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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孝篇(2)
百孝篇(2)
曾参心痛感啮指
美酒佳肴殷勤承欢笑
母慈子孝精诚通微茫
曾参,字子舆,周时山东嘉祥人也。事父母极尽孝道。父名点,每食,参必为父母治膳羞,酒肉丰美,甘旨无缺,备极孝养。父素嗜羊枣,父殁,参不忍食,人称其不忘亲。事母益加孝养。一日,因赴深山采薪,忽有客采访。家无他人,母以老惫不能应客,见参久不归,客又延留不去,焦急无措,举指啮之。常言十指连心,母子是命。参在山中果觉心痛难忍,自思必系老母有何事变,遂飞步回家。入门,只见母枯坐呆望,长跪问故。母言:“顷有客来,家中无人招待。盼汝不来,啮指以譬汝。客固候汝不归,已去矣。汝来何迟耶?”参谢罪不遑。后从孔子在楚,心忽又痛,因急辞归,以问母。母曰:“我恩汝甚切,汝又遥遥无归期,愁急无奈,故又啮指。不料汝果归来,我心慰矣。”参由是待母,不复远游。孔子闻之,语诸弟子曰:“曾参之孝,精感万里。”
【译文】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山东嘉祥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是继孔子之后著名的教育家和思想家。曾参侍奉父母极尽孝道,每到吃饭的时候,必定会亲自给父母准备好饭食。他的父亲平时喜欢吃羊枣,曾参在父亲死后就不再忍心吃这种枣了,当时人们都称赞他不忘父亲,是个孝子。父亲死后,他对母亲就更加孝顺了。 一
天,曾参到山里去砍柴,家里忽然来了一位客人,正好家中除了老母再没有别人,而母亲因年老不能招待客人,见曾参迟迟不回来,客人也没有离去之意,心中十分着急,无计可施。情急之下,狠咬了手指。常言说得好:“十指连心”,“母子是命”。曾参在山中果然觉得心疼难忍,觉着一定是母亲有什么事情,于是疾步跑回家。一进家门,只见母亲正坐在椅中,呆望着门外。曾参见到这种情景,马上下跪问明原因,母亲说:“有个客人来过了,家里没有人能招待他,我盼你马上回家来,可是一直也等不到你,我就咬手指来引起你的注意。客人因为等不到你,已经走了。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呢?”曾参慌忙向母亲谢罪。 后来,曾参跟随孔子在楚国学习,一天又心疼起来,于是急忙向老师告辞回家。到了家里问母亲有什么事情,母亲说:“我特别地思念你,却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在愁苦焦急之中又咬了手指,谁知你果然回来了。这样,我心里也就得到了安慰。” 孔子知道了他的这种情况以后,对弟子们说:“曾参的孝心,能在万里之外感觉到啊!”
【评说】
传统文化中许多孝子的故事无疑都是可信的,但也有一些故事是为了宣扬孝道而编造出来的。这个“曾参心痛感啮指”的故事,就属于此类。曾参是有名的孝子,为了丧彰曾参孝母。人们发挥想象,编造了“曾参心痛感啮指”这样一个颇富人情味的故事读这样的故事。不必过于拘泥故事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而应体味故事编造者宣扬孝道的良苦用心。
高柴执丧三年哀
罔极思从头哀深没齿
恻隐见于面诚动人心
高柴,字子羔,春社时卫国人也执亲之丧,泣血者三年。未尝见齿。时人叹为难能,名逐大著,后从孔子受业。鲁国执政重其贤,委为成县令。时成人某姓兄死,其弟不为衣哀服,闻子羔将到任,始为成服,成人歌曰:“蚕则绩,而解有筐;范则冠,而蝉有绥;兄则死.而子羔为之哀。“足见其孝行之感化人矣。后仕卫国,为司刑之官。曾有一人犯罪.按法执行月足之刑。嗣值蒯聩与其子出公争国之乱,子羔弃官逃至城门,则前刖足者任守门之役,因语子羔曰:“彼处有缺口,可以出。”子羔曰:“君子不逾缺。”又曰:“彼处有水窦,可以出。”子羔曰:君子不逾缺。刖者遥望追子羔兵役在后,焦急殊甚,复语子羔曰:此处有屋,请速入,免被捕执。俟追者去后,再图出城。”子羔始入室中,屏气匿声。追者至,问刖者:“倾间是否有人过此?”刖者答以未见,追者方去。子羔问刖者曰:“我不能枉法,刖汝之足。今令不怀恨,而返多方以免我难,其故安在?”刖者曰:“昔君刖我时,先人后我,意欲曲全我也。狱决罪定,至执行时君色甚忧。我早知君为忠厚长者,爱尚不足,恨于何有?”孔子称为公恕。
【译文】
