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感科 曾 妮 编 辑:高少卉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然而,在这样一个阶段,仍然有部分省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事件。为了全面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响应《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笔者结合新冠期间血液透析室(中心)的防控建议,梳理血液透析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要点,仅供参考。
国家卫健委对医疗机构防控政策重要指示
1. 建立血液透析室(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负责防控工作。由血液透析室(中心)负责人作为组长,成员最少应包括骨干医生、护士长、工程师及感控护士。其中血液透析室(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2. 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作用。由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牵头,组织对本血液透析室(中心)进行院感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质量控制管理。
1. 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明确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功能分区。严格明确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尽量设置医患分流、洁污分流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 有条件的设置过渡透析区,或相对独立的透析区域。
1. 预检分诊在岗的接诊护士和护理人员应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穿工作服,视暴露风险选择隔离衣和(或)防护面屏。
2. 预检分诊点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
3. 预检分诊流程可参照下图:
1. 加强医生、护士、工程师及工勤人员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培训,以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培训;
2. 减少聚集性医疗活动,包括大交班、集中业务学习等。必须聚集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1m以上距离,以最大程度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3. 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标准预防。根据规定,在岗工作期间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帽子,应严格执行手卫生,并注意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并在以下情况视暴露风险选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等防护用品,穿戴防护用品前和脱/摘防护用品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1)预检分诊;
(2)有创操作;
(3)连接血管通路;
(4)注射、抽血等可能接触到患者血液、体液的操作等。
(5)就餐管理:分时段就餐,避免集中就餐。就餐前摘掉个人防护用品并使用流动水洗手。
(6)合理安排值班并建议备班制度;
(7)如有接触疫确诊、疑似感染患者后,或接触疫区人员,应主动上报。
下面的管理划重点!
6. 患者若有呼吸道症状,但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将患者安排至血液透析室一角、每日最后一班,或为该患者每日常规治疗结束后增加一班;
7. 针对长期透析患者的请假要求,应加强管理。对于更换治疗中心而没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的患者尽量在相对独立透析区域治疗,观察14天仍无相应症状、体征后可解除观察,与一般患者同样对待;对于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的患者,建议返回接受当地观察和治疗安排。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进行症状、体温和血液炎症指标等监测。
8. 除了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血源性传播疾病的筛查外,还要做好对冠状病毒感染的筛查,包括流行病学史的调查、相关症状的询问、体温的检测及监测,将新入患者放入过渡区透析治疗至少2周,或分时段、分区治疗至少两周。
9. 透析室应建立重点患者信息登记本,登记患者及陪同人员体温及与确诊或疑似感染者、居家隔离或发热患者等的接触史;
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应转至定点医院的隔离区进行CRRT治疗。
1. 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和空气消毒。每班透析结束后应开窗通风30min,每天透析工作结束后使用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2. 环境表面: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进行;
3. 血液透析室(中心)出现确诊或高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应立即在感控专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对抗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还在继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松懈、不麻痹,在常态化的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好感控人“防患未然、防微杜渐”的守卫职责。
参考资料
1. 《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关于血液净化中心(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建议(2020.2.2版)》;
2. 《血液透析室(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关键质控环节(第一版)》——国家肾脏病医疗质量管理与质控中心;
3. 《血液净化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建议(2020年2月1日修订)》——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分会,中国研究性医院学会血液净化专委会,中关村肾病血液净化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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