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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寅|《古典诗学的现代诠释》引论:古典诗学的遗产及其价值

    

      迄今为止,我出版的著作都没有序。不是没有请过,《大历诗风》出版时曾请赵昌平学长序之,而昌平兄谦辞,遂无序。以后出书也没再请人作序。盖请人作序之难,不在于难其请,而在乎难得其人。正像清代魏禧说的:“其文是而人非者,不足叙;其人是而文非,不足叙也;文与人是矣,非其中心所乐道,不足叙也;中心乐道之,而不能知其甘苦曲折之故,亦不足叙也。”[1]这四不足,足以令人生畏,于是本书仍只能自作引论,略述存心命意之所在。

一.转换:困境与出路

        本书是对中国古典诗学若干概念和命题的初步阐释。其中有些概念和命题迄今还很少被批评史和古代文论研究所触及,这正是我构思和从事本书写作的直接动因。我希望用我的工作反映古代文论研究还很薄弱的现状,并表达我对学科发展的基本思路。

       正如大家都切身感受到的,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尽管文学原理、文学概论或研究专著一种一种地接踵问世,层出不穷,但叩其价值,且不说独创性,就是知识水准和理论完成度又怎么样呢?由于没有解决哲学基础的问题,又脱离中国当下文学经验,一味稗贩西方现代文论,而缺乏对文学的基本理解和言说立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始终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更不具有对当代文学创作的解释能力。虽然理论界也不断有种种新概念和新命题提出,但这些时髦的衣装终究裹不住萎弱贫血的理论身躯。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中国现当代文化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的一整套话语,长期处于文化表达、沟通和解读的'失语’状态。”“当我们要用理论来讲话时,想一想罢,举凡能够有真实含义的或者能够通行使用的概念和范畴,到底有几多不是充分洋化了的(就算不是直接抄过来)。如果用人家的语言来言语,什么东西可以算得上中国自己的呢?”[2]我曾经不太赞同“失语症”的提法,认为它发自文化上的自卑和理论创造上的浮躁,是个虚假命题,现在我的看法有所深化:这种说法的流行本身就说明了文学理论的学术困境,无论是否合适用“失语”命名。

       “失语”的困境让文学理论界想起了古代文论,文学理论和比较诗学学者们忽然都对古代文论感起兴趣来,而且很快一批论著就从他们笔下产生。学者们急切想从古代文论的遗产中发掘理论资源,希望以某种带有本土化和民族化色彩的文论素材来建立自己的理论话语,于是“转换”的口号顺理成章地被提了出来。在古代文论的基础上转换、生成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体系,似乎成了学术界一致瞩目的充满光明前景的康庄大道。而古代文论界也像一个僻远乡村突然因古迹而成为旅游胜地,全都兴奋起来,热烈欢呼“转换”的口号,希望藉此激活走向僵化和停滞的古代文论研究[3]。“转换”,果真能将我们带出文学理论的困境吗?

        光明的初曙尚未看到,一种令人担忧的氛围已弥漫开来。急功近利的学术态度并不能带来富有成果的扎实研究,只会助长信口雌黄的轻浮学风。长期以来,文学理论界由于不重视古代文学理论的遗产,不立足于中国文学经验,对中国文学理论一直存在许多偏见。即以古代文论的核心——诗学而言,最习见的偏见,一是说中国诗学“缺少全面的、系统的诗学专著,诗人和诗评家关于诗的发展史及诗的创作与鉴赏等方面的见解与阐述,多属个人经验式和感悟式的,尚未自觉地进行理论建构和实现整体把握”[4];一是说中国诗学“缺少真正科学意义上的理论范畴,没有严格的意义上的理论命题,更不能严格地论证自己的结论,它更喜欢以比喻性的策略展示独特的内在感悟。这是一种典型的东方式诗学,不是西方意义上的理论,它展示出来的是东方式智慧而不是西方式的智力”[5]。这种在文学理论界颇有代表性的结论,明显是由西方中心的视点作出的判断,同时也是缺乏中国诗学知识的偏见。由于对古代诗学文献的缺乏知识,八十年代刊行的一些论著曾出现不少轻率的结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被一笔抹煞,类似上文引述的武断结论直到今天还有很大影响。而另一方面,近二十年间若干新撰文学批评通史或专史的陆续刊行,又让学界产生一种幻觉:“无论是对批评史资料挖掘整理,对某些文论家个案的研究,还是对'史’的基本描述,对总体规律的解释,这些著作已做了集大成式的研究。”[6]仿佛现在最缺乏和亟需的就是理论阐释了。“转换”论的兴起,恰好呼应了这种判断,简直像一股春风吹来,古代文论界精神为之一振,众口一词,欢呼“转换”,很少有人对其理论前提进行必要的反思。其实只要认真想一想,就不难察觉,所谓转换同“失语”说一样,也是未加深思就率尔提出的一个虚假命题。