高柴,字子羔,春秋时卫国人。在双亲丧期间,悲痛万分。三年不曾露齿一笑,实为难能可贵,因此孝名远扬。后来追随孔子,拜师学习。鲁国国君敬重他的德行才能,委派其担任成之县令,当时成地有一人亡故,其弟竟不为兄长服孝,听说子羔将到本地任职才穿上孝服。成地百姓皆叹服子羔之孝行的感召力。后来,子羔回到卫国,在任司刑官期间曾将一犯人依法处以斩足之刑,不久之后,卫国内乱,子羔弃官而逃。守城的门役正是那个曾被砍足之人。他劝子羔从城墙的缺口或出水孔逃出,子羔却认为此非君子之举。门役见追兵已在不远处很是焦急,又劝子羔躲入城门边的小屋,以免被捕,待追兵离去之后再出城,子羔这才入室躲避。门役瞒过追兵,使子羔得以脱险。子羔问他为何对自己不仅毫无怨恨而且如此相助,门役道出缘由:当年子羔对他执刑时面带不忍之情,可见心地仁慈忠厚,令人敬重,故不曾有怀恨之心。孔子称此二人之举为“公恕”,即仁爱之心,必得善报。
【评说】
曾经接受过你的思惠的人,对你感恩戴德。不足为奇。因为知思感恩是人之常情。但是,曾竖被你伤害过的人却能对你感恩戴德,那就是非常不易的事情了。孔子称赞其弟子子羔公允宽恕,是因为子羔在不违背法理的情况下,能够比较人性化地对待犯罪者。对犯人施行刑罚.是法理所在。但子羔却能既遵守法度,又对犯罪者所接受的刑罚表示同情.所谓法外施恩,令犯罪者也能感受到人情的温暖。这也正是子羔高出常人的地方。
乐正子伤足念亲
占履冰下堂惊闪足
忆师训病榻教门徒
乐正子春,春秋时人也,事亲素有孝名,一日,因下堂时举步想促,足被闪伤,数月不复出,忱形于色,时乐正子春正设帐授徒,众弟子以师病足不出,乃相偕往探既见师足伤已愈,而满面犹观忧戚之容,群以为怪,因问故.乐正子春曰:“汝等只知我之足伤已愈.不知我之心伤未愈也我尝闻吾师曾子言,据孔夫子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方谓之孝。不亏其体,不辱其身,方可谓全。君子跬步之间不敢忘孝.举足之顷不敢忘亲。是故行道不径,行舟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冒险。一出吉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加于身。不辱身,不辱亲,可谓孝矣。今我因举步不慎,因之伤足,是有亏损吾亲之遗体,抑忘师训矣。内疚方深,何敢出乎?”门人相顾竦然。由此观之,吾人身之发肤,受之父母,惟大变当前,成仁就义,牺牲一切,以赴君父之难,方不失为正。舍此而外,我身乃父母之身,固无丝毫可以放任,致有损伤玷污之虑。古语云:亲在不许友以身,不登高,不临深。”亦即此义也。
【译文】
乐正子春,春秋时期鲁目人侍奉双亲根苹顺,人多知其孝名一天,他下堂时走得快了一点,闪伤了脚,几十月没有出门,面有忧色。这时,乐正子春正在教授学生,众弟于因为老师伤了脚不出门,就一起探视,见到老师之后,见他足伤已经痊愈,却是面带忧戚之色,都感到很奇怪,问是什么原因。乐正子春说:“你们只知道我的足伤口经痊愈,却不知我内心所受的伤害没有痊愈。我曾经听我的老师曾子说,孔夫子说过这样的活:在天地所生所养的一切事物中,人是最伟大的,父母把你完整地生下来.子女就要完整地把身体再交还给父母,这才能够称为孝。身体没有受到损伤没有受到侮辱,这就叫完整。君子举步抬足都不敢忘记孝,不敢忘记父母,所以“走路走大路而不走小路,过河乘船而不游泳,选是不敢拿父母给我们的身体去冒险。说话不敢忘记父母,所以不说伤人的话,就不会招来别人的怨言。不玷污自身,不让父母蒙羞,就可以说是孝了,如令我因走路不慎而伤了脚,足损伤了父母给我的身体,也是忘记了老师的教导内心所受的损伤是如此的深,还怎么敢出门?”弟子们听了,相互间都流露出害怕的样子。由此看来,人之身体发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只有在面临大的事变的时候,为了成仁就义而牺牲一切,解救国家和君主的危难,这时舍身才算不失正道,除此而外,人们的身体都是父母所给,本来就不允许有丝毫的放任,除至丁受到损伤或玷污。古语说:父母在,不把身体计诺给朋友,不攀登高处,不接近深渊。,”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评说】
古人说“身之发肤,受之父母”。即是受之父母,就应该善加保护,不敢稍有损伤,不然就愧对父母,除非遇到非常之事。譬如国家面临危难、君主遭受不测等重大事变,需要舍身取义.这时才可以不惜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否则的话,不允许午对自己的身体有任何的放任,更不允许受到伤害或玷污。在古人看来,身休是父母所培,应该完整地还给父母.这才是孝。看来,孝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了。
闵损痛单感后母
弄巧成拙寒风吹彻凯风
革面洗心戾气化作和气
