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 ,自有非冻结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生活。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计人民币 元。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每人 元/月计算,每月居住 人为基数,月租金为 元(每月小于 人居住不低于每月租金 元),租赁期间每增加一人,增加月租金 元,以次类推。
四、租金支付方式为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首期租金为 元,在本协议签约时付清;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前一个星期交付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房屋不得随意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人为安全因素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通讯费、保洁费等;
2、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租赁期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所有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八、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国家建设开发需要,双方须无条件立即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乙方承诺放弃要求政府和动迁单位及甲方的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九、租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信守本协议,违反以上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