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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镜子,整衣冠”应成常态

“照镜子,整衣冠”应成常态

2016-09-30 08:34:00 作者:闻安
导语: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庞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队伍,都在日夜兼程地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回到现实,目标实现还需“从长计议”。

  当前,从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的1-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多,就在9月28日,宁夏一煤矿又发生了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不禁要问,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隐患为什么还大量存在,有没有排查治理隐患的“灵丹妙药”?从理论上讲零事故、零死亡的应该有可能,只要事故隐患“胎死腹中或灭于萌芽”,就没有事故发生。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庞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队伍,都在日夜兼程地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回到现实,目标实现还需“从长计议”。

    且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是一个动态过程,我们应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向隐患开战,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让隐患成“落网之鱼”。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无论企业,政府、部门等哪一层面都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做法。时值岁尾,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是当务之急,笔者建议各级都应常“照镜子,整衣冠”,对以下的做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是要全面扭转被动局面。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转型期,经济低迷,竞争激烈,压力山在是现实,安全管理仍是处于“要我安全”的水平,多数企业都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企业主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利害关系,牢记“红线意识”,汲取各地事故教训,铭记两高关于安全生产司法解释,全面落实好自身的主体责任。真把安全当回事。

  二是改变大检查的方式。每逢重大节假日,或关键时间节点,领导带队检查是必不可少,这是各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体现,更是“履职尽责”的必须,它能大力营造领导重视安全、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鼓舞从事安监工作人员的斗志与信心。但在检查形式与内容上要是有些改进将会更好,比如轰轰烈烈的检查团队,事前打招呼,定时间、定人员、定路线、定单位、定内容等等,这样查的结果可想而知,为什么不能采取四不两直或明察暗访,多点微服私访。

  三是重检查、轻复查形成不了闭环式执法。这主要发生在各级执法部门。在查找隐患环节用力不小,对照清单、利用手册、启用仪器等,有的还聘请专家,隐患查出后也都能按要程序下达执法文书,但落实到整改上就不那么较劲了,往往是“虎头蛇尾”,还有的根本不去复查,只让被查单位汇报。隐患依然存在,首次查是这些隐患、下次查还有这些隐患。当上级来考核、督查时是看不到这些材料。难怪每当发生事故其原因有那么多的共性相同之处。

  四是执法不严、立案不多。新安法有好多条款对现场隐患可以立案处罚的,对隐患未按规定整改完毕的也应立案处罚。而我们执行的如何呢?能做到检查一起、查出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吗?今年江苏已以下达立案数为考核目标的方法堵上了这个漏洞,效果特好。

  五是一罚了之。消除隐患是目的,行政处罚是手段,在我们的执法中有的对企业重立案处罚,轻隐患整改。往往是只要处罚完成,整改到位就没有日期了。以至于,隐患依然存在,企业主误认为,只要交了罚款,安全检查就“万事大吉”。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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