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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性偷窃。

​2011年哈尔滨日报报导:“不差钱的女大学生狂偷300多件物品来收藏”

2017年05月,北京晚报报道“日本留学归来的晓丽(化名)生活无忧,却因盗窃而频频被抓”。

2017年07月搜狐新闻报导:“身家过百万偷窃为哪般”。2017年7月6日大连市侦破一起连环盗窃案,一女子家里有房有车却频频偷窃,女子坦白“偷东西让她心中有快感”。

2017年沈寅非、屈曲雅静在《以案说法》发文“富家海归女染上病理性盗窃癖能否减刑”。

我的接诊个案,也多次碰到患有“病理性偷窃”的来访者。分享其中1个个案。

来访者小Z,女,20岁,211重点大学的大一新生,父亲陪诊。

因小Z在校的多次偷窃行为,学校电话父母,建议就诊。主要问题是:孩子开学后多次从学校的快递中偷拿化妆品。同学屡次发现买的化妆品丢失,但快递公司明明有送达。后来学校调了监控,发现是小Z所为。后来在小Z的柜子里也发现15件的同款化妆品。

小Z父亲一再表示不敢想象孩子会有偷窃行为。孩子平时各方面表现都很好,成绩基本班级第一,也会多种才艺,钢琴过了10级;而且心地善良,特别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印象中在小学5年级左右有过2-3次到文具店偷拿笔。那次偷窃事件,家人对她打骂等教育后,再也没有出现偷窃情况。

问来访者本人,在与父亲同处一诊室时,不大愿意沟通。和医生独处时候,沟通又很好。表示“家里经济其实挺好,父亲是企业高管,母亲是公务员,但父母管教非常严格。很小的时候,自己记得在幼儿园阶段时,父母担心吃糖会蛀牙,坚决不让自己吃糖。那个时候有时去别人家看到糖会吃个不停,父母会很生气,觉得自己没有教养”。

问:“在你印象中,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会不经别人同意去拿别人的东西?”

小Z答:“在我印象中,小学1年级有出现过拿糖果的情况。有时去别人家玩,看到自己喜欢的糖果,会悄悄拿几个放在自己口袋。在学校有时看到班级同学有自己喜欢的饼干和糖果,也会想办法去拿。但怕被发现,每次都拿得不多。”

问:“刚才你爸说,你小学5年级曾到文具店拿过笔,你还有印象吗”

小Z答:“嗯。我那时候特别羡慕班级同学会有一些很精美的笔,但是我知道我父母肯定不会给我买。所以我那个时候就去学校附近的精品店拿过几次。但有次被发现了,店员就告知家人了。后来,我父母特别生气,狠狠地打了我一顿,还让我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之后再也不许拿别人东西。但对于我喜欢的东西,如初中时女生爱美,喜欢精美的发箍、发簪、口红,也会去拿,但没有被父母发现。”

问:“也就是说,并非你爸说的那次拿笔之后,再也没有拿别人东西了。这次在大学里你拿的这款化妆品,好像总共15件,这些都是你拿的吗?”

小Z答:“其实应该是14件,有一件是我自己在用的。这款化妆品是我很喜欢的,我从高中会想办法从生活费攒钱买这款化妆品。我拿了那些化妆品,我也不用。我就是看到了,会控制不住想拿。平时我会放衣柜里。如果宿舍没有人,我会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将它们摆放整齐,摆成一条直线,慢慢欣赏。这个时候我会感觉莫名的舒服,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卢大力个案

在之后的精神心理访谈和量表评估等测试后,小Z被确诊为“病理性偷窃”,同时共患有“1、抑郁障碍;2、强迫性障碍”。在心理访谈中,我的感受是父亲似乎完全不了解孩子,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其次,父母的管教方式非常严厉,如访谈中多次表示父母不会同意买,父母不会给自己买。严厉的管教方式未能管好孩子,在小Z身上更是如此。有意思的是,大学这3个月,小Z和妈妈每天至少要通话4-6小时,小Z说如果自己不给妈妈打电话,妈妈也会给打电话,自己在大学的情况,妈妈是一清二楚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典型的“母婴关系尚未分离”。

那么小Z为什么会产生病理性偷窃呢?原因很复杂。卢大力医生看法:从小Z的案例中,我们需要看她在成长中出现的拿他人物品的点点滴滴的经历。在小学1年级开始从别人家和学校里拿糖果和饼干的行为;小学5年级到文具店拿笔的行为;初中偷发箍、发簪、口红;高中没仔细询问;大一拿化妆品。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其实有个原因,严厉父母的严格管控。表面看来,小Z家庭的经济很不错,但父母没有同理到孩子成长过程找那个的物质需求,我们也可以推测,这对父母也很难同理到孩子成长过程中情感需求。因此,小Z的物质需求其实是没有得到满足的。父母从自身的角度出发,限制了孩子合理的物质需求。那么孩子的童年物质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就产生了很强的驱动力,正因为没有,才会渴望去拥有,而且经常是过度拥有(如,同款化妆品15件,其实从使用方面,她不需要15件的,但她内心需要15件,甚至更多)。

