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记好久未写,而伦敦,我最大目的其实也不是旅游,就是去做一件衣服。这是很久以前,对我自己的一个承诺,对生活的一个向往。从我还是一个穷小子开始(当然现在也还是穷,不过不是小子,而是一个老头),就想着自己啥时候也能去萨维尔街定制一套——你看我,钱挣不到,一天到晚关心的却都是这种奢靡的东西,难怪我妈说我是重阳糕,又穷(土话穷重同音),又洋气,要求还高。
十一月份的伦敦,实在不是什么好时候,天气已经发冷,每天十来度的样子,又偏偏阴雨连绵,老牌资本主义的道路上时常见到的行人欲断魂,哪及得上伟大祖国的冬天充满了阳光。
当然,偶尔的时候,也会有不错的天气,当阳光照耀在曾经的雾都,当大本钟遭到太阳和雨水同时的冲刷,本初子午线的时差总是干扰着我为祖国四化建设添砖加瓦的勤奋。
量完衣服尺寸,我也就没别的需要。不过来都来了,15小时的劳顿总是值得驻足几天,吃点喝点,逛点买点,每天早上拎着相机出门,看点拍点
走累了,就坐个地铁。作为世界上第一条地铁运行的城市,一些设施未免有些破旧,但优点是,四通八达。
或者有时候相机拿累了,手机反而可以更便捷的留下自己关注的内容。记录下伦敦的晴雨,伦敦的日夜,伦敦的秋冬。
从国内出发时候,还是短袖,到这儿穿着大衣毛衣,看枝头的金黄一片,突然就想回家了。
当然,伦敦之所以是伦敦,还是因为伦敦的人,而我,只是个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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