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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古龙2

读古龙3--多情剑客无情剑

●多情无情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若无情活着还有何滋味?
  《多情剑客无情剑》应是古龙小说中最令人感动的一部。虽然全书一片刀光剑影,却始终飘荡着斩不断理还乱的情丝缕缕。全书的重点只是一个“情”字。
  首先是愤世之情。
  作者描写了上个颠倒的世界一善恶颠倒,真假颠倒。
  所谓大家公认的侠义之士,个个都是自私奸诈之徒、赵正义,这位人称“铁面无私”的赵大爷,开口闭口全是冠冕堂皇的语词,俨然是江湖的发言人,是正义的化身。然而,却阴险自私。正如铁传甲所言:“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几个是真君子呢?”
  在捕杀“梅花盗”事件中,这帮侠义之士的嘴脸暴露得最为充分。他们其实垂涎于美色与财宝,却非要把自己“说成为民除害。说什么:”黄金美人,等闲事耳,只不过是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所以,当阿飞杀死了梅花盗并被林仙儿证实时,却没有一个人承认他。
  道理很简单,田七爷与赵大爷这样的大侠怎肯将梅花盗让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人。阿飞想要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那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认为他“少年老成”,是个“可选之才”。再过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阿飞出名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哪有什么公理可言。一些人挟持着堂堂正正的名分,用一些空洞但动听的理由,比如“为民除害”,“为正义而战”之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扼杀他们看不顺眼的人。
  更可怕的是真情的丧失,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这在后半部关于金钱帮的描写中,表现得最透彻。上官金虹为了利用荆无命,连后者杀了他的儿子也不为心动,因为他认为,只有无情才能必胜。他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如此,只有功利的权衡,而绝无情感的渗入。
  古龙在这部小说中,写出了对于人性的绝望之情,更确切他说,对于我们这个社会公认的道德观点之质疑。他甚至认为人不如虎狼人因为虎狼只有饿了才杀人,然而人却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他更以夸张的笔墨将那些世家子弟、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等,写得一无是处,全是虚伪的卑劣之徒。
  如果从心理分析角度而言,这是作者以文字编织的幻象来实现他的心理补偿。是否与他少年时代的遭遇有关?或是与他成人后作为一名武侠作家被正统文学界排斥有关?
  其次是男女之情。
  古龙将李寻欢与林诗音、孙小红、玲玲之间,阿飞与林仙儿之间,林仙儿与其他的男人之间的感情,写得回肠荡气。即使是一些小插曲,也令人百般回味。
  例如,蔷薇夫人与孙逵、花蜂之间的孽缘。本来,蔷薇夫人与花蜂私通,因惧怕她丈夫的重责,便设计勾引孙逵,怂恿他带自己逃跑,然后再甩掉孙逵。没想到,蔷薇夫人与孙逵日久生情,反将花蜂打成残废。最后,三人全为了所谓的宝物惨死。
  再如,胡媚临死前看到她的情人杨承祖怯懦的样子,想到他从前的山盟海誓,说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甜言蜜语。不禁悲从中来:什么叫做情?什么叫作爱?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真不如死了反倒好些,也免得烦恼……
  于是,她假意让她的情人来杀死她。
  杨承祖脸色立刻变了,颤声过:“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难道想害我?”
  胡媚凄然笑道:“你对我虽是虚情假意,我对你却是情真意浓,只要能死在你的手上,我死也甘心了。”
  杨承祖全身发抖,突然狂吼一声,大骂道:“你这妖精,你好毒的心肠!”
  他狂吼着夺过那把刀,一刀砍在胡媚脖子上,鲜血如箭一般的飞溅而出,染红了杨承祖的衣服。
  他喘着气,发着抖,慢慢地抬起头。
  每个人的眼睛都在冷冷地望着他。
  夜色凄迷,不知何时起了一片乳白色的浓雾。
  杨承祖跺了跺脚,反手一刀向自己的脖子上抹了过去。
  他的尸体正好倒在胡媚身上。
  这血腥的一幕,将爱与仇恨烘托得慑人心魄)爱与恨又如何可以区分得清?
  在这部小说中,古龙将男女的情爱化作枷锁,使一个个英雄委靡不振,只有抛掉这枷锁,英雄才有自由的天地。
  然而,人又怎么能够没有男女之情,就像《圣经》上说:爱的力量可与死相比,情与死的本身一样强烈。
  它迸发出火焰,燃成熊熊之火。
  水无法将它浇熄,洪水也不能将它扑灭。
  李寻欢扔掉了林诗音这副枷锁,不还是有孙小红这副枷锁在等着他?
  与古龙的其他小说一样,这部小说中的男女之情,也只是情人之爱,或肉欲之爱,唯独没有夫妻之爱。
  看来,古龙自身是一个浪子,他作品中的英雄也是浪子。
  还有朋友之情。、作家林耀德说:“情人之间因为忘怀一切而醺醉,朋友之间则因了解彼此而悲喜。人类生命中的世界景观,除了亲人、爱人之外,朋友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李寻欢、阿飞这样的人眼里,岂止是重要的位置,而且是最重要的位置。
  为了朋友,李寻欢连心爱的女人都可以拱手让出。阿飞尽管迷恋林仙儿,但一听到李寻欢处于危险之中,即毫不犹豫地前往。用李寻欢的话说:为了朋友,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铁传甲为了朋友的名声,宁愿自己受冤屈,乃至死亡,也不肯为自己辩白一字一句。这才是真正的侠义之士,真正的人间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担当得起“朋友”两字。有些人你与他相处很多年,仍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却能肝胆相照。有些人满面友善,热心助人,却笑里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独来独往,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人心难测。人是一个谜。
  难怪古龙常常说,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这是李寻欢们的矛盾,也是古龙的矛盾:一方面如此执著于友情的伟大,另一方面又常常流露警戒之心。每一个人都渴望被理解,然而,理解又是多么不容易。
  爱情是缘份,友情又何尝不是?
  李寻欢与阿飞、郭嵩阳一见如故,相互尊敬,铁传甲与阿飞也是如此。不需要理解,甚至不需要时间,就能从心灵深处信任对方,这就是朋友。
  上官剑虹与荆无命是另一类的人,是只能称作枭雄的人。但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之间的友情难道不够深厚真挚,乃至到了变态的程度?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也许不能算作崇高,却是人与人之间难得的情谊。“还有中原八义那种为了朋友视死如归的神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此以外,书中还写了父子之情、母子之情,不过,最精彩的仍是男女之情与朋友之情。
  全书不时流露出作者的迷惘:情为何物?无情是什么?
  有情又是什么?这不是作者个人的迷惆,也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迷惆。佛教延续了几千年、要参透的还不是一个“情”字?不过,谁又能说自己已经参透?
    夜笛伴着悲歌: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成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李寻欢则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其实,无情也罢,多情也罢,人无法超越他(她)自身,他(她)被注定要这样生活下去,被注定要相遇这样一些故事。
  李寻欢的言语不时露出禅机,不过,他那么哀哀怨怨,那么为情所困,离澄澈的禅的境界还很远。
●英雄枭雄
  英雄是什么样的人?
  是完人,还是敢于承担的平凡人?
  古龙作品中有三位英雄最广为人知,一是小李飞刀,二是楚留香,三是陆小凤。最可爱的是楚留香,最不可爱的是小李飞刀。为什么?
  先看小李飞刀的来历。
  小李飞刀真名李寻欢,因为他拥有一把“例不虚发”的飞刀,江湖上称他为“小李飞刀”。他的飞刀真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没有任何招式,刹那间制敌于死命。
  刀光一闪,小李飞刀已出手,刀已飞入他的咽喉没有人看到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轻易不出手,但一出手,就是这么几句迅捷有力的语句一,别无他话。
  与其他英雄不同的是,李寻欢出身名门,他的祖父、父亲以及他自己都是探花。他本来过着优裕自在的生活。可是,因为有一次遇难,龙啸云救了他一命,从此命运的航道完全改变。
  当他得知龙啸云爱上他的情人林诗音时,为图报恩,他故意纵酒嫖妓,激怒林诗音。又让林去照顾龙啸云,成全了他们两人,还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了他们。
  他离开家乡飘泊了十年。岁月的风尘却不能掩去林诗音的倩影,他沉醉于对她的无尽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肖像。不知刻了多少个。
  十年后,他已是眼角布满皱纹的中年人,拖着病态的身躯返回家乡。他自己都说不明白、为什么要回来?、这时,林诗音已为人母。他的朋友龙啸云与其他的“侠义之士”,却暗中设计欲置他于死地。
  小李飞刀蒙受屈辱,又摆脱不了对林诗音的爱,身心憔悴,愁肠百结。~《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以李寻欢为主要角色,通过他渲染那种饱经风霜,孤独无奈的悲哀,也通过他去塑造一种正气凛然,善良刚直的精神。作者达到他的目的了吗?
  我们读第一遍时感到李寻欢很值得同情,很为他感动;读第二遍时却感到李寻欢是自找苦吃,莫名其妙;读第三遍时就感到李寻欢不仅不可爱,甚至有点惹人讨厌。
  重复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什么?
  首先,李寻欢出于义气转让林诗音,表面看来颇有英雄气概,大侠风度,实际上则荒谬绝伦,违背人性。
  李寻欢推重友情,认为“朋友如兄弟”,无可厚非,但女人却不是“衣服”,也不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什么都可以送给朋友,但有一样是绝对不可以的,那就是爱你的或不爱你的人。因为你没有这样的权力。
  李寻欢误认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力,采用了自以为是的方法,硬是将林诗音推向龙啸云的怀抱。如果林诗音对李寻欢没有怨恨,那她就不是正常的人了。
  更可厌的是,既然要显示义气,要让朋友得其所爱,却又耿耿于怀,缠缠绵绵,藕断丝联。又是雕刻林诗音的像,又是回到家乡找她,甚至还要守在她的屋外保护她,又是哀哀切切觉得天下人都负了自己。实在是莫名其妙。
  林诗音一家的不幸,李寻欢自己的落拓,难道不正是李寻欢自己一手造成?他却还要扮成潦倒落魄的才子和英雄,要人家同情他理解他,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一份债似的。
  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想把李寻欢写成完人。但通读全书,见不到李寻欢有什么比阿飞、郭嵩阳等人更伟大的英雄行为,但奇怪的是,大家见了他,要么崇拜,要么爱慕,好像他的脸上真有一股慑人的感染力。
  实则上,这些人只是先入为主。以孙小红为例,她只是从小听过李寻欢的故事,什么故事呢?无非是李寻欢将情人让给朋友的事,无非是甘愿作浪子不当公子的事。但她像着了魔似的,对李寻欢不仅信任,毫无保留地信任,而且芳心暗许,非他不爱。
  小说的叙述完全没有提供足够的逻辑根据。但作者就是这样写了,因为他已经先入为主地将李寻欢作为一个完人,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一个人人爱戴的偶像。
  这倒真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现象,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声,人们就能将自己的情怀倾注在所谓的“偶像”身上。李寻欢的形象,极端地反映了古龙那种渴望被崇拜的自恋式英雄倾向,就因为他是李寻欢,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为是完人,李寻欢处处要表现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现所谓的崇高,都只不过想在道义上凌驾于别人之上,显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当然应该追求崇高,但人更应懂得对于别人自尊心的爱护与尊重。当李寻欢以施舍的态度对别人表现所谓的侠义之际,他有没有考虑到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呢?当对别人的帮助是以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施行的,那么,这种帮助实质上是对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寻欢的许多言论都装腔作势,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
  这番自信与理直气壮让人毛骨惊然。哪一个独裁者不认为自己代表着真理,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生命?哪一个人能够真正区分好人与坏人?如果这个社会的公正由某些李寻欢式的英雄主宰,凭着的只是所谓的一腔热血,一身正气,那么,这样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为再伟大的人,也会有不可超越的弱点。
  无论是怎样的圣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寻欢这样的想法,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想法把自己摆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
  然而,熟识人类历史的人都明白:并没有一个外在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让读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寻欢,而实际上,我们的感受却是,李寻欢除一手飞刀漂亮之外,做人实在不怎么漂亮。
  阿飞对他的一番责难千准万确:“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进火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伟大!”