那么,究竟什么是病理性偷窃?为什么会产生病理性偷窃?得了病理性偷窃,如何治疗?请看下文详细解析:

病理性偷窃(Kleptomania)又称偷窃癖或偷窃狂,是冲动控制性障碍的一种,是指在强烈欲望的驱使下,抵抗不住偷窃物品的冲动而进行偷窃行为的心理障碍。其偷窃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用途或金钱利益。病理性偷窃的一些主要特征,如重复的侵入性思维、无法抵抗偷窃行为的冲动以及偷窃行为发生后的紧张缓解,也说明病理性偷窃可能符合强迫症谱系障碍。

病理性偷窃经常被漏诊,该障碍常伴有其他精神疾病,最明显的是情感性障碍、焦虑性障碍和进食障碍,以及酗酒和物质滥用。患有病理性偷窃的个体通常会因为共患的其它精神障碍而被转诊接受治疗,而不是因病理性偷窃问题就诊。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病理性偷窃的治疗已经逐渐从心理治疗转向心理-药物干预。药物方面经常会选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

本文会详细回顾病理性偷窃的诊断、历史和治疗方法。

早在19世纪初期,病理性偷窃的病症就开始引起西方精神病学家的注意。1838年,Equirol首次将这种不可控制的偷窃行为命名为“偷窃癖”。临床上,习惯性用“病理性偷窃”来描述这种病症。自那时起,这种疾病的定义已逐渐被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所采纳。病理性偷窃在美国精神障碍诊断手册(DSM-IV)中被归类为未分类的冲动控制性障碍(impulse control disorder),在WHO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则将它和病理性赌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纵火癖(pyromania)和拔毛癖(trichotillomania)均被归类为习惯和冲动性障碍(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纳入两个诊断系统的关键要素是重复出现的尽管意识到偷窃是错误行为,但是控制不住的偷窃冲动性和偷窃行为。

虽然盗窃行为发生之后经常会出现罪恶感和羞耻感,甚至被抓获或被逮捕,但是个人仍然无法控制这种冲动,并再次违反法律。异质性病因模型(心理和生物学)学说认为该疾病与拔毛癖、强迫症(OCD)一样,都和中枢神经系统神经递质功能失调有关。因此,通过各种精神药物可以有效治疗这类疾病。

1. 诊断

1.1流行病学、现象学和分类

病理性偷窃在DSM-IV中的特征是,反复出现的未能抵制偷取不需要用于个人用途或经济价值物品的冲动。偷窃物品通常被丢弃、赠送或囤积。根据DSM-IV,该综合征的其他标准包括1)在实施盗窃之前的紧张感增加;2)盗窃时的愉悦感、满足感或解脱感;3)该行为本身并不是由于愤怒或复仇,也不是错觉或幻觉的反应,因此,不符合行为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人格障碍。

病理性偷窃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罕见的临床症状。临床表现发生在从青春期到中年(50多岁)的不同年龄阶段,平均发病年龄为20岁。然而,也有晚发性报道,一名77岁女性才出现。该病经常是经过很多年才被确诊。

尽管难以评估,但据估计普通人群中的病理性偷窃的患病率为0.6% (6例/1000人)。病理性偷窃约占被定罪的商店扒手中的0-8%之间。因就诊率很低,这些发病率显然不能代表普通人群中病理性偷窃的真实程度。通常情况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不会自愿就诊精神病治疗机构,司法系统则无法识别会简单将其视为再犯。

病理性偷窃在女性中比男性更常见。虽然目前还没有系统性数据,但大约70%-80%的报告病例为女性。一些研究发现病理性偷窃与月经或经前期有关。病理性偷窃通常是单独作案,而非团伙性偷窃。

病理性偷窃有别于普通小偷行为在于,偷窃行为是为了获得情感上的放松而不是个人利益。紧张是在行动之前和试图抵制冲动时所出现的。这种冲动和行为都被视为自我的不和谐、不可理解、错误,与犯罪者的基本人格并不一致。

