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搭便车去了趟县城,就不在了,到底谁应该负责?
1
王阳怎么也没想到父亲去了趟县城,回来就倒下了,送进ICU,就再也没出来。
他接受不了。
2
王阳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喝凉水都塞牙。
先是母亲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一检查是急性脑出血,需要开颅手术。
王阳住张王庄村。村子距离镇上四五里路,距离县城将近50里。
王阳是家里的独生子,大学毕业以后就在县城上班,母亲这一生病,他就只好在单位、医院和家里几头来回跑。
3
父亲老王没怎么出过门,在医院也帮不上啥忙,王阳就找了一个护工,让父亲在家里自个儿照顾自个儿。
幸亏邻居们之间,世代都在一块儿生活,关系处得很好,谁家遇见难事儿,都会主动伸把手。
老王不怎么会做饭,于是邻居们经常把做好了的饭给他送过去。
这无形之中,减轻了王阳很大的负担。
这期间,给老王对老王照顾最多的,就是邻居老张。
不仅送饭,老张有时候还叫着老王喝上两口。
4
这一天,王阳在单位接到父亲的电话,说他要去医院看望老伴,让王阳当天不用去医院了。
王阳下班以后就直接回了家。
进了家门,没有人。
一打电话,父亲还正在医院里,正和母亲说话。王阳催他赶快回家,并嘱咐他路上注意安全。
王阳了解到,父亲是跟邻居老张一块去的医院。
老张有一辆电动三轮车。
村里不通公交,想坐公交车要先到镇上。
老张又热心,很多邻居去县城就让老张送过去。
这次也一样,老王好几天没见过老伴了,就请老张帮个忙,开电动三轮车送他去医院。
老张是个热心人,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到了医院,老王跟老伴说起话来,就忘了时间,直到王阳打电话进来催他回家。
5
眼看天色已晚,老哥俩赶快往家赶。
县城到张王庄村有两条路,一条柏油路,路况好,可是路程远。
另一条是乡镇土路,虽然近,但是坑坑洼洼不大好走。
为了节省时间,俩人决定走小路。
可也正是这个选择给老张带来了麻烦。
6
俩人回到家,太阳已经落山了。
王阳在堂屋听见三轮车喇叭声,就赶快出去开门。父子俩边说边往屋里走。
王阳从厨房端来盖在锅里的饭菜,让父亲吃上一口。
老王刚拿起筷子,忽然说自己有点不舒服,不想吃了,就进屋躺着休息了。
王阳也没太在意,觉得老爷子跑了一天,应该是太累了,就把碗筷收收拾了起来。
可是到后半夜,老王把他叫醒,说自己难受得不行。
王阳一看情况不对,马上拨打120,直接把老王送进了医院。
老王进了医院就直接被推进了ICU。经过三四个小时的抢救,竟然没救过来。
医生说是突发心脏病。
7
人死不能复生,王阳只好操持父亲的后事。
老王入土半个月以后,王阳越想越不得劲儿。
怎么活生生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呢?他接受不了。
晚上睡不着觉,那就琢磨父亲临去世前生活的各个细节。
他了解到,老张带他父亲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三轮车速度开得特别快,并且走的是小路,而小路又特别颠簸。
他认为,这是导致他父亲犯心脏病,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
王阳也知道,人家老张送他父亲去医院看望母亲是做好事。
可是一码归一码,现在父亲没有了,一个大活人总不能这样白白死了吧。
总得有个人为他父亲的死负责吧。
那应该怎么办呢?王阳在学校里就学过:有问题找法院,法院是最公正的。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张赔偿,抚慰金和精神损失费共50万元。
8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张免费送老王去县城,这是做好事,是值得肯定的。
这在法律上有个名词儿叫好意施惠行为。通俗来说,就是做好事儿,不求回报。
并且他们从县城回来的时候选择走小路,是两个人共同商量决定的。
老王作为一个成年人,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完全能够判断他所做的事儿对自己有没有危险。
而且老张的电动三轮车最快时速是60迈,通过计算,他们回来时车速连30迈都不到,连条狗都撵不上。
老王突发心脏病是他自己身体的原因,跟老张没有法律上直接必然的联系。
法院驳回王阳的全部诉讼请求。
9
这件事对王阳来说,既是成长又是一个教训。
从成长方面来说,让他明白世界很复杂,一件事情发生了,并不一定必然能找到另外一个对他负责的人,有可能是这件事情本身出了问题。
而当乡亲们知道王阳因为这件事,把老张告上了法庭,都对他有了看法。
在他们村,很少有人打过官司,更没有人因为做好事而被告上了法庭。
他们认为老张热心肠,送老王去医院,没收他的钱就不错了。
人家是好心,现在好心变成了驴肝肺。不仅没落好,反而吃了一场官司。
这样发展下去,这不是逼着大家不能做好事儿,这不是让好人没有活路了吗?
他们都接受不了。
并且,他们认为,年轻人觉得自己读了几年书,喝了几年墨水儿,认为自己有理,把帮助自己的人给告了。
法院支持你也行啊,可最终法院判王阳败诉,一分钱也没拿着,这就是说法律确实是公正的,也是有人情味的。
比那个兔崽子王阳强一百倍!
他们说,以后老王家再有什么事儿,咱们都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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