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标准工作时工作制,甲方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甲方延长乙方劳动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 元/月,每月 日发放。
2、甲方每月发给乙方交通补助费元、通讯费补助1元,误餐补助费元,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
五、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七、劳动合同范本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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