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很奇怪的事情,购买方说我们提供发票的税率降低,会导致他们多交税。
假如我是A公司,销售产品收入100万,同时向B公司购买原材料30万,那么我需要交税:(100万-30万)×税率。B公司给我开发票,只是为了证明我购买了30万的产品,他的税率是6%或13%,会影响我的纳税吗?
解答:
依照现有税法规定,只有在供应商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采购方才可以用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以及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服务或货物销售,不是供应商或采购商想开高税率就能开高税率,也不是想开低税率就能开具低税率的。比如,明明是货物销售,供应商非要按照提供服务的税率6%开具发票,开出的发票就是错误的发票,采购方是有权拒绝的;如果采购方经办人不懂就把错误的发票收下,然后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和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那么,一旦被税务局稽查发现,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同时不得税前扣除就可能补缴企业所得税,在补缴税金的同时还有相应的滞纳金。
当然,供应商是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对于相同交易,二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征收率)是不同的。
我们交易中,多数情况下人们口中的交易价格是含税金额,因此在相同含税金额的交易下,对于采购方来说收到的发票税率高就可以多抵扣进项税额。比如,同样是采购含税金额100万元的货物,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可以取得13%的税率专票,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就只能取得3%税率的专票。很显然,在相同含税金额的情况下,都能开具专票的,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对采购方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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