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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和巩俐,都应该给他发红包

    一部《活着》,成就了张艺谋、巩俐和葛优。《活着》太苦了,但作者余华却很好笑。2021年,贾樟柯导演的纪录片《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上映,镜头里余华的幽默展现得淋漓尽致。有人评论,余华是一个被写作耽误的喜剧人,逗笑能力堪比郭德纲。

    在贾樟柯的镜头里,余华坐在街边小餐馆桌前,被调料瓶、筷子筒、餐巾盒包围。

    他举着手机看篮球赛,投入时,不禁发出“哎呦”的叹惋疾呼。

    一声“哎呦”之后,一段长达二十分钟的单人脱口秀表演开始了。他就像一个深谙喜剧之道的演员,死死拿捏住每一位观众的笑点。

    他金句频出。

    “人类口腔是这世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只要作品能发表,什么光明结尾都能写”,“女孩给我递小纸条,我费尽心机小心翼翼拆开,生怕错过美妙表白,结果对方只是想批评我弄坏了借走的图书”……

    放映厅里,一阵又一阵笑声传来,持续不断,为他喝彩。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中,余华在看球赛

    读过一两部余华小说的读者,免不了要被他作品中的苦难所“误导”,觉得作者本人也一定是严肃的、忧郁的、苦大仇深的。

    看完电影后就会发现,真正的余华是幽默的,灵动的,甚至是可爱的。

    在《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中,余华淡化了自己的作家身份。

    他并没有聊太多的文学观点,而是在聊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爱情故事、个体感受等一些更为私密化的东西。

    故乡是一面镜子。作家对故乡的私人化记忆,决定了他们会如何书写自己的作品。

    当人们开始重新适应余华这个有些“反差萌”的形象后,再返回去读他写下的文学字句就会发现,文学与人生息息相关,文学赋予了人类一种尊严,普通人和作家站在同一个故乡。

    而这一切,都有迹可循。

    余华与贾樟柯

    幼时的余华,是一个对故事结局痴迷的小男孩。

    他与文学的初遇,在70年代末。

    那是一个书荒的时代,书本不是缺章少页,就是没头没尾。在余华看来,小说没有开头尚且可以忍受,没有结尾则实在让人难受。

    少年余华,每日最常做的事,便是躺在床上,幻想自己读过的每一本小说的结局。想了一个不满意,就再想一个。

    在下一本没头没尾的小说到来之前,他有的是时间寻找最令人满意的版本。

    青年余华

    类似的体验,写下《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家严歌苓也曾有过。在她的短篇《书荒》中,她曾这样描述“书读不全”的体验:

    “或许是那种不甚幸运的阅读导致了我谎述故事的习惯。我从来不能忠实地,照本宣科地讲述一本小说。大概我从来没那份从容把一本小说囫囫囵囵读下来,没读的,接不上的,我就编。”

    正是这样破碎的阅读,在作家生命中埋下了第一颗关于创作的种子。

    余华的每个故事,都始于一个没头没尾的场景,和一场漫长的幻想。

    《活着》源自一首名为《老黑奴》的美国民歌。

    余华听了以后深受触动,便开始想象一个中国农民的一生,一个顺从又执着的“福贵”诞生了。他看起来对一切苦难都逆来顺受,但谁也无法从他身上夺走活着的意志。

    《许三观卖血记》源自余华在大街上遇见的一个泪流满面的老人。他联想到,究竟是怎样的遭遇,会让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不顾体面、旁若无人地在大街上痛哭呢?

    《第七天》则始于余华头脑中突然出现的一个荒诞场景:一个死去的人接到通知,要去火化自己。由此,他展开了一段奇异的人生旅程。

    在文坛,弃医从文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国内的鲁迅、郭沫若,国外的欧亨利、契诃夫。

    余华也不例外。高考两度落榜后,他曾被分配到一家卫生所当牙医。

    余华从未接触过医学,但上班第一天,就开始给人拔牙。

    他的师父姓沈,70多岁,也没有上过医学院,一上来就吆喝他:“小余啊,你看一遍,下一个就你干了。”

    余华当时很紧张,连用哪把钳子都不知道。

    好在,他们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民的牙齿总是到了不得不拔的时刻才会来医院,所以余华一眼就瞧见了自己该拔哪颗牙。

    拔牙的过程惊心动魄,但又出奇的顺利。“当时我感觉压根不需要我拔,它自己就要掉下来了。”

    此后,沈师傅坐在椅子上看报纸、开处方,余华负责拔牙。

    在长达5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大约拔下了10000颗人类的牙齿。他曾多次在散文中提到过,特别不喜欢别人张开的嘴巴,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

    拔牙拔得够够的了。

    余华看到在县文化馆工作的那帮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不公。“我每天在那拔8个小时的牙,他们在街上东逛逛西晃晃,问他们为什么不上班,他们说溜大街就是在上班。”

    余华当然也喜欢这种工作,他也寻思去文化馆谋个闲差,还倍儿体面,自由自在。

    出于这样一个契机,余华开始走上小说创作的道路。

    余华学习写作小说的经历和拔牙类似,都是“撸起袖子就干”。

    虽然他当时认识的字少,但他很自信,阅读的起点也很高。

    第一次,他找了一本叫《人民文学》的杂志来看。首先看的是标点。什么时候该使用引号?什么时候该使用逗号?什么时候该使用句号?