  李寻欢,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只不过是一个神经质的,领袖欲旺盛的自恋狂,是一个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家伙。
  阿飞是作为李寻欢的配角而描写的。但他实在比小李飞刀可爱一百倍,比小李飞刀更像个英雄的样子。
  阿飞出现在雪地上时,作者将他比作一匹孤独的狼,后来又多次以狼比喻他。他的身世神秘,无人知晓,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一个人,闯进江湖。
  据小说中隐隐约约的暗示,阿飞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大概有一段凄美的情史,远避尘世,在荒野中将阿飞抚育成人。阿飞16岁那年,他母亲即舍他而去,与世长辞。留下的遗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
  然而,阿飞离开原野后即碰上了李寻欢,他孤做冷漠的心灵从此充满了友爱和温情。
  阿飞之所以比小李飞刀可爱,就在于他活得率真、质朴,还有人的弱点。这种弱点不仅没有遮盖他的光芒,而且更使他的形象感人肺腑。
  阿飞迷恋林仙儿,明明知道了林仙儿的放荡行为,仍克制不了自己的爱情。这是初恋的盲目与美丽。因为女人,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平凡的人。因为摆脱了女人,一个平凡的人又成为英雄。
  阿飞最终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但李寻欢认为他的真正意图是去寻找某个隐居的高人,因为据说阿飞的身世与某个隐居的高人有关。他的身世到底如何?始终是一个谜。
  郭嵩阳、吕凤先、荆无命都是阿飞式的少年英雄。他们都受过林仙儿的诱惑,吕凤先还因此毁了一生。
  郭嵩阳最为光彩照人。他与李寻欢比武一场戏,精彩绝伦。他是个真正的武士、侠客,将武功看作自己的生命。
  为了朋友,他甘愿当活靶子,慷慨赴死。
  吕凤先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荆无命很特别。他与上官剑虹的关系颇为不寻常,是父子,还是同性恋?小说中有过这样的猜测,但作者似乎又否定了。作者要写的也许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但无论如何,荆无命也是一个真正的武士,他遵循武士的游戏规则,绝下施用暗算之类的小人行径。
  而且,荆无命有一种杀手的冷峻风范,不动情,不急躁。明明右手更有力量,却用左手使剑,结果上官小飞上了他的当,丢了性命。连上官剑虹都被他骗过。
  但最终,他的力量,他生活的勇气与意志,随着上官剑虹的死而消失。这一点却使读者糊里糊涂,作者没有作出很好的解释。
  龙啸云父子其实是最有戏的角色。可惜古龙存心要将他们写成反角,没有好好挖掘。
  龙啸云救过李寻欢一命,两人成为把兄弟,李寻欢成全了他与林诗音的婚恋,并将自己的家产送给了他。
  根据小说的描写,开始他并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是一对恋人,所以才会爱林诗音爱得死去活来。
  结婚后,龙啸云才知道,他的妻子是李寻欢作为礼物送给他的,而林诗音的心中,仍念念不忘李寻欢。至于李寻欢,离家十年后,又突然返回。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龙啸云面对李寻欢的感受可想而知。他肯定会有屈辱的感觉,他对李寻欢肯定会有复杂的感受。嫉恨?厌恶?无法明言。
  李寻欢刚回家时龙啸云的表现,处处显出他是一个热血男儿,重义气,重友情,与李寻欢仿佛亲如兄弟,连铁传甲临走时都对李寻欢说:“龙大爷的确是条好汉子,好朋友。”而李寻欢则说:“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求!”
  直到李寻欢被擒,作者才点明,陷害李寻欢的幕后主使竟是龙啸云。
  当林诗音责问他时,他对李寻欢说出了他的真心话:“我的确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儿子。我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你一来就全都改变了!”“我本来是这家的主人,但你一来,我就变得好像只不过是在这里做客。我本来有个好儿子,但你一来,就叫他变得半死不活。…龙啸云的处境决定了他是个悲剧人物。无论怎样,他都必须忍受某种灵魂深处的痛苦。
  如果他与李寻欢真的亲如兄弟,他要忍受的是自尊的被损害。他必须自愿忍受人格的低人一等,还要忍受妻子与李寻欢之间的缠绵情愫。如果他像小说中那样是个虚伪的小人,那么,他又必须忍受道义的责怪,必须忍受一般伦理观念所形成的良心的责难。
  古龙本想把他写成虚伪的小人,但在写作过程中,可能意识到了龙啸云的两难,所以,语句问又不时有了同情的色彩,甚至将龙啸云的结局处理成去赎罪而死。
  实际上,我们在阅读时,对于龙啸云的同情大大超过对于小李飞刀的同情。龙啸云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因为接受别人的恩惠而毁了自己的一生。看来,还是阿飞的母亲说得好:千万不要接受别人的好处。
  龙小云是龙啸云与林诗音的独子。小说将他写成一个天生的奸诈邪恶之徒。李寻欢与上官剑虹初次见他,都说此子长大后必为武林祸害。
  龙小云起先仗着父亲的声望,胡作非为;父亲失势后,他又忍着内心的仇恨,伺机报复。他善于伪装,委屈求全,心狠手辣。
  但书中又写到他知道其母与李寻欢的隐秘恋情,使读者觉得,他的心理畸形,他的阴毒,是由于先辈的畸形恋情所致。因为谁都可以设想,自己假如知道并看到自己的母亲与别人相恋,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所以,古龙最后很突然地将龙小云写成改邪归正的青年。
●荡女淑女
  荡女为什么会放荡?
  而淑女们为什么总是为情所困?
  《多情剑客无情剑》中,一共写了林仙儿、林诗音、孙小红、玲玲、蓝蝎子、至宝尊、大欢喜菩萨七位女角。其中林仙儿着墨最多,差不多要超过李寻欢。
  基本上,林仙儿与《九月飞鹰》中的上官小仙,也就是她和上官剑虹的女儿,属于同一类型。野心勃勃,权力欲、占有欲旺盛,是一系列阴谋的暗中主宰,谁都没有意料到的主宰。
  只是她比上官小仙多了一点,那就是放荡。
  她的放荡到了变态的程度:她喜欢各种各样的男人,老的,少的,英俊的,丑陋的。她要的是刺激,有时甚至是被虐。
  她有仙子般的容貌、身材。
  她在小说中一出现就表演“脱衣舞”。
  她在小酒店里试图勾引李寻欢,使用了女人最原始的武器。
  她的美丽令人无法抵挡。
  吕凤先本来是要去杀她的,却成了她的俘虏,上官剑虹、荆无命本来都想杀她,但面对她的肉体武器,也都动摇了。
  在小说中,林仙儿是李寻欢最直接、最危险的敌人。她一直伺机除掉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拒绝了她。而对于得不到的男人,她也不想让别的女人得到。
  她欺骗了所有人。谁都想不到她就是“梅花盗”。她的目的不过是让别人为她互相残杀。
  她更欺骗了阿飞纯洁的感情。
  古龙几乎将他对女人的所有恶感全部加诸于林仙儿这个人物身上,尤其是对她的玩弄男人表达了极度的痛恨。
  然而,在言词问,对于她的肉体之美,对于她的甜言蜜语,似乎充满了不自觉的欣赏。
  例如,阿飞得知她就是梅花盗后的一段描写:她胸膛起伏,似在轻轻颤抖。
  她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帘,悬挂着两粒晶莹的泪珠。
  阿飞不敢看她,垂下眼望着自己的剑。
  无情的剑,冷而锋利。
  阿飞咬着牙,道:“你全都承认了?”
  林仙儿眼帘抬起,凝注着他。
  她眼中充满了凄凉,充满了幽怨,充满了爱,也充满了恨——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她的眼色更能打动人心。
  她嘴角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幽幽道:“你是我这一生中最爱的人,若连你都不相信我,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阿飞的手握得更紧,指节已发白,手背已露出青筋。
  林仙儿还是在凝注着他,黯然道:“只要你认为我是梅花盗,只要你认为我是恶毒的女人,你就杀了我吧,我……绝不恨你。”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阿飞的剑当然没有刺得下去。
  作者通过林诗音的口,提到林仙儿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子,身世很悲苦,有一次为了她父亲的病,还去舍身崖跳崖。还特别说道:“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无论做什么事都分外努力,总怕别人瞧不起她。”
  这里,作者似乎要为她的所作所为找点根据,要让人觉得她之所以这样做也是环境迫使。
  也许,透过这个人物的描写,暴露出一种典型的男性心理:—方面,他们认为像林仙儿这样性感放荡的女人会把他们带向地狱;另一方面,却又潜在地渴望这种性感放荡,以为会把他们带向天堂。一方面是怨恨,另一方面是向往。
  这是男人的虚伪心态,尤其是东方男人的虚伪心态。一方面想占点便宜,另一方面又正人君子似地骂人家“婊子”。
  古龙对林仙儿最后的处理较好,脱出了一般的俗套,留有很深的余味:林仙儿的下场呢?