阑损,字子骞。周时山东曲阜人也。劫丧母,父娶某姓女为继室。损性素孝.事继母与生母无异,后某氏连生二子,遂憎恶损.每惜事挑拨泄忿、无如损父因长子早失亲娘,孤苦可怜,每加意将恤。某氏见谗言不入益怀嫉恨,及届天寒作衣,己于用棉絮,而以芦花衣损.故损每觉冷不可支,某氏反向其父谓损太娇生。及损为父御车外,被寒风一吹,战栗不已.缰绳坠地,车几走入岔道。父怒,擎以鞭,衣破芦花现,父方悟,返家责妻,立行赶连出外.某氏羞愧,木立不语.损跪父前,泣而言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愿毋逐母,”父怜其诚,乃止.某氏亦由此痛自悔改.爱损如己生,可见天下无不可感化之人,特惠诚之不至.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译文】
闵损,字子骞,周朝时山东曲阜人。幼时丧母,父亲又娶了某家女儿为继室。闵损非常孝顺,对待继母与尊敬亲生母亲没有两样。后来继母接连生了两个儿子,于是对闵损开始憎恶起来,总是借故说闵损的坏话,挑拨闵损与父亲的关系,以发泄自己的怨恨之情。闵损的父亲因为长子自幼失去亲娘孤苦可怜,就更加怜惜他,后妻见自己的谗言起不了作用,就对闵损更加嫉恨了。冬天到了,天气十分寒冷,是该做棉衣的时候了。后母为自己的亲生儿子做棉衣加上厚厚的棉絮,而给闵损做棉衣却用芦花充作棉絮,使闵损常常感到冷得支撑不住,继母反而向他的父亲说他太娇生惯养。一天,父亲要外出,闵损为父亲驾驭车马,一阵阵凛冽的寒风吹来,闵损不禁战栗不已,把马缰绳掉到了地上,马车差点儿走入岔道。父亲大怒,气得扬起马鞭向他猛抽,棉衣被抽破了,里面的芦花飞了出来,父亲这才明白一切。回到家里,父亲责问后妻,并立即把他赶出家门,后妻感到羞愧万分,只是象木头一样呆呆立着而不说话。闵损跪在父亲面前,痛哭着说:“有母亲在,只有我一人感到寒冷;如果母亲走了,我们兄弟三人都只能穿单衣受冻。请求父亲还是不要赶母亲走吧!”父亲被他的诚意感动了,答应不再赶后妻走。闵损的继母也由此悔改,将闵损视如己生。可见天下并没有不能被感化的人,只是担心自己的诚意不能打动别人。
【评说】
在传统文化中.后母往往是可憎可恶的形象。闵损对父的话深刻入理:“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这不仅表明闵损不记恨继母,孝顺父母,而且表明他还十分顾念兄弟情谊,真正是对父母能孝,对兄弟能友爱。在这个故事中.继母也不是那种冥顽不化的人物,她最后能够幡然悔悟、痛改前非.说明她人性来泯,还是能够为至诚至性所打动的。
仲由养亲远负米
厚禄高官怆怀话往事
成仁取义移孝做忠臣
仲由,字子路,春秋时卞人也,少时家贫。天性虽负气好勇,而事父事母极尽菽水承欢之孝心。尝奉父命,以家无存粮,本地粮价飞涨,糊口车易,闻某地谷较贱,相距百里,乃亲往购籴,肩负以归。如是者不计日。又因二亲年老,不有常职,殊非娱亲之道,遂因人成事,屈身以就,曰:“有父母在,不敢自高。”及父母先后继殁。哭丧尽礼。服满后,南游楚国。楚王与由语,太悦,授以要职,从车百乘,累袖而坐,列鼎而食,声势极为煊赫。由抚今思昔,不禁悲从中来,泣如雨下,语人曰:“我今贵矣,父母安在?虽想如当日奉亲命负米百里,亦不可复得。”唏嘘不止。旁观者无不感动。由又尝谓人曰:“树欲静,风不息。子欲养,亲不在, 今始知椎牛祭墓,不如鸡豚之奉子生前也。”孔子闻而叹曰:“由也事亲,可谓生时尽力,死时尽思寿矣。”按古语云:“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由能笃于事亲,故能结缨正冠,殉孔悝之难。知弟莫如师。故孔子有“由也死矣”之叹,盖早于其孝思定之矣。
【译文】
仲由,字子路,是春秋时期的卞(今山东济宁)人。年少的时候家境贫寒,虽然天性喜欢逞强好斗,侍奉父母却极尽孝心。
有一回,卞州粮价飞涨,而家里已经没有他勉强糊口的粮食。子路听说有个地方的粮价比较便宜,却和卞州相距百里,就独自离家步行到那个地方,买了米后又用肩膀扛着米袋赶回家来。
又因为双亲年事已高,而子路还没有一个较为固定的职业,实在没有让父母高兴的事。所以为了让父母欢心,就不顾委屈自己去寻求一个低下的职业,还说:“父母健在,不敢自恃高贵。”
当他的父母先后去世,子路哭着埋葬了他们,一切都是按照礼数进行的。守孝期满之后,子路向南游历到楚国。楚国的国君同子路谈话之后,十分高兴,让他留下来做了高官。出游时随从的车有上百辆,座位上的垫子铺得特别厚,宴饮非常丰盛,列鼎而食,造成的声势在当时是极为煊赫的。这种盛大豪华的场面令他抚今追惜,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对人说:“我现在算是富贵了,可我的父母已经不在了。虽然我还想像当年那样肩扛米袋步行百里到家,父母也得不到了。”他欷嘘不已的样子使得旁边的人没有不感动的。
子路还曾对人说过:“树林要安静下来,可风偏偏不停下来;你要奉养双亲的时候,可是父母却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到现在才懂得,即使是把最极丰美的食物供在父母墓前,倒不如在他们生前用好饭好菜供养他们啊!”孔子听说了这件事,慨叹地说:“仲由孝顺父母,可以说是在双亲生前尽力,在双亲死后也是尽心了!”
