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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信托经理参考:监管层清理非金融子公司 对信托公司影响几何?

一周重点关注:

● 统计局: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2.7%

● 今年以来45家城投主体信用资质遭下调,信用分化加剧

● 央行等六部门: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禁止结构化发债

● 中国华融巨亏后将获国资领衔战投并排除债务重组

● 年内新成立基金突破2万亿份 权益类依旧是主力军

● 百亿元级私募盈利尴尬,28只私募产品年内亏损超20%

● 发力权益资产配置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冲刺”

● 全国首单公租房类REITs成功发行

● 资管新规颁布逾三年后,信托资产规模首次回升

● 信托行业评级更新,18家公司获A类评级

● 转型成果显现 信托公司稳健发展业绩向好

● 6家央企大股东慷慨增资信托公司 4家强化控股权

● 受华夏幸福影响 招商银行信托代销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

●【观察】信托风险资产的市场化路径

●【观察】招行代销的信托产品违约,是否要担责?

一、财经视点

■ 统计局: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2.7%

国家统计局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4895亿元,同比增长12.7%;比2019年1-7月份增长16.5%,两年平均增长8.0%。其中,住宅投资63980亿元,增长14.9%。今年2月开发投资以38.3%的增速创下2004年3月以来新高,3月份开始开发投资增速有所放缓,7月开发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但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1-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016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5%;比2019年1—7月份增长14.5%,两年平均增长7.0%。

点评: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维持正增长,且增速普遍高于2015年以来的增速水平。但随着政策调控加码,房企投资增速持续5个月收窄,7月增速收窄力度减小,随着市场对疫情以及政策加码的免疫力增强,预计8月增速较7月有所回升。

■ 今年以来45家城投主体信用资质遭下调,信用分化加剧

近日,中证鹏元发布报告称,将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评级展望下调为负面,就在今年6月,联合资信也已下调了黔南州投资的评级展望。今年以来,城投企业信用资质明显分化,城投债发行人评级调整集中于6-8月,主要是跟踪评级发生调整。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45家城投债发行主体评级下调或展望调整,其中16家城投主体评级被下调,37家城投发债企业评级展望被调整为负面。而2020年全年仅有10家城投发债人主体评级被下调。

点评:今年以来整体融资环境收缩,如“15号文”严禁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公司债发行新规等政策出台,使得弱资质企业、弱区域的债券融资难度加大,进一步使得部分弱资质发行人信用风险扩大。尤其是对于债务压力较大,隐性债务化解进度较慢,对非标融资依赖度较高的城投平台主体,未来或将出现较大的信用风险。

■ 央行开展6000亿1年期MLF操作 利率维持在2.95%不变

周一(8月16日),中国央行开展6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利率维持在2.95%不变,本周有7000亿元MLF到期。另外,中国央行开展1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今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当日实现零投放零回笼。中标利率2.2%,持平上次。央行表示,考虑到金融机构可用7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部分流动性归还8月到期中期借贷便利(MLF)等因素,本期的MLF操作和逆回购操作,意在满足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点评:面对目前中国经济动能减弱而通胀升温的环境,央行仅小幅缩量续作本月到期中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并维持其利率稳定。继上个月降准后,此举反映出央行仍以维持流动性为先,降息这一政策工具备而不用。

■ 央行等六部门: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禁止结构化发债

据央行18日消息,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持续夯实公司信用类债券法制基础,推动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按照分类趋同原则,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各项规则标准逐步统一。债券发行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探索集体诉讼和当事各方和解制度。

点评: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促进建成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

■ 中国华融巨亏后将获国资领衔战投并排除债务重组

8月18日晚,中国华融发布业绩预警公告称,经初步测算,其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将出现亏损,归属于该公司股东的净亏损预计为人民币1029.03亿元。公告还显示,公司分别与中信集团、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远洋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上述公司拟通过认购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潜在战略投资倘获实施将有效补充公司资本,进一步夯实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保证公司满足监管要求。

点评:一个公司一年亏损上千亿,应该不全是正常经营内的损失,很大一部分是计提资产减值,并不是最终的损失。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资产减值计提,更多或是为了重组,因为可以降低重组方的进入成本,进而提升和推进重组成功的可能性。