  没有人知道。
  她好像忽然就从这世上消失了。
  两三年以后,有人在长安城最豪华的妓院中,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妓女,因为她要的不是钱,而是男人。
  据说她每天至少要换十个人。
  开始时,当然有很多男人对她有兴趣,但后来就渐渐少了。
  那并不是因为她老得太快,而是因为大家渐渐发现她简直不是个人,而是条母狼,仿佛要将男人连皮带肉都吞下去。
  她不但喜欢摧残男人,对自己摧残得更厉害。
  据说她很像“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可是她自己不承认。
  又过了几年,长安城里最卑贱的娼寮中,也出现了个很特别的女人,而且很有名。
  她有名并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丑,丑得可笑。
  最可笑的是,每当她喝得烂醉的时候,就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她说的话自然没有人相信。
  林诗音很大程度上是借侧面烘托的。
  我们不断从李寻欢的思念中,感受到她的存在。
  所以,她的整个形象非常凄美。
  她“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大苍白,”身子大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韵,她的气质,都是无可比拟的。“
  她为整部小说平添了一股幽怨气息。
  妻子、母亲、情人,三种角色心情激荡,互相矛盾。她爱自己的儿子,也不能说不爱自己的丈夫,对从前的情人,又是一番别样的滋味。在夹缝中,她左右为难。
  犹豫与痛楚,支配着她的行动。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么又要回来?我们本来生活得平静,你……
  你为什么又要来扰乱我们?“
  林诗音忽然自帘后哑声道:“你害了我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去害她?”
  她的脸是那么苍白,那么美丽。
  她眼波中充满激动,又充满了痛苦。
  也从来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林诗音望着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事实上。李寻欢伤害她最深,所以,她起初对李寻欢的怨恨是合情合理的。至于她对李寻欢的旧情难忘,几次要去救他,更是展现了一个女性的真实心理。
  然而,在后来,作者一厢情愿地写她被李寻欢感化,不再怨恨他,并远离他乡,则真正有点“蛇尾”了,缺乏说服力。
  作者之所以让林诗音离开,大概为了成全孙小红与李寻欢。因为古龙认为李寻欢这样的英雄。需要的是孙小红这样的美女。
  孙小红几乎在整部作品中都是无望地爱着李寻欢,明知李寻欢深爱林诗音,她仍是执迷不悔。而且,她克服了一般的嫉妒之情。“自从她第一次看到李寻欢,她就决心要将自己这一生交给他。这决心她从未改变。”但见了林诗音后,“她却觉得自己大自私,她决心要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林诗音比她更需要李寻欢!”
  但作者决心要成全她,所以让林诗音说出:“李寻欢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实在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人才能安慰他。”
  在小说的结尾,连李寻欢自己也感到了对于孙小红的强烈感情: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是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馒馒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邃。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过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不过,孙小红可能过于完美,所以,反而令读者感到她是一个自以为是,故作姿态的女子,不如林仙儿、林诗音那么具有感染力。
  所以,完美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东西。正如好东西并不一定完美一样。
●寂寞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也是名利的极限。
  然而,高处不胜寒。
  人人企望着达臻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也是名誉或利益的极限。
  在巅峰,接受无数人的仰望和羡慕、崇拜。
  在巅峰,沉浸于喧哗的赞扬,还有掌声,或者聚光镜的照耀。
  然而,巅峰寂寞。恰如一句古诗:高处不胜寒。
  一个人到达巅峰状态,也就失去了他的同伴。他一个人高高在上,享受被膜拜的虚荣,却再也没有友情的温暖或与对手的切磋。
  皇帝是权力的最高化身,他君临万人之上,但他并不自由,并不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受约束。他失去的是人伦的欢乐与喜悦。
  皇帝必定寂寞。难怪金庸的《鹿鼎记》中康熙特别宠爱韦小宝,因为韦小宝没有把康熙当作皇帝,而是一个玩伴。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韦小宝。
  智者的智慧导致烦恼。他的境界别人难以企及,他所见到的别人难以理解。
  古来圣贤皆寂寞。
  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高手惺惺相惜,决不轻易杀死对方,因为大难找到真正的对手。
  高手相斗的场面写得不同凡响,最能显示古龙的风格与气质。这些场面显现真正的高手所具有的胸怀、胆识、技艺,更显现了高手的寂寞。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篷乱,衣衫虽仍那么落拓,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他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
  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剑折断!
  他静静的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的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仅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长长叹息了一声,慢慢地插剑入鞘。
  他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比武如同艺术,如同诗,是高手的心灵语言,是他们之间相互交流的心灵语言。真情的流露,生命的体悟,在于一招一式间。
  一招一式,超越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尘世的繁华喧闹,如同简洁的线条,构筑了另一类的世界,纯净,原初,静寂。
  高手的荣誉可能成为心理的负担,扼杀高手的再创造。没有对手,使他失去了切磋的机会。心理负担,使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在寂寞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高手的武艺也会消失殆尽。
  孙天机即是典型。
  他在武林中排名第一,武功已达极致,似已到了“太上忘情”的地步,却输给了上官剑虹,尸骨无存。
  李寻欢的分析不无道理:一个人的武功若是到了巅峰,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恐惧,生怕别人会赶上他,生怕自己会退步。
  到了这种时候,他往往会想法子逃避,什么事都不敢去做。
  越不去做,就渐渐会变得真的不能做了,有些人就会忽然归隐,有些人甚至会变得自暴自弃,甚至一死了之……。自古以来,这样的例子已有很多,除非他真的超然物外,做到太上忘情的地步,对世上所有的一切事物不再关心。
  看来,还是平淡最真。
  成败与否,幸福与否,实在没有标准。达臻巅峰,并不意味着成功或幸福。
  如果一个人内心平安,那么,无论在怎样的状态,他都会享有生命的大欢乐与大神秘。
  为什么一定要与天争,与人争?胜又如何?败又如何?
  做一个高手又如何?做一个平常人又如何?

读古龙4---风流飘逸处处留香

●中国的007
  一个中西合璧的“超人”
  有盛唐的古风,也有当代的智慧。
  楚留香是谁?
  名动天下,江湖中入人传诵。虽是一介大盗,却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
  他当然还是世上所有名厨心目中最懂吃的吃客,世上所有最好的裁缝心目中最懂穿的玩家,世上所有赌场主人心目中最大的豪客……
  不管是谁,黑道白道的人,都承认他是一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的英雄。即使是关东马场的大老板,长白山里的大参商,名山名寨名道名帮派的总舵主、总瓢把子,平日左拥红,右簇绿,一掷万金,杀人如麻,面不改色的,可是只要看见他,人人的脸色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改变的。
  ——这是楚留香的书中形象。
  古龙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在《楚留香传奇》的八个系列故事中,把楚留香推上了近乎极端的“高峰”。
  《血海飘香》中,楚留香一出场便雄姿神勇,从两个好朋友——丐帮帮主南宫灵和妙僧无花身上,破获了“天一神水,案。日本武士天枫十四郎情场失意后心灰意冷,进入南中国专门找少林掌门和丐帮帮主比武,为的是临终托孤。两子无花和南宫灵却恩将仇报,长大后学得武功绝艺,心中不忘为父报仇,夺取中国武林最大帮派的掌门地位,闹出了一桩轰动江湖的离奇血案,楚留香深入虎穴,几遭叵测,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发掘出了真凶。
  《大沙漠》写得最精彩,无边无垠的大沙漠的冷酷与人性的残忍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疯狂的世界”。先是楚留香破获“天一神水案”后,回到海边船上,又赫然发现人去船空——他的红粉知己苏蓉蓉、宋甜儿、李红袖三人已失踪,只在椅子上留下一堆黄沙与一颗黑珍珠。原来是那位由大漠而来的少女,爱上了楚留香,为了再见到他,不惜把他的女伴劫持而去。谁知楚留香追到大沙漠,却连她们的影子都没见到,而落进了已然变态的石观音的魔窟。楚留香经过艰难的周旋,以心攻心,终于在朋友的协助下,击败了石观音。
  《画眉鸟》是另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石观音人虽死,她的势力却仍在中原武林苟延残喘,并且由此引出了另一大魔头——水母阴姬。一个又一个悬念,造成一个又一。个意料之外的惊奇,使人陷入一个又一个迷恫。楚留香在左右夹攻中,却屡屡成功地把危险一一化解,充分体现了他的机智、沉着和高超的武功,以及对人性透彻的了解。
  《蝙蝠传奇》虽然是在洞窟里结束的,大部分的情节却是发生在大海上。跟大沙漠一样,看似辽阔无垠碧波荡漾的大海,也是一个险恶的环境。谁是友,谁是敌,每人都有一套罗生门式的说法,楚留香一时也真假莫辨,但他却相信邪必不能胜正,强权必不能战胜公理,黑暗必不会长久,人世间必有光明存在。并由此拨开疑雾迎来光明。
  《新月传奇》一反以往的写法,楚留香只参予了过程,结果却不是由他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的。这是《楚留香传奇》中很特别的一篇,因为东南沿海一带常有倭寇海盗侵掠,流寇史天王声称,只有将朝廷特使的女儿新月姑娘——玉剑公主嫁给他才能作为休战的条件,为此,江湖中入便分成两派去促成或阻止此事。楚留香也为寻找玉剑公主而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重重危险欲置他于死地。最终他都一一闯过来了,史天王他却杀不了,反而是由玉剑公主割下了史天王的首级。
  《桃花传奇》是一部以古老的传说作开篇,融汇了侦探与侠情的传奇。楚留香的性格对新鲜、危险、刺激的东西总是最感兴趣的。武林中有一个神秘家族,无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他们信奉一种神怪宗教,被选中的女子作为圣女,必须为家族和宗教献身,不能再有凡人生活。这一“代的圣女之母不愿女儿终生寂寞孤独,于是看中了楚留香,用美人计一步步”请君入瓮“。楚留香虽交了桃花运,但也因此而屡遭劫杀。真情、假爱、柔情、罗网,这一,切都使楚留香难以自拔。
  这是他最像“凡人”而非“英雄”的一部作品。
  《鬼恋侠情》几乎就是一部侦探片的蓝本。东方的“借尸还魂术”与西方的现代侦破术很奇绝地结合在一起。看似扑朔迷离,波澜起伏,其实只不过是人性自然的渴求。书「一几对男女青年对爱情婚姻的主动争取,很有反封建的气息,楚留香在此,倒像是牵了“月老”
  红线的“冰人”。
  《午夜兰花》是《楚留香传奇》的最后一个故事,在这一部作品里,更没有楚留香什么具体事了,因为他一开始已是个“死人”。故事说的是江湖上出现一个非常神秘、非常有力量的人,组织了一个很可怕的组织,以楚留香的朋友作为诱饵,去查证楚留香是否真的已经“死”了。只是到了最后,才让楚留香作告别式的出场,让其他的人物去总结楚留香的一生与传奇。
  由此看来,楚留香实在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
  虽然他有时会做出很傻的事,很冲动的行为,但总能很快地发觉,并没有错失良机,最不济的时候也仅止于“大智若愚”。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他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倒他。
  虽然他有很多朋友,比如说少林寺的方丈大师,才高八斗的才子,满街化缘的穷和尚,冷酷无情的刺客,随便叫他“老臭虫”的却可以过命的人……但其实,他只是在喝酒和干点小事的时候需要他们,这些朋友对他的实际作用是不大大的。他是名副其实的“孤胆英雄”。
  正如江湖中第一位最有权力的女人金老夫人所言:“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种格调,也就是说,一种气质,一种气势,一种智慧,这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一个高格调的人,就算运气再坏,也要比一个低格调的人运气最好时好得多。”
  楚留香在古龙的笔下就是那个高格调的人,而且是世界上格调最高的那个人。
  其他的成名人物,或者武功很高,却不如楚留香侠义;或者富可敌国,却不如楚留香大方;或者风度翩翩,却不如楚留香有魅力;或者权势很大,却没有楚留香的威望;或者智慧过人,却没有楚留香的宽容;或者善解人意,却没有楚留香的温柔;或者屡建奇功,却没有楚留香的运气……
  总之,他们如果是云,楚留香就是星星,他们是星星,楚留香就是月亮,他们是月亮,楚留香就是太阳。
  烘云托月,众星捧月是古龙塑造楚留香时最常见的方法,甚至是唯一的方法。
  这确实让人奇怪。大约是在同一时期吧,中国大陆的所有的文艺作品所用的手法跟古龙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也很熟悉并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习惯了这种创作方法:总有一个。
  “三突出”高大全的人物,他就像草原上一大群羊的头羊,所有的人都会唯其“羊首而瞻”。正如头羊若是跳过了关着的栅栏,后面的羊群也会一只接着一只地跳过去,即使后来开了栅栏门,羊群仍然不从里面出来。
  即使到了新时期,我们的文学创作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惯性。当然,在经过了一个夸张的贬斥人情的时代后,新时期文学的一大主领“从英雄到普通人”已逐渐被人们广泛接受。
  但其实,英雄情结是人类的基本情结之一,也是一种最为宝贵的情感。当它与特殊的人、文化或时代思想结合起来时,会产生内涵上的意想不到的改变:如果与愚味结合起来,它的确是可憎乃至可悲的;然而当它作为人的一种主动精神,或作为一种明确意识到自身追求所在的意志力而存在时,它却是伟大的人性的体现。
  在这一点上,古龙把握得很准。
  他不仅知道中华民族是从异常恶劣的环境下艰难走过来的民族,他也知道中国人生活得虽然单调、沉重、平凡而缺少刺激,但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着绮丽的梦想,有着寻求变化的情结。有几个人在年幼的时候没有梦到过自己像鸟和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呢?谁不想轰轰烈烈地活一回,精彩一回呢?
