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时,寂寞的我晃动着杯子里的酒,苦的。
城市,被一行行道树望绿了,许多人在感叹,原来春天过去了啊。活在城市久了,自己已经忘记了故乡的春天,我的一生无法再放回原处,只剩下无休止的流浪。
奋斗的词汇喂不饱欲望,蚂蚁般的匆匆忙忙,收获的物质,却无法填满我身体里的饥渴。 善良,成了这个城市的急救良方,可是它不在我的药箱里,我这样想,故乡,不经意之间成了别人的天堂。
活在底色里的村庄,远了,远成了虚幻,让我找不到回去的方向。
(2)带着最后的贪婪,我在九月离开了村庄,鼓起飞翔的翅膀,绝望地发誓,就算榨干了血泪,活成乞丐,也要死守没落的城墙。
我忘了我是村庄的孩子,出走的只是肉体,却不是自己的思想。我忘了喀斯特地貌的那些粮食,那口水井,那抹阳光,才是抚养我长大的亲爹老娘。
都忘了,村庄给过我奶水,村庄把握的乳名刻在山岗,村庄把我的理想托举在羸弱的肩膀。 活在尴尬的城池中央,格格不入的生活和身份并没有发现自己与城市的节拍融合得不恰当,刨食于艰难之中,却声称自己比流浪狗活得坚强。
我是这个城市的局外人,城市让我活下去,却不允许我的理想痛快的成长,村庄啊,我的母亲,我知道我离开了你就再也回不到你温暖却贫穷的胸膛。
我用生命与这个城市交换活下去的理由,我与我的命运在城市的履历上签订了契约,我被自己出卖了,包括来至于乡村最纯洁的阳光照耀过的理想。
我昧着良心的说,我不爱乡村,那个穷得拉屎不生蛆的地方。
(3)我可恶的灵魂,被城市掂出了应有的斤两,所谓的等价交换,其实是一个未被戳穿的弥天大谎。
只有在夜晚的时候,透过久违的泪光,依稀看见稻谷躺下一片金黄,鸟声叫醒清霜。依稀看见爱过我的邻家女儿,把早晨的露珠穿起来,为自己梦里的新郎准备嫁妆。依稀看见活在眼前的月光,梳理着老祖母额头上凌乱的时光。
梦啊,有时是灵魂遮羞的衣裳,我不是说自己最讨厌村庄吗?我带不走故乡的爱、故乡的牵挂、故乡的疼痛、故乡的痕迹、故乡的旧伤,我从故乡带走的,除了一具躯壳,除了苟活下去的生存伎俩,还有什么呢?
穷,一直是故乡医不好的风湿病,在天晴下雨的时候,都会把人从半夜疼醒,很不辛的是,我身上就遗传了这种伤人的基因。
夜深人静的寂夜,把词语深处的慌乱锯下来熬着,村庄便成了一锅忘魂汤。
都说了对故乡没有半点热爱,却知道自己在说谎,我知道那些走夜路的人,带走的是身体上的一点点凉。
(4)爱是没有节奏的,谁会在乎灵魂深处痛苦分娩的声音。忘了,忘得了二十岁之前瓷碗中缺粮的泪流满面,忘得了母亲把半截红苕分得很无奈的剪影吗?
祭奠青春,黯然下跪在日子的悲哀处,便跪着一座肃穆的坟茔。
俯耳倾听,大地在说话,村庄在呻吟,我仍然绝望地活着,反刍着民间遗传的传闻,背叛村庄的人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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