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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第二章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1   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
2.1.1  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  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  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 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 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 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① 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 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 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⑤ 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
⑥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⑦ 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⑧ 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⑨ 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⑩ 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2.1.1.3 提交材料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2-1)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2-2),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ü”。要求客户主要提供如下材料:
1.客户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见附件1-2-3)、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1)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信贷业务材料
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有关材料。
3.担保材料
按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4.低风险(这里指低信用风险,下同)信贷业务的材料可以按有关规定适当简化。
低风险业务是指交存100%保证金(含凭证式国债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无需建设银行其他配套信贷支持的一、二类外国政府转贷款(具体定义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八章《境外筹资转贷款》8.1.2.1)及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
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包括:
(1)用建设银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额(含本息)质押的信贷业务;
(2)符合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
(3)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境内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全额担保(含备付信用证)的信贷业务;
(4)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信用证项下贴现和应收款买入(含福费廷)业务;
(5)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出口议付;
(6)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转开保函(银行委托保证)。
建设银行已经作过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以及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往来的客户,如客户基本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变更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2.1.1.4初步审查
受理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按《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基本资料审查
(1)《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① 信贷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相符。
②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2)财务报表
①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② 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税务登记证
有税务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4)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① 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
② 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5)贷款卡(证)
① 在有效期内。
② 年审合格。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信贷业务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在《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见附件1-2-4)上的受理栏内填写受理时间并签字,进入调查阶段。整个受理过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1.2 调查评价
进入调查评价阶段,如果客户需要建设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首先进行初步调查工作,若初步调查不合格,应及时将材料退回客户;若初步调查合格,则先出具贷款意向书,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五章《固定资产贷款》5.2);如果客户不需要出具贷款意向书,则直接进行调查评价工作。
2.1.2.1  调查评价并撰写报告
调查评价包括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评价及担保评价三部分,由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共同完成。
2.1.2.1.1 客户信用评级
对公司类客户,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填写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章《客户信用评级》)。如已经作过客户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使用前次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近期《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附件3-5-2)作为本次对客户的评价。
对仅申请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可以不作客户信用评级。
2.1.2.1.2 业务评价
按照不同的信贷业务品种的要求和方法对信贷业务的风险点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对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品种,需要对贷款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项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六章《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第三篇第二章《项目评估》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类型信贷业务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用途及还款来源
用途是否与申请的信贷业务、项目一致,还款来源是否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2.确定信贷业务的期限、利率、费率和金额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业务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因素,并按照总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3.本笔信贷业务给我行带来的附带效益
从存款、结算、中间业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定性定量相结合加以分析。
4.风险分析
分析该笔业务的风险点,信贷业务发放后的主要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1.2.1.3 担保评价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方法、要求、内容对担保人和担保物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撰写担保评价报告。
调查评价阶段应填写《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确保落实责任到人。
直接评价人员按上述要求在各类评价报告中签署表明同意的倾向性意见后,交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进行审核。
2.1.2.2 审定评价报告
1.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各类评价报告。如评价审查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写明意见。评价审查人员对评价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2.评价审定人员审定评价报告(对于客户信用评级报告,评价审定人员是信贷审批部门的有关人员)。如评价审定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质量存在问题,有重大错误,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重新评价。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填写意见。评价审定人员对评价报告的整体质量包括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1.2.3 信用等级审定
原则上建设银行应先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再对其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在办理额度授信或单笔业务之前,信贷人员应将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材料报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进行信用等级审定。
如客户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必审定信用等级:
1.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
2.额度授信内使用额度的;
3.仅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
4.建设银行目前无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且无法取得建设银行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
2.1.2.4 申报审批
认定客户信用等级后,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1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1.申报审批授信额度。经办行应首先申报审批额度授信,再申报审批单笔具体信贷业务。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情况如下:
(1)客户在我行无授信额度;
(2)原授信额度到期;
(3)原授信额度需要调整;
(4)授信额度虽在有效期内,但客户发生我行规定需重新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其他情况。
额度授信申报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1.3。
2.授信项下单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已确定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3.对符合我行规定可不予进行额度授信的客户,可直接申报审批单笔信贷业务,不必先审批授信额度。
2.1.3 审批
