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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如何理解“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统治者做到“欲不欲、学不学”,就能慎始慎终地辅助万物自然地发展变化了。

其中的难点就一个:如何理解“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这两句关联的话?想要攻克这个全书级别的难点,首先要明确本章的中心思想。其次,要知道老子的两个论述前提,一是大前提,即“万物总是整体向好地自然发展变化着”;二是小前提,即“事物趋向实有之形”是一种“自然”。第三,要确定三个关键字的含义。①“泮”,是一半有水,一半无水,在句中表示“在水中已分离”的意思;而把它说成,通“判”,作“分化、破碎”解,简直就是强夺字义!②“微”,是隐约不可见;解读《道德经》时,谁要是能“见微不细微”,他就开窍了。③“有”,是实有,是正向的“自然”之一,是要辅助的,不是要弄掉的。第四,如果了解传统的豆腐制作过程,就很好懂了。

【原文】

1、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2、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意译】

1、当某物处于安定的状态时是容易把握的,而当它尚未出现不安定的征兆时,是容易谋划加以应对的。当某物在水中出现柔脆的状态(开始成形时,)是容易把它与水分离的;而当它还处于隐约未成形的状态时,(处理不好的话,)是容易散开(成不了实有之形)的。(所以,)在事物还没有形成实有的形态时,就要谨慎地处理,(辅助它成形;)在事物还没有出现混乱的局势时,就要谨慎地处治,(辅助它趋向安定。)

(还有,)合抱的树木,是由毫末般的种子生长而来的;九层的高台,是用泥土垒筑起来的;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迈开第一步开始的。

(事物就是这样自然地发展变化着。人在这个过程中,)不能顺乎自然而恣意妄为的,会失败;出于私欲而执持为己有的东西,也会失去。于是,圣人凡事依道而为,因而没有失败;凡物没有执持为己有,因而不会失去。而普通人做事,经常是到了接近成功的时候,最后却失败了。所以,在事情最后阶段采取像开始时一样谨慎的态度,就没有失败的事了。

2、圣人明白这些道理,于是对治自己的欲望,并使之升华,不再珍贵难得的财物;抛弃失道失德之学,端正自己的认知,从过往曾经犯过的类似于众人的错误走回来,从而以合道的作为去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和变化,再也不敢恣意妄为了。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这是全书最难翻译的句子之一,先仔细地看一下我的翻译:当某物处于安定的状态时是容易把握的,而当它尚未出现不安定的征兆时,是容易谋划加以应对的。当某物在水中出现柔脆的状态(开始成形时,)是容易把它与水分离的;而当它还处于隐约未成形的状态时,(处理不好的话,)是容易散开(成不了实有之形)的。(所以,)在事物还没有形成实有的形态时,就要谨慎地处理,(辅助它成形;)在事物还没有出现混乱的局势时,就要谨慎地处治,(辅助它趋向安定。)

其实,几乎所有人都不觉得难。因为大家觉得老子说的道理太通俗易懂了,比如,“其脆易泮”不就是“脆弱的东西容易破碎”吗?“其微易散”不就是“细微的东西容易消散”吗?没什么歧义可辨的地方。不!这种译法与老子的原意简直就是南辕北辙、牛头不对马嘴!为什么呢?

1、讲道理,是需要有明确的前提的;如果前提不明确,讲出来的话,似是而非,不能成为道理。从全章来看,老子的论述是有一个大前提的:文末提到的“万物之自然”,即万物总是自然而然地整体向好地发展变化着。借此复习一下“道”的定义吧,“道”是系统内自动自发起作用的、具有客观规律性的、使之整体向好发展变化的机制。还有,从这个长句来看,其中说了两件事,相应的有两个小前提:一个是“事物趋向安定”之自然,另一个是“事物趋向实有之形”之自然。