  所以他塑造了楚留香,不惜用最奇崛的方式,最动听的语言,最浪漫的情感。
  古龙要用笔立起一个中国式的“超人”,这个英雄有盛唐的古风,也有当代的智慧,当然还有绝顶的好运气。
  他要让每一个挣扎在红尘喧嚣中,却仍旧欣赏那种马上拱手作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绅士气质,依然推崇那种路见不平,拔刀仗剑相助的侠客与骑士之慨然的中国人,有呼出一口长气的机会,有潇洒走一回的勇气。
  何况外邦也有一个“007”。
  古龙对伊恩佛来创造的“占士邦”这个形象的情感一定是很复杂的。他欣赏“007”那种从罗宾汉时代流传下来的典型欧美式的英雄:冷静,但瞬息的爆发力;神经,但时时自嘲的幽默;微笑,但能面对最大的挫折。但那毕竟是外国人的英雄,不是中国人自己所拥有的。
  而中国传统的武侠小说,包括金庸和梁羽生的作品,其主要人物往往都是一个坚忍异常的人,绝不屈服,绝不妥协,并兼有很高强的武功。这跟占士邦的洒脱,风流,大智大勇,再加上幽默多情是截然不同的。如何从中西与古今的夹缝中脱颖而出?他机智地走了这么一条路子——根本抛开历史背景,不受任何约束,而凭感性笔触,直探现实人生。在颇有古风的背景中,融入现代人的情感、观念、语言和生活。
  于是,楚留香便成型了。
  外在的楚留香,有着“007”的特征:智慧过人,胆大威猛,英俊潇洒,风流飘逸,美女如云,人所仰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刀枪不入,水火无敌,出入险境如履平地……
  内在的楚留香,却还是中国游侠的典型:高高在上,却不乏悲悯情怀;浪迹四方,却少有忧愁;有人性恶的一面,却又控制得很好;有许多嫉恶如仇的时候,人情味却依然很浓……
  有这两方面的优点,楚留香还怎能不大大的有名?
  所以他虽然是虚假的,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中的人物,可是他的名字,却上过台港各大报纸的新闻版娱乐版,而且是在极明显的位置。在东南亚许多国家,“楚留香”也是很多人的偶像,刮起过一阵旋风,造成了相当大的震荡。
  所以香港影星郑少秋才那么大名鼎鼎。因为他是第一位扮演“楚香帅”的演员,以后不管又出现了多少个“香帅”,影迷们还是觉得他演得最地道。以致他一出现,群众都会向他欢呼,视他为楚留香。
  在当时,有谁能够在娱乐界,影视界,甚至音响唱片界,服装界,乃至建筑界、饮食界、旅游界等等,都造成一种相当大的轰动?
  只有梦留香。
●人间的游侠
  要是有一天,在一条简陋的小道上,你见到了一个如同在宽阔大街上施然漫步的人,那一定是楚留香。
  如果把楚留香比作一幅画,那么他绝对是中国画而不是西洋画。
  没有西洋油画中必定要有的明朗的五官,浓重的色彩,强烈的光线,呼之欲出的情绪。
  即使是中国画,也属于意在笔先的那种,淡淡的几笔勾勒,绝没有枝枝节节的缠绕。
  所以,我们看完了有关他的八个故事,也不太知道他的年龄,他的样貌。
  直到在第八个故事《午夜兰花》里,才通过一个女孩子的眼睛,稍为“画”了一下他的外部特征:这个人穿一件蓝色的长衫,非常非常蓝,式样非常非常简单。
  这个人很瘦,脸色是一种海浪翻起时那种泡沫的颜色。又好像是初夏蓝天中飘过的那种浮云。
  一一谁也不知道那是种什么样的颜色,谁也无法形容。
  这个人的神态气质和风度是无法形容的。
  一一那么飘逸灵动秀丽,坐在那里却像一座山。
  所以,这个女孩子一看见这个人:她心里就会觉得有一杆枪。枪尖在心。心如火。
  不是这种可以烧及人的火,而是一团暖暖的、温温的火,好像晚来天欲雪,红泥小火炉里的那种火一样。
  就好像有好朋友在将雪的寒夜要来饮小火炉上的酒时的那种心情一样。
  就好像初恋而失恋,再一次有了恋情时那种心情一样。
  这样的描写,仍是含蓄膝陇。
  所以,江湖中关于楚留香的传说才很多,有的传说甚至已接近神话。
  有人说他:驻颜有术已长生不老;有人说他:化身千万能飞天遁地;有人说他: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未来;有人说他:瞬间能偷心却兵不刃血;有人说他:有女无数,风流却不下流;那阵子,楚留香真是名满台湾,甚至变成理发厅的招牌,化成各种各样的广告。即使在小酒馆里,厨师们和顾客们也在为他打赌而争论不休。
  一群人说:楚留香会和苏蓉蓉结婚。
  一群人说:楚留香会和宋甜儿生儿育女。
  古龙呢,正在旁边哈哈大笑,一碗一碗地往嘴里倒酒。
  几乎所有看过《楚留香传奇》的人,都进了他预先设好的圈套,他能不乐吗?
  “能够让大家都大吃一惊,岂非正是一个作家的最大目的之一?”
  这是古龙的名言。
  但这个大吃一惊,是有着古龙对武侠小说的独特见解之所在的。
  小说里一定有人物,人物中一定有主角。无论写什么小说,大概也不能例外,就算天地一沙鸥中的那只鸥,也是拟人化的,也有思想和情感。
  武侠小说中的人物无疑是要比较特殊一点,无论形象和性格都比较特殊,因为武侠小说写的本来就是一种特殊的人和社会。小说中人物的遭遇通常都不是一般人会遭遇到的,而且常常被“推”入一个极尖锐的“极端”中。让他在一种极困难的情况下作选择,生死胜负,成败荣辱,往往就决定在他的一念间。
  是舍生取义?还是舍义求荣?这其间往往根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因为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要让他的主角,在这种磨练和考验中表现出真正的侠义精神,表现出他的正直坚强的勇气。
  一个人如果经常受到这种考验,就好像一块铁被投入洪炉中,经过千锤百炼后,自然会化凡铁成精钢的。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主角,通常都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一身武功,一腔正气,义之所在百折不回。无论他们的外表看来像什么样的人,这一点决心和勇气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就算他们的躯壳因愁苦、伤痛、疾病而被损害,这一点也不会改变,否则他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武侠小说中,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但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有思想百感情,所以他们也有很多不同的类型。有些冷如岩石,有些热情如火,有些木钠沉着,有些潇洒风流。还有些平时看来虽然平凡懦弱,可是在他们面临大节大事时,却能表现出一种非常人所能企及的决心和勇气。
  人本来就有很多种,在创造小说中的人物时,当然也应该有许多不同的形态,否则这种小说也根本不值得写了。
  楚留香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问世的。在新派武侠小说家创造的侠义形象中,他无疑是一个异数。
  因为他冷静而不冷酷,正直而不严肃,从不伪充道学,从不矫揉做作,既不会板起脸来教训别人,也不会摆起架子来故作大侠。
  梁羽生写了许多大侠,但他的大侠道德色彩浓烈,是非感强,正邪严格区分。人物的社会内涵丰富,但人物性格单一,容易流向概念化,公式化的寞臼。
  金庸也写了不少侠之大者,他们干了许多惊天动地,匡扶正义的大事情。非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且还能“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怨所动,不为面子所动”,很接近作者与读者心目中的正义侠士的理想观念。
  古龙创作的楚留香却只是一个江湖游侠的形象。
  能拍拍自己的胸膛说“我也是江湖人”这六个字就不简单。
  江湖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呢?