各级行按照《法人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规定的信贷授权权限受理审批信贷业务,包括报批材料合规性审查和审批。
2.1.3.1  合规性审查
合规性审查分新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贷款条件项目四种情况。
1.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新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1)       未经过有权审批行审批的项目;
(2)超过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的额度授信期限、需重新审批的授信额度;
(3)非授信额度内单笔信贷业务自审批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一年内出具贷款承诺书后未签合同的除外);
(4)建设银行认为应该按照新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的其他情况。
对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包括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和格式规范性审查。
(1)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报批材料中应包括:
①申报行的正式行发文,如同级信贷经营部门申报审批,则应出具信贷业务报批申请函。
②信贷业务申报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不含贸易融资项下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表外业务(不含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四种申报书的格式(前三种分别见附件1-2-5、1-2-6、1-2-7,贸易融资业务申报书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七章《进出口贸易融资》附件2-7-1)。表内业务中除房地产开发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的申报书格式比照固定资产贷款申报书,其余比照流动资金贷款格式。
③客户信用评级报告。
④业务评价报告(除按规定应撰写项目评估报告外,其他业务可不专门提交业务评价报告,业务评价有关内容反映在信贷业务申报书中)。
⑤担保评价报告(以信用方式办理的业务除外)。
⑥客户提供的文件(可以是影印件)。包括客户信贷业务申请书、保函文本、供销合同、公司章程、国家有权部门批复或核准文件、申请人及保证人经过审计/核准的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告)、担保人出具的担保意向书,抵/质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等。
⑦审批决策需要的其他文件。
(2)信息充分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中所提供信息是否充分、有效。
①申报行(部门)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应一事一报,且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报批的信贷业务种类、金额、期限,申报行(部门)的意见,经营主责任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②信贷业务申报书。按建设银行总行规定的信贷业务申报格式要求,对应相应信贷业务种类逐项填列,对于不能提供的信息应说明原因。
③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内容翔实,且在有效期内。
④其他报批材料提供的信息充分、内容翔实、期间有效。
(3)内容一致性审查,即审查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申报书、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相关数据或指标是否满足勾稽关系。
(4)格式规范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文件是否按要求签章,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是否为原件等。
(5)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
2.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续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续议,在解决了前次审批提出的问题后再次申请审批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续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审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续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审批。
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报是否已落实前次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3.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复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申报行(部门)提请再次审议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请复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复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复议的项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审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复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审批。
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报是否已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4.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为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是附加条件同意,申报行申请修改或放弃部分审批提出的附件条件项目。
变更贷款条件的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变更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文件中应列明前次审批提出的全部附加条件,已落实的条件,申请变更的条件,着重说明申请变更的理由等;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未能落实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及建议采取的更改条件的支持文件。如属于变更担保条件,则须提供新的担保评价报告及相关担保材料。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说明此次申请变更的内容、理由,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5. 合规性审查的时间进度要求
(1)信贷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报批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经合规性审查合规的信贷项目填写合规性审查意见单;审查不合规的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修改和补充,至符合要求为止。合规性审查人员应将不合规的审查意见通知申报行(部门)有关人员,并退还其材料。合规性审查合格的信贷项目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
2.1.3.2  审批
1.审批方式。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会签、单签审批,原则上各类贷款应通过审批人会议审批。各类信贷业务具体的审批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规章,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申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贷款审批人必须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2.审批结论。分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不同意和续议三种。
(1)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
(2)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3) 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请的信贷业务未被否决,但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票数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的意见为续议的。
3.审批结论的反馈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申报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1.4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提请续议。原则上同一笔信贷业务只允许续议一次。
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申请复议。如无特殊情况,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2.1.4 发放
信贷业务的发放包括五个步骤,一是落实贷前条件,二是签订合同,三是落实用款条件,四是支用,五是信贷登记。
2.1.4.1  落实贷前条件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信贷业务,在签订合同前信贷人员应与客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
贷前条件落实以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见附件1-2-8),提交信贷主管签字(经办行/部门可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确定“信贷主管”所属的级别。本手册提到的“信贷主管”均可按此理解)。
2.1.4.2 签订合同
1.落实贷前条件后,及时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信贷人员应将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已填写完整但尚未经双方或多方签字的合同文本交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进行审核。合规性审查岗审查无误后,填写《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见附件1-2-9)并复印留底,将原件交信贷人员归档留存。之后,信贷人员才能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手续。
2.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3.4的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的有关规定。
2.1.4.3 落实用款条件
根据审批决策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与客户协商落实用款条件。用款条件包括:
1.客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信贷业务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设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客户没有发生双方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对于自营国内外汇贷款,经办行已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于月初5日内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对于境外筹资转贷款,信贷人员应提醒客户持合同(正本)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汇贷款登记证。
5.其他约定条件已经满足。
用款条件落实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提交信贷主管签字。
2.1.4.4  支用
合同生效后,信贷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特别要注意与会计、计财部门的工作衔接。对贷款业务,主要按以下要求办理,其他信贷业务品种根据各信贷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1.核定指标
信贷人员持借款合同、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至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办理《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在填写《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时,应注意:
(1)借款合同号、贷款币种、核定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等要素填写准确无误;
(2)签发人员、填写人员等要素填写清楚;