■ 财政部:1-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1664亿 同比增长41.8%

财政部8月19日发布2021年7月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1-7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16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58亿元,同比增长20.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3058亿元,同比增长19.5%。全国税收收入119112亿元,同比增长20.9%;非税收入18604亿元,同比增长14.7%。分项看,印花税2630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664亿元,同比增长41.8%。

■ 生态环境部:全国碳市场开市一个月成交额3.55亿

8月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碳市场开市一个月来,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702万吨,累计成交额3.55亿元。黄润秋介绍,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手段,也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制度创新和一个重要政策工具。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生态环境部把全国燃煤发电行业2162家企业纳入到了碳市场的范围,总共覆盖了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自启动以来,全国碳市场运行平稳,交易价格也从首日开盘价的每吨48元上升到昨天收盘价每吨51.76元。

二、同业新闻

■ 年内新成立基金突破2万亿份 权益类依旧是主力军

数据显示,截至8月19日,年内新成立基金总发行份额达20031.74亿份,已突破2万亿份。从具体类型来看,新成立股票型基金309只,发行份额达2699.74亿份;混合型基金591只,发行份额达13310.89亿份;债券型基金185只,发行份额达3681.85亿份;另类投资基金1只,发行份额达2.33亿份;QDII基金21只,发行份额达270.78亿份;此外,今年还有9只REITs基金新发,发行份额达64.00亿份。

点评:基金发行规模突破2万亿是火热行情与投资者意愿提升共舞之下的结果。此外,随着房地产投资属性削弱、银行理财规模锐减,居民需要一个渠道去共享国民经济的财富增长。而公募基金产品的回报收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

■ 百亿元级私募盈利尴尬,28只私募产品年内亏损超20%

根据私募排排网最新统计数据发现,在89家百亿元级私募有业绩收录的旗下逾2600只产品中,年内收益率为负的数量高达近1150只,其中,收益率最低的为-40.15%,另有两只产品收益率为-33.86%、-32.04%。整体来看,收益率在-20%以下的有28只产品,其中包括了多家老牌私募旗下产品,景林资产和林园投资等均在其中。统计来看,在这28只收益率低于-20%的产品中,景林资产有9只,林园投资有5只,而泰润海吉和汐泰投资也有部分产品涉及其中。此外,有245只产品收益率在-10%至-20%之间,其余负收益率产品均在0至-10%之间。

点评:由于年内A股市场震荡剧烈,风格切换频繁,市场恐慌情绪加剧,不少私募很难捕捉到投资机会,但同时,优秀基金经理也把握住了确定性投资机会,由此,百亿元级私募旗下的产品出现了首尾业绩分化之势。对于下半年,A股将继续演绎结构性行情,重点看好半导体、新能源、高端制造、新兴消费等,同时会关注其估值和成长性的匹配度。

■ 发力权益资产配置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冲刺”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21年)》称,在资管新规与理财新规确定的监管格局下,银行理财积极调整发展理念与方向,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加速退场,整改进展符合预期。报告显示,截至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0.3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18%,同比增长51.06%;净值型产品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79.03%,较年初上升11.75个百分点。随着“存量整改”接近尾声,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净值化转型取得显著进展。

点评: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已无制度障碍。银行理财将以净值化转型为重要契机,发力权益类等资产配置,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配置需求。

■ 贝莱德首只纯外资公募基金蓄势待发

8月20日,作为国内第一家外资全资控股公募基金,贝莱德第一只公募产品——贝莱德中国新视野混合基金已于近日正式获批,等待发行,其合资理财子公司首款理财产品也已取得产品编码,即将发行。从首个获批在中国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到发行首支外资公募基金产品,再到首只理财产品即将亮相,以贝莱德为代表的外资金融机构,正在快马加鞭布局中国市场。

点评:多家外资金融机构也加速进入中国市场是大势所趋,未来的中国的公募行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将迎来全球机构同台竞技的时代,助推中国资本市场向成熟化迈进,为投资人创造更多价值。