  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们也许根本上是另一类人,因为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是和常人不同的。
  他们的身世如飘云,更像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没有,连根都没有。
  他们有的只是一腔血,很热的血。
  他们轻生死,重义气,为了一句承诺,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
  他们不是可以随意“安装”的,他们总有一些不可把握的事情,如酒、如侠、如义气、如豪情、如知耻,如忍耐和勇气。
  楚留香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是独一无二的。
  他做事很有原则。虽然是江湖中人,但他并不好武,所以他的招式不多,枝节也少。
  也许,要做到“武”字并不是难事,只要有几膀力气,几手工夫,也就是了。但若只是以武逞强,白刀杀人,那就简直和野兽差不多了,又怎配来说这个“侠”字。
  “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是楚留香传奇一生的基础。
  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一些不寻常的人,遇到一些不平常的事。
  他经常在间不容发的时候能全身而退,就算败,也要在败中求胜,永不妥协,永不退让一寸一分。
  永生不可得,不败却可求。
  因为他已把“武”变作了一门艺术,就如同他把“盗”也变作一门艺术一样。
  在作品中,楚留香“盗”的本领是很高强的。“如果楚留香要在今天晚上偷光你的裤子,那么明天早上你大概就再也找不到一寸可以穿在你腿上的绸缎丝棉毛皮布料了。
  甚至可能连一张不透光的纸都找不到。“但他偏偏要把这种本领公诸于众,他要取一样东西,一定会先通知对方,要对方好好防备。
  正如故事一开端,就是一张很奇特的短笺出现在我们面前: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他认为你已不配拥有这件东西了,他要劫富济贫。到了这个份上,他的“盗”还是一般的“盗”吗?
  何况这还只偷天下大多数人都希望他去偷的东西,譬如说,好佞的坏心,盗匪的恶胆。
  楚留香免不了暴力,却从不杀人。他只是让他的对头们“多行不义必自毙”。
  对付石观音,他用的是声东击西的方法。石观音的武功太强,他本已没有招架之力,所以在石观音已胜券在握的时候,他却一拳击中了映着石观音的镜子。
  因为石观音实在太美太强了,这么多年来,她已将自己的精神寄托在这镜子上,她已爱上了自己。镜子里的人和她已结成一体,真真切切,连她自己都分不清了。楚留香一拳下去,别人尤自可,石观音如何受得了?就在她一怔之下,楚留香已点了她几下穴道。
  无敌的石观音败了,没有人能杀死她,她自己杀死了自己。
  对付水母阴姬,他用的是攻心法,他只不过用言语,用行动去挑开已被遮蔽多时的“人性”,把水母阴姬还原成一个相对正常的女人。他是败中求胜,水母阴姬是良心发现,她只能无可奈何地也自愿地将自己关进了自己早已掘好的坟墓中。
  还有蝙蝠公子、薛笑人、妙僧无花、……他们都是世间罕有的高手,但都无一例外地败在楚留香的手下。
  但楚留香每一次战胜他们,都会有说不出的悲痛,说不出的萧索,说不出的茫然,说不出的伤感,说不出的黯然,说不出的遗憾。
  他总会不停地问着自己:“我胜了吗?我真的胜了么?”
  活人和枯骨之间的距离,相隔也只有一线而已,胜和败之间,又怎能差得了多少呢?
  因为活下去,不但是一个人的权利,也是一个人的责任。没有人有权杀死别人,也没有人有权杀死自己。但杀人者,都必得接受法律制裁。这规律谁也不能逃避。
  “有所必为,有所不为”,这是真正的侠士的处世原则。
  “豁达宽容,机智风趣,对人类充满爱与信心”,是楚留香一生的追求,也是他的人格的标志。
  这也是古龙晚期小说的最明显的改变。
  人们总以为武林中笼罩的都是刀光剑影,人们总以为江湖上最流行的是阴谋诡计。但《楚留香传奇》中,却多的是这样的文字:胡铁花说:“我现在才知道,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就是这些平凡的人。你终日和他们相处在一起,也许还不会觉得他们有什么可爱,但你若是到那见鬼的大沙漠去了一趟,你就会知道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比人更可爱的东西了。”
  楚留香笑着道:“这也正是你可爱的地方。一个对人类如此热爱的人,绝不会是坏蛋,一个坏蛋就绝不会有你这样的想法。”
  《画眉鸟》那些让人愉快的声音到哪里去了?
  那些店铺里的伙计正和妇女老温讨价还价的声音,刀构在锅子里翻炒烹炸的声音,妈妈打小孩屁股的声音,小孩的哭声,小姑娘吃吃的笑声,骰子掷在碗里的声音,醉汉的笑声,酒楼上那些假冒江南歌语唱小调的声音。
  那些又好玩,又热闹,又有“人气”的声音到哪里去了?
  《午夜兰花》他们其实都是喜欢和平,喜欢平凡的人。当然,他们都不平凡,所以他们很想以自己的不平凡换来大众的平凡与平安。
  平安是福。
  所以,无论是楚留香还是胡铁花,在强敌面前,在绝境之中,都能谈笑风生,以朗朗笑声驱走满天的阴霾与暴戾。
  不管是在多么困苦的情况下,能够笑一笑总是好的。
  人们总是在这一笑中认出他就是楚留香。
  正如一笑往往能让事情“奇峰突起”一样,楚留香的“缺陷”,也往往成了救命的法门。
  楚留香的鼻子,从小就有毛病。古龙说,从现代的医药观点来看,大约是鼻窦炎一类的毛病。所以他喜欢摸鼻子,这也是他让人认定的另一个标志。
  可是这种毛病并没有让他苦恼过,鼻子不通,他就训练自己换另一种方法去呼吸。最后是他全身的毛孔都能呼吸,不但弥补了鼻子的不足,而且还让他避过了许多凶险:一-所有的迷药,都不能迷到楚留香,反而麻痹了敌人。
  其实人生中许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伟大的画家眼睛常常不好,伟大的音乐师往往耳朵不大灵。贝多芬晚年已经是个聋子,却写出了《欢乐颂》等一大批激动人心的作品;梵高近乎疯狂,却留下了《向日葵》等脍炙人口的画面。
  一条路不通,可以换另一条路走,也可以坚持到底。
  楚留香两者兼备。
  他也知道江湖险恶,人心难测,他也经常上当,经常受骗,但他的慈悲心怀从来没有改变,他对人性从来都充满信心。
  正是在这种心怀的影响下,连杀人不眨眼的“中原一点红”也成了他的好朋友;连铁公鸡姬冰雁也甘愿为他两胁插刀;连掌法冠绝江湖的左轻侯也为他亲自下厨房,洗手做鱼羹……
  也许这就是楚留香的一生传奇中最得意之处。也就难怪他虽然鼻子不好,却也最喜欢香气,每干完一件他引以为做的江湖大事,就会洒下一阵淡淡的,带着郁金香花芬芳的气息。
  要是有一天,在一条简陋的小道上,你见到一个如同在宽阔大街上施施然漫步的人,那一定是楚留香。
  要是有一天,在一个豪华的宴会上,看到一个神态淡然,穿着并不华丽,可是服饰的质料手工剪裁却非常好,很会搭配颜色的人,那无疑是楚留香。
  要是有一天,细雨迷雾,一个穿着唐时古风的木履,撑着柄油纸伞的人,走在斜风细雨的阴暗中,就好像走在艳阳满天百花盛开的御花园里,那也只有是楚留香。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看起来好像会比一般人都高一点点,甚至要比他自己的实际身高都要高一点点。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的样子都不会改变。
  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他本来就是这么一个人。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的脸上好像总是带着微笑。就算他并没有笑,别人也会觉得他在笑。
  这就是喜欢冒险、刺激,又享受平凡的楚留香。
●心灵的朋友
  世界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界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拟友情的芬芳与美丽。
  楚留香一生传奇,所交的朋友也多姿多彩,既有名冠江湖的武林大师,也有乳臭未干的小叫化;既有风流潇洒的妙僧,也有满街化缘的穷和尚;既有冷酷无情的刺客,也有血气方刚的少年;既有才高八斗的秀才,也有大字不识的村夫;既有一毛不拔的吝啬鬼,也有一掷千金的富豪……
  所以,无论是在“胯下五花马,身披千金裘”的圈子里,在“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环境中,还是在“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的绝困中,他都能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就缘于他到处都有朋友。
  因为古龙最重友情。
  朋友,是古龙生命中最重要的颜色。
  他曾有过很深情的表白:“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东西能形容——就是世界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界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拟友情的芬芳与美丽。”
  他不仅仅是嘴里说说而已,他是真的这样去维护朋友之情的。
  据云他是个“酒”“色”之徒,一生“仗剑江湖载酒行”,为人豪爽,生性洒脱,爱交朋友,待人真挚、诚恳,善于理解别人,很得朋友的心。
  古龙的好朋友都知道,他虽然很喜欢女人,不能一日无女伴,但他常常会为了朋友,而舍弃他心爱的女人。他总认为女人可以再找,朋友知已却是难寻,怎么可以舍朋友而重女人呢?所以,他在异性中结下了许多“冤家”,在同性中却很有口碑。
  这种看法与做法当然受到许多人的垢病,认为这是中国男人典型的封建心态,但确也为他赢来了“性情中人”的称号。孰长孰短,我们在后面将有详论,这里先就此打住。
  如果我们说,古龙的所有小说,最中心的目的是在写朋友的义气。如林无愁先生所言:写朋友的两胁插刀。
  写朋友的蹈火赴汤。
  写朋友的万死不辞。
  写朋友的皇天后土。
  那么,熟悉古龙小说的读者都不会有异议的。
  《小李飞刀》如是,《陆小凤传奇》如是,《欢乐英雄》如是,《楚留香传奇》更是如此。
  所以,在读古龙作品的同时,最佳的情景是在唱机里放上一曲《高山流水》,读着回肠荡气的情节,听着动人心魄的音乐,你会眼耳一齐收获到一阕熏冶灵魂与煅造友情的千古绝唱。
  只有从肺腑中迸射才气而满怀悲悯的人,才能写出才能弹得如此精妙绝伦,也只有把一颗心袒露给朋友倚梦而眠的人,才能咀嚼这其间的深逮与真情。