古语说得好:要寻找忠臣,就一定要到孝子之家去寻找。仲由能忠实地孝顺父母,所以才能在楚国居于要职。“知徒莫如师”,孔子非常了解自己的弟子,所以才产生了“像子路这样的孝子已经不存在了”的叹息。由此可知,孔子“孝道”在很早就已确定了。
【评说】
人们都说子路是大孝子,这不仅因为他在父母生前能够尽孝而且更在于他在父母去世之后说出了为孝之道的一十基本道理。那就是与其在父母死后进行隆重的祭祀,不如在父母生前尽心尽力地照顾、关心和奉养。有的人对父母生前不尽孝道,却在父母死后厚殓厚葬,隆重祭奠,想借此来表明孝心。这其实都是做给人看的,是沽名钓誉。读一读忡由百里负米奉亲的故事,不知这些人会不会感到汗颜。
郭巨埋儿天赐金
早魃肆威环境陷绝境
至诚能感孝心动帝心
郭巨,宇文举,汉时河南林县人也。性至孝。父亡后,奉母能菽水承欢。妻子姑亦极尽妇道,夫妇二人堪称佳儿佳妇。母亦顾而乐之,每语人曰:“吾家天伦乐趣,虽南面王恐不逮也。”后值岁旱,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米珍如珠。粮商乘机居奇,粮价有增无减,人民苦之。巨于老母饮食,依然甘旨无缺,己与妻不过是藜藿杂糠秕,聊以充饥而已。其时巨子年甫三岁,每遇饮食,必分以食之。乃谓妻曰:“年荒粟贵。母老矣,竭力奉养,尚惧不当。今儿分母食,致母不得饱暖。不如埋儿,以便养母。母死不可再生,儿死尚可再育。舍此别无善法。”妻亦以为然。乃抱子外出,巨手持锨掘地,忽于土内发现黄金一釜,上有文曰:“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人不得夺。”巨惊骇欲绝,乃向空谢罪,同妻仍抱儿回。夫埋儿养母,未为可训,然只知有母,不知有儿,一念之诫,感动天地。鉴其苦衷,论者略迹原心,亦不能以愚孝责之。
【译文】
郭巨,字文举,东汉时期河南林县人。生性十分孝顺。父亲去世后,侍奉母亲十分周到。其妻对婆婆也是尽了儿媳职责,夫妇二人堪称是好儿好媳。母亲看到他们这样,也是十分高兴,经常对人说:“我家的天伦之乐,即使是帝王之家恐怕也做不到。”后来遇到大旱,庄稼颗粒无收,野地里到处都是饿死的人,米像珍珠一样宝贵。粮商借机囤积居奇,粮价节节攀升,人民苦不堪言。虽然如此,郭巨供奉老母亲的饮食,依旧像往日一样丰富,自己和妻子仅仅是靠野菜掺杂谷物的糠秕,姑且用这些来充饥。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刚满三岁,每次吃饭的时候,母亲一定要分一些给他。郭巨对妻子说:“遇到灾年,粮价这么贵。母亲老了,我们竭尽全力奉养,还怕母亲吃不好。如今,儿子又分食母亲的饮食,让母亲食不饱腹。不如把儿子活埋了,以便奉养母亲。母亲死了,不能再生还;儿子死了,还可以再生育。除了这个,别的没有什么办法。”妻子也有同样的想法。于是,郭巨就抱着儿子出门,手持铁锨挖地,准备把儿子活埋掉。忽然从土中挖出一锅黄金,其上刻有文字:“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人不得夺。”郭巨十分惊奇,对苍天叩谢,然后与妻子抱着儿子回到家中。为了奉养母亲而活埋儿子,这样的做法不能效法。但是,只知有母,而不知有子,这样一个诚实的念头却感动了上苍。考虑到郭臣的苦衷,论者应该忽略郭巨的做法而原谅他的良苦用心,不能用“愚孝”来责备他。
【评说】
郭巨埋儿的故事千百年来广为流传,许多人似乎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事实:子女为了尽孝,在非常情况下可以牺牲一切,包括牺牲幼小的生命。但是,如果不为所谓的孝道限制思维,这件事是否可以有导补的选择呢?很显然,为了孝顺母亲,郭巨还有更多的办法可想,还有许多条路可走。但他却选择了这样一种最不易为人接受,同时也是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办法。这实在是下下之策。表面上看,郭巨之孝已经无以复加,实际上却是既逃避责任又缺少人性,根本不值得宣扬。故事的编造者之所以编造这样一个故事,目的则是为了说明孝行能够感动上天,所以才有了天赐黄金,让郭巨不至于陷入悖论的境地。
