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的写法也是PM2.5(见《教育部:第1~13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请点击文题打开阅读全文,下同):
我在2018-10-10发的帖子《细颗粒物PM2.5写法规范吗?》(在2019年6月17日又修改补充成《细颗粒物PM2.5写法规范吗?》作了详细说明,得出结论,规范的写法应该是“PM2.5”。也就是说,2.5应该是下角标。
事实上,相关的国标本来就是用的下角标。如:
《辞海》(第7版)PM后2.5和10的写法都是下角标:
“上海发布”公众号一直用的是下角标:
央视《新闻联播》2020年9月2日用的就是下角标(详见《编校案例丨央视PM后的2.5用下角标了!》):
由此看来,央媒和权威性出版物(包括像《辞海》这样的辞书)已经都把PM后的2.5写成下角标了(PM后面的10应同样写法),为此建议:
○ 今后各媒体和书刊都写成规范的PM2.5”和“PM10”;
○ 类似政府工作报告这样的文件直接写PM2.5”和“PM10”而不用再像新华社那样再加注了;
○ 鉴于《现代汉语词典》、“术语在线”和《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等还在用“PM2.5”和“PM10”,相关的印后质检暂时不宜计错;
○ 《现代汉语词典》、“术语在线”和《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等工具书或推荐性用法(标准)尽快予以修订;
○ 相关的智能校对软件给出修改提示。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前述《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PM的“浓度”或者“平均浓度”的说法其实是不规范的,其单位写成“微克/立方米”也不规范。关于这个问题,我在《PM2.5和PM10的写法规范吗?》文章的最后已经明确说明如下:
PM2.5浓度”的写法并不规范,尤其是在科技文献中,应该称为“PM2.5质量浓度”。其单位不应写成“微克/立方米”,而应写成“微克每立方米”或“微克/米3”,在科技文献中应写成“μg/m3”。
另外,还应说明:“PM10”和“PM2.5”都是英文首字母缩写词,不应把其当成质量浓度的量符号使用,质量浓度的量符号是斜体希腊字母ρ,所以其“PM10质量浓度”和“PM2.5质量浓度”的量符号规范表示分别是ρ(PM10)和ρ(PM2.5)。
这是因为,只有“物资的量的浓度”才可以简称“浓度”,对于大众媒体而言,建议在必要时使用“含量”而避免使用“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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