  彼此相倚,高山流水,才能浑然天成。
  当伯牙再携琴寻访钟子期,知音亡他而去,水断山空,杜鹃啼血。伯牙心碎欲绝,笔下缠绕的,指间弹起的,是溅着鸣咽的伤痛。
  传奇椎心,琴声如诉。
  于是,我们就在这故事与乐声中,仿佛触摸到如雕塑般的画面——江边的石壁上,孤做清冷的伯牙在抚琴低吟,岸边的陡峭的山林里,樵夫钟子期会心抚掌……
  到了古龙的小说里,那千载不变的故事就愈加动人了,你会为他们结缡绞心的友谊,怅然以至刻骨铭心。他们都是可以互相燃烧自己成一把火,来照耀对方前程的;都是可以横刀亮出赤红的心,为对方牺牲的;都是可以一声应诺,干金不换的。
  这是否就是中国传统中最动人,最醇香的承继?任是岁月沧桑,时光如海,它始终如烈酒一盅,暖着心,暖着梦。
  那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气,是“延陵季子持剑”的浪漫,是“伯牙钟子期断琴”
  的绝唱。
  这是楚留香和胡铁花等最令人遇想的地方。这是古龙的武侠小说最“创新”也是最宝贵的地方。
  据我们所知,在其他的新派武侠小说家的笔下,朋友之情从来不是排在第一顺序的。江湖向来是一个是非之地,武林经常飘散着腥风血雨,所以,为了自保,为了生存,为了发展,江湖人物多是天马行空的独来独往。
  我们也常常被告知,要衡量武侠人物的价值与意义不能用一般的标准。他们是孤独的人,在人世上自成一个系统,他们的孤独不是无助的,无可奈何的孤独,而是一种倔做的,高旷的孤独。
  但孤独毕竟就是孤独。
  金庸的作品就最能体现这种孤独观。
  他笔下的主人公,大多是没有朋友的,没有那种一诺千金,虽死而无悔的朋友。功业未完之时,他们固然没有走向市镇,赁屋于街坊之中,做工于厂舍之间,托身于人群之丛,而是孤身寄付山水,独个创出一门宗派。一旦功成业就,便终日价潜心清修,造福武林。所交者,只应是神,不应是人了。
  他们或许也有相依相伴之人,但大多不是兄弟、师兄弟,就是夫妻、父子、父女,或者是忘年交,有师徒之恩义的。
  郭靖也只有师傅们和黄蓉,杨过也只有师傅兼情人小龙女。
  桃谷六仙只有兄弟,也没有朋友,他们对话极多,恬噪不堪。然而那些引号中的东西,却是讲给自家兄弟的,不是讲给朋友听的。
  令狐冲开头还有师兄妹作伴,但一遭遇变故,师弟含冤死去,师妹移情他恋,他也就孤苦零丁起来。
  狄云在进城之前,只认得师傅、师妹与那头老黄牛,是师傅把他养大的,所以他对师傅有感激之情,却少有朋友之谊。所以当进城之后,师傅为了宝藏而出卖他,师妹因不了解内情而冤屈他,他便由此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除了韦小宝特殊一些,交了一些所谓的“朋友”,也仅只是少时共同嘻戏,长大后保护他的小皇帝,兄弟会中的师傅与同盟,以及一帮相互利用的狐朋狗友,而绝不是生死与共,肝胆相照的真朋友。
  这些。“群豪”的周围,除了相关的人外,还有山、水、川、林、店、庙、船、车等景,还有刀、剑、琴、棋、诀、谱、秘笈、宝藏等物,但就是少了朋友。
  男主角一般是不交朋友的,更不会为了心中寂寞而交朋友。若有心事,往往不是向朋友倾吐,而是采取了比较特殊的方式:要不就是发狠练功,要不就是跑上山顶长啸,要不就是寄情在乐律或棋画之上。若一定和人遭遇、邂逅,无法避免了,看不顺眼的,话不投机的,冷言热嘲一番,或拳来脚去一阵,也就扬长而去。万一碰上个有共呜感的,三言两语便离开“朋友之地,,而登上”兄弟之境“,随时随地撮上为香,结拜起来。
  所以书中结拜兄弟特别多,几乎充斥了金庸的十几部作品。
  这也可以透露出中国古昔的伦理意念之所习。
  女主角交朋友的情形,就多有往“结婚”之路而去之势。这种交友方式,用舒国治先生的话来说是成了“除君之外,再无别人”,又有一点不像朋友的原初意义了。如黄蓉交上了郭靖,殷素素交上了张翠山,都是开头就已奠定了夫妻的情份的。
  金庸写了这么多没有朋友的人物,设置了这么多孤寂的环境,无非是想说明:人生是孤苦的。因此,他的武林人物,最后不是慷慨一死,就是孤独归隐,少有第三种结局的。
  古龙也知道人心难测,也遇到过“出卖朋友如刀切豆腐,吃起朋友来如吃龟孙,锦上有花,雪中无炭,恩将仇报,口蜜腹剑,嘴里叫哥哥:腰里掏家伙”的“武林人物”。但他还是认定:“好酒难得,好友更难得”,“只有真正的友情,才是永远明朗,永远存在的”。
  古龙之所以为古龙,就是因为他有一腔热血。
  “因为,有热血的人才是虎虎有生气的。
  有热血的人才是不落俗套的:有热血的人才是有冲突,有高潮的。“
  跟古龙醉眼相对后,林清玄居然还能这样说。
  古龙也居然觉得很“受落”:“朋友,要与有热血的人交;酒,要与有热血的人喝;恋爱,要与有热血的人谈;死,要为有热血的人死。”
  这是古龙做人的宗旨。
  他写的也是一腔热血。
  再没有其他人像他那样去写朋友之谊的。
  楚留香与胡铁花,陆小凤与花满楼,江小鱼与花无缺,……
  早已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我们从中大概可以理解“一腔热血只卖给识货的人”那种抛头洒血之无所顾惜的意境。
  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那种情怀。
  这种意境,这种情怀在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中处处掬手可盈。
  蔡志忠在他的漫画释经典里,有一则《禅说》,读之让人心里一动:有一个人,高高地爬到山顶,动也不动地站了很长的时间。
  来来往往的行人奇怪了,有人就跑去问他:“你在这里看山吗?”
  他摇摇头。
  “你在这里观云吗?”
  他还是摇摇头。
  “你在这里等人吗?”
  他仍是摇摇头。
  “那你到底在干什么?”
  旁人问来问去,那人一径摇头,未了,才答了一句:“不为什么。我只是站在这里。不为什么。”
  这很能比喻楚留香和胡铁花和姬冰雁和左轻侯的关系:不为什么,朋友就是朋友。
  姬冰雁表面上冷冰冰的,又怕死又不够义气,但实质上,他像一座火山,在他已经凝固冷却多年的岩石下,流动着是一股滚烫的血。他也像胡铁花一样,随时都可以为做,的朋友付出一切的。
  《大沙漠》里很能表现他这种“外冷内热”的性格,若是没有他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只通水性不熟沙性的楚留香和胡铁花,不但不能救回人,恐怕他们自己也“活不到十天”。
  但姬冰雁去了,冷冷淡淡,义无反顾地。于是,楚留香他们才能在冷酷的大沙漠叱咤风云一回。
  左轻侯是掷杯山庄的主人,除了掌法冠绝江湖之外,亲手烹制的鲈鱼更是妙绝天下。
  而江湖中人都知道,普天之下能令左轻侯亲自下厨,亲手烹调鱼羹的,总共只有两个人而已。
  楚留香恰巧就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
  仅仅因为他们是相知很深的朋友,刚烈如火,倔强如牛的左轻侯居然还很听楚留香的话。
  胡铁花更是楚留香的“死党”。天下人,不管是楚留香的朋友或对头,都会承认他是独一无二的,尊称他一声“香帅”,偏偏胡铁花就能大街小巷地叫他为“老臭虫”,楚留香也只得摸着鼻子苦笑。
  楚留香有什么事,他一定伴随左右,鼎力相助,而他半夜睡不着觉,要喝酒,楚留香也会陪着他一醉方休。
  在《新月传奇》里,有一个很精彩的情节,很能说明他们之间的默契。
  他们小的时候便在一棵大树上筑了一座小房子,称为“狗窝”,作为危急时候的避难处。一旦谁有难,只要在任何地方写上“狗窝”两字,另一个必须立时三刻赶去营救。
  有一天,楚留香在很多地方都看到了这两个字。他心急如焚地赶去。
  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棵树。但“狗窝”完全变了,由简陋变成了华丽。胡铁花也变了,由满脸胡子,落拓江湖的草莽之士,变成了油头粉面的花花大少,身边还伴着四个如花似玉的少女。
  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画面。但楚留香还是一眼就看出了破绽。他出手了。
  得救后的胡铁花自然不会在嘴里称赞他,甚至还自吹自擂,说还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指点到楚留香发现不妥。楚留香也只能承认他“确实是有道理,非常有道理”。
  这就是楚留香和胡铁花相同与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他们行踪漂泊,四海为家,策马天涯,一腔热血,一身勇气。不同的是,他们一一个是“游侠”,一个是“浪子”,一个天天都是早上的晨曦,一个日日都是黄昏的彩霞。
  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即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还是最要好。
  就像溪山各异,但云月相同。
  这是林无愁的感慨,看来很得古龙之心。
  只是古龙越写越脱离了武侠小说的套路,把《楚留香传奇》变成了近乎侦探小说的模式,胡铁花不知不觉变成了福尔摩斯身边的华生。
  主帅永远是楚留香,胡铁花做的大多是“清道夫”的事,为楚留香扫清外围。或者做一个最好的听众,听楚留香细说武林掌故,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当然一边听,一边还喝着酒。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许多事是胡铁花看不惯的,可是以他一个人的力量,他能怎么办?喜欢他的女人,他不喜欢,他喜欢的女人,都不喜欢他。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仅此而已。
  姬冰雁与左轻侯都只是在一小段时间出现在楚留香的生命当中,并没有贯穿在他的传奇里。
  楚留香的朋友虽然多姿多彩,五花八门,而且全都精彩绝伦,但他们都一样尊重他信任他。或者可以说,他以他的品格和魅力征服了他们。
  楚留香究其实是一个孤高自许的人。
  因为古龙就是这样的人。
●男权的迷思
  也许,楚留香是最幸福的男人。
  女孩子都喜欢他,倾慕他,而且动不动就投怀送抱。
  也许,这只是男人们的一厢情愿。
  古龙的作品写了许多女人。
  楚留香身边往往也围绕着许多女人。
  这些女人,有的姿容宛妙,有的温柔体贴,有的刁蛮泼辣,有的天真活泼,有的心如蛇蝎,可是她们也有相同的地方。
  “她们见到楚留香的时候,她们的心,就会变得像初夏暖风中的春雪一佯溶化了。”
  而古龙却说:“无论任何顺序上来说,朋友,总是占第一位的。”
  言下之意是:女人算什么?她们不是楚留香的朋友。因为在男女之间“友情”和“义气”是很少会存在的,也很爪存在。这很能概括男子沙文主义的特点。
  比照古龙的生活情状,他这样说并不奇怪。比照起中国儒教的森严礼教和道德伦理规范,他这样说,似乎还颇有继承。
  “天道阳尊阴卑,人事男尊女卑”,这两句话大致可以说明中国传统社会的男女关系