茅容供鸡宾起拜
避雨独危坐悠然不群
高风动一时人称肾者
茅容,字季伟,汉时河南陈留人也。年四十余,力田以养母,甘旨无缺。一日耕于野,忽大雨骤至,众相偕奔避树下,相对夷踞,谈笑恣意。容独正襟危坐,不言不笑。值郭林宗路过,见此情形,仿佛鹤立鸡群,与众不同,心甚异之,因趋前为礼,情谊颇洽。雨霁后,夕阳在山,栖乌归林,众皆牵牛荷锄,口唱野歌返家。容乃邀林宗赴其家一
宿。林宗以容系质美末学,深堪造就,今一见投契,亦不忍遽然语别,乃随容至其家。饭时,容杀鸡作馔。林宗方以为预备待客者。不料鸡作熟后,捧以供母,而以山肴野蔬,与林宗对食。林宗大服其贤,不觉肃然起拜曰:“君真现代之贤士也,.林宗家虽不丰,老亲在堂,然礼待宾客时,尚备三牲之膳,不敢独敬我母,令客向隅。今君竞能以盛馔供母,而以草蔬与我共餐,足见孝行出于天性,不因待客而稍变。林宗自愧弗如,君真林宗之良友也!”因劝力学。后果以学行署名,州县交聘,皆不就,读书乐道,一时咸推为高士云。
【译文】
茅容,字季伟,东汉陈留(今河南杞县)人。四十多岁了,靠种田来养活老母,供给母亲丰富的饮食。 一天,他正在田间劳作,忽然下起了大雨。众人起跑到大树下避雨,相对席地而坐,或是蹲踞,很随意地说笑。只有茅容正襟危坐,不说不笑。刚好郭林宗路过这里,见到这种情形,茅容仿佛是鹤立鸡群,与众人不同,感到很奇怿,于是就来到他面前施礼,二人谈得十分融治。雨过天晴,夕阳西下,鸟儿归林,众人牵着牛扛着锄唱着村野山歌回家去了。茅容就邀请郭林宗到他家住宿,郭林宗认为茅容是一个本质好的后生,值得善加培养。如今二人一见很投缘,也不忍心马上离开,就随茅容到其家中。做饭的时候,茅容杀鸡煮饭。郭林宗认为他是杀鸡待客。不料等饭做好后,茅容把鸡端给了母亲,而是另外拿山里的野菜和他共享。郭林宗十分佩服他的贤德,不觉肃然起敬,起身而拜,说:“您真是现代的贤士啊!我家虽然不富裕,老母亲健在,但是以礼招待宾客时,还是要准备猪、牛、羊等食物,不敢单独孝敬母亲,让客人坐在一边。如今您竟然能够用丰盛的饮食供奉母亲,却拿山野蔬菜和我共餐。这足可以看出您的孝行是出于天性,不会因为招待客人而有所改变。我是自愧弗如!您真是我的好朋友啊!”于是勉励他努力学习。后来,茅容果然因道德学问而著名,州县官员竞相聘请他出来做官,他都没有答应。而是读书乐道,当叫人们都称他为高士。
【评说】
人们通常总是拿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客人,既是出于礼仪,又表示热情。茅容却不是这样。他把客人请到家中,杀鸡煮饭。饭做好后,鸡端结母亲吃,让客人和自己一起吃山里的野菜。若是寻常客人,见此情形说不定会拂袖而去。可是,这位客人不是别人,而是当时鼎鼎有名的大名士郭泰。郭泰见此情形不仅不怪,反而因此更加敬重茅容,认为他的孝行足出于天性,并且勉励他努力读书。茅容之孝因为泰而得到张扬,郭泰之高操因茅容而愈加为人钦敬。
刘惔织草鞋养母
逞舌锋孙盛屈雄辩
斗心兵恒温奏肤功
刘悛,字真长,晋时江南宿州人。祖宏,字终嘏,宏兄粹,字纯嘏,弟潢,字冲嘏,并有名。时语曰:“洛中雅雅有三嘏。”幼丧父,惟母在。家计甚贫,织芒履出售,得价以供甘旨。荜门陋巷,怡然自得。少即清远,丰标超群。简文初作相,惔与王濛并为谈客。孙盛作《易象》,殷浩难之,不能屈。帝笑曰:“真长若来,当有以制之,卿非其敌手也。”及惔至,抗声纵辩,动中窍要。盛噤口若寒蝉,不能复出一语。合座为之鼓掌。累迁丹阳尹。尝与桓温共讲《礼记》。温云:“时有入心处,咫尺便是玄门。”惔曰:“我以博知之。温之用兵,正犹善博者之下注,决其必胜不负。始从事焉,其不得则不为。但克蜀之后,威权日盛,朝廷不免将受其制。”人谓其过滤。后卒如惔言。及卒,孙绰为诔云:“居官为事,处事无处事之心。”时称名言。