(3)加盖经办行公章。
2.办理提款、转存手续
合同签订、担保落实登记、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取得后,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到会计柜台办理贷款提款和转存手续。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作为贷款转存凭证的附件)办理贷款开户、贷款转存等会计记帐手续。
贷款转存凭证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一联交信贷内勤岗存档,一联送客户。
(2)外汇提款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贷款支付凭条》(六联)和提供外汇贷款登记证、购货合同或协议(副本)。
信贷人员对支付凭条的金额、内容、付款形式及商务合同进行审核,报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送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借款合同、外汇支付凭条、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作为外汇支付凭条的附件)办理会计记帐手续。
外汇支付凭条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两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一联交当地外汇管理部门。
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经办行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作为贷款转存的附件)办理贷款开户、贷款转存等会计记帐手续。
贷款转存凭证记帐后,两联留会计柜台,一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
2.1.4.5  信贷登记
1.登录贷款卡(证)、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会计柜台办理贷款开户及转存(提款)手续后,信贷人员及时凭贷款转存凭证登记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卡(证),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将贷款卡(证)退还借款人、保证人。其他业务品种应同样办理相应的手续。
2.信贷台帐登记
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登记信贷业务台帐。
3.及时、准确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
2.1.5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借新还旧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
2.1.5.1  信贷资产检查
信贷资产检查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的规定办理。
2.1.5.2 回收
1.正常回收
(1)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
在贷款期限截止日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见附件1-2-10),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
(2)会计帐务处理
贷款利率及费率按合同规定及建设银行利率、费率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归还后,信贷经营部门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
(3)登录贷款卡(证)、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贷款收回后,信贷人员应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卡(证)上进行贷款回收、担保撤销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4)退还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贷款全部本息收回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退还抵押物权利凭证(他项权利凭证)、质物,并协助客户办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
(5)信贷台帐登记
贷款回收后,信贷人员应及时进行台帐登记。
2.提前归还贷款
(1)申请
贷款提前归还有两种情况:
① 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建设银行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同意其提前还款:一是借款人提前30日向经办行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见附件1-2-11);二是借款人已结清提前还款日之前的所有到期贷款本息;三是借款人同意支付贷款人一定的损失赔偿金;四是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人部分贷款的,提前还款金额应符合经办行的最低额度要求(最低额度由经办行根据该笔贷款的金额按照方便计算、有利于防止借款人多次提前还款的原则自行确定);五是合同另有约定的已按合同约定执行。
② 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办行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
2        拒绝接受建设银行贷后检查的;
2        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资料,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2        挤占、挪用贷款,拒不改正的;
2        用信贷资金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2        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2        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2      借款人或担保人未经同意发生兼并、合资等或即将停产、停止经营、解散、关闭、清理整顿、破产清算、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        借款使用的建设项目被取消或缓建等;
2        其他严重的违法、违约行为。
(2)审批
2      信贷人员提出提前还款意见,报信贷主管批准,同时通知信贷经营主责任人。
(3)发送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
经批准同意后,信贷人员填写《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见附件1-2-12)一式四份,签章后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台作为办理会计记帐手续的依据,一份留信贷经营部门归档。若不同意客户提出的提前还款申请,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整个申请、审批、发送通知的过程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4)会计帐务处理
利率及费用按合同或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关于利率及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规定执行。
2.1.5.3 贷款展期
1.贷款展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银行可受理借款人提出的借款展期申请:
(1)由于国家调整价格、税率或贷款利率等因素影响借款人经济效益,造成其现金流量明显减少,还款能力下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
(2)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
(3)因受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信贷政策影响,建设银行原应按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而未按期发放贷款,影响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致使其不能按期还款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期需要的;
(5)本金无逾期;
(6)其他符合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贷款展期程序
(1)递交申请材料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见附件1-2-13),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影印件);
②国家调整价格、税率、税种的有关文件(影印件);
③有关部门出具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④国家有关部门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停缓建的文件(原件或影印件);
⑤保证人的保证意向书(原件);
⑥产权所有人(包括全体共有人)的抵押、质押意向书(原件);
⑦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① 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依照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② 信贷人员调查后,填写《贷款展期调查评价报告》(见附件1-2-14)一式两份,并附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信贷资产检查报告。
③ 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取得原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的同意,或重新落实担保。
④ 经审批同意贷款展期的,及时与借款人签定《展期还款协议书》和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约定自动展期的,可不再签。
⑤ 贷款展期后,信贷人员及时登录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卡(证)、信贷台帐、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等。
⑥ 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⑦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2.1.5.4  借新还旧
1.非固定资产类借新还旧的类型及条件
(1)贷款期限不匹配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但由于原贷款期限或还款方式设定不合理,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流量不符造成客户还款困难。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贷款期限调整到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流量相符,贷款借新还旧后客户能偿还贷款;二是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还款来源有保证,能按时付息,无不良还款记录;三是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或关注类。
(2)清收贷款利息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但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且还款意愿一般,往往是以偿还部分利息或全部利息为条件,要求借新还旧。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二是借款人要先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息;三是借新还旧后借款人能逐步归还剩余的欠息,能按时归还新贷款本息。
(3)以保全资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以保全资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主要是指对已丧失、悬空债权的贷款进行保全,如保全诉讼时效、担保时效,完善抵押、担保手续等。此种贷款借新还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原签订借款合同或担保、抵押、质押合同存在法律缺陷,建设银行信贷资产面临较大的现实或潜在风险,需要弥补;二是信贷资产丧失或将要丧失诉讼时效、担保时效等需要中断。
2. 固定资产贷款借新还旧的条件
1998年年底前按指令性计划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符合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借新还旧:
① 贷款涉及项目正常建设或投产,能够按期支付利息,同时原贷款到期能够归还本金30%以上的,对暂未归还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时可以转为中、短期贷款,其中,短期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② 贷款涉及的未建成项目继续建设,预计投产(使用)时不会发生停产和贷款损失,对这一类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贷款,允许重新贷款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但重新贷款只能一次,而且期限不超过3年。
3. 办理借新还旧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贷款手续要齐全、完善。
