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铭励
制图--晓彤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此指南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而汤臣倍健作为保健品主营公司表示近期将进行包装整改。
01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
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
一是设置警示区,提高关注度。《指南》提出,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
二是标注警示语,提高认知度。《指南》提出,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
三是规定面积大小,提高辨识度。《指南》提出,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四是规定印刷字体,提高清晰度。《指南》提出,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从征求意见情况看,各方面都认为,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体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诚信不欺、生财有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保健食品不是药深入人心,消费选择更加理性。希望通过标注警示语,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但有的推销人员常常“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坑老骗老。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在标签上标注的提示信息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有的不仔细查看很难发现、很难注意,给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对标签标识进行规范,对企业如何标注警示用语进行指导。一方面,是为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因为食品安全信息具有典型的不对称性,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内容负责,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标注应当清晰、明显。
在标签上标注警示用语,展现的是企业对产品真实信息的自我声明,体现的是企业对主体责任的自我承诺,有利于强化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意识。
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
在标签警示区的醒目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广泛监督,有利于形成抵制虚假宣传、防止消费欺诈的长效机制。
“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
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为少年儿童、孕妇选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切不可盲目选用。”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说到。
02
汤臣倍健称近期进行包装整改
此指南发布后,各类保健品作为汤臣倍健的主营业务势必会受到影响。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媒体报道,8月24日,汤臣倍健首席运营官蔡良平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对于市监总局提出的该项要求,汤臣倍健将在近期下发通知进行包装整改,并尽量兼顾到包装的美感。
数据显示,近5年来,汤臣倍健的毛利率均维持在64.40%—67.08%之间,这让业内对企业的高毛利提出了质疑。对此,蔡良平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毛利率越高的行业都是行业竞争越不激烈、具有技术壁垒的行业,中国的保健品生产标准在国际上来讲都属于较为严格的。
他说,保健品在中国的售价高,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严格的标准所导致的企业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消费者还没有养成“吃保健品”的意识,仅有大约5%的人能够坚持每天服用保健品。
他认为,目前消费者对保健品产品存在五大困惑,一是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不要吃”,二是“我不敢吃”国内的保健品,第三是不知道吃什么,第四是不知道吃谁家的,第五是缺少对国内保健品的信任。因此国内的保健产品的销量不够多,只有当产品销售数量达到一定量级时,价格的下降才会是必然趋势。
未来,如果一个大众消费品企业,不做品牌、不做品质注定不会有大大改变。
在我国不断提出“健康中国”的目标下,且随着公众自我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相信不久的将来,无论是市场监管还是国民教育,会还保健品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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