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因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税前扣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 问题解答--企业所得税 问题解答--...
食堂里的税务问题:职工午餐费纳税处理
接上:职工食堂餐费财税处理的政策关键点
集体聚餐的餐费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吗
职工食堂货币化补贴怎么列支
职工福利费、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列支范围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