① 完善格式合同,如实填写借新还旧贷款的真实用途,贷款申请书和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项应直接写明:“本贷款用于偿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债务”,并同时在附款中增加一条约定:“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债务重组的有关精神,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
②原合同已经采取担保方式的,各行在办理贷款借新还旧手续时,要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手续。
③如借新还旧只归还原借款合同项下部分款项的,无论是新担保人还是原担保人提供担保,均不得免除原借款合同项下担保人对未清偿部分款项的担保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如是原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的,还应在新的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担保人承诺,本担保合同的签订,并不免除本担保人对原-------号借款合同附属的-------号-------担保合同的担保责任。
④原贷款办理借新还旧后,如原合同项下仍有欠息时,应在借新还旧合同的附款中再增加一款约定:“本合同借款用于偿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借款本金,对于原XXX合同项下借款人仍欠贷款人利息XXX元,借款人将继续遵守原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并继续履行清偿义务。”
⑤资金要实际划付,不得采取空转的方式。在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时,一般不宜采取扣款方式,而应以借款人主动开出支票等方式还款。
(3)对借新还旧金额、期限要严格控制。贷款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度内,且不应大于原贷款余额。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
4.借新还旧的业务操作程序
借新还旧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应按照本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办理。
2.1.5.5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
贷款逾期、欠息或表外业务垫款发生后的一周内(含五个连续工作日),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加盖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见附件1-2-15),及时进行催收,并取得送达回执。
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信贷人员应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七章《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加强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2.1.5.6  信贷档案管理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
2.2  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的营销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及档案管理等主要环节的操作。
2.2.1  营销和受理
经办人员应积极向客户营销建设银行个人类贷款产品。营销要有针对性,可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主动营销中高端个人客户群体。对其他客户要有选择地进行贷款产品营销,优先营销低风险贷款产品,如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和以个人房产作抵押的担保贷款业务,严格控制个人信用贷款。
2.2.1.1  客户申请
经办人员在受理客户提出的信贷申请时,要认真了解客户的实际信贷需求,并依据建设银行制定的相关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准确地推荐业务产品,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向客户介绍贷款条件、所需申请资料、利率、期限、用途、我行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可供选择的还款方法、办理程序、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处理等有关规定。
2.2.1.2   资格审查
申请贷款的个人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我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1. 在征信系统内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对银行有恶意拖欠贷款行为的,被列入“黑名单”的;
2. 故意骗取、套取贷款行为的;
3. 有严重违法或危害我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行为的。
经办人员应针对不同性质的个人客户(优质客户和普通客户、初次申请的新客户和已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业务往来的老客户),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经办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信贷条件及有关规定,协商具体信贷业务事宜。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婉言拒绝其申请并作出解释。
2.2.1.3   提交材料
客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所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配偶的,应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材料,应结合当地情况,取得能反映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的凭据,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等人事制度管理规范、收入水平较高的组织机构,开具的个人工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交缴公积金证明、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等;
4.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还应提交担保材料;
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 1-2-16)相关栏内标示“ ü”。
2.2.1.4  审查材料
经办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应按清单所列内容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要求是: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我行的要求;
2.客户及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3.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
4.客户提供的指定放款账户是否为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
所有材料均需由经办人员负责验证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客户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
经初审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员应将借款申请书、申请材料、清单等交贷前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
2.2.2 贷前调查
所有个人贷款均需进行贷前调查。以个人权利质押担保的个人贷款,在落实有效止付后,可以不做贷前调查。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委托合作院校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最终形成对贷款的综合性评价意见。贷前调查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贷前调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借款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信息查询等,贷前调查必须至少使用其中一种方式。
2.2.2.1  贷前调查的内容
贷前调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1)验证借款人、担保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本人一致,是否经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是否真实。
(3)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职业情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
2.借款人资信情况调查
(1)通过相关的征信系统(如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调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如通过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得到的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应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参考材料),并可充分利用本行、他行的共享信息,调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
(2)重点调查可能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因素。第一还款来源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的,应结合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判断;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合法收入的,如利息和租金收入等,应检查其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租金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存单、有现金价值的保单等。
3.借款人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1)调查确认借款人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和年薪收入情况。
(2)调查其他可变现资产情况。
(3)调查借款人在本行或他行是否有其它负债或担保、家庭负债总额与家庭收入的比重情况等。
(4)应分析借款人及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 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的调查
主要调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否与所申请的信贷品种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还款来源是否有效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5.对担保方式的调查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要求进行调查和评价。
2.2.2.2  撰写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填写《贷前调查表》,个人住房贷款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二十章《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办理。
《贷前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
(1)贷前调查所采取的方式;
(2)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情况,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的调查意见;
(3)该笔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4)明确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等。
上述报告完成后,调查人员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2-17),提出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需落实的贷款条件、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连同《贷前调查表》、申请材料等一并送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2.2.3 审核