【译文】
刘惔,字真长,东晋宿州(今属安徽)人。祖父刘宏,字终嘏,刘宏兄粹字纯嘏,弟刘潢字冲嘏,都有名于当时。当时有这样一句话:“洛中雅雅有三嘏。”刘惔自幼丧父,只有母亲在。家中十分贫寒,他就织草鞋出售,卖钱供母亲生活。家里虽然贫寒,他却足怡然自得。他小时候清高有远见,资质超群。简文帝司马昱当初为丞相时,刘惔和王濛都是其门下的谈客。孙盛作了一篇《易象》,殷浩和他辩难,却是辩论不过他。简文帝笑着对孙盛说:“刘真长若是来的话,就可以辩沦过你,你不是他的对手。”刘惔来到后,高声与孙盛辩论,每句话都能击中要害。孙盛噤若寒蝉,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座的人都为刘惔鼓掌叫好。刘愤官至丹阳尹。他曾和桓温一起讲沦《礼记》。桓温说:“《礼记》中时常有一些能够让人记住的话,这些话和玄妙之门近在咫尺。”刘惔说:“这话没有说到点子上,不过是汉代经学家的话罢了。”桓温执意伐蜀的时候,朝臣都以为他不能取胜,只有刘惔认为一定能够取胜。人们心存疑虑,问:“您凭什么说桓公一定能够取胜?”刘惔说:“我从桓公赌博一事中可以看出来。桓温用兵就好像善于赌博的人下注一样,有十分把握取胜的时候才去赌,没有把握就不去赌。但是取得蜀地之后,威势越来越大,朝廷就不免要受制于他了。”人们都认为他考虑得太多了。事情后来的发展,都像他说的那样。刘惔死后,孙绰为他写了一篇诔文,其中有“居官为事,处事无处事之心”这么一句话,当时的人称为名言。
【评说】
刘惔是东晋名士,以善谈玄理著称。他的孝顺,表现在他自幼就能用幼小的肩膀支撑起家庭的重担,靠织草鞋卖钱来养活母亲,而且能够安贫乐道。类似的孝行,生活中常见,故而比郭巨埋儿之类的故事更容易为人理解和接受。
浣纱女殉母全贞
茹蘖老青春为有母在
抱石沉碧水犹是儿身
浣纱女者,晋时永嘉人也,世居蜃川。家计贫苦。父亡后,依母为居。年已逾笈,有问名者,女辄不顾。母曰:“汝年已属出嫁之年,逾期不嫁,人其谓我何?且汝宁能以丫角终老母家耶?”女曰:“女大当嫁,固是常理。但儿所以不愿出嫁之意,母不知也。我父亲去世,阿母年老,儿又无兄弟,孑然一身。儿嫁后,母将倚何人侍奉?况家中又无生计,所恃以维持生活者,全赖纺织缝纫入款而已。若儿只顾本身有托,其如母老无依何?天地生人,固不歧视男女。父母养儿,男女一样勤劳。子固当尽孝,女岂不当尽孝?据儿本意,此生愿从母而终,不忍舍母而嫁。”母转怒为笑,曰:”痴儿,汝果愿随母了此青春乎?”女曰:“儿志巳坚,块无翻悔。海可枯,石可烂,天伦恩不可断。母请勿为儿忧也。”母由是不再为女议婚事。后经人传播,遂无有登门求亲者。女自次朝夕厮守母侧。每于夜间浣纱,至天明即成布,光泽坚韧,人争购之,唯恐不得。售得之价,胥供甘旨,未尝稍有缺乏,里人称孝女焉。母每语人曰:“吾有此女,胜于男也。谁谓生女不能养老耶?”及母卒,哀毁逾恒。葬事既毕,抱石自投水中而死。后人悲之,为立一祠,以旌其孝。
【译文】
浣纱女,东晋水嘉(今浙江温州)人,世代居住在蜃川。家中贫苦。父亲死后,和母亲一起生活。已经过了该嫁人的年龄,有人来提亲,她看也不看。母亲说:“你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年龄大了还不嫁,别人该怎么说我呢?再说,你难道要一辈子老死娘家吗?”女儿说:“女大当嫁,固然是常理。但是,女儿不愿出嫁的意思,母亲不明白,我父亲去世了,母亲年纪大了。女儿又没有兄弟,孑然一身。女儿出嫁后。母亲将依靠何人侍奉?况且家里又没有别的生活来源,平时的生活,全靠纺织缝纫赚些钱来维持。如果女儿只顾自己终身有托,母亲老了依靠何人?天地生人,本不歧视男女;父母养育儿女一样辛劳。儿子应该尽孝,女儿难道不应当尽孝吗?女儿的本意是,终生侍奉母亲,不忍心离开母亲而嫁人。”母亲转怒为喜,说:“傻女儿,你真的愿意跟着母亲度过你的青春年华吗?”女儿说:“我意已决,决不会翻悔。