       何以这么说呢?根据现有的文学史知识,每个时代的各种文学理论都是在特定的文学经验上产生的,是对既有文学经验的解释和抽像概括(鼓吹和呼唤新文学的文本,都是宣言而不是理论)。当新的文学类型和文学经验产生,现有文学理论丧失解释能力时,它的变革时期就到来了。概念、术语、命题的发生、演化、淘汰过程都是顺应着文学创作的。明确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关“转换”的讨论难以深入了。一种文学经验消亡,它所支持的文学理论便也随之枯萎;一种文学经验旺盛,它所支持的文学理论也相应活跃,或被新的理论所吸收。职是之故,古代文论的概念、命题及其中包含的理论内容,活着的自然活着,像“意象”、“传神”、“气势”等,不存在转换的问题;而死了的就死了,诸如“比兴”、“温柔敦厚”之类,转换也转换不了。“兴”到唐代就死了,因为唐人已不用“兴”的方式写诗,偶一为之不过是模仿古诗。所以从唐初开始,“比兴”就吸纳了《诗经》的美刺精神,被解释或者说改造为一种直面现实政治的写作态度,到宋代“兴”就成了讽刺的别名。以致葛立方不无惋惜地说:“自古工诗者,未尝无兴也。观物有感焉,则有兴。今之作诗者,以兴近乎讪也,故不敢作,而诗之一义废矣。”[7]兴的本义既失,后人常懒得用它,直接就用“美刺”。清初叶矫然也惋惜地说:“近人作诗,率多赋体,比者亦少,至兴体则绝不一见。不知兴体之妙,在于触物成声,冲喉成韵,如花未发而香先动,月欲上而影初来,不可以意义求者,国风、古乐府多有之。徐文长谓今之南北东西虽殊方,而妇女、儿童、耕夫、舟子塞曲征吟,市歌巷引,无不皆然,默会自有妙处,知言哉!”[8]“兴”也许至今还活在陕北“信天游”里,但毕竟远离当代诗歌写作,如何将它转换为当代文学理论呢?如果转换为象征理论,那何不直接讲象征,而非要用那本身带有的语境含义就复杂得难以解释的古老概念呢?

        说实话,我一见到今人用“天人合一”、“体用不二”、“三教合流”、“情景交融”之类的词就头疼。它们附着的语境意义过于复杂,那本身就是有待深入研究的艰难课题。多少具体而有独特内涵的问题,就因随意使用这些大而无当的命题而牺牲了它们的价值。为什么我们不能使用些更具体、更切合实际的词,为什么我们不能使用一些规定性明晰、大家都容易理解、沟通,因而使交流变得更准确而有效的概念呢?我实在很难理解所谓“转换”的实质意义究竟何在。古代文学理论是古代文学的理论,二十一世纪的文学理论是新世纪文学的理论。没有一种文学理论能概括从古到今的文学,一个民族文学的古今差异远甚于同一时代文学的民族差异,文学理论体系总是反映一种共时性的认知结果(其中当然也包含历时性认知积累的知识)。如果一种文学理论抱有涵概古今文学的野心,那就必然会像抽象地谈论艺术本质一样落入荒谬的逻辑困境:每个时代每种主义的艺术理念都不一样,你取哪种艺术为代表呢?达芬奇的蒙娜丽莎,还是杜桑添上的胡子?