审核人员要对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客户主体资格、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合规,申请书、审批表所填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3.贷前调查人员出具的《贷前调查表》、《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报告》是否客观、详实。
审核人员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审定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材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应要求调查人员及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并退回审核材料。
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信贷经营部门公章,连同所有申报资料一并送交有权审批部门/人进行贷款审批。
2.2.4 审批
2.2.4.1 审批权限
各级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本级行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未专设信贷审批部门而又有个人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信贷业务审批工作。
2.2.4.2  审批方式
个人类信贷业务的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审批、双人审批、单人审批,具体适用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2.2.4.3  审批要求
1.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从建设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
2.审批实行回避制度。贷款审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1)借款人为贷款审批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2)与借款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3.贷款审批人应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借款人、所在行行领导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2.2.4.4  审批内容
审批人应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查:
1.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
2.借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信贷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
3.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规定;
4.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5.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以及所提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2.2.4.5  审批结论
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
1.采用会议审批的,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2.采用双人审批的,只有当两名贷款审批人同时签署“同意”意见时,审批结论方为“同意”。
2.2.4.6  审批结论的反馈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结论为同意,经办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2.5的规定执行)。
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申报行可申请复议。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2.2.5 发放
个人贷款的发放一般包括四个步骤:一是签订合同;二是落实放款条件;三是贷款的发放;四是信贷台账登记。
2.2.5.1  签订合同
对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确认签约时间,及时签订有关合同。
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3.4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有关规定。
合同审查后,经办人员请借款人当面签字。
最后,由经办行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行章。
2.2.5.2   落实放款条件
贷款发放前,应落实有关贷款发放条件。主要包括:
1.确认借款人已在我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归还贷款。
2.确保担保措施已有效落实,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执行,需特别提醒注意的是:
(1)对以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抵押的,要由经办行或其指定合作机构的人员与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保证交易的真实性。
(2)对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个人自建房贷款可以在建工程抵押),要按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后,要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他项权证》。
(3)对采取以贷款所购车辆作抵押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应与借款人到车管部门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领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购置税发票原件、保险单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交给经办行(对当地登记机关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在确保我行抵押权的前提下可以不收回上述权证、发票)。
(4)由经销商或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个人汽车贷款,应检查其在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的余额是否符合有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和总行有关规定。
(5) 对采取个人权利质押的,在贷款发放前,经办行要取得质押权利凭证,并对质押权利凭证进行查询和认证,办妥有效止付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要及时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6)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应明确必须采取连带责任的形式。
3.对与经办行合作开办个人贷款业务的中介机构或担保机构,需确认担保已落实、保证金已足额到位。
4.对需要办理保险和公证的,应确保有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2.5.3  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条件落实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及划款手续。借款人也可以委托经办行代为办理贷款发放及划款手续。
经办人员应根据《借款合同》填写《个人贷款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贷款转存凭证》,《贷款转存凭证》应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会计部门根据《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借款合同》开立账户、划款,并将《贷款转存凭证》的业务部门留存联返回信贷经营部门存档,将《贷款转存凭证》的借款人回单联交付借款人,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划款。
2.2.5.4  台账登记
贷款发放后,信贷经营部门应依据借款人相关信息建立《贷款台账》,便于进行贷后管理,同时应及时根据会计账务处理信息更新台账数据,保证信贷台账与会计账相符。
2.2.6 贷后管理
个人贷款业务经办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贷后管理,专人负责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贷后的日常管理。如贷款台账的建立、贷款提醒还款制度的建立、接受客户的贷款查询、做好客户信息的维护、贷款的正常回收管理等。
2.贷款的动态管理。如对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有关因素进行及时监控,对贷款操作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逾期贷款及时进行催收等。
3.贷款的偿还管理。如贷款的到期偿还、提前偿还、贷款的展期管理等。
4.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以及对不良贷款的认定、处置和保全。
5.信贷资产检查等。
2.2.7  信贷档案管理
信贷档案包括:贷款档案目录(清单)、借款人全部申请材料、调查审批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物保单、公证书、各类会计凭证、通知书等。具体档案材料内容由各一级分行针对贷种进行明确。
贷款档案实行分段管理,信贷业务受理调查阶段由经办人员保存,信贷业务发生后交由信贷档案专管员集中管理,信贷业务合同执行终结后由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附件1-2-1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万元
客户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贷款证(卡)号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号
所有制性质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国籍
授权代理人
电话
国籍
财务主管
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主导产品
总资产
净资产
是否上市公司
申请信贷业务品种
申请金额(币种、大写)
申请期限
年(月)
申请原因及用途
担保方式
□第三方保证  保证人:
□抵押   抵押物:
□质押   质物/权利凭证
□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
还款
资金
来源
客户声明:
我公司特向贵行提出申请,并保证按照贵行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2-2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类
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是否需要
材料清单目录
是否提交
序号
是否需要
材料清单目录
是否提交
基本材料
1.一般客户需提供材料
担保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缴存保证金额度的意向性文件
□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1.保证方式提供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保证意向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贷款证(卡)(原件及影印件)
□保证人如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提供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或年审的近两年及申请前一个月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和编报说明)(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与其成立年限相当的财务和会计报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税务登记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担任保证人的,须提供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关于同意出具保证担保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或年审的近两年及申请前一个月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和编报说明)(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与其成立年限相当的财务和会计报表。
□公司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年审合格的《贷款证》;(原件)
2.建筑安装企业另外需要材料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原件)
□《资质等级证书》
2.抵押方式的材料
□《承建资格证书》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筑安装企业施工安全资质证》
□《房屋所有权证》、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合同)
3.房地产企业另外需要材料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资质等级证书》
