别显然,那么雪芹所“受”,又是汤公的哪种“梦”之影响呢?
这个答案我们不宜立刻下一“死句”,留待异日共同细致探讨。从严肃的人文科学上讲,我们还应该多从“小学”下点儿基本功,放得谦虚一些,这于人于己,都有好处——我这些话,也包括了如何用外语介绍“红楼梦”而言——请你思索一下,问题不是不存在的。所以需要的不是“争胜”,是共同努力治学。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立千古”。(注意:“”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述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总是崇洋一派情。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语是个“诗境”,不能一概坐实,以为它必定是两层(或多层)的楼房。如直译为storey-building,这对欧美读者来说是一丝毫都不会表达我们那“红楼”的楼宇境象的,反而成了十分可笑的“文词”。所以,我又总是称赞自昔英译《红楼梦》为Red Chamber Dream 是高明的译法,是真能体会原文的意境而不是死抠字眼儿。在雪芹笔下,“红楼梦”本是指宝玉在秦氏的闺房卧室所做之梦,而秦氏卧室只是宁府的儿媳的住房,都是平房大四合院,哪儿真有“楼”在?
若明此义,便知自清末以迄民初的各种英译本皆作Red Chamber Dream,是煞费苦心、推敲选定的,将“楼”译为Chamber,正合精美卧房之原义。那是真懂了“红楼”二字精神的佳译。所以,英译中的chamber 正是经过精思细解,方是真能传达一个精美居室的单词,似“不忠实”而实为“信、达、雅”也。
不料,后来忽然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而且大行其道。世上怪事之多,于今为甚矣。Red Mansion已不再是“红楼”,而是“朱邸”,即“朱门”高官豪富大府第了——这个古词语特指的与女儿(雪芹之书的主题)早无干涉。这等于把人家的书名悍然篡改为“朱门梦”了!
朱门者何?高官显赫人家的大“官邸”是也,所以也叫“朱邸”。朱门、朱邸,表达的是男人们争权夺利、发财致富以后居住的豪华住宅,也能称之为“府”为“第”的一个专用词,它与雪芹小说的主题——“女儿”正相违反。这种译法,真可谓荒谬之至,不通之至!
“朱邸”是男性的占据地,里面纵然包括女子,只不过是“附属品”的地位与性质,绝非“主位”。这里是男性弄权倚势、积财进禄的巢穴,豪华是有的,于美好、于诗意是不相干连的。杜少陵句:“朱门酒肉臭”、“朝叩富儿门”,你能从那中间得到“红楼”的美学感受吗?
红楼梦不是朱门梦,不要给不懂中文的西方读者“灌输”如此错误的书名,完全改变了原著的旨义。
诗曰:
译界久传信达雅,于今胡乱可安排。
专家自有专家派,进士原来如此哉。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四季
晋代陆机作《文赋》,开头就说“伫中区以玄览(谓心居身躯之中位,功用是精神活动),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四时者,时光节序之推迁,花木风霜之改换,最是诗客文家的敏锐感受的对象,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发作用。说到《红楼》,正不例外,而且所起的作用,又不止是引发思绪,更是情节的“构件”。
开卷中秋,甄家祸变上元,此乃序幕。以下进入正文,节令总是随笔点明。秦可卿病忽转重,叙明前儿中秋还很好……她的由病重而丧殡,皆不出冬季。以前,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预谋过冬的生计,而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黛玉亦至,回来时已下雪珠儿,送手炉,晴雯登梯贴“绛芸轩”,说冻得手疼……
大观园盖了一年,贾政“验收”已是次年春日,故有杏花海棠景色。至省亲则又是第三年事矣——此皆虚写,从元宵省亲过后,这才真正展开了全年四季的正面细写。
葬花,首次三月,二次孟夏了。饯花会明文四月二十六芒种。然后,娘娘传令打醮,五月初一至初三,连上端午。撕扇,洗澡,夏日情事。而画蔷、雨淋……以至王夫人盛暑午憩宝玉与金钏戏语,直至交识琪官惹了事,环儿诬陷,大承笞挞……连那莲叶羹也点醒是夏日名色。
再后,秋海棠结社,探春为风露所侵,接上菊花结社,吃蟹,已是八月之末旬了。
自此以后,“风雨夕”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红梅”,接冬闺夜景,晴雯补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宝玉入园之初,即叙他作了“四时即事”诗,那时还未历四时,而是“后事预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这个“四时”确是书中的章法脉络,绝不马虎。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阴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生错觉。
钗、黛后先而来了,情势一变。不是说就忘了湘云,但难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时常相见。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来,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摔玉”时明言,家里众姊妹皆无玉,如今来了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无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请注意: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这儿丝毫没有什么“爱情”的成分在内。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虽是分室而居,其实咫尺相闻——时间稍久,小孩子一起,尚无“嫌疑”可避,于是“耳鬓厮磨”的情感,就随日加深。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先占了身份——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爱慕在其后。她端庄稳重,知礼明事,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大家庭是这样的。宝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话,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谓“爱情”。这样,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而无计奈何。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再过过,年岁又大些,于是“青春期”萌动,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爱情”的潜意识。
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第一部分 何处红楼别样红--------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向宝玉“进言”论理的态度作风之差异,各有千秋,语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纯诗人型,绝口不涉尘凡俗务,但当宝玉即入塾读书而向她作别时,她也会说出像“这回可要蟾宫折桂了”之类的话。可是她心中未尝不晓男人有那么一条“仕路”。是庄是谐,是劝是讽?随你意解可也。在这种场合情怀之际,宝玉就不会斥之为“混账话”。
若到宝钗,那是庄言正色,出于善意,却语不中听——书中叙她“女夫子”,一派正经,缺少了风趣,难以“忍受”。此其区别也。然后转到这个湘云。
湘云这儿不是“空词泛论”,不是斥责规箴(如袭人那样)。她是面对贾雨村而发言的——她太天真,难知世上有贾雨村那种居心叵测之人,故首先以为他真是宝玉的少有的一个知音,了解宝玉的才华抱负,日后可望帮他成就某种心愿、事业。这是无邪的,无私的,不为了讨得何人(包括宝玉)的“欢心”而发此口无遮拦、心无计算的一片心音。她处处宽宏阔大、事事霁月光风——其实宝玉深知这种人的脾性,所以也就深知不会引起误会而同样披以直言。
宝玉知湘云不会真恨他,才借他“出气”,大骂“混账话”。这是亲疏远近之分,也是知己与口头客气周旋之别。混此大别而误为一谈,就既失湘云之真,亦昧宝玉之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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