2、这里有六个小句,就其关联性来看,可以分成两组。前两个“其”说“定”的事,两个“其”一起翻译,语意要相连;后两个“其”说“有(实有成形)”的事,同样的,两个“其”要一起翻译,语意不能断开;最后对应两个小结论。给它们简化一下,可以依次表示为:a1+a2。b1+b2。B+A。

3、在第一组里,说的是要使事物保持“安定”的状态,在其未乱之前就要把辅助工作做好。注意,“未兆”受制于“治之于未乱”的结论,就是指“未乱”;如果把它笼统地说成“还没有出现变化的迹象”,与“事物趋向安定”的前提,就有点不搭了。

4、在第二组里,说的是要让事物顺利地完成“实有的形态”,在其隐约成形之前就要把辅助工作做好。否则,就是干扰甚至是破坏“物之自然”了。

“泮”,《汉典》说,“泮”的本义,是指古代天子诸侯举行宴会或作为学宫的宫殿 ,也称泮宫。那为什么称为“泮宫”呢?因为该建筑有一个特点,就是西南为水,东北为墙,即一半有水,一半无水。这样,结合本句,“泮”,就取“一半有水,一半无水”的意思。那么,“易泮”就是容易在水中分离出来的意思!进而,“脆”就是刚在水中凝聚为柔脆的状态!这意味着很容易把它与水相分离!而这正是操作者所需要的!至于说什么“脆弱的东西容易破碎”,一来这种表述没有前提,不能引申为一种具有确定性的道理;二来把老子的字义和句意全弄错了!学术上是不严谨的。

再看“微”字,之前“细读”多次说过,它的本义是“隐秘地行走”,这里同样依本义而取“隐约不可见”的意思。“其微易散”是说,此物在水中成形(脆)之前,是一种隐约不可见的状态!这时,处理不好的话,该物成不了形(有),容易散掉,事情就失败了,即“事物趋向实有之形”的前提就没了。单从文字这样说,可能还不太好理解。大家去看传统制作豆腐、猪红的过程就清楚了,老子说的就是类似的情况。流行的翻译几乎都是“细微的东西容易消散”!姑且不论把字义搞错,类似这种没有前提的句子,简直就是废话来的,居然还被当成老子的金玉良言广为流传,是很不应该的。

5、“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是有所对应的两个小结论。流行的翻译是,“做事要做在未发生之前,治理要治在未混乱之前。”大家注意看,后半句有前提、有指向,是对的;而前半句没有前提、指向不明,是不对的。知道吗?当“未有”被“未发生之前”占用的时候,其前提就丢失了,没有了指向,不知道究竟要说什么。所以,要给“为”一个明确的前提,就是“辅助物之成形”;那么,“未有”应理解为“未形成实有形态之前”,相应地要把工作做好,其中的关键要是辅助它成形(有)。这样的语意,由前面的“易泮、易散”推出,又与后面的“辅万物之自然(其中有趋向成形、整体向好之自然)”相呼应,逻辑就严密了。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的翻译是:(还有,)合抱的树木,是由毫末般的种子生长而来的;九层的高台,是用泥土累筑起来的;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迈开第一步开始的。

1、为什么要加上“还有”?就是把本段与前面的内容并列起来,视为后文“万物之自然”所指的情形。

2、在细读前一章的时候,曾把这句话作为“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正面比拟的例子。注意,讲难事,是立足于其中具足不可分割的难易二元属性来讲的,讲大事,是立足于其中具足不可分割的粗细二元属性来讲的。总的可以看作是在事物完整性中谈其相对静止的二元属性。

而本章谈的,是事物完整性中二元属性的动态关系,由未兆而已兆、由散(微)而聚(显)、由毫末而粗长、由累土而高台、由足下而至千里,都是动态的关系,而且贯穿事物的始终,是“万物之自然”的体现,是整体向好发展变化的自然机制所使然。在此前提下,人要做的就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而事物的起始阶段很关键,但又容易被忽略,所以老子才以“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警句加以提醒!而现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做到、做不到的都有,各自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是老子后续要谈的。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我的翻译是:(事物就是这样自然地发展变化着。人在这个过程中,)不能顺乎自然而恣意妄为的,会失败;出于私欲而执持为己有的东西,也会失去。于是,圣人凡事依道而为,因而没有失败;凡物没有执持为己有,因而不会失去。