病理性偷窃是一种冲动和重复的行为,就像大多数强迫症患者一样,是一种对抗冲动的斗争——一种引起焦虑和紧张的斗争。盗窃期间和/或之后会出现满足感或紧张感缓解,然后是后悔、羞耻、沮丧和内疚。企图隐瞒是常见的(但并不总是发生),以及相关的焦虑,沮丧或内疚,但这些并不能阻止继续偷窃。

1.2共病

病理性偷窃常常共患其它精神疾病,最显著的是共患情绪、焦虑和进食障碍,以及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偷窃行为与进食障碍,特别是神经性贪食症(bulimia nervosa)有关,通常被视为进食障碍严重程度的指标。事实上,大部分病理性偷窃患者需要接受精神或躯体疾病的药物治疗。早在1911年,Janet就报告了抑郁症与病理性偷窃有关。这一观点也在之后的临床观察和已发表的病例报告中得到广泛证实。心境障碍可能先于或与病理性偷窃同时发生。在严重的情况下,这种偷窃行为内心的自我冲突会导致抑郁,甚至可能导致自残和自杀。有些研究发现,偷窃后抑郁或躁狂症状可得到缓解。

根据观察到的病理性偷窃与强迫症、心境障碍、进食障碍和惊恐障碍的关系,Hudson和Pope将病理性偷窃列入他们称之为的“心境谱系障碍(affective

spectrum disorder)”。McElroy等学者、Hollander和Wong则认为,由于病理性偷窃与强烈的强迫性和冲动性特征有关,因此它可以被视为强迫症谱系障碍(obsessive-compulsive spectrum disorders)的变异体,或与之有关。强迫性谱系障碍还包括病理性赌博、强迫性购物、纵火癖、咬指甲癖和拔毛癖。这一观点从病理性偷窃患者的一级亲属强迫症发生率高于普通人群水平得到证实。

不管归类为“强迫症谱系”,或是 “心境障碍谱系”障碍,还是冲动控制障碍,这些分类都构成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已经被证明对此类障碍有益的药物将有助于治疗病理性偷窃。生物精神病学将这类疾病归因于大脑神经递质功能的核心缺陷,目前的研究和治疗主要聚焦于5-羟色胺(5-HT)水平。

2.心理学观点

病理性偷窃的概念最早记录于19世纪初,最初由Matthey于1816年将其作为一种综合征报告,他创造了“Klopemanie”一词。1896年,Lacassagne确定了病理性偷窃的3个亚组:(i)无需求或无目标地囤积被盗物品的囤积者;(ii)难以控制的突发性冲动的影响下行事的冲动和失衡的个人;(iii)以偷窃癖为症状的器质性或精神病患者。

Dupouy认为这是具有强迫性冲动的个体,其行为受不可抵抗的“强迫性思维障碍”控制,以“自动反思方式”行事的个体和以“病态欲望”为特征的中间群体。Janet根据观察到的抗抑郁药物用于治疗病理性偷窃有效果和偷窃行为发生后紧张情绪得到缓解,提出抑郁症共病病理性偷窃的学说。

1838年,Esquirol将病理性偷窃与酒精滥用和纵火癖等其他疾病一起命名为“偏执狂本能”。与Stekel的观点一致,Fenichel认为该综合征具有自我和谐(ego-syntonic)功能,因为它是在“意识模糊(dazed consciousness)”的状态下发生的。Fenichel认为病理性偷窃是一种朦胧样状态(fugue-like state),并认为是“病理性偷窃”的诊断条件。Bleuler进一步指出,病理性偷窃患者在其他方面的功能可能都正常。

有些研究则质疑病理性偷窃作为一种独特的综合征的存在。例如,Kernberg将病理性偷窃视为一种与其他冲动行为相关的强迫性神经症,如肥胖和物质成瘾。然而,目前的研究大都认为病理性偷窃是冲动控制障碍谱系内的一种独特的综合征,有独立的诊断指南。

3.治疗的一般原则

一个多世纪以来,病理性偷窃的病因仍不清楚。因此,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治疗策略,其中包括精神分析导向的心理治疗、行为治疗和药物治疗。

3.1精神分析和心理动力学方法

有多种动力学理论去解释病理性偷窃。社会学理论表明病理性偷窃是现代社会中的消费主义和商品丰富的结果,如琳琅满目的商品经常诱人消费,有时诱人犯罪。心理动力学理论从几个方面对此现象进行解释。精神分析学家将该综合征解释为当在进行偷窃行为时,无意识的自我防御对焦虑、被禁止的本能或愿望、未解决的冲突或被禁止的性欲、对阉割的恐惧和性唤起、性满足的反应。