□开工许可证
4.外贸企业另外需要材料
□建筑许可证
□进出口经营权许可证
□机器设备购置发票及其他产权证明
□外汇帐户批文
□交通工具权属证明、行驶证件。
□外汇登记证
□抵押人资格证明材料
□允许持有外汇限额的批文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供抵押物的,须提供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关于同意抵押担保的文件。
5.三资企业另外需要材料
□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文件。
□外商企业投资登记证书
□抵押人税务登记证明。
□外汇登记证
□已向其他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的资料。
6.私人客户另外需要
□海关同意被监管商品抵押的证明。
□借款人身份证明
□抵押物是否涉及或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等情况
□借款人稳定收入证明
信贷项目材料
3.质押方式所需材料
□项目建议书
□质押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项目核准文件
□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
□项目提出的有关背景材料
□出质人资格证明
□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
□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 非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
□开户证明;
□ 自然人:出质人身份证明;
□申请贴现的汇票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出质的,须提供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关于同意质押担保的文件。
□上一次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增殖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商务合同、订单或意向书;
□有权管理机关同意出质的文件(如涉及收费权、经营权等质押的)
□《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许可证》(房地产企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企业)
□房屋预售许可证(期房)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
□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筑安装企业)
附件1-2-3
XXX董事会决议
中国建设银行           :
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向贵行申请(信贷品种)
(币种金额)              万元,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于                                              。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财产或权利名称)                         抵(质)押给和/或请(公司)                           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本董事会决议由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通过,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留办理业务印章:
公司董事长:(签字)
副董事长:(签字)
董事:(签字)
决议会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申请人:(公章)
附件1-2-4
受理评价交接单
编号:
收到材料日期
经办人员签字
移交下一阶段日期
材料是否移交齐全
处理意见
受理阶段
调查评价阶段
其中:直接评价阶段
评价审查阶段
评价审定阶段
附件1-2-5
固定资产贷款申报书
项目名称:
借款人:
经办行:
经营主责任人:
职务:
1.建行信贷业务分类
简要说明信贷业务种类,是信用贷款还是保证,抵押或质押贷款,贷种(基建/技改/房地产开发),贷款方式(人民币/现汇或外汇转贷,是否为银团贷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贷款的利率浮动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考虑了建行筹资成本、收益、及项目风险。
2.项目简介/资金用途
简要说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的项目计划/资金用途,如想要做什么,是新建一个工厂还是老厂扩建或改造;是要新增加几条生产线还是要开发新产品;是要新建一个电厂还是新修一条公路;生产规模,地理位置等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3.项目概念
简要说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为什么要做该项目,目的是什么,该项目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现有主营业务有什么关系;该项目计划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的长远发展规划有何关系,项目建成后有何意义;该项目所属行业;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做该项目有何相对竞争优势(最好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有什么理由认为该项目有较大的成功把握,等等。
4.项目审批依据
简要说明该项目的立项依据,如根据项目有权审批部门批文XX号,项目审批情况,等。
5.借款人/项目发起人
简单介绍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情况。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是什么性质的主体,注册地点,所有权结构及主要股东; 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的主营业务(如主要产品)以及在其主营行业中的地位;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商标、产品信誉;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的组织结构图,管理水平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学历、业绩,个人信用状况),等等。
6.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
简单介绍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过去几年的业绩。产值,利润及年增长率;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变化;主要财务指标异常变动情况及简单说明;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如本息偿还率),有无欠债、逃债行为等等。
-3        -2       -1       0(本年度部分情况)
总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
总负债
其中: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
销售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利润
税后利润
其中:主营业务税后利润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销售利润率
净利润率
7.市场分析
如果是工业项目应做简要的国际,国内及当地市场供需情况分析,内容可包括行业市场结构,如是垄断还是竞争性行业,是国家垄断还是区域垄断;过去几年的需求量变化,未来几年需求增长预测;价格变化情况和预测,价格预测是否有授权物价部门批准为依据;项目市场定位和市场开发计划;竞争对手及竞争力分析,等等。如果是基础设施项目,也应做相应类似分析(如公路项目应分析和预测流量及通行费价格,分析与铁路,航空,水运等其它运输途径的竞争相对优势)。
8.国家产业政策及建行长期发展战略
简要说明国家在该行业的产业政策及建行信贷投向政策,并分析投资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行信贷投向政策及总行区域发展战略,等。
9.项目总成本及融资计划
列表说明项目总成本及其分类,融资方案,自有资金比例,我行贷款比重;资本金到位情况,借款及其他资金的落实情况和到位情况;已完成的投资额、投资总概算的可靠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借款人资产负债比,达产后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额及意向性贷款单位,等。
项目资金运用      金额    百分比      资金来源: 金额    百分比
土地使用权                             股东A
厂房及建筑物                           股东B
机器设备                               财政拨款/补贴
静态固定资产投资                       其它资本金
总资本金
建设期利息
涨价预备金                             建行贷款
投资方向税                             其它银行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                           其它贷款
项目前期准备费用
总计                                   总计
如融资中有开行贷款、外汇转贷款、外资银行贷款或股东贷款,应说明这些贷款的条件,还款优先顺序,以及是否由建行代理,等。
10.抵(质)押与保证
说明我行贷款为信用贷款还是抵(质)押/保证贷款或是项目融资。如果为抵(质)押贷款应简单分析抵(质)押品价值/抵押率,是否要与其它债权人分享抵(质)押,此前在同一抵(质)押物上是否已设定其他抵(质)押权,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银行对抵(质)押品的控制,等。如果是保证贷款应分析保证人财务情况/担保率,保证人是否已对其它银行或企业做过目前仍有效的其它保证或承诺,等等。
保证
人情
时间
总资产
负债
权益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
速动比
上年底
上月底
保证人累计担保额
本笔贷款保证率
抵(质)押人:
抵(质)押物名称:
评估价值
已为其他债权设定抵(质)押额
本笔贷款抵(质)押率
11.项目财务效益分析
简要分析该投资项目的财务效益。内容应包括内部财务收益率,年税后利润,盈亏平衡点,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依据,最敏感因素,贷款还款来源,净现金流量与当年还本付息金额比,贷款偿还期,等等。
12.借款人负债情况、银企关系
截止申请本次贷款的前一个月,借款人借款总量、逾期借款、拖欠利息及在各银行和其他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同时说明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情况。简单说明借款人与我行的合作关系及银行相关效益情况。发放本笔贷款可能给我行在存款、结算、中间业务和原有贷款回收等方面带来的相关效益。
借款人与与各家银行合作情况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户开立情况
销售收入结算率
月均存款余额
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现汇、外汇转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票据承兑
其中:垫款
信用证
其中:垫款
各类信用余额合计
其中:逾期/垫款合计
欠息合计
已承诺未发放信贷金额
13.经济和社会效益
简要分析该投资项目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内容可包括为国家增加税收,创造就业机会,节省外汇,保护环境,等等。项目是否享受特殊优惠政策、补贴,是否享受关税或其他性质的保护,项目产品国内与国际市场价格是否存在悖离。
14.技术问题分析
简单分析该项目的技术及设备选型。该技术在国际上/国内属先进技术还是即将淘汰的技术,是正在实验推广的新技术还是已经成熟的技术,使用该技术是否涉及到专利,技术诀窍转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有无使用此类技术/机器设备的经验,有无把握掌握和使用该技术;主要机器设备选型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进口,等等。
15.法律问题分析
简要分析该项目在法律方面的问题。在贷款合同,抵押,保证,承诺,土地使用权,外汇许可,项目法律文件的审批,政府政策,法规,税收,环保,劳动用工等方面是否存在有待澄清,解决的法律问题?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是否与任何第三方有未解决,清算的重大法律纠纷?简要介绍项目所在地地方法律环境。
16.环境保护
简要分析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该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会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什么影响(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生态平衡,拆迁,等等)?准备采用什么样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方案是否已得到有权环境监管部门的审批。
17.风险与防范
指出并简要分析该项目本身以及我行投资有哪些主要风险,计划怎样(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降低,规避,和分摊风险。如有转贷或代理贷款,也要分析转贷或代理风险。
18、与建行过去类似项目的比较
简要分析本项目与建行过去类似项目相比有何相同或重大不同之处。过去在类似项目上我行有何经验教训?
