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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稳共享单车 首先要有共享精神?

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解决了很多人的出行问题,还为国人唤回了一些“自行车王国”的记忆。然而,私自上锁把共享单车变成“私家专车”,随意损坏共享单车,这些最近屡屡被曝光的行为,让人大呼“不文明”。但这并不仅仅是一句“不文明”就能谴责的道德问题,律师分析称,“不文明”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中的“三宗罪”。

不文明“共享”单车将触刑法

一则“北京老人怒斥小伙损坏共享单车”的视频近日在网上热传。随即,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依法对视频中的“嚣张”男子进行了处罚。此外,西城、通州警方也都发布消息,查处了多起破坏共享单车、“霸占”共享单车的案件,对嫌疑人均处以行政拘留。

从这些案例来看,显然,警方已经盯上了共享单车私自上锁的问题,而且明确认定了违法性质,主要定性为盗窃。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指出,除了盗窃,行为人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

“如果是损坏单车后占为己用,定性为盗窃罪肯定是没问题的。”戴福分析,为达到“霸占”使用共享单车的目的,行为人利用暴力手段拆除共享单车上的电子锁具、二维码和条形码,并加装私人“锁具”,这实际上将车辆所有权转变为私人占有,整个行为完全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罪行构成。由于盗窃罪以1000元为起刑点,即盗窃数额超过1000元,才能处以刑事惩罚,而目前共享单车单价尚未达到1000元,因此警方只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刑法还规定了多次盗窃 这一入刑标准。如果行为人屡屡私自占有共享单车,也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戴福补充道。

此外,戴福还指出,一些人故意毁坏共享单车,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构成哪种犯罪,要根据刑法规定的具体法条定罪量刑。因此,一旦行为人触碰了这些“红线”,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戴福还介绍,用车人按照运营者制定的使用规则,通过手机客户端或其他方式注册后,与运营者建立起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予以确定。用户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善意、妥当地使用单车,如因过失损坏应按约定赔偿,擅自将单车上锁、放置到小区内或者其他妨碍交通的地方,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造成损害均应当赔偿。因此,他建议,运营者应该进一步明确赔偿责任,让使用人意识到危害单车、违反使用合同的经济赔偿后果。

共享单车不能只玩“竞速赛”

不可否认,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共享单车让自行车这一夕阳产业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对社会,自行车出行回潮,为城市绿色低碳出了一把力;对制造企业,自行车生产商有了新的创收途径;对用户,随骑随停、低廉甚至免费的骑行体验让人大感方便;同时,大量单车投放对运维、车辆维修人员的渴求,也为不少待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集众多优点于一身,共享单车可以说“不火没天理”。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平台的增长速度近乎野蛮,有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单车产能逼近3000万台,远超市场消化能力。资本市场崇尚惟快不破,可当这一全新事物在市民生活与城市管理中落地时,一个个实打实的难题却不会在这场高速漂移的竞速赛中随风消散。

优点是方便,缺点则是“太方便”,共享经济的“莫比乌斯环”效应开始显现。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损毁严重、服务管理人员缺失、押金管理不明等问题,持续考验着不同运营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失败了,就当做公益”,一位共享单车创始人如是说。而事实上,这绝非是一场公益活动。车辆占道会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大量室外存放的单车会影响市容市貌,车辆损毁甚至还会危及他人安全……用“公共服务”来形容共享单车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更为合适。爱之深责之切,在共享单车身上有了集中体现。 

在街头的共享单车临时维修点,你会看到维修师傅加班加点修理坏车,可修车速度总是赶不上送来坏车的速度——除了呼吁公民素质提升,探索信用共治、提高技术水平和运维效率显得迫在眉睫。

在地铁口,你会看到人们面对海量投放自行车的反应从面露喜色变成了满脸忧虑,因“共享”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挤占了大量公共空间——如何精准投放车辆,避免成为盲目扩张的“城市蝗虫”,成了共享单车企业面临的一大考验。   