  始自很遥远的古代,中国人的血液中,女性就从来没有占据过原本应有的地位。中国人由阴阳构成的二元世界观,可以追溯到《易经》。
  尊敬妇女,对女性采取一种温柔态度,这在野蛮时期是条顿人的特点。然而在中国的早期历史上,却看不到这种对妇女的感情。
  《诗经。小雅。斯干》中就已经有性不平等的反映: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棠,载弄之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儒学的开创,开始束缚妇女,宋明理学的确立,更把妇女禁闭在一个很狭小的世界里,姆权制的某些精神和在《诗经》中曾经有过的婚姻自由,女性骄做诸如:子惠思我,寨裳涉漆,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寨裳涉渭,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这些早已成了昨日之昨日黄花,荡然无存了。
  后世的许多文人,就好像领了“尚方宝剑”一样,总认为女性要为社会道德负起责任,而男性则不必。即便有些不乏民主思想的,对女性的态度也是很微妙的。
  在武侠小说中,这种态度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中国早期的写到“侠义”的话本小说中,女性不但没有一点地位,而且往往还是侠者生长与形成过程中的一种考验和修炼的障碍。
  如《水浒传》里被逼上梁山的一群好汉,动辄就去杀好夫淫妇,或者杀诱惑他们的女性,如武松的杀嫂和宋江的杀妻均如是。这些“英雄豪杰”从来不会站在对方的立场替她们想想,她们为何会那样做。不是他们不会,而是不屑。
  而后来的梁红玉、红佛女、穆桂英等人的事迹能留存下来,背后总有一个或一群得力的男性在支撑着。而“花木兰代父从军”所崇尚的,也是“孝义”,而不是“侠义”。
  到了新派武侠小说家这里,梁羽生还显得正气凛然,儿女私情还算循规蹈矩。金庸是一半对一半,有杨过对小龙女的深情,但也有张无忌的三心两意。最可恶的是韦小室的可有可无,七个少女和少妇却一齐跟定了他,有的为他生儿育女,有的为他建功立业打天下,他就悠哉优哉地当他的“通吃侯”。要说他也有义气,而这义气却给了小皇帝与他的江湖朋友,是轮不到这些姑娘少妇的。
  古龙把这种“好处”更加发扬光大。
  在《楚留香传奇》中,他的“天使”是女性,如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她们三个中,苏蓉蓉温柔体贴,负责照料他的生活衣着起居,是称职的贴身女仆;李红袖博学多闻,对江湖中事如数家珍,是块当秘书的材料;宋甜儿是个女易牙,精干烹调,让他口颊留香,是胜任的厨娘。
  而他的“对头”,也多是女性,如大沙漠中的石观音、地下层中的水母阴姬,昆仑大山中的兰花先生。她们都曾以最阴毒的招数,想把楚留香置于死地。
  楚留香周旋在这些“天使”与“魔鬼”中,虽有惊有险,总的来说还是游刃有余,不在他“风流飘逸处处留香”的名号。
  这本来就是古龙的刻意安排,接受过中国传统教育的男人,哪一个不希望像楚留香那样,处处留情却又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曾经听许多男孩子说过,楚留香是最幸福的男人。
  女孩子都喜欢他,倾慕他,甘愿为他做任何事。
  更要命的是,楚留香的桃花运很多,女孩子们动不动就投怀送抱。
  不知古龙是不是看多了弗洛伊德的书,深得弗氏“真传”,只要是男女在一块,总能牵涉到“情欲”上头去。
  我们便也很有“眼福”,在楚留香的每一个故事中,几乎总能欣赏到少女“赤裸的胴体”。虽然是一笔带过,而且古龙是力图以艺术的笔调去写的,不过也够“刺激”的了。
  而且问题在于,这于人物的性格发展和情节的推进有不可或缺的必要吗?
  也许这更主要是古龙的嗜好,他总忍不住要在书中为读者制造“粉红色的遐想”。倒是对楚留香的三位关系最密切的红粉知己——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他写起来倒是少涉风月。别人间起来,他就打哈哈:——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说应该怎么样,大概也就是那么一个样子了。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想法,如果你一定要那么想,谁也没有法子叫你不那么想。
  对不对?
  就好像佛门子弟在打机锋,很有禅意,但这种意韵也仅限于这三个少女身上了。在其他少女那里,却没有这种似有若无,似是而非的禅意的:琵琶公主就在夜半三更中,投进了楚留香的怀抱。
  新月公主在出嫁的前夕,为楚留香献出了一切。
  张洁洁以一宗教圣女之身,想方设法使楚留香成为情人丈夫。
  东流岛来的樱子,也像鱼一样游进了楚留香的怀中。
  而且,最不麻烦,也是让天下男人羡慕透了的地方,是这些少女一个个都很“大方”。
  她们都似是一个老师“教导”出来的,她们都“知道”楚留香本就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的,本来就没有人能够占有他。他被许多人需要着,由是:“一个女人不应该太自私,不应该用你的终生痛苦,来换取我的幸福。”
  “不在乎天氏地久,只要是曾经拥有”,竟然会成为楚留香时代那些喜欢他的少女们的共识。
  这似乎只是古龙,或者可以说是许多男人的一厢情愿罢了。
  其实,当时的中国女性正生活在忌妒的环境中。在山东省,还有着一条河叫“妒妇津”,这是由当时的姬妾制度所造成的。其中当然有着许多悲惨的传说。
  所以,我们可以说,古龙在《楚留香传奇》中,讲述了楚留香在女人圈中那么多“得心应手”的“事迹”,无非是男性的希望加想象和大男子主义的一厢情愿。
  于是,那些少女们,一个个灿若鲜花,柔如柳条,春山为眉,星月为目,肤色白皙,身段炯娜,风姿绰约,脉脉含情……全冲着楚留香去了。
  面对如此佳人,楚留香能不怜香惜玉?佳人又如此之多,当然也不能厚此薄彼。
  楚留香从来没有拒绝过女人。
  包括妓女。
  中国人对妓女的态度一直以来都很微妙,但妓女在中国的爱情、文学、音乐、政治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部不过分的。我们经常在小说、戏曲里听到董小宛、柳如是。顾横波的故事。我们也知道宋代的苏小小,她那在西湖边上的坟墓,多少年来都是来此游历的文人雅士瞻仰的地方。
  在这些故事绮丽的氛围里,我们仿佛听到在秦淮河里此起彼伏的船桨声,以及歌妓们柔声曼唱的爱情小调。在那些盛夏的夜晚,黑暗把一条窄小的河流变成了东方的威尼斯水道。
  不过,这种情形也往往局限在秦淮河上,一旦要离开这种特定的氛围与环境,那么,两情相悦的男女就会变成悲剧中的人物。如杜十娘与李甲,陈圆圆与吴三桂,董小宛与冒辟疆……中国男人的气量大概都不过尔尔。
  林语堂先生就用一种讽刺的口吻说到:中国与西方在女性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尽管双方都认为女性身上存在着某些魁力,有一种神秘感,但双方的观,或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个问题在艺术上展现得尤为明显。在西方,女性的肉体被看作是灵感的来源,是完美与和谐的最高形式;中国的艺术则认为女性的肉体的魁力来源于自然界本身的和谐。中国人看到一个女人的塑像,高高地耸立在纽约港,供所有进出这个国家的人们观赏,他认为没有比这个事实更使人感到惊奇的了。让一个女性裸露于人前,这简直是无礼之至,不文明到了顶点。当他获悉那位妇女并不代表女性,而代表自由观念时,他就更感到惊异:自由为什么应由女人来代表呢?为什么让女人来代表胜利,正义与和平?希腊人的观点对他来说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方,妇女被奉若神明,被赋予一种精神上的微妙品德,代表任何一种纯洁、高尚、美丽、超凡的东西。
  但对中国人来说,女人就是女人,是奴仆类的入。直到现在为止,乡下的小男孩仍被告诫,不能从晾着的女人衣裤下走过,否则他就永远长不高。
  无独有偶的是,比中国人还要封建的阿拉伯的石油富豪们,要乘坐由西方文明制造出来的劳斯莱斯小汽车,却又不能容忍车头上站着一位展翅欲飞的胜利女神,而非要让她跪下来不可。
  不能不说古龙也有类似的想法,认为女人永远是低人一等的动物。他的动不动让少女在楚留香面前全裸,当然有着情爱的成分在内,但更多的绝不是把她们此类举动当成是自由与平等的象征。明眼人谁都可以看得出的。
  不过尽管古龙有着明显的和根深蒂固的男权思想,他还是承认入都是有尊严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良家妇女还是妓女。
  这种观念,零零散散地贯穿在《楚留香传奇》的前几个故事里,到了《蝙蝠传奇》来了一个“总爆发”。
  在一个暗无天日的洞窟里,惨无人道的蝙蝠公子养了一群妓女,以供来此做交易的“客人们”呷玩。她们都被挖去了双眼,一间窄小的、黑暗的房子,就是她们的全部生命,全部世界。
  在这里没有年,没有月,也分不出日夜。
  她们只能永远在黑暗中等着,赤裸裸地等着,直到死。
  她们已经麻木,已经疲倦,疲倦得什么都不想做,疲倦得连死都懒得去死。
  但她们还有情感,如同在灰烬的下面,还残留着一星火星。
  她们中的一个,会为一个“客人”身上带着的鼻烟壶苦苦乞求。
  男人说:“你不吸鼻烟,为什么一定要这鼻烟壶?”
  女人轻轻道:“我喜欢它……我喜欢那上面刻的图画”。
  男人说:“你能看得到么?”
  女人道:“可是我却能摸得出,我知道上面刻的是山水,就好像我老家那边的山水一样,我摸着它时,就好像又回到了家……”
  她的声音轻得像是梦呓,忽然拉住男人,哀求着道:“求求你,把它给我吧,我本来以为自己是个死人,但摸着它的时候,我就像是又活了……摸着它时,我就好像觉得什么痛苦都可以忍受。我从来没有这么样喜欢过一样东西,求求你给我吧……”
  但无良的男人不但不答应,还赏了她一记耳光。
  古龙愤怒了,他笔下的楚留香更愤怒,他一掌向那人挥出。他让那人到死都要记住:她们也是人!
  只要是人,就是平等的,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尊严和生命。
  为了维护人类的尊严,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甚至要他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所以他到处流浪,拼命管闲事,甚至不惜去偷、去抢。
  因为他不但懂得如何去分享别人的成功与快乐,也很能理解别人的不幸。他一心想将某些人过剩的快乐分些给另一些太不幸的人。
  所以他才是楚留香——独一无二,无可比拟的“盗帅”楚留香。
  若没有这种悲天悯人的心肠,他又怎么有如此多姿多彩,辉煌丰富的一生?
●空白的游戏
  他开的是哪一扇门呢?