19、有待解决的问题/政策例外
如果该项目或我行的参与还有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该在这里提出来;如果有与我行政策或惯例有重大不一致之处,或是我行的参与形式/条件有可能会造成新的先例,也应该在这里提出来。并建议解决方案。
20、分行意见
简要说明分行对项目的认定情况,包括内部决策情况,有无分歧,有无附加条件,明确表达建议总行批准或否决该项目,等。分行已经承诺尚未发放的各类信用情况,分行目前的资金承受能力。
应报附件:
1.贷款申请书复印件;
2.项目评估报告;
3.项目资本金(自有资金)或合资各方出资额及其他资金落实证明文
件;
4.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或同级财政部门认可的借款人和担
保人近3年和当年最新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
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5.本次担保承诺文件及担保物估价报告;
6.总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附件1-2-6
流动资金贷款申报书
借款人:
经办行(经营机构):
经营主责任人:                        职务:
1.建行信贷业务分类
简要说明该笔贷款的种类,是信用贷款还是保证、抵押或质押贷款;贷款方式(人民币/贴现/现汇、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贴现率及相应的取费费率等。利率及费率的浮动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考虑了建行筹资成本、收益及风险因素。
2.借款用途
简要说明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目的,是季节性、临时性资金需求,还是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经常性占用(含铺底流动资金)。
3.借款人评价
(1)简要介绍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所有权结构及主要股东;借款人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其行业地位。(2)简要介绍借款人的经营业绩。包括近两年来借款人主要产品的产销率、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利润增长率、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能力。(3)简要分析借款人的发展前景。包括借款人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的发展前景,所采用工艺、设备的先进水平,主要产品经济寿命期、市场前景,管理层对未来发展拟采取的对策等。(4)借款人组织结构图、管理水平、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借款人信誉状况,有无欠债逃债行为。
4.财务状况分析
简要分析借款人近两年及申请借款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说明主要财务指标及主要科目异常变化的情况和原因。对财务报表主要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前年          去年           当期
总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总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帐款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所有者权益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利润
税后利润
资产负债率
销售利润率
净利润率
5.借款人负债情况、银企关系
截止申请本次贷款的前一个月,借款人借款总量、逾期借款、拖欠利息及在各银行和其他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同时说明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情况。简单说明借款人与我行的合作关系及银行相关效益情况。发放本笔贷款可能给我行在存款、结算、中间业务和原有贷款回收等方面带来的相关效益。
借款人与与各家银行合作情况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户开立情况
销售收入结算率
月均存款余额
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现汇、外汇转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票据承兑
其中:垫款
信用证
其中:垫款
各类信用余额合计
其中:逾期/垫款合计
欠息合计
已承诺未发放信贷金额
6.流动性分析
分析借款人主要流动性指标变化及原因。指标分析如下:
前年          去年           当期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本息保障倍数 (*1)
7.现金流量分析
简要分析借款人近两年及申请借款前一个月的现金流量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预测全年度现金流趋势,判断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归还贷款本息。指标分析如下:
前年           去年          当期
税后利润
折旧
摊销
财务费用
流动资金占用增加(*2)
经营净现金流
投资净现金流
筹资净现金流
净现金流量合计
——————————————————————————————————
8.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需求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借款人生产规模、经营特点、发展计划和流动资产周转期等,测算其正常、合理的流动资金总量需求。分析现有流动资金的来源构成。分析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因何增加,该笔贷款投入后是否超过借款人合理支付能力、能否满足借款人正常运营的需要。借款人资金营运有无季节性,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季节性需求等。
9.贷款担保
分析贷款发放所采取的担保方式。(1) 采用信用贷款方式的,重点说明采用此方式的理由;(2)采用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重点分析保证人的保证资格、资信状况、代偿能力、保证率及对其他企业现有的有效担保情况;(3)采用抵(质)押方式的,重点分析抵(质)押物的物类、权属、价值、流动性(变现能力)、可控性、抵(质)押率,是否存有与其他贷款人分享抵押物或借款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将全部资产抵押给我行情况;担保期限是否与贷款期限相匹配。
保证
人情
时间
总资产
负债
权益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
速动比
上年底
上月底
保证人累计担保额
本笔贷款保证率
抵(质)押人:
抵(质)押物名称:
评估价值
已为其他债权设定抵(质)押额
本笔贷款抵(质)押率
10.法律问题
简要说明本次贷款在合同、担保、承诺、政府法规等方面是否存有需要澄清和解决的法律问题;借款人是否已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
11.风险与防范
简要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风险状况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行业、市场、经营等风险,是否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尚存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针对贷款投入后的主要风险因素,我行拟采取降低或规避风险的措施。
12.有待解决的问题/政策例外
若该笔贷款与我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或业务惯例有重大不一致的,或此笔贷款的发放将形成先例的,应重点予以说明。
13.分行意见
简要说明分行对该项贷款的决策意见,明确表达同意发放或否决的意见;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或集团)贷款余额在分行贷款所占比重,分行对借款企业所在行业贷款占分行贷款比重;附带说明分行资金承受能力。
(1)本息保障倍数 = 经营净现金流/(当期应付利息+当期应还本金)
(2)流动资金占用 = 应收账款+预付款账-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存货+正常
营运所需现金
应报附件:
1.贷款申请书复印件;
2.客户信用等级报告;
3.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或同级财政部门认可的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近3年和当年最新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4.本次担保承诺文件及担保物估价报告;
5.总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附件1-2-7
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业务申报书
授信申请人:
经办行:
经营主责任人:                      职务:
1.申请的信贷业务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该笔信贷业务的种类,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保证业务(含信贷证明,下同),币种、额度、期限、取费费率标准;还款方式、涉及的几方当事人关系等。
2. 申请授信用途
简要介绍申请人申请授信的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对商品交易情况进行说明;保证业务应对标的项目情况进行说明。