在存车场,昔日慈眉善目的看车大爷将共享单车扔出场外,因为免费的共享单车闯入了收费停车的领地——除了以迅猛之势开疆拓土,新事物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如何寻求与社会各方共存共生甚至共赢,拷问着运营者智慧。   

当然,对于“公民素质跟不上”、“共享经济火候未到”的恐慌也大可不必。毕竟早些年刚推行投币公交车时,人们也同样遭遇过一片乱象:用五分硬币冒充一元钱的、用假币的、用游戏币的……如今却早已井然有序。

在这场造车、投放、揽客的全面竞速赛中,共享单车有必要定一定神儿、缓一缓脚步,解决好规则、质量、服务等问题再加速前行。

分享经济呼唤“共享精神”

近段时间,共享单车遍布各大城市大街小巷,成为人们新的出行选择。然而,当人们惊叹分享经济产生的连带效应时,一些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也随之出现,个别骑车人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共享单车遭破坏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

这些情况折射出一个深层次问题,即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共享精神的支撑。在现代社会,任何事情都是观念、行为、制度、技术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把一个想法变成现实,光靠技术是不行的。要真正让“金点子”发光、可持续,还需要观念、思维等精神要素的支撑。共享单车的现实遭遇就说明,在少数使用者罔顾公共道德、只图自己方便而不管他人的情况下,再先进的技术、再严苛的惩戒,有时也会显得苍白无力。分享经济如果缺少了共享精神作支撑,不仅起步难,而且走不远甚至夭折。

对现代社会而言,共享精神的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它能引导公众树立公共意识,告别“小我”,多从“大我”出发考虑问题,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共性”的倡导,能纠正自私自利的行为。共享单车屡遭破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些人缺乏共享精神,私藏、破坏等“虐”车行为,不仅侵犯了供应商的财产权,还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是一种新鲜事物。新事物在刚开始时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使用者是可以引导的。面对共享单车目前的遭遇,亟须引导使用者树立共享精神。当然,共享精神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久久为功、润物无声的努力。比如,利用公民教育、道德宣传、举办活动等方式,鼓励引导公众多为他人着想,少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当然,有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那些恶意破坏、屡教不改者,需要从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等方面发力,用制度规范的强大威力倒逼使用者遵守公序良俗。特别要将那些恶意损坏、任意丢弃单车的使用者纳入黑名单,不仅要求其赔偿,还要限制其使用,甚至可以考虑与银行信贷、乘坐高铁和飞机等交通工具实行联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更加严重,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环保部门数据显示,城市空气污染约79%来自汽车尾气的排放。由城市交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困扰了城市的发展,也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可见,发展“共享单车”,着力解决城市短距离交通难题,是建设绿色公交的有效方法之一。

共享单车在引燃口碑营销和资本混战后,如何进一步创新管理成为其下半场面对的关键问题。“让城市出行更美好”的内核正在从鼓动用户绿色出行转向更深层的企业责任担当。

若想“共享单车”能够顺利步入公交轨道,尚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共享单车”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共享单车”服务公司,参照现行公交公司的运营体制进行管理,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普遍设立自行车存放场地,设置专人管理;在城市的社区、街道、车站、商业区、学校、大型工商企业等公共场所,广泛建立自动出租站,将散放的自行车统一进站,开展标准化管理,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低廉方便的服务。

很多人面对共享单车被损坏、被占为己用后的第一反应,是指出“不文明”。因此,除了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此类“不文明”行为,还应该在信用上,再上一把锁。

例如,一旦使用人存在“不文明”用车行为时,共享单车公司可以冻结使用人账号,或者限期内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单车,或者以提高其押金等方式,用各种“不便”的措施,让行为人意识到其不文明行为给其他人带来的“不便感”。对于屡教不改者,更应该纳入信用“黑名单”,以更高的信用惩戒制止不文明行为。

近日,某共享单车企业在上海地区已经率先开启了信用免押金模式,希望信用免押金模式的引入,将在改写行业标准的同时解决共享单车饱受诟病的资金沉淀问题;而另一方面,信用的“可定价”希望能够更好引导用户规范用车,解决车辆破坏、损毁,甚至解决乱停乱放等问题,为城市治理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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