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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避雨受农家热情招待,作一首千古名篇,诗中农村风光宛如仙境

唐代大诗人杜牧擅写七绝,诗歌往往以历史政治为主题,即便是写山水诗,也爱穿插一些历史典故,以表达其忧国忧民的心境。因此与李商隐齐名,得了一个“小李杜”的称号。

杜牧写山水诗,对于如今的网友来说,最熟悉的莫过于那首《山行》:“远山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以及《江南春绝句》中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这两首诗前者写寒山,登高仰望,仙气缥缈颇有桃源意境;后者写庙宇,低头俯瞰,愁云惨雨横亘历史时空。总体看下来,都是以文人入世、出世的最高理想作选题。

这大约是因为杜牧出身高门,又过早进入了纸醉金迷的官场。因此在他中年时代以前创作的诗,最接地气的是写勾栏绝色的《赠人二首》。

不过,杜牧其实也写过一些比较“接地气”的田园风光诗。他的五言律诗《村行》,就是个中代表作

《村行》——唐·杜牧

春半南阳西,柔桑过村坞。

娉娉垂柳风,点点回塘雨。

蓑唱牧牛儿,篱窥茜裙女。

半湿解征衫,主人馈鸡黍。

白话翻译:

春天刚刚过去了一半,我赴京上任,路过南阳。穿过西郊柔美嫩绿的桑树林,就来到了一座小村庄。

抬眼望过去,娉婷的柳枝在微风中来来回回摇荡着,细雨点点滴滴,洒落进了迂回的池塘里面。

牧童骑着牛儿、唱着歌,穿着一件蓑衣从这里经过,篱笆后面站着一位穿“茜色”衣裙,正在偷窥的姑娘。

解开半湿的衣衫,马上就有殷勤的主人上前来招呼我。原来他已经蒸好了黍米饭,又烹熟了黄鸡,想请我去他家做客。

杜牧这首诗,写于开成四年(公元839年)。这是杜牧自二十六岁考取进士功名后,第二次得到出任京官的机会。

上一次是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他三十三岁时。当时他刚刚上任,就被朝廷调到了东都洛阳,因此避开了“甘露之变”。

此次赴长安,杜牧是要去担任左补阙、史馆修撰的。左补阙的工作,是对皇帝进行劝谏,也可以向朝廷举荐人才。至于史馆修撰,那就是修史书了,恰好都是他一直喜欢的工作。

自公元826年出仕,到公元839年赴京任职,当中已经过去了十多个年头。期间,杜牧时常往返于多个州郡,充当别人的幕僚。

迁移的途中,杜牧不知道看过多少回桑林晚榆、垂柳回塘。这些寻常的风物,未必就只有南阳郡西郊的比较特别。

可是杜牧此时的心情,却比过去十年轻快得多。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什么样的繁华他都看过了,最后也都散尽了。现在看到眼前的纯朴自然的风光,也觉得可爱可怜。

那么,到底怎么个可爱可怜法呢?你看那娉娉婷婷的垂柳,在微风中摇荡,你看那淅淅沥沥的细雨,点点地打在回塘上。

柳枝是嫩绿色的,回塘中的水是碧绿色的,雨点落到塘中泛起了一圈圈白色的细纹。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山清水秀的感觉。

这个时候,杜牧看到一个牧童骑着水牛经过,口里还唱着山歌。杜牧没有去写他唱的是什么歌,接下来却写了一位穿着粉裙子的姑娘,躲在篱笆后偷窥。

但是杜牧也没有明确写出来,这位姑娘偷窥的人,到底是牧童,还是他自己于是就像国画的留白一样,引起读者无限的遐想。

这首《村行》的开头,就写得很有意思。第一句先交代事件发生的时间,是春天过去一半的时候,也就是仲春时节。

第二句写“柔桑过村坞”,也很有意思。这里既是说作者穿过一片桑树林,来到一座村庄,也可以理解为西郊的桑树林生长繁茂,笼罩着整个村庄。朦胧的诗味,就这样自然流淌而出。

接着,第二、三句写村中的风景。杜牧笔下的垂柳,是少女那样,娉娉随风摇摆着的。细雨打回塘,也自然联想到当时碧水青山的可爱景色。

写到这里还不算完,写完了有情山水,还得写比山水更加有情的人。于是就有古代田园画中最经典的人物形象——牧童。

有了牧童,不管是让他吹笛也好,还是让他唱山歌也好,都未免显得有一些“流于俗套”。难道牧童出现在诗歌里的作用,只能是供作者问路吗?当然不是!

于是,杜牧别出心裁写了一个穿浅粉色裙子的少女,躲在竹篱笆后面偷窥。少年少女春心萌动,同样也为这幅田园山水画增了一抹颜色。

这里补充一下,据说南阳郡原来是“牛郎织女传说”的故乡。所以杜牧途经此地时,很可能因为这则传说,才想到要写牧童和村姑的暧昧场景,让整首诗平添了一些“野趣”。

因为有了村姑的偷窥,这一联就成了这首《村行》中最高光的一联。前面既有田园风物,又有人物细节,可是这一些场景还没有与作者本人发生关联,这可怎么办呢?

前辈孟浩然曾有著名五律《过故人庄》,诗云:“故人具鸡黍,邀我及田家。”此时有没有人请杜牧去吃黄鸡、黍米饭呢?大概是没有的。

但是文学创作不一定要写实,于是杜牧又给这首诗添了两笔:半湿解征衫,主人馈鸡黍。就很自然地跑到某位村民家中,去“蹭饭”了。

唐代王维擅长绘画,因此经常会把绘画技法用于诗歌当中。不知道杜牧是否精于绘画,看这首《村行》的叙事手法,俨然是一个丹青妙手,一幅一幅画出来的模样。

先是写西郊柔桑茂密的远景,再是写村庄里垂柳回诏的近景,写完了景物,再写骑牛唱歌的牧童,与篱后偷窥的女郎。

及至诗的结尾,才提到有农户殷勤地邀请杜牧到家中去避雨,并且还盛情地为他奉上了鸡肉与米饭。

但是杜牧与待客者,双方全程都没有对话,让人弄不清这农民为什么对他这么热情。到底是旧时熟人,还是因为有别的原因呢?

诗的颈联中提到,粉红裙子的少女,躲在竹篱后面偷窥。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上一句诗写到牧童经过,就判断少女一定是在偷窥牧童。

须知牧童乃是本村中人,想必姑娘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突然出现在村庄里的杜牧,在她的眼里,或许才是个“稀罕”物。

毕竟《唐才子传》中说杜牧:“牧美容姿,好歌舞;风情颇张,不能自遏。”少女思春哪有不偷看风流俊俏公子哥,反倒去偷看放牛娃的道理。

想必请杜牧进屋避雨吃饭的人物,或许正是此女的家长。所以如此看来,这一首《村行》倒是写出了一桩,符合文人理想的“艳遇”了。

这一场若有似无的“艳遇”,好比崔护写《题都城南庄》中“人面桃花”的故事,但是那个结局太让人伤感了,杜牧根本不想要它,于是干脆就没有写下新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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