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职场“闪辞”的法律后果
来源:河北法制网
张迪
“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感觉这份工作没有发展前途”、“领导不重视我”……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们常常在这些焦虑中频繁辞职、跳槽。
近年来,职场新人在工作很短的时间后就突然离职的现象不断增加,人们把这种情况称为“闪辞”。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们,多则干满半年,少则还没过1个月试用期,便“闪辞”而去。但是,辞职也有一定的规则需要遵守,否则,冲动的结果往往是苦涩的。
■签约后“闪辞”
需承担违约责任
小何是一家机械公司2011年新招聘的大学生,月工资3000元。因为该公司要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所以出资将小何送到国外厂家培训了两个月,并就此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服务期限合同。
小何回国后觉得自己工资待遇比较低,便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
由于小何的突然离职,给机械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于是将小何起诉到法院,要求小何承担违约金5万元。此时,小何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安排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金事项。因此,职场新人违反服务期限的约定,在服务期限范围内提出辞职,需要依法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这对于刚刚入职、经济能力较弱的大学生而言,不啻为一笔高额费用,会对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在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限的情况下,职场新人辞职时必须要非常慎重,要充分考虑到违约后果再做决定。
■未提前通知
“闪辞”被要求赔偿
小苏是一家出版社新招聘的大学生,因为感觉工作内容琐碎,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小苏在工作刚满3个月试用期后,便不辞而别,不再到岗上班。出版社本来安排给小苏的岗位一个多月都没有人能及时顶上。为此,给出版社带来了经济损失。
后来,出版社以小苏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小苏赔偿损失5万元。
小苏还没有找到新工作,却陷入了纠纷之中……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果违反30日的解除合同预告期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无故“闪辞”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正常辞职需办理提前通知和工作交接等手续,而“闪辞”既盲目又冲动,给个人和用人单位均带来被动影响,非常不可取。
■频繁“闪辞”
社会保险将断缴
小李参加工作刚一年多,但已经先后换了3份工作,往往是单位的社保手续还没有办妥,小李便“闪辞”了。
小李的名言是“树挪死、人挪活”,认为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最重要,其它的都无所谓。
在一次生病住院后,小李才慌了,因为之前的一年自己根本就没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他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解析:
社会保险统筹尤其是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关系到劳动者日常的生病就医以及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金的领取,和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密切相关。如果频繁跳槽,将会让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导致社会保险的断缴、少缴,使职场新人的职业保障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所以职场新人应慎重辞职,即便非辞不可,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否则事后补缴将非常繁琐。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频繁闪辞得不偿失 职业忠诚度评价降低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何维权#劳动
试用期要上社保吗?哪些钱不能少拿?能延长吗?这篇文章说全了!
关于试用期,你需要知道这些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详解
关于“试用期”须规避的7条法律风险(保证让HR秒懂)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