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通讯员熊亮 记者李建平报道:为谋利,竟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挖山取土卖钱,造成数十亩林地被严重毁坏。近日,信丰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以来,刘某先后花钱从本村五户村民手中购得数十亩自留山的林地使用权,之后便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陆续雇请他人的铲车上山,采取把山场表皮剥离的方法挖取深层黄泥土,并将挖起的黄泥土以12元每吨的价格出卖给当地的两家水泥厂使用,非法获利12万余元。 2013年3月份,接群众举报,当地森林公安将刘某抓获归案。经鉴定,刘某的行为共造成46.3亩林地被严重毁坏,取土数量达1万来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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