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真情”栏目,看完后真的是气愤填膺,两个二婚男女,暂且称他们分别为A男,B女吧。A的父母也早在二十多年前离婚,A被判给母亲。A的姐姐被判给父亲,现在认人感到气愤的是B这个女人以死相逼,让公公(也就是A的生父)也他的房子给他们,理由是她公公之前在她生儿子之前承诺过,如果她能为他家生上儿子就把这套房子给她。但是她公公说他根本就没说过这样的话(我想这肯定是她的老公为把她追到后说的骗她的话),她公公说这套房子肯定是留给她女儿,而且这事也是他儿子知道 的。而这个可恶的女人B竟然说:“在我们那(她是云南大山里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权力继承房子”。一听这话,立马就有一大妈回击她,那我们这些生独生子女的难道就没人养老了?她的生活确实过得很苦,一家四口挤在没窗户的10来平米的门面里,卖点衣服,有时生意又不好,而她老公下岗之后也没有做其它事。
没错,她的生活确实很苦,如果她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我会同情她,但是她这种蛮横的态度,无知的泼辣样,真的是让人憎恨。为什么总是要伸手去要别人的,虽然说父母,难道要父母的就天经地仪吗?最后,A的生母为了息事宁人,答应她的那套房子无偿给她才终于露出了笑脸。
我真的感到很悲哀。我觉得A是个没有能力的人,但凡一个家庭中男人如果没有能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那么是最容易引发家庭矛盾的了。再说B,一个媳妇,就有权力去要财产,老人的任何东西是老人的,他们愿意给谁给谁。现在的法律都规定了婚前财产,严格地说A的生母给的房子都可以算是A的个人财产呢。中国的父母就知道给,给,给,所以培养出的孩子就只知道要,要,要,即便是自已已是成年人还总是惦记老人的财产。就是这种 “给”的教育方式让孩子没有生存能力,所以才会生活过得不好,所以才会总是 “要”。
我 觉得现在我们的家长不要总想着给孩子什么,重要的是让孩子学会生存,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否则老人纵使有万贯家财也会被败光。
所以年轻的女孩子们,嫁人之前千万要睁大眼睛了,一个男从如果没有基本的生存能力,又懒惰,又怕苦,又没有责任心,可是要慎重选择。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