■ 银保监会: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据银保监会20日消息,8月19日下午,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之以恒认真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应对不良资产集中反弹、严防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

■ 首批公募FOF规模缩水超八成 部分产品改清盘条款

携手166亿元初始发行规模,首批6只公募基金中基金(FOF)从2017年末正式启航,开启了大类资产配置和专业化投资基金的新时代。然而,由于市场接受度有限、产品定位模糊、业绩不及预期等原因,首批公募FOF成立三年多规模萎缩超八成,部分基金还沦为“小微基金”“迷你基金”,并公告修改基金清盘条款求生存。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养老目标基金的发展和行业经验的积累,当前普通公募FOF已经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各家公募也将更为清晰定位产品特征,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做好专业化投基管理等,不断发展和壮大公募FOF市场。

■ 全国首单公租房类REITs成功发行

全国首单公共租赁住房类REITs产品——“国开-北京保障房中心公租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8月18日成功发行,开启了公租房私募REITs的新篇章。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北京金控集团担任专项计划统一协调人,国开证券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和主承销机构,北京保障房中心为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底层资产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信托动态

■ 资管新规颁布逾三年后,信托资产规模首次回升

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21年二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信托业进入艰难转型阶段,信托资产规模从2017年四季度末的高点持续滑落。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资产规模渐趋平稳,并在2021年二季度首次出现回升。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0.64万亿元,同比下降0.64万亿元,降幅为3.02%;环比增加0.26万亿元,增幅为1.28%。其中,资金信托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规模增长显著。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80万亿元,同比增长35.39%;证券市场信托占比升至17.52%,同比上升5.82个百分点。

点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既是信托业内部主动转型的发展要求,也是外部财富管理需求的体现。不过,证券投资类信托等业务的发展,不仅需要信托公司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 信托行业评级更新,18家公司获A类评级

信托公司2020年度行业评级初评结果正在陆续下发至各家信托公司,其中包括百瑞信托、重庆信托、光大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华能信托、华宝信托、华润信托、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上海信托、五矿信托、外贸信托、兴业信托、英大信托、粤财信托、中航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另外,还有多家信托公司目前暂未收到评级结果。与2020年公布的A类信托公司名单相比,平安信托、五矿信托、粤财信托这3家属于新晋公司。亦有连续4年均稳坐A类梯队的公司,如百瑞信托、重庆信托、中信信托。

■ 转型成果显现 信托公司稳健发展业绩向好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信托业2021年二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二季度,68家信托公司实现经营收入602.31亿元,同比增长9.41%;累计利润为395.86亿元,同比增长16.08%,利润增长进一步提速。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更好地发挥了信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在业务层面,今年上半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信托成为信托公司重点布局的方向,多家信托公司在绿色信托项目上实现了突破。

点评:随着疫情影响的消退,各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得到修复,经营质效有所提高,行业整体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过,在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关头,信托公司应明确自身定位,坚定转型方向,以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为导向,继续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的转型升级,稳妥度过资管新规过渡期。

■ 6家央企大股东慷慨增资信托公司 4家强化控股权

近年来,大举增资信托公司成为不少央企大股东的共同选择。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自2019年至今,至少有中航信托、中粮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等6家公司的央企大股东对信托公司增资,其中4家持股比例上升。除了增资之外,也有信托公司大股东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进行增持。如2020年1月初,昆仑信托股权变更事项获监管批复,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广博控股集团持有的昆仑信托5%股权,持股比例增至87.18%。

点评:当前信托公司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资本补充渠道有限,除了股东增资外,难有其他渠道补充资本。而央企股东对于信托公司的发展前景较为认可,愿意提供资本支持。

■ 受华夏幸福影响 招行信托代销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

8月14日本应是招商银行代销的5亿元大业信托·君睿15号(九通基业)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的日子,但投资者尚未收到明确兑付方案,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据悉,这是招行信托代销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大业信托也在同日发布公告表示,该产品未收到融资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保证人亦未履行保证责任。据了解,截至目前,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815.66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涉及的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相关事宜。