       说到底,“古代文论”这一名称本身就宣示了它是在现代视野下呈现、建构的对象,清晰地烙有现代的铭记。将前人关于文学理论的言说贴上“古代”的标签,表明我们意识到它们与现代文学经验之间的鸿沟,与我们的距离感。这些被我们搁置在历史鸿沟那一边的言说,经过诠释可以被我们理解,可以同当今(包括外国)的文学理论对话,而且对今日文学理论建设肯定有价值,就像博物馆陈列的一切艺术品对现代生活都有某种价值一样。但只要我们明白,所谓“古代文论”实在只是自己的现代建构,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在图纸残缺不全的情况下重建圆明园的工作,则古代文论是否还需要或竟可以“现代转换”,不就很容易想清楚了吗?希望将古代文论加以转换,在此基础上生成新的中国文学理论,这种思路无非反映了我们固有的对待文化遗产的一种价值偏见。

二.立场转换:尊重理论遗产的历史价值

       我们知道,“五四”新旧文学之争曾激发盘点家底的意识[9],并提出“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的口号[10]。虽然置身于当时的语境,整理国故的工作自觉不自觉地带着急切的功利目的,但良好的学术训练和与国际同步的知识水准保证了研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建国以后,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艺方针主导下,实用性的接受态度日益强化,对古典传统和外来文明,除了区分香花、毒草,取菁去粕外,关键还要落实到“用”字上。研究古代文明和传统文化,首先关注的是对今天有什么用。诸如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类的宏大理由,看似立足点甚高,实际上与人们质问“你们研究古典文学有什么用”是同一水平的见识。在焦躁的“重建中国文论话语”的心理氛围下,古代文论又一度遭逢“古为今用”的荣遇。

       在此起彼伏的“转换”声中,我想提问:在如何转换还不能形成清楚的认识之前,能不能先将古代文论研究的立场和出发点转换一下?古代文论毕竟是古代文学的理论,首先是属于历史范畴的东西,我们在研究这份文化遗产之前,能不能首先将它作为纯粹的认知对象,而暂不问对现时有什么用?

       从事古代文化研究,当然有不同的学术取向,有来自不同方面的要求,问题是我们在要求“古为今用”的同时,是不是还应该尊重一种超实用、超功利的研究态度,坦然承认纯粹认知本身的价值?我很赞同罗宗强先生提出的“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古文论研究,求识历史之真,以祈更好地了解传统,更正确地吸收传统的精华。通过对于古文论的研究,增加我们的知识面,提高我们传统文化的素养;而不汲汲于'用’”[11]。这么说其实还是有广义的“用”的意识贯注其中的,我更欣赏那种追求“无用之用”的学问态度,那是一种超然的审美的态度,一种为好奇心驱使的求真的态度,发自对研究对象的浓厚兴趣和热爱。不是么?古代文学理论和所有古代文化遗产一样,是先民文学感性和理性思维的生态,是先贤智慧和理想的结晶。它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历史年代,中国人如何看待文学,提出了什么样的理论问题,见解达到什么深度,在人类对文学的认识史上处于什么水平。这样一种纯粹的认知研究,会产生许多有关古代文学理论的可靠知识。这些知识可以满足我们对历史的好奇心,满足我们自我认识的需要,当然也会间接地有助于新文学理论的建设。

        其实从根本上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无所谓纯粹知识存在。人文-社会科学固有的价值判断色彩,使它的一切知识都基于某种文化立场和现实需求。古代文学理论的知识同样也是在某种认识框架和价值尺度下形成的历史认识,它不仅受当代学术观念支配,也为文学史的研究水平所局限,同时它更与文学史研究相发明,小则可以深化中国文学史研究,大则能充实甚至改造当代文学理论的知识体系。这么说看似与“转换”论殊途同归,但学术立场是完全不一样的。二十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重要,中国文化愈益受到各国研究者的关注,中国文学尤其是古典文学吸引了欧美、日韩的众多研究者,无论是传统文学研究还是戏曲、小说及说唱等通俗文学研究都出现不少引人注目的成果。相比之下,古代文学理论的研究却一直比较薄弱,有关专家和研究成果屈指可数。应该说,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基本上还是个未受到国际汉学重视的研究领域。由于对中国古典文论知识的缺乏,整个当代文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始终没有汲取中国古代文论的资源,这对彼此都是一个遗憾。而消除这种遗憾的先决条件,首先是祛除古代文学理论的理解和接受障碍,质言之就是通过诠释,使古老的文学言说能为今人乃至洋人所理解。这无疑是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很高的工作,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三.理论遗产发掘和诠释的历史取向

