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迎来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第31年,同时也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们不仅要庆祝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的成就,更要深刻反思和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持续发展。消费不仅是经济活动的终端,也是经济循环的动力源泉。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消费促进年。消费要靠收入来支撑。与其提“消费促进年”,不如提“收入促进年”为更好。
因为,消费与收入的关系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消费者的购买力直接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
提高国民收入是支撑和维护消费的关键。只有当民众拥有足够的收入水平,他们才能在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经济链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经济的繁荣。
物价与消费能力的平衡至关重要。物价的合理调整必须与国民收入增长相适应。
尤其是对于国计民生的基本消费品,如水、电、煤、米、菜等,必须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确保这些必需品在国民消费能力范围之内,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基本消费品的物价调整方案,必须经过社会公示并讨论修改通过。
消费政策的制定至关重要。政策制定者首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不公正对待。尤其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基本生活、出行等消费权益。不能以“一分价钱一分货”为理由,降低国民的基本消费需求和服务水准。更不能以所谓“阶段性消费”,来刻意提高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水电煤消费价格。
此外,政府应出台刺激国民消费的措施,比如发放消费券、旅游券、消费补贴等,特别是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优惠政策,激发其消费潜力。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有助于扩大消费新领域。这不仅可以增加消费者的支付便利性,还能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增长。
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共同作出努力,为创建一个更公平、更稳定、更可持续的消费环境而不懈奋斗。
在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同时,也必须思考如何通过合理政策和市场调节,实现消费与收入、物价的和谐平衡,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造福全体国民。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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