    看了两页以后,就觉得“算了,还是直接写吧!”

    “后来的评论家总赞扬我的文字简洁,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这就是所谓毛主席说的,“坏事会变成好事。”

    从文的道路一开始并不顺遂。余华总在被退稿。据他自己描述:“我收到的退稿加起来,比中国的城市还要多。”

    彼时,他住在一个院子里,邮递员总是会将退稿从围墙外扔进去,他父亲一听到“啪嗒”一声,就意识到退稿来了,随即便会吆喝余华去拾掇。

    青年余华

    余华也时常调整自己投稿的策略。每当被退稿一次,他便会将自己投稿的杂志调低一个档次。

    拔牙拔了5年,投稿也就投了5年。

    就在他准备放弃时,1983年1月,《西湖》杂志发表了他的小说《第一宿舍》。同年12月,《青春》杂志也发表了他的小说《鸽子,鸽子》。

    那一年,最让余华感到高兴的事是,他接到了《人民文学》编辑周雁如打来的长途电话。周雁如告诉他,他投去的三篇小说都写得很好,都会发表。但有一篇,结尾不够光明,要改。

    余华一拍脑门应允:“改!只要能发表,别说结尾了,我从头到尾都给你改光明咯!”

    就这样,余华被邀请去北京改稿,来往车票及住宿费全部报销。

    稿子不到一天就改好了。余华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北京待了一个月,玩遍了所有景点。离开北京前,他兜里装着各种报销费用,加起来总共有八九十元。

    在八十年代,这十足是富人的派头。在回家的路上,余华路过德州,为父亲带回一只扒鸡:“你儿子真的出名了!”

    第二年,1984年8月,余华如愿被调到文化馆,正式走上文学道路。

    第一天去报道时,余华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却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的,他意识到“这个单位来对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余华整日在大街上溜达,找人陪他玩,直到没人跟他玩,才意兴阑珊地回家开始写作。

    1998年,余华、苏童、莫言、王朔4个中国作家去意大利参加远东地区文学论坛,讨论的议题是“我为什么写作”。

    当时,他们四个作家互相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写什么的,余华率先站上去就将自己的稿子念完了。

    “我为什么写作?不愿意做牙医,不想回忆青春时发现只剩下张开的嘴,想睡懒觉,不用上班,还能挣稿费。”

    第二个上去的是莫言。莫言是当兵的,哨兵,需要每天站岗。当了好几年哨兵后,他想给自己撸一双皮鞋,可是没有钱。写小说是为了买皮鞋。

    在后来的访谈当中,余华调侃自己、莫言和王朔的理由都不靠谱,赞苏童“纯洁”。苏童说“我是因为考上北师大后发现自己热爱文学,于是开始写作”。

    但苏童当时是最后一个念稿子的,听完前面三位作家的分享后,他死活不愿再上台。因为他觉得自己写的很丢脸。

    “我怎么会这么写呢,我太蠢了,我怎么能说自己是因为热爱文学才走上文学道路呢!我应该跟你们一样,瞎编!”

    莫言称余华为“残酷的天才”。

    余华的残酷,源自童年的经历。这段经历,决定了他一生的方向。

    余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够成为描写苦难的作家,也正是由于童年经历的深刻影响。他见过太多生离死别,自小便觉人生悲凉。

    余华的父母都是外科医生,每日回到家中,衣服上都带血。而他的童年,则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他见过血淋淋的白大褂,病人最惨不忍睹的模样,甚至是从手术室内拎出来的血肉模糊的、破碎的人体组织……

    念到小学四年级,余华全家搬往医院的职工宿舍。他的住所对面,便是太平间。夜里,年幼的余华常被撕心裂肺的痛哭声惊醒。每次听到这种哭声,余华便意识到,又有一个人纹丝不动地躺在太平间的水泥床上、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时,他会搬一把小板凳坐在家门口,看着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属,一边痛哭流涕,一边互相安慰。

    家里没有厕所,只能使用医院的厕所。太平间则是必经之路。

    夏日炎炎,为了贪凉,余华跑到太平间的水泥床上午睡,他意外发现这里竟然是全世界最凉爽的地方。多年后,他读到海涅的一句诗——“死亡是最凉爽的夜晚”。

    他恍然大悟。这不正是自己在太平间午睡时最切身的感受么?