海可枯,石可烂,天伦之乐不可断。母亲不要为女儿担心。”母亲因此不再给女儿议婚事。这件事后来传了出去,就再没有人来求亲了。女儿从此以后早早晚晚和母亲在一起,夜里洗纱纺线,到天亮就已经织成布了。她织的布既有光泽又坚韧,人们争相求购,惟恐买不到。卖布得来的钱,她都用来照顾母亲的生活,不曾有过缺失。乡里的人都说她是孝女。她的母亲经常对人说:“我有这样一个女儿,胜过一个儿子。谁说生女儿不能养老?”母亲去世后,女儿悲伤过度。等葬事安排完毕,女儿就抱着石头投河而死。后人悲怜她,为她建了一座祠堂,以表彰她的孝行。
【评说】
浣纱女的故事是很感人的。为了养活年迈的母亲,到了出嫁的年龄而不出嫁,甘愿侍奉母亲一生。但是,作为母亲这样做是不是太欠思量了?俗话说生儿育女防备老。如果为了防老而耽误了子女的一生,是不是也有欠妥的地方?浣纱女最后自沉碧水而死,对老母的自私难道说不是一种无声的责难吗?都说母爱是伟大的。在浣纱女的母亲这里,母爱何存?实在无路可走,招一个上门女婿,不也是一种选择吗!
李女断发誓养亲
梅信虚度守贞报劬劳
松荫成林旌门表懿德
李女者,唐时河南开封人也。幼即有烈性,奉父事母,克尽女子之道。父母爱如掌珠。年八岁,父得瘫,医药不效,竟卒。女哭之,恸不欲生。自此独与母居,茕茕孤独。家无蓄积,父柩不得入土,只好从权殡于堂上,待有余力时,再行举葬。女由是每日早晚,必在父柩前哭祭,并供献食物。如此者十年如一日也。及女年属及笈,其母见已到标梅遣嫁之期,欲央人为觅婿家。女告母曰:“儿不愿出嫁,愿随母而终。母其许我。”母曰:“汝已长成矣,女大当嫁,本属正理。世间万无以丫角终老母家者。汝何痴耶?”女曰:“儿嫁奈母何?弃母而适人,儿宁死不为。”母再三劝喻之。女哭失声,忽取剪刀在手,自将其头上青丝,猛力用剪铰断,手执断发语母曰:“母今可知儿心矣。发可断,身不可嫁。”母大惊,不觉泣下,抚女曰:“儿苦矣,何至此耶?”女曰:“此乃所以表儿心也。”自此与母同居,永不嫁人。及母殁,哀毁过礼,力措葬具。州里送葬者不约而聚,计达千人之多。母既葬,女遂庐于墓侧,蓬首跣足,不复人形。顾母虽葬,完坟时工作仓卒,故坟形不甚充实,女乃自负土完成之,并种松数百株。上官嘉其行,特旌表其门。
【译文】
李姓女子,唐代河南开封人,自幼性格刚烈,侍奉父母,能够恪守孝道,父母视她如掌上明珠。她八岁那年,父亲染病,医治无效,死了。女子哭泣不止,痛不欲生。从此以后,就独自和母亲居住,茕茕孑立,很是孤独。家里没有积蓄,父亲的灵柩不能安葬。只好把灵柩暂时放在堂上,等稍微富裕一些时,再举行安葬仪式。女子因此每天早晚一定要在父亲的灵柩前哭祭,并献上祭品。像这种情况,十年如一日,等到了出嫁的年龄。母亲见她该出家了就请人为她找婆家。女子告诉母亲说:“女儿不愿出嫁,一生愿随母亲,.希望母亲答应我。”母亲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女大当嫁,这是正理。世上哪有女儿一辈子呆在娘家的?你怎么这么傻啊!”女儿说:“女儿出嫁,母亲怎么办?丢下母亲,自己嫁人,女儿宁死不为!”母亲再三劝说,女儿失声痛哭,忽然取出剪刀,抓住自己的头发,猛然用力剪断,手拿断发对母亲说:“母亲如今可以明白女儿的心思了,头发可断,嫁人万万不可!”母亲大惊。不由得流下眼泪,手抚女儿说:“儿命苦啊!你何必这样呢?”女儿说:“女儿用剪发来表明心迹。自此以后,与母亲住在一起,永不嫁人!”母亲死的时候,李女悲哀过度损伤了身体,全力筹办丧葬之事。乡亲们不约而同来为她的母亲送葬,达一千人之多。安葬母亲之后,李女在母亲的坟墓旁盖了一间茅草小屋,为母亲守孝,头发蓬乱,光着脚,没有个人样子。她见母亲虽然已经安葬,但拢坟时仓促,坟的形状不完整,就自已背土把坟形修复完整,并且栽种了几百棵松树。当地的官员认为她这种孝行值得嘉许,特意加以表彰。
【评说】