偷窃行为本身、被盗物品和被盗窃受害者具有象征性意义,如专偷女性内衣裤的偷窃者,这往往投射出此人有很强的性压抑,也就是说他通过偷窃女性内衣裤去唤起被禁止的性欲;儿童病理性偷窃患者经常会去偷窃糖果、花花绿绿的文具用品,装饰用品,这往往意味着这类东西在家是无法得到满足的。

有些学者认为病理性偷窃是“一种神经质的犯罪表现”,如有些研究认为病理性偷窃是性冲动的象征或手淫的象征性替代。阿德勒(Adler)坚持认为病理性偷窃是“一个年轻人在同龄人面前表现出的英雄方式”,或是一种“狡猾地试图赶上更强的人…”,正如犯罪是懦夫对英雄主义的模仿一样。那么根据阿德勒的观点,这意味着病理性偷窃者内心不自信、自卑、甚至充满自我贬低,她/他的偷窃行为正是ta需要在别人面前去呈现出的果敢的、敢为他人不敢为的英雄形象。

对病理性偷窃的心理分析和动态治疗方法为长期的心理分析或心理动力学治疗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也是几十年来首选的主要治疗方法。病理性偷窃和其他许多精神疾病一样,要从心理动力学的角度来看待的,而不是一种生物医学疾病。不过仅仅从心理动力学角度去看,也很可能会阻碍其他方法的发展,特别是在生物学领域。

有一例子,一个做了长达15年精神动力学心理治疗的个案转到我们精神科门诊。来访者多次出现自杀尝试,这说明单用精神分析治疗方法并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位来访者的问题,再加上他本人对目前的心理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征得他本人同意下,在坚持精神分析治疗的同时去尝试药物治疗。给以氟伏沙明治疗(逐渐达到250 mg/天),并辅以丁螺环酮30mg/天(丁螺环酮作为5-羟色胺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剂,也具有较弱弱多巴胺能激动和拮抗特性)。在这一联合治疗的一个月内,来访者的自我报告说“他偷窃的冲动减轻了,并且情绪也有了显著的改善”。他对生活的悲观看法和抑郁情绪明显改善,偶尔出现的偷窃冲动都比较容易控制,自己也产生了一种掌控感和成就感。

3.2行为和认知干预

认知行为疗法(CBT)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心理分析和动态疗法用于治疗病理性偷窃。在文献报道的许多案例中,有几种行为策略被认为是有用的,其中包括:

1)使用恶心和呕吐的厌恶想象进行隐蔽敏感 (covert sensitisation)。

2)厌恶疗法(例如,每当有偷窃的冲动或有偷窃的画面时,进行厌恶性屏息直至感受到轻微疼痛)。

3)系统性脱敏。

McConaghy和Blaszczynski的一个治疗案例报道,有2名对抗抑郁药治疗和洞察力导向心理治疗(insight oriented psychotherapy)没有效果的病理性偷窃来访者受益于想象脱敏(imaginal desensitisation):患者按照治疗师的指导语去想象一个偷窃过程,并当治疗师告知偷窃行为会导致严重后果时,仍然去保持放松。Gudjonson主张,提供替代性的满足来源,而不是厌恶性治疗,更有可能帮助患者治疗共患的抑郁症以及通过盗窃才能实现的兴奋和愉悦需求。

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采取隐蔽敏感、暴露和反应预防等组合策略。尽管这些认知行为治疗方法尚未在病理性偷窃中进行系统研究,但从强迫症谱系障碍的临床实践表明,当与药物结合使用时,比单独用药治疗更具优势。

3.3药物治疗

病理性偷窃与强迫症、病理性赌博和拔毛癖等在症状学、分类和生物学发病机制等方面上具有很多相似性,就说明对同组某一疾病有效果的药物也适用于同组的其它疾病。因此,抗抑郁药,主要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在其他冲动控制障碍,如拔毛癖,病理性赌博,暴食症和强迫性消费有效果,在病理性偷窃治疗中一样显示出较好的疗效。电休克疗法(ECT)、锂和丙戊酸钠也被用于治疗病理性偷窃。

SSRIs的使用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原理,即这些疾病的生物学病因主要与脑突触中的血清素水平比较低有关系,并且这种治疗模式的治疗效果将适用于病理性偷窃和绝大部分的其它共患精神疾病。研究证据发现,5-羟色胺能系统参与了一系列与强迫症谱系障碍相关的疾病。Marazziti等学者因此专门去研究这些疾病患者的血小板和帕罗西汀结合情况。研究结果表明,突触前5-羟色胺转运体水平存在明显异常。

