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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捍卫惩戒权的应该是教师自己?郑杰工作室
为什么捍卫惩戒权的应该是教师自己?
发表人:郑杰   发表时间:2009-12-09 21:43

      从红河州的弥勒到达昆明已是晚上十点,书林二小的严校长早已迎候在宾馆门口,未及入住,便相约去对面茶馆喝茶。刚一入座,她便有些支撑不住,脸色苍白头晕目眩,急急的回家歇息了。她太累了。

      第二天中午十分赶到书林二小,知道她的焦虑所在,学校教师太疲惫了,怎么也调动不起他们的工作热情,有的老师甚至觉得不知道怎么当老师了,真是身心俱疲。现在的教师真是不那么好当,普遍工作量较大,云南省正在大张旗鼓的搞“减负运动”,又在做“三生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培训、备课、教研这方面的压力都比较大,再加上考试分数方面的竞争压力丝毫没有减退,教师不得不哀叹:又要分数高,又要负担轻;又要基础知识牢固,又要以人的发展为本。加之现在的孩子普遍的厌学现象严重,一些学生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又不能骂更不能罚,愁煞教师了。

      中午吃饭时,得到一条消息,说教育部宣布教师可以批评学生。我真不知如何评述这条消息,只是想忠告严校长,校长要真心实意地好好体恤教师,要真真实实的理解教师的苦衷。当一个教师批评学生都要经过“行政许可”时,悲莫大于斯!

       学生犯了错误教师怎么办?教师出于责任理应教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一旦实施教育,惩戒是一种有效的传统手段,言语责备(即批评)又是惩戒中最低的和最常用的手段,可现在教师言语责备学生却得等待教育部批准了?可能是怕了,现在的孩子那么“金贵”,动不动逃夜啦自杀啦;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一不小心惹了他们不高兴就到法庭去见,谁还敢惩戒学生?因此,从某种角度上看,教育部在给咱全国的教师“壮胆”呢!虽值得庆幸和欢心鼓舞,实则悲哀。

       所谓“惩戒”就是通过对学生不合范行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教师天然地具有惩戒学生的权力,这是教师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惩戒不仅是教师的权力,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作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行为。如果学生行为不合范,教师却不积极干预,这是教师的失职。虽然我们可以理解教师的苦衷,但作为校长不能原谅和纵容教师的失职。因此,教育部理应积极地提出:批评学生不仅可以而且必须。
    
       可是,本来教师可以天经地义的批评,现在却要教育部撑腰了呢?这主要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双方的权利之间、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博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紧张关系意味着两者在总量上的此消彼长。这种情况在之是不存在的,因为学校居于神圣地位,教师作为知识的占有者,其地位也是神圣的和不可动摇的;今天却不同,我们处于社会转型期,学校的为学生提供服务的特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家长和学生的权利正在扩展,教师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教师“为所欲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我认为这本身是历史进步的表现。
    
       这个过程对教师来说是痛苦的,我们应该理解教师在寻找自身新角色时的心路,予以他们适时的帮助,我想我们能帮助教师理清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依靠法律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理解也好帮助也罢,不等于说就可以纵容学生的越轨行为,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权是无庸置疑的,我相信,教师的惩戒行为只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应该不会再有那么大的痛苦,因为法律不仅在保护学生,同样也在保护教师。

       我认为,惩戒不仅是教师的权力和权利,更是教师的一种能力。教师惩戒学生的难点主要在于:

       1、惩戒是否具有教育性?教师惩戒行为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惩罚而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惩戒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检验惩戒效果应看其越轨行为的改正。这一条教师能做到吗?

       2、惩戒是否尊重学生人格?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学生的尊严,应确保学生“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这一条教师能做到吗?

      3、惩戒是否合理并公正?教师在惩戒行为发生前,应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会受惩处;教师在确定具体惩戒方式时,不应过于严厉,应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平时表现等因素,并与其越轨行为相对应;教师在行使惩戒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制度,合理地进行惩戒,而不是为了报复学生或将惩戒作为教师的情绪宣泄,不因个别学生的越轨行为而迁怒于学生群体,不采用集体惩罚而使无辜学生受罚。这些原则教师都能做到吗?

      教师的焦虑和倦怠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方向不明,二是能力不强。解决这一问题的通途就在于为教师点明方向,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正确的师生关系,然后是提高惩戒能力。

       捍卫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和权利的不应该是教育部,教育部许可还是不许可都只是废话;真正捍卫惩戒权的应该是我们教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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