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认证,除了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大数据外,对存在医保就诊记录、享受免费健康体检、生日和重病慰问、“夏送清凉”慰问品领取等社会化服务的退休人员都视同认证。
在我市办理退休、居住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以下三种认证方式中任选其一:
1、信函认证。退休人员收到南京市社保中心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后,按要求至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安机关确认盖章,并寄回“认证回执”即可。
2、异地认证。退休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认证。
3、视频认证。与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QQ号取得联系后,即可进行视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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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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