  没有人知道。
  有人开玩笑,说梁羽生的某些小说,实在是“历史小说武侠化,又或者是”武侠小说历史化“。确实,浮现在他笔底下的风云儿女,帝王将相,许多都是历史上的真人真事。代表作《白发魔女传》中那位”轻拂了寒霜妩媚生“的绝代佳人,给读者的印象如此深刻,除了角色性格鲜明,经历曲折复杂外,还因为她的经历中充满了凝重真实的历史氛围。
  曾经有位念英国文学的女孩子,读书时提起中国历史就害怕。有回读《白发魔女传》,看到什么明朝三大怪案“挺击案”,“红丸案”、“移宫案”;青天白日,郑大混子手执枣木棍,硬闯慈庆宫;又有遍布神州,气焰嚣张的特务组织东厂、西厂、锦衣卫;东厂特务头子魏忠贤与容氏又有个私生女儿容娉婷……哗,这女孩子看得大乐,竟巴巴地跑到图书馆去,猛翻起明史来。
  金庸的武侠小说更注重历史环境的表现,依附历史,从此生发开去,演绎出一连串虚构的故事。有时还直接取来历史人物和事件发挥成武侠小说,其历史人物和事件,金庸写来煞有介事,常能以假乱真。到了最后,他压根就把历史传奇化,传奇文化化了。
  封笔之作《鹿鼎记》里,金肩已不再说寓言了,他说历史,说传奇,说文化。韦小宝所做的许多事,包括杀鳌拜,会见罗刹国公主等事,都是有历史原型的,他只不过作了再认识、再评价。从作品含有的历史厚度而论,金庸无疑比梁羽生更高一层,其写作技巧高明得多。“读来读去,还是金庸”,并不是虚言。
  古龙和梁羽生、金庸并称为“新派武侠小说三大家”,在这一方面却是自行其路。他从不写“江山”,只写“江湖”。他的小说可以说是没有历史背景的,抛开了所有的束缚,企图凭感性笔触,直探现实人生。由是,在武侠人物身上,他代入了现代人的许多情感、观念和语言,有时候就容易和读者的看法不谋而合,从而产生亲切感。
  古龙步入“武坛”,是为生活所迫,并没有梁羽生与金庸执笔之初时相互引荐、相互鼓励的佳话。古龙是“为了等钱吃饭而写稿”。
  他的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据他自言:早期我写的是《苍穹神剑》入《剑青梅香》,《孤星传》《湘妃剑》,《飘香剑雨》《失魂引》《游侠录》,《剑客行》《月异星邪》《残金缺玉》等等。
  中期写的是《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即《铁血大旗》,《情人剑》(即《怒剑》,《浣花洗剑录》(即《江海英雄》,还有最早一两篇写楚留香这个人的《铁血传奇》。
  然后,我才写《多情剑客无情剑》,再写《楚留香》,写《陆小凤》,写《流星。蝴蝶。剑》,写《七种武器》,写《欢乐英雄》。而一部在我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明月。刀》。
  第一阶段是古龙初入“江湖”闯荡,为的是赚钱糊口,自然是没有多少创新与责任感,摹仿的痕迹很浓,但从小说的情节布局来看,已可看出古龙具有巨大的潜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一定的文学素养。
  中段的创作可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进入了探索期。从《武林外史》到《铁血大旗》再到《绝代双骄》,可以看出古龙已体验到当代武侠小说不应再走传统武侠小说的老路。
  古龙后期的作品进步很多,因为这时已不必再时刻为稻粱谋,责任感加强。加上屡屡试笔,多年历练,眼界开阔,自然使他的作品意境深沉、幽远,富有诗意和哲理,语言洒脱不俗,人物塑造偏向“人性”。小说情节更是。“奇”“险”兼备,鬼神莫测,令人喘不过气来,一定要追读下去。
  所以人称他为“江湖一怪侠”。
  《楚留香传奇》就是古龙成熟期的产物。
  也是他第一部以几个主要人物贯穿全书,每个故事却又独立的系列小说。
  以后才有了《陆小凤传奇》等等。
  所以它最能体现古龙的创作风格,最能体现古龙的情感路向。
  这时候的古龙,已经厌倦了武侠小说所落入的固定的形式。
  他说: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写,才能算正宗?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故事所感动,就是成功的。
  他还说: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开始写人,活生生的人,有外有内的人!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应该有人的优点,也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他再说: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己无法改变,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这样,我们看到的楚留香,一露面便已名动天下,人所瞩目,我们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知道他的将来,我们只知道他的“现在”。
  该他出现的地方,他一定出现;不该他出现的地方,他也会出现。
  古龙喜欢他什么时候出现他就什么时候出现。
  我们在他的传奇中,绝对见不到如下的语言风格:漠漠黄沙,骄阳似火……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水,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恍若惊涛。沙浪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
  黄沙漫天的迷离于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盈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
  梁羽生:《瀚海雄风》这是梁羽生式的文字,纯熟而古雅。
  但在古龙,更多的是既不古典也不传统的表述,有一股翻译小说的味道,有时候甚至不知所云:窗子虽然是开着的。
  但却看不见窗外的星光月色。
  楚留香木立在黑暗中。
  他悄悄地来,现在又悄悄地走。
  既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带走什么。
  可是他脸上的表情为什么如此痛苦?他为什么痛苦,为谁痛苦?
  来的时候只敲门,就这样简单地进来了。
  走的时候他连一声“珍重”都没有说,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走了。
  在这里他虽然没有得到什么,却也没有失去什么。
  还有诸如:风在呼啸。风是从西面吹来的,啸声如鬼卒挥鞭,抽冷了归人的心,也抽散了过客的魂魄。
  幸好这里没有归人,也没有过客。
  这里什么都没有。
  夜。今夜。今夜有八,不但有八,而且有灯。
  八月,十五,中秋,八圆。
  人呢?
  人已将流血。
  月无血,人有。
  用的都是片段式的描写,采取的是电影剧本的过场方法。一也许,单从一段或数段文字来判断作品好与坏是不公平的,较为合理的是将小说本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看。任何段落都应该是构成这个有机体不可缺少的部分,任何部分都有其一定的作用与感染力,而不是断断续续,毫无关联的。
  问题在于,以这种片段式的断断续续的手法写成的《楚留香传奇》等,往往只可令读者过瘾,但却经不起长时间的阅读。
  试想想,几大本作品甚至十数本作品都是作者“借人物的口说自己的话”,老是不忘把自己的情绪穿插其问,章章都充满了格言与哲理,都是歌之感之爱之念之的同一个调子,没有起伏,岂非太单调,太少变化了。
  我们对古龙的才华与突出是毫不怀疑的。但是他太陶醉于自己的叙述了。老是一个腔调,像是在听一个调门不变的人不停地絮絮叨叨、对于读者的阅读耐心,实在是一个考验。
  有平地与深谷才有山峰、有轻松才有庄严,有世俗才有崇高。反之亦然。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小说之调,亦然、从头到尾都跳动着最强的音符,一部分作品可以,要是多部作品亦如是,那就会像绷得太紧的弦,在不经意处很容易会一下子就断了。
  古龙小说中文气接不上的地方并不少,原因也主要在这里。
  丰富的想象力,是古龙小说的一大长处,也为他的《楚留香传奇》增色不少,但在另一方面,却大大地削弱了小说本身的说服力。
  一是人物“生”“死”莫测。
  我们承认《楚留香传奇》中奇中有奇,巧中含巧,偶然中有着必然,事事不可料,事事又得宜,计中套计,真中套假,假中存真,真真假假,变幻万千,但总归要有一点事实根据才妥。
  就像妙僧无花,本来在《血海飘香》中是当着楚留香的面自杀的,虽然名捕神鹰等人一再追问他是如何死的,遭到楚留香的暴喝:“他既已死了,无论是怎么死的,岂非都是一样么?”但我们和楚留香一样,都已确信无花已死了,而在《大沙漠》的后半段,他却又突兀地出现,并且还是石观音的儿子,再与楚留香决一死战,这也太过让人匪夷所思了。虽然有楚留香的一句轻轻带过,说有些人可以控制自己假死,但来龙去脉还是没有交代清楚,当然会令人一片嘘声。
  二是“武功”夸张过分。
  早期的还珠楼主就有飞剑出现,相信人神都会共惊叹,尘世间竟有这等“高人”:身剑合一,驾起道光,在两山交界之间,急急赶去。
  《蜀山剑侠传》古龙也不逞多让,他的“招式”既古怪又虚无:只见一点红霎时间已刺出七剑,他的剑法仍是犀利而独行,时以上纹风不动,剑光却已如雨点般洒出。
  《血海飘香》他的轻功绝对是第一流……到了必要时,地还可以解开缠身的丝网,化鹤飞去。
  《午夜兰花》有许多还是“无招之招”,极尽想象之能事,这等神怪武功的出现,把正统的技击武术推向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地步。到得后来,《楚留香传奇》已成了奇情小说甚至是公案小说了:“侦探、推理、冒险、言情。。…。洋洋大观。
  古龙很推崇日本的小说,认为它能保持自己的悠久传统和独有趣味,还能吸收别国的特色。
  因此他慨慷激昂地发问:日本作者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汇贯通,创造出一种新的民族风格的文学,中国武侠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
  《楚留香传奇》就是他融汇复合的尝试。
  首先,他把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福尔摩斯探案法和克里斯蒂所创造的波洛探案法引进了作品之中。
  楚留香才干非凡,料事如神,观察力及分析推理能力之强,处处都有福尔摩斯的“遗风”。
  楚留香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十分注意搜集和积累知识,解决问题时,采取的以“攻心为上,各个击破”的方法,很容易使人想起波洛所破解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惨案》,“古龙还直接借用西方古老相传的故事入书,以收方便快捷之效。
  有一个故事,是许多人都耳熟能详的,说的是外邦某国的一种刑法,是让犯了过错的人,面向两扇门,作选择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一扇门后有着美女,一扇门后藏着猛虎。走对了,他可以携美女而去;走错了,他便会成为猛虎佳肴。
  在《桃花传奇》的结尾,古龙开的也是这种“玩笑”,他让楚留香要不永远留在那个神秘家族中,永远蛰伏在黑暗的地底下,要不就是走过天梯,回到充满烦恼也充满希望的红尘。
  那么,楚留香在左右两扇门之前,他会开哪一扇呢?
  古龙很狡猾,他不揭开谜底,只轻描淡写他说:他开的是哪一扇门呢?
  没有人知道。
  但这已不重要,因为他已来过,活过,爱过——无论对任何人说来,这都已足够。
  对这个结尾,许多人取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小说一点悬念都没有并不一定自然,但仅仅依靠悬念也是没有意思的。
  有的则说:缜密无隙并不是古龙的擅长,大胆恣肆,不守成规,逞才漓藻,笑做江湖,才是他的本色。
  想想也是,在今天,还有哪一种写作态度与写作技巧值得作家单纯依赖与执迷不悟的呢?什么样的尝试不可能?
  写作又不是偷尝人类智慧的禁果,它只是为热爱它们的人们的存在和看世界打开方便之门,所以,什么样的血液里流淌着什么样的文字,重要的是对人生,对人性,对社会以及文化沧桑的独特体验和领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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