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尊崇军人的社会,必须为军人(退役军人)家庭的权益与生活“兜底”。
这种“兜底”,很大程度上来自援助与救济体系。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呼吁建立“军人家庭援助体系”,正是为了能够长效、高效地为军人(退役军人)家庭提供“兜底”援助。
4月19日,《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暂行规定》印发,其中明确了——
军队相关人员或家属罹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救济,并相应规范完善救济标准确定条件、实施程序及审批权限。2016年,大连舰艇学院政治系教授赵俊兰,在《政工学刊》发文提出应《尽快建立军人家庭援助体系》。2017年,学者王涵毅撰文指出:我军现有随军家属34万多人,其中就业安置的仅有17万左右,完善军人家庭援助刻不容缓。2018年,军队政协委员西西玛,提出应建立军人家庭援助中心。2021年1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全文公示,明确对军人及其家庭的多项抚恤优待,其中包括: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军人家庭,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和慰问。
科学高效的援助体系,仅靠一两部法案或文件规定是远远不够的,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明确。
比如,2015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其中提到:
团级以上单位应当准确了解掌握所属官兵家庭生活困难情况,一般每半年集中研究1次,情况特殊的及时给予救济。救济以发放现金为主,救济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当官兵遇到重大家庭困难时,救济的现金往往不足以扶危济困,碰上需要长期救助的情况,就更难得到保障。还有,官兵家庭需要救助时并不一定是资金需求,也可能是家庭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或法律援助,这种需要军地协同支持的时候,谁主导主持?谁负责到底?
总之,军人家庭援助的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以美军为例,其实施了《军人家庭保障计划》,构建庞大的家庭支援体系:国防部专门成立军人家庭政策办公室,由一名副部长直接领导军人家庭工作;各军种、各基地、各作战单元都相应设置了军人家庭援助机构;每年斥资100多亿美元专项用于工作开展。
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多地都启动了针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援助机制。
比如广东,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比如贵州,2020年5月出台了《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当然,对于一些遭遇重大疾病等特别困难的家庭,仅仅依靠部队或政府的救助是远远不够的(一般相关的援助都规定当年内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这就需要调动社会慈善机构、个人、团体、企业资助的非盈利性民间服务保障机构积极性,以支援参与的形式,为相关家庭提供资金、子女教育、贷款、保险等服务,弥补政策援助上的不足。例如,美军把五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军人配偶日”,每年都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以引起社会对军人家庭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军人(退役军人)家庭援助,归根到底还在于一个情字。再多的政策再多的要求再多的机构,如果不能带着对军人的深厚感情去落实,那恐怕也难有成效。不一定每个人都上战场扛枪,但大家可以为扛枪的人给予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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