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到的芙叁书店不打算开了,想到我这里当店长。
我同意,毕竟她对图书有一定的理解,比我们其他几个同事更懂一些,我也给与足够的放权,一切你说了算,包括布局之类的。
的确有两把刷子。
先做了库存管理,挨着统计,贴了标签,分了类。
来了三个月,还开了一个单,一家地产项目配套的阅读室,需要招标,但是也基本内定,大约能赚2万块钱,除掉公关费用,我们这边能赚1万元,给她30%提成。
因为流产,休了半个月。
会计在发工资时,把这半个月的工资给扣掉了,结果芙叁不同意,打电话找我理论,意思是她请的病假,而且是管理岗,这期间也一直在工作群上分配任务,并且在推动那个图书采购的事。
我肯定要支持会计工作,工资以打卡日计算,这个没毛病。
芙叁提出了辞职。
我说,可以的。
辞职你走就是了,她不,要再干一个月再走,我心想,既然你讨厌我们了,为什么还继续来看着我们呢?一肚子气能把工作干好吗?
根源是什么?
她怕我不守诚信,就是那单业务成了后,我不给她提成了。(当时那单还处于对接状态,八九不离十了。)
我在店里设了两条规矩:
第一、任何人拿书之前,必须先洗手。
第二、客人进来,必须提前告知,翻书必须先洗手,其次是塑封书一律不许拆,拆了必须买!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
你进我退。
所以,一开始就强硬,客人就会遵循,你觉得这些东西是艺术品,客人也觉得是,你觉得是不值钱的玩意,他们也觉得是。
有些时候,书被磨损了之类的,我都怎么批评同事?
你们没觉得这是艺术品,觉得就是一堆纸而已。
倘若这是艺术品,能这么对待吗?
这也是我与他们几个的区别,我的意思是你们几个把书给整理好,给看好,把快递收好,把快递发好,就是最完美的工作状态,咱不指望什么笑脸迎客之类的,咱不欢迎那些,咱开了这么久了,本地人买过几本?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十年内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别指望他们……
她们可能不认同我的观点。
总觉得,书店嘛,就需要有人来光顾,包括我们也有一些阅读类的书,就是我们从其它书店买回来的,随意翻,随意看。
最初我怎么选中的芙叁,就是我觉得她很爱书,懂书,应该能最大化的理解我表达的意思,例如书是艺术品这个理论,大部分人,包括我身边的这些工作人员,能理解签名书的意义的都没几个,普遍的理解是啥?不就写了个名嘛!
若是懂呢?那会理解为,这本书有温度!
什么样的人最懂签名书?
作家,最懂!
你看作家出去做活动,到了一座城市,父母官都来拜见,完全是私人模式,带着老婆孩子,一起跟作家合个影,让作家给孩子写句话,写在书上,全家人一脸虔诚,只有见过这个场面的人,才理解一本签名书意味着什么?
能量的传递!
有天,来了位女客人,翻了半天。
拿了一本港版的《白鹿原》,未删节版的,这书是我从香港采购回来的,我记得是70元一册,现在全网零售价应该在130元左右了,未来还会涨。
非签名版。
我们全部重新塑封,重新打码,标价打的150元。
这也是潜规则。
内陆的书卖到香港,也是需要重新打码,因为内陆的书太便宜了,20元的直接改成60元就可以了,而香港的书买回来呢?也需要打码,因为稀缺。
这个女的,就把书塑封给撕了。
据她自己讲,是看错了价格,以为是15元。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而且是极大。
同事就把我说的那一套搬出来了,我们老板说了,塑封只要拆了就必须要……
这个女的呢,也比较倔。
认为是被碰瓷了,芙叁呢,非给对方科普这是艺术品,俩人在理论过程中呢,女的说了一句略有人身攻击的话,把芙叁惹毛了,回了她两句,意思是买不起就别乱碰。
最终,这女的把书买走了,放了一句话:给我等着。
我知道后,把同事训了一顿,把芙叁也训了一顿,我说咱开店做生意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不要得罪任何人,任何人都能置我们于死地,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塑封很简单,咱自己再封上就是了,本来也是咱自己封的,何必非去较真呢?我要求拆塑封必须买的意思是让你们提前告知,你们告知了吗?目的是拒绝他们碰。
当真的产生矛盾时,不管是不是我们错了。
就一个原则,认错,我错了。
把事情平息。
咱是弱势群体……
芙叁反复就一句话:天塌下来,我担着。
我心想,你用什么担?
那天,我在骑车,一辆手扶拖拉机在逆行,我当时在想,若是有小轿车迎面撞上了,这位农民伯伯有能力担吗?
没有!
就是因为你的无知惹的事,你以为你能摆平,其实你没有这个实力,倾家荡产都赔不上,光知道哭鼻子了。
你一个月工资才5000元,吃了上顿没下顿,你拿什么给我担着?
那我就需要去处理这个事。
怎么处理?
第一、藏书,把那些非正常渠道买来的书,全部藏起来,例如港澳台出版的,还有一些旧书,理论上,每一本图书都必须有出版社提供的正规发票与销售库存必须对应,这是图书行业的规定,否则咋监控你是不是私自印刷或采购盗版书了?
第二、准备认罚。
当然,也可以找人。
找人有用不?
有用!
但是,越熟悉你的人,越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越知道你的砝码是多少,若是超级熟悉我,那会采取一个策略,什么都不说,直接突袭,把这些书都给弄走,你想,我需要花多少钱才能弄回来吧?
例如城管大队的大队长整天不出门,为什么查违建一查一个准?
有人给送信。
谁送的?
都是当事人送的!
这是一位大BOSS给我的建议,小本生意就一个原则,装死,认罚,你罚我就打滚,反正我错了,我们是小本生意,原本1万元才可以平息的事,200元就解决了。
谁也不认识最好,非去认识那个认识这个,你不是自投罗网吗?
傻子!
其实,这些执法部门也挺无奈的,整天被人当枪使,老百姓想刁难哪个店了,就来这么一出,现在有举报必须落实……
开店做生意,自然什么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我们遇到不是一次两次了,解决起来也轻车熟路,首先就是认罚,要让举报人有成就感,看吧,让你牛B,我让你破财。
若是生怕有后续,可以去找当事人赔礼道歉。
我们这个没有联系上当事人,因为工作人员拒绝提供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也就算了。
这个事平息后,芙叁就提出要走,当时未满一个月。
我安排会计把工资给按足月发了,既然决定走了,咱也打发她个欢心,走之前大家还一起吃了顿饭,芙叁很诚恳地让我给点人生建议。
我说,别轻易创业,创业需要的是全才,你这个年龄,这个天赋,若有机会,去继续读书,不想读书就当个公务员,不要想着搞书店之类的,这些都是小商小贩,属于下等人。
后续?
没有后续,只是觉得有点可惜,人在年轻时,若是能遇到位人生导师是一辈子的幸事,就怕遇到了,没识别到,没抓住,还总一意孤行,把这些当个性,完了!
从这以后,我书店就不对外了,一天连5本书都卖不出去,还对啥外啊,还惹来一身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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