1、为什么要加上“事物就是这样自然地发展变化着”这句话?一是对前面内容的概括;二是与末尾的“辅万物之自然”呼应。

2、在“万物之自然”的客观过程中,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欲念,即执和无执(执,执为己有);还有相应的两种作为,即(有)为和无为。“执、为”对应的是失败的结果,而“无执、无为”对应的是无败的结果。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我的翻译是:而普通人做事,经常是到了接近成功的时候,最后却失败了。所以,在事情最后阶段采取像开始时一样谨慎的态度,就没有失败的事了。

1、全章来看,普通人之所以失败,原因在于以其主观妄作破坏了事物自始至终的“自然”,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其欲望和认知出了问题。

2、这显然是以普通人做事失败来反衬圣人的成功。无论是前面提到的“慎始”,还是这里的“慎终”,圣人全程依道而行,没有失败的事。圣人为什么能于事“慎始慎终”的呢?就是下文谈到的“欲不欲、学不学”了。看到这里,明白了吧,一篇短文,老子就是这样层层深入地进行着,我们如果随意地割裂字句和段落的逻辑,把它弄得支离破碎,可就对不起老子他老人家了。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我的翻译是:圣人明白这些道理,于是对治自己的欲望,并使之升华,不再珍贵难得的财物;抛弃失道失德之学,端正自己的认知,从过往曾经犯过的类似于众人的错误走回来,从而以合道的作为去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和变化,再也不敢恣意妄为了。

1、“欲不欲、学不学”,自然是“以不欲为欲,以不学以学”的意思,但是正像上一章细读时说的,如果不能体会老子的深意,却学着圣人的口气,直译出来就是一些奇谈怪论。比如,有人把它译成“圣人把'无欲’当成自己的欲望、把没有学问当作自己的学问”,简直就是把圣人当成了怪胎。其中,“欲不欲”与上一章的“味无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学不学”说的就是要抛弃“仁义礼智、尚贤”等失道失德之学,与“绝学、绝圣弃智”相应。

之前的“细读”多次说过,老子有两条论述的路线,一是对治欲望,讲升华欲望的道理;二是对治错误认知,讲升华认知模式的道理。这里又再次明显地体现了出来。

2、“复众人之所过”,译家们几乎都译成“纠正众人的过失”,这是不对的!熟悉“本细读系列”的朋友,就知道老子强调的是,修道者只对治自身的问题,丝毫都不涉及其他人什么事,不用去要求别人,不要去改变别人,只要把自己改好就好了。奇妙的是,流行翻译一边倒地颠覆圣人的真知灼见,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正好说明了“有事不想着首先改变自己,而总急着去改变别人”是人的死德性!大家看,第三十七章说的“镇之以无名之朴”,其要点是“以无名之朴镇自己”!不是“镇百姓”!是“自己凡事依道而行”的另一种说法。(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三十七章)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从过往的类似于别人的错误走回来”。其中,“复”的本义是“返回、回来”。

3、本来,“圣人”是完全的得道者,但仔细体会这段话,“圣人”只是“修道者”而已,他处在一个修行的过程中,前期还有“贵难得之货”之欲、失道失德之学、类似众人之过、敢为,等等。所以,修道者“改过”的语意要译出来。

4、“万物之自然”,约略可以认为是前面“其安易持……始于足下”所涉及的内容。还要注意,“万物之自然”前面用的是“辅”,非常准确地表达了凡事依道而行的要义,人在自然之道面前只是居于辅助的地位,与“无为、无执、不敢为、柔弱”等意涵是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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