同是不出嫁、留在家中孝敬母亲,李女的故事虽然看起来没有浣纱女那么感人,但可信度要高得多。李女之母再三劝女儿出嫁。李女为了孝敬母亲,剪发明志,与母亲相守终生。母亲去世后,她像儿子一样庐墓于侧,为母守孝。相比之下,浣纱女在母亲死后抱石沉江,看似壮怀激烈,但总是让人觉得可敬而不可亲。当然,这都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事情。类似的事情在当代社会已经不大可能发生了。老有所养,既是子女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社会已经担当起无子女老人的赡养义务。
杨乙行乞养双亲
唱山歌杯洒承欢
得岳穴天官赐福
杨乙,唐时圩桥人也。家无恒产,室如悬磐,专赖行乞以养其父母。每日乞得之饮食,必携归奉亲。亲未尝,虽自己饥饿难忍,亦不敢先尝,必待亲用后,己方敢食。如有酒时,则必双膝跪地,双手捧进,俟其父母齐举杯饮,乙则起立,跳跃舞蹈,并一面口唱山歌莲花落,使父母欢笑。人有见之者,叹为真孝子,曰:“彼乞儿也,而能如此,其人品必有可取。”由此乡人共传之。或有怜其孝行,悯其穷苦者,赠之以金,俾作菽水承欢之助。乙则坚拒不受,曰:“傥来之物,适足以辱吾亲也。”或又有劝其为人佣工,得资亦可供甘旨,何必乞讨以自苦耶?则曰:“我非不知。但父母年老,我又系独身,如为人服役,远离膝下,父母何人扶持。”众益重之。其后父母相继死,均由乙乞募得棺,脱己身上衣殓之,虽严冬凛寒,冷风剌肌,不顾也。藁葬于野,即露宿柩旁,日夜哀哭不绝声。岁时祭墓,来尝阙失。后忽于无意中观察墓旁地有异状,乙心想:此下或系夜间贼人曾埋盗物于此。因掘而视之,赫然发现黄金一穴,并有朱书“天赐孝子杨乙”六字。乙向天叩谢,改葬父母,余则买田建屋,称富翁焉。
【译文】
杨乙,唐代圩桥(在今江苏武进县)人。家徒四壁,没有固定的资产,专门靠讨饭奉养父母。每天讨来的饮食,一定要带回家供奉父母,父母若是没有吃。他即使是饥饿难忍,也不敢先尝一口,一定要等父母用过之后,自己才敢食用。如果讨来的有酒,就一定要双膝跪地,双手捧给父母,等父母一起举杯共饮,然后站起身,边跳舞助兴一边唱山歌或莲花落,让父母高兴。人们见到后,感慨杨乙真是个孝子,说:“他不过是一个讨饭的,却能这样侍奉双亲,其人品一定有可取之处。”乡人因此而共传其孝名。有的人敬佩他的孝行,怜悯他家中穷苦,赠给他金钱,希望帮助他孝敬父母。杨乙却是坚持不受,说:“不是应该得到的东西,只会令双亲蒙羞。”有的人劝他给人打工,挣钱养活父母,不必再去乞讨。他说:“我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因为父母年纪大了,只有我一个儿子。我如果去给人打工,远离父母,何人来侍奉父母呢?”众人因此更加敬重他。后来,父母相继去世,都是杨乙乞讨募得棺木。杨乙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殓葬父母,哪怕是数九寒冬,冷风刺骨,他都不顾。他把父母薄葬在野外,就露宿在坟墓旁日夜哭泣,悲声不绝。每年按时祭奠,从没有鞴过一次。后来,忽然无意中发现墓地旁有异常,心想:是不是盗贼夜里埋的赃物在里面呢?于是就挖开来看,赫然发现一窖黄金,上面写有六个红色大字“天赐孝子杨乙”。杨乙向天叩拜,拿这些钱重新安葬父母,剩余的钱置办田产盖了房屋,从此成为一个富翁。
【评说】
杨乙靠乞讨奉养双亲。确实难能可贵。他不是不能出力气挣钱养活父母,而是奉行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不愿离开父母,令父母无人服侍。靠乞讨养活父母虽然是下下之策,被人瞧不起但毕竟尽了人子之孝。和郭巨埋儿孝母比起来,杨乙的孝行更令人感动。至于天赐黄金之说。很可能是为了宣扬孝道而编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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