        古代文学理论之被冷落,无疑与进入和理解的困难有关。深奥的古典语言,玄妙的抽象概念,复杂的历史语境,使尚友古贤,走近他们的思想,变得困难重重。要发掘古代文学理论的矿藏,使古典遗产向今天开放,不仅需要做去伪存真的考证工作,做写作过程及动机的实证研究,还需要用现代文学理论知识来阐释其理论内涵。这种阐释,按我的理解首先是一种兑换,就像用公制来说明工部营造尺的长度一样,它决不应该是单纯的理论演绎,而应是还原到历史过程中的梳理。正像不同时代营造尺的单位值有所不同,古代文论概念、命题的内涵在不同时代也是有歧异的。

       毫无疑问,历史上的文学理论概念和基本命题,一直都处在不断的解释中,古代文论的承传和接受史也就是它的解释史。每一次解释都是传统话语与当下主体的对话,对话的结果形成概念和命题在不同语境下的历史内涵。就像长江和黄河,每一段河道的水质和水色都是不一样的。就拿起承转合来说吧,在元代它被解释为近体诗的固定结构,对应于律诗的四联或绝句的四句;在明代它被解释为诗歌本文构成的逻辑序列,并被吸纳到八股文的章法结构中去;到清代它又因呆板僵化而遭批评,为诗论家所鄙薄与扬弃,最终泛化为作品的一般结构理论。不同时代的解释赋予它不同的理论内涵,反映出不同的价值观。只有弄清这一演化过程,完整地描述这一命题发生、演变、定型的理论流向,才能把握它在历史语境中的特定含义和古人的价值评估,从而作出包括这一命题所有理论内容的有效诠释。否则就会流于盲人摸象:抓住元代诗论的会说起承转合是律诗章法论,抓住明代诗论的则说是试帖诗和八股文的章法论,而抓住清代诗论的又会说是文章的一般结构论。有人会说起承转合是古代文论的重要命题,也有人会说它在古人眼里毫无价值。如此这般,怎能把握概念和命题的基本内涵?只会以为古人使用概念随意,缺少科学意义上的理论范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理论命题,最终对古代文论的理论形态和价值取向作出轻率和肤浅的论断。

       我们有理由强调,古代文论的阐释基点只能建立在一种历史研究上,在理论的历史展开中把握其发生、发展、转变的逻辑进程。这是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也是我一直倾心并付诸努力的目标。这样一种学术理念,不仅是方法论的终极体认,也是现时学术状况下的策略选择。尽管我也认为古代文论的理论阐释非常重要,需要有一批理论素养好的学者致力于此,也需要比较诗学学者的参与,做理论内容、民族特征和历史发展的对比研究。但作为学科在现有学术积累下的策略选择,我认为首先还是应该加强史的研究,具体说就是加强文献研究,加强文论和文学关系的研究。近年多种批评史著作刊行,让学术界产生一种史的研究已臻饱和,理论阐释则相对滞后的感觉。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我觉得古代文论的历史研究尚处于很浅的层次,很低的水平,古代文论的理论阐释水平所以徘徊不进,也正与此相关。明清以后的文论著作,大部分还没有被阅读,大量的文论资料还沉睡在各种典籍中,文学史的背景知识也不丰富,我们靠什么来进行理论阐释呢?在古典文论研究的现阶段,首先应该多做些基础性的工作,多做些局部的学术积累。

       本着以上的思路,我从历年研究古典诗歌的经验和知识积累出发,选择了十二个基础性的同时也是富有活力、涵盖内容广泛的概念和命题来加以讨论,希望通过这些研究,从不同侧面展示中国古典诗学的丰富内涵和理论价值,同时为建构富有民族思维特色和文化性格的本土文学理论提供一些参考。这些问题纵贯整个古典诗学史,涉及大量的文献资料,以我有限的知识和能力,当然不能指望阐释得很透彻,更不要说将其源流一一梳理清楚。但我相信历史研究是理论阐释的基础,只有历史的方式才能提供全面把握概念和命题的所有语境含义的可能,尽管本书没能完全贯彻这一理念,我还是想略陈管见,并与学界共勉,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理论问题在历史的展开中得到深入、丰富而有效的诠释。