迄今为止,尚无有关病理性偷窃的精神药理学治疗的对照研究。这可能是因为这种病例比较罕见,而且也很难获得足够大的样本。目前这方面知识主要来自病例报告或从相对较少的病例中收集的材料。在这方面,需要强调的是,缺乏长期随访数据(此类数据对于评估病理性偷窃等疾病的治疗效果尤其重要,尤其是如病理性偷窃在某些情况下的发病是突然性),并且治疗效果的阳性病例比阴性治疗经历更容易被报告,这些都会影响到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4.药物治疗选择

4.1 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

SSRIs在治疗拔毛癖和病理性赌博方面有效。最近的一些病例报告表明,它们在治疗强迫症谱系障碍,特别是病理性偷窃方面也有效。氟西汀作为SSRIs的五朵金花之一,无论是作为单一药物,还是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通常被认为具有较好的效果。根据目前最多的病理性偷窃药物的个案系列报道,2名患者使用氟西汀单药治疗,表现出良好的反应和症状的持久缓解。但是,在同一系列中,另外7名患者使用氟西汀的效果不佳。氟西汀和丙咪嗪联合使用成功治疗了1名患者。2名患者应用氟西汀和锂的联合治疗,有1名取得良好的效果,1名效果不佳。

4.2其他抗抑郁药

2名患者对曲唑酮的病理性偷窃症状反应良好,另一名患者对曲唑酮的部分症状反应良好,但有2名患者没有效果。丙咪嗪单独治疗(3名患者)不成功,氯米帕明(1名患者)也不成功,而舍曲林在1名患者中证明有效,完全缓解。丙咪嗪联合氟西汀治疗1例,阿米替林联合奋乃静治疗1例均有效。

4.3情绪稳定剂

在文献中的4项案例报道中,锂盐作为病理性偷窃的唯一治疗药物。在一项试验中获得了良好的缓解,而在其余三项试验中没有效果。锂与氟西汀的联合使用对2名患者的病情显著改善,另1名患者的病情则没有改善。

4.4阿片类拮抗剂

阿片受体拮抗剂被认为有助于减轻冲动相关症状,而这些症状是冲动控制障碍的核心因素;因此,它们经常被滥用。这一特性也被用于治疗冲动控制障碍,特别是病理性偷窃。最常用的药物是纳曲酮,一种长效竞争性拮抗剂。纳曲酮主要作用于μ受体,但也拮抗κ受体和λ受体。这一组的其他药物,如纳美芬,也可能被证明是有用的,但需要进行更多的测试。

4.5其他药物和电休克治疗

据研究报道,氯硝西泮和阿普唑仑在治疗病理性偷窃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功。苯二氮卓类药物在作为其它治疗方式的佐剂时,至少在治疗开始时能有效缓解紧张状态(未发表的观察结果)。从已发表了2篇研究报道中都可以获得的积极结果。

电休克治疗(ECT)也被用于治疗病理性偷窃,主要是病理性偷窃合并抑郁症的使用。因此,一般来说,ECT的使用应该是在对治疗有抵抗症状和伴有抑郁症的患者。

6.结论

病理性偷窃可能比一般认为的更普遍。它更常发生在女性身上,经常会造成严重的精神心理冲突和痛苦,也常与其他精神障碍共病。病理性偷窃不同于一般的商店扒手。商店扒手的作案动机经常是为了利润或利益,或偷窃物品的个人使用,并且通常不会受到不道德行为的干扰。而病理性偷窃则不是。

病理性偷窃最初被视为一种“冲动性神经症”,并因此接受动态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目的是寻找行为、相关人员和被盗物品的象征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病理性偷窃的概念内涵和治疗方法发生了变化,目前被认为是一种冲动控制障碍,与强迫症具有相同的特征,并有时被概念化为强迫症谱系障碍。因此,干预方法已从心理动力学疗法和生物疗法相结合转向与行为或认知心理疗法与生物疗法相结合的治疗。

该领域尚未进行系统的对照研究。迄今为止,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已经发表的病例报告和病例系列。这使得很难得出明确的普遍结论。然而,SSRIs,主要是氟西汀、氟伏沙明和帕罗西汀,似乎是最有益的,无论是作为单独治疗还是与情绪稳定剂、苯二氮卓类和丁螺环酮的联合使用,都应该被认真考虑作为新病例的首选治疗方案。其他抗抑郁药也被试过,有一些的研究报道在缓解症状方面有效。最近,阿片受体拮抗剂也被证明是有效的。

随着病理性偷窃药物治疗的效用认识越深,就越有可能帮助这些患者,并获得关于应该使用哪种药物以及以何种组合使用的更准确知识。SSRIs和阿片受体拮抗剂的疗效在病理性偷窃的病理生理神经机制以及其它冲动控制障碍的病理生理学和临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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