    他感受到苦难的力量,这也正是文学的力量。

    这么多年,他成为了苦难最亲密的见证者,甚至参与其中。

    《活着》剧照

    这段特殊的童年经历,对余华后来的写作风格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对死亡和苦难高度敏感,但只要动笔,却又变得极度冷静和克制,甚至带着一种旁观者的残忍。

    这种冷静的力量就好比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1993年,他用这把冰冷的手术刀剖刻出了震动文坛的小说《活着》。这是一个极简又悲惨的故事。

    主人公福贵是个地主家的阔少爷,整日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终有一天输光家产,从地主阔少沦为贫困佃农。此后的几十年,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孤寡老汉,守着一头老牛苟且度日。

    书中最触动人心的场景,是福贵儿子有庆的死亡。余华仅用一句话就刻画出了福贵失去爱子的悲痛心情:“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著名编辑朱伟曾说:“在余华的笔下,死亡总是很轻易就到来。”余华自己则说:“只有一个个人都死了,只剩下福贵这样一个老人凸显的活着,才特别有力量。”

    福贵是死亡的见证人,和苦难的修行者。或许他曾一无是处,但当他经历了一连串的人间悲,也就磨练出了对苦难的承受力,继而无怨无悔地活下去。

    这或许也是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正如余华在书中所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有的苦难终将烟消云散,只有活着,才是最大的胜利。”

    余华的故乡嘉兴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郭沫若、矛盾、巴金、丰子恺、徐志摩、金庸、李叔同……

    这些文人后来无一例外都走向了离乡的道路,余华的人生与他们趋同。

    离开故乡并不容易,但迈出第一步后,下面的几步则要显得容易许多。

    1993年,余华辞职来到北京,见到了一个更大更开阔的世界。

    在双榆树的朋友家中,他第一次看到了导演伯格曼的《野草莓》,感受到了电影真正的力量。那晚,33岁的余华激动地从从双榆树走回了十里堡的住所。

    二者中间的距离,整整隔了30公里。

    余华认为,只有不断行走,消耗体力,才能平复自己被电影震撼到的内心。

    伯格曼《野草莓》

    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带给了余华内心新的冲击,也帮助他迅速成名,升级换代,跨越阶层。

    在租来的9平米出租屋写下《活着》后,余华成为当代著名作家,纯文学领军人物,作品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近30个国家出版。

    在各大文学奖项的颁奖典礼现场,常常能见到他的身影。

    他的作品将张艺谋送去了戛纳。

    在北京30余年,余华觉得,只有不写作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是生活在北京。一旦提起笔,他发现让自己感到最安全的地方,仍旧是家乡浙江嘉兴海盐县。

    写作对他而言,就是回家。

    小时候,父母很忙,就把他和哥哥反锁在家里。家中的二楼可以看到一片广阔的田野,兄弟二人时常趴在窗子边看风景,余华把这个房间戏称为“景观房”。

    闯祸后,余华就会躲到田野里。晚上,父亲去寻他,他就发出一阵哭声。这哭声是信号弹,目的是为了让父亲辨别方向,好找到他,免得走过了。在稻田里躺的最久的一次,余华直接睡着了,醒后,只好自己灰溜溜回家。

    回家后,发现父亲还在动手术。

    青年余华

    在《一千零一夜》里有一个故事,讲的是巴格达的一个商人。他坐吃山空,把他自己的财产全部挥霍掉了,然后变成了一个穷人。

    他每天都在梦想着,能否回到过去富裕的生活,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出现了一位智者,智者告诉他:“你的财富在开罗。”

    他第二天便背上包裹去开罗了,结果被抓到了警察局。在警察局里,商人告诉警察:“我是因为做了一个梦才来到这里的,我来寻找我的财富。”

    警察训斥他:“你这个蠢货!我做过两个这样的梦,说我的财富在巴格达。梦里,那些财富就埋在一个院子里的一棵树底下。”

    商人听完警察的描述,发现那个院子正是自己的家。他赶紧回家,回到家以后,果然挖出了财富。

    人只有离开了最熟悉的地方,再回来,才会知道自己真正的财富究竟在哪里。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里,余华站在从小常去游泳的海边

    2014年,余华罹患湿疹,手掌、脚底全部裂开,疼痛难忍、求医未果。因一次意外的契机,他回到家乡海盐住了5个月。

    几乎是奇迹般的,在没有任何外力的作用下,湿疹竟然痊愈了。

    这或许就是故乡的力量。

    对作家余华而言,是“离开故乡”成就了他。最初,他不得不离开。但他也是幸运的。

    因为,通过文字,他随时都能回到自己想要折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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