        最后我想对本书的题名作点补充性的说明。我的“诗学”概念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的,即有关诗歌的学问。所以作这个交代,是因为我们从大学本科的文学概论课就被告知,“诗学”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诗学”是Poetics的译名,意味着文艺学或文学理论;狭义的“诗学”是中国固有名词,即诗歌理论。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个误解。据我所知,希腊语“诗学”Poietike与中国古代“诗学”意思差不多,都“意味着一种应使不熟练者学会写符合规则的诗歌、长篇叙事诗和戏剧的实用教程”[12]。由于希腊、罗马文学主要是史诗、剧诗和抒情诗,写作理论便产生了亚里士多德、贺拉斯的《诗学》和《诗艺》。在以后的岁月里,正像伊格尔顿所指出的,“文学理论大多都是在无意之间把某种文学形式'置于突出地位’,然后以此为出发点得出普遍的结论”。而诗歌由于“看上去是最与历史无关”,“'感受力’能以一种最纯净、最不受社会影响的形式发挥作用”,因而被普遍认为最集中地代表了文学的本质特征,以致于“诗意”或“诗性”简直就成了“文学性”的同义词[13]。然而,即便如此,以“诗学”名义出版的著作仍然是以诗歌为研究对象的,仍只是诗学。


        文学理论界所以有广义“诗学”=文学理论的结论,恐怕与认定西方早就形成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体系的先入之见有关。其实,近代意义的“文学”概念即表达情感的美文,在西方也是晚至十九世纪才形成的。据日本学者考证,西语中的literature原先略同于中日两国古代的“文学”一词,兼有学问、写作之义,用作美文始见于1812年,直到十九世纪后期仍常用写作学的旧义,日本明治初期的英和辞书则译为“文道”、“文字”,可见literature的含义固定于今日所谓文学即抒情美文,是很晚的事。日本在明治八年(1875)文部省报告21号“开成学校课程表”(东京大学)中始将“文学”作为literature的译语,两年后乃逐渐用作诗歌、戏曲、小说等纯文学样式的总称[14]。这就是现代“文学”概念的由来。既然文学和文学理论的概念形成得如此之晚,古老的“诗学”概念又怎能和文学理论等同呢?就像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创始时期,专门著作只有《毛诗序》,它当然可用来研究彼时的文学观念,但它本身决不是文学理论,只是诗学。后来当文体多到可以用“文”来统括时,我们就有了《文心雕龙》,诗学成为“文”的一支,但它仍然是诗学。在西方,相当于“文”的概念又是什么呢?是literature吗?

        我要研究的是诗学,不同于文学理论的诗学。每个时代的诗学都有自己的问题和答案,每个诗学问题的答案都有不同于文学理论的特殊意味。这正是诗学得以成立的基础,我提请读者也不要忽略它。

1 魏禧《魏叔子文集》卷七《与邱邦士》,道光重刊本《宁都三魏文集》。

2 参看曹顺庆《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中外文化与文论》第一辑。

3 有关古代文论转换的讨论,可参看程勇《解释型与创造型:中国古文论研究的两种类型》,《文艺理论研究》2001年第1期。

4 陈良运《论中国诗学发展规律、体系建构与当代效应》,《文学理论:迈向新世纪》,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83页。

5 季广茂《比喻:理论语体的诗化倾向》,《文学理论:迈向新世纪》,第572页。

6 参看陈定家《从古代传统到当代资源》,《求索》2001年第4期。

7 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二,《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版,下册第497页。

8 叶矫然《龙性堂诗话》初集,《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册938页。

9 详蒋寅《中国诗学的百年历程》,《中国诗学的思路与实践》,广西师大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10 胡适《“新思潮”的意义》,《新青年》第7卷第1号,1919年12月1日出版。

11 罗宗强《古文论研究杂识》,《文艺研究》1999年第3期。

12 埃米尔·施塔格尔《诗学的基本概念》,胡其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3 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63~64页。

14 详矶田光一《译语“文学”之诞生》,见《鹿鸣馆的系谱》,文艺春秋社1983年版;铃木修次《“文学”译语的诞生与日中文学》,见古田敬一编《中国文学的比较文学研究》,汲古书院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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