■ 钜盛华承认信托、理财产品逾期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8月20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本公司关注到有自媒体发布了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市场传闻,传闻中提及宝能系旗下多个近期到期的理财产品以及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均出现了逾期的情况。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宝能投资集团作为融资人发行的投资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部分宝能旗下金交所理财产品未能足额按期偿还,存在部分逾期现象。

■ 东莞信托原董事长黄晓雯被查,曾踩雷武汉金凰假黄金案

8月16日,据“廉洁东莞”通报,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晓雯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莞市监委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黄晓雯此前曾担任东莞信托总经理、董事长,今年1月才调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东莞信托不久前进行了人事大变动。6月21日,东莞信托在官网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银保监局批准,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黄晓雯变更为廖玉林,并于6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中融信托往创新转型,家族信托累计服务客户超1400户

8月17日,聚焦“纺机+金融”的经纬纺机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控股子公司中融信托的业务情况随即披露。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融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5.83亿元,投资收益0.83亿元,合计26.66亿元,同比增长10.53%;实现利润总额8.51亿元,实现净利润6.87亿元,同比增长3.93%。在创新业务方面,标准化证券投资业务产品条线主要包括阳光私募、货币型产品、纯债型产品、券商收益凭证、TOF等产品类型。家族信托规模突破百亿大关后稳定增长,累计服务客户数量超过1400人。

四、市场观察

■ 信托风险资产的市场化路径

伴随风险资产规模的增长,信托业项目不良率有所上升。信托风险资产处置发展初期,信托公司可通过与银行业资产管理公司(AMC)等不良资产处置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探索创新。

主要观点:

1.信托公司+AMC机构救助、资产剥离或盘活。目前,在信托项目“产业+金融”的一般场景下,针对问题信托机构需要主辅分离改革或剥离问题资产同时存在产业投资方有兴趣参与并购的情形,信托公司和AMC可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联合产业投资方)+资产收购+资产重组”模式进行化解。信托公司和AMC与相关行业产业投资方通过特定配资比例联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拟收购资产收购;有限合伙企业在收购资产后,对问题资产进行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分类,并分别处理。一般可要求产业投资方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合伙份额回购或者资产远期回购等措施,确保信托公司和AMC投入资产有效退出。

2.信托公司+AMC法拍资产盘活。在该模式中,信托公司和AMC需主动寻求有价值的法拍资产,然后联合产业投资方设立法拍基金(也可在法拍基金之上设立母基金)直接参与法拍资产收购,并通过产业方盘活或利用银行AMC的处置优势对其进行资产重组,最终通过盘活后收益、合伙份额回购、打包出售资产等方式退出。

3.信托公司+AMC破产重整。信托公司和AMC可通过借鉴(类)共益债务投资方案为企业破产重组提供支持。首先,由信托公司和AMC从破产企业债权人收购全部或部分债权(一般是普通债权);其次,设立符合当下政策支持的破产重整基金,以便参与破产企业的破产重整;再次,由破产重整基金出资设立SPV,参与后续(类)共益债务投资等事宜。此外,信托公司和AMC也可直接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设立有限合伙型破产重整基金和SPV的替代性方案。最终通过参与共益投资和企业重组等,帮助企业增加恢复正常的概率,并实现退出。

■ 招行代销的信托产品违约,是否需要担责?

近日,招商银行信托代销违约一事引起广泛讨论。作为代销方的招商银行和管理方的大业信托在其中是否存在相应的责任?

业内观点:

1、根据法律规定,代销机构只要没有尽到适当性义务,比如说没有做风险评估,或者说做评估的结果跟推荐的产品不匹配,就要承担责任。

2、对于代销机构,原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代销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投资比例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商业银行应当对拟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不得仅以合作机构的产品审批资料作为产品审批依据。

3、代销机构应该符合信托销售相关监管办法要求,合规开展业务,比如必须履行合格投资者确定程序,有效识别投资者身份,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信托合格投资者标准;对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明示资金信托类型和风险等级等。

4、如果信托产品发行人、销售者未尽前述适当性义务,导致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过程中遭受损失,投资者既可以请求信托产品的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信托产品的销售方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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