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因琐事在学校操场上发生打斗,其中1名学生掏出水果刀,捅死1名同学,将另两名同学捅伤。昨日,记者从内蒙古公安厅获悉,捅人的学生因涉嫌故意杀人,检察机关已进入诉讼阶段。
7月3日10时,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市一学校内学生打架有人被捅伤。
接到报警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初步调查了解得知,9时50分,学生刘某某在学校操场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吵,用水果刀将3人不同程度捅伤。
民警分成两组对此案展开侦查,一组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另一组民警赶赴医院询问受伤者的伤情及案发经过。
10时20分左右,受害人刘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高某、张某仍在救治中。
11时30分,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并移交刑警大队,刘某某的班主任及其家人一同到刑警大队协助调查。
经调查,7月3日9时50分左右,刘某某与刘某、张某、高某、李某、周某某等5人,在学校北侧教学楼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先打了刘某某一巴掌,刘某某打了张某一拳,接着刘某、张某、高某、李某、周某某5人一起上前打刘某某,刘某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先后将刘某、张某、高某捅伤,接着跑回教室。刘某、张某、高某被送往锡盟医院治疗,随后刘某的家长向警方报案。
刘某某对其使用水果刀捅伤刘某、张某、高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某已满14周岁,达到重大案件法定责任年龄,7月3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张某、高某、李某、周某某因殴打他人,当日也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