3.申请人评价
(1)简要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所有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申请人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及其行业地位。(2)简要介绍申请人的经营业绩。包括近两年来申请人主要产品的产销率、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利润增长率、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能力。(3)简要分析申请人的发展前景。包括申请人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的发展前景,所采用工艺、设备的先进水平,主要产品经济寿命期、市场前景,管理层对未来发展拟采取的对策等。(4)申请人组织结构图、管理水平、主要管理人员情况,申请人信誉状况,有无欠债逃债行为。
4.申请人财务状况
申请人近两年来(申请的授信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只报近一年来)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尤其对财务报表主要科目、主要财务指标异常变化的原因进行简要说明。对财务报表主要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前年          去年          当期
总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总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帐款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所有者权益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利润
税后利润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销售利润率
净利润率
5.授信需求的合理性分析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根据申请人的经营规模和特点、业务发展计划、流动资产周转期,综合考虑其现有汇票承兑余额、期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保证业务: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生产加工能力或承包工程的能力和现有工程承包量、各类保函余额、期限、未来一年投标或业务发展计划等因素确定。
6.借款人负债情况、银企关系
截止申请本次贷款的前一个月,借款人借款总量、逾期借款、拖欠利息及在各银行和其他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如下表);同时说明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情况。简单说明借款人与我行的合作关系及银行相关效益情况。发放本笔贷款可能给我行在存款、结算、中间业务和原有贷款回收等方面带来的相关效益。
借款人与与各家银行合作情况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户开立情况
销售收入结算率
月均存款余额
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现汇、外汇转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
欠息
票据承兑
其中:垫款
信用证
其中:垫款
各类信用余额合计
其中:逾期/垫款合计
欠息合计
已承诺未发放信贷金额
7.申请人履约情况
申请人以往申请同类信贷业务的执行情况:各类保函的执行情况,有无垫款发生,申请人当前承担的各类保函余额;申请人承兑汇票的履约记录、现有余额等情况等。
已生效保函/票据承兑业务情况
受益人(项目)
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有效期
抵押(保证人)
履约记录/垫款情况
8.有关合同审查
银行承兑汇票重点说明合同项下的贸易或项目;保证业务重点说明保证项下主合同及付款条款、价格条款等主要条款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等。
9.主要条款确认
对未采用我行固定格式的协议、保函等法律性文本,其所涉及的主要条款(如支付、赔偿条件等)是否合理、责任范围是否明确、是否与我行有关政策、办法相冲突等。
10.担保与反担保
说明申请人所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类型(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期限是否与贷款期限相匹配。对申请人缴存保证金的,应说明缴存方式、金额和比例,并说明是否符合我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对提供抵(质)押的,应确认抵(质)押物的物类、权属、流动性(变现能力)和可控性,计算抵(质)押物价值、抵(质)押率;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对保证人的资格、资信状况、代偿能力、担保(或反担保)率及保证人对其他银行和企业现有的有效担保情况进行分析。
11.法律问题
简要分析该项业务在协议、担保或反担保、保函、承诺、政府法规政策等方面是否存有需要澄清、解决的问题;申请人是否已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
12.风险与防范
简要分析该笔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保证业务应根据具体保证事项的种类特性,分析、判断履约的可能性;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根据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信誉,分析、判断其到期支付的可能性等。
13. 有待解决的问题/政策例外
若该笔业务与我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或业务惯例有重大不一致的,或该笔业务的办理将形成先例的,应重点予以说明。
14.分行意见
分行办理该笔业务的决策意见,应明确表达同意或否决的意见,并附带说明分行现有表外信贷业务中的垫款情况。
应报附件:
1.客户申请书复印件;
2.缴存保证金的会计凭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客户信用等级报告;
4.相关的合同文件: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须提交商品交易合同及增
值税发票复印件,保证业务须提交担保协议书、保证书等文件
复印件。
5.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或同级财政部门认可的申请人
和担保人或反担保人近1年和当年最新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
况说明书等;
6.担保文件(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证明文件),担保物估价报
告;
7.总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附件1-2-8
授信业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
客户全称:
申请信贷业务品种:
信贷业务金额:
信贷业务期限:
审批文件文号:
信贷业务审批条件
信贷业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
备       注
已落实
正在落实
无法落实
一、信贷业务签约条件
二、授信支用条件:
三、拟争取条件:
审查结论:
□签约条件已经落实,可以进行合同合规性审查。
□签约条件没有落实,不能与客户签订信贷业务合同。
□授信支用条件已经落实,可以办理授信业务。
□授信支用条件没有落实,不能办理授信业务。
审查人签字: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2-9
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
编号:
客户全称:
申请信贷业务品种:
信贷业务金额:
信贷业务期限:
审批文件文号:
送审合同编号:
送审人:
送审时间:
合同审查内容
审查记录
附件
审查记录
合同文本类型使用
□正确  □错误
信贷业务审批文件
□有  □无
合同当事人名称填写
□正确  □错误
评价报告
□有  □无
合同标的、期限、利率
□正确  □错误
法人营业执照
□有  □无
合同付息方式、用还款计划、违约责任
□正确  □错误
保证人营业执照
□有  □无
合同相关批复文件
□齐全  □不全
授权委托书正本
□有  □无
合同印章、书写用具、方式
□正确  □错误
贷款卡
□有  □无
本合同额度
□正确  □错误
担保文件
□有  □无
累计发放余额
□正确  □错误
抵(质)押物清单
□有  □无
本次使用金额
□正确  □错误
其他说明材料
□有  □无
审查结论:
□信贷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合格,可以签订合同。
□信贷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不合格,可以签订合同。
审查人签字: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2-10
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________号借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协议),贵单位向我行借款/申请        信贷业务___________万元。此项信贷业务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请你方抓紧落实还款/对外支付资金总计           万元本金、__________万元利息,并最迟不超过到期日将这些资金交存我行。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行(部)
年  月  日
附件1-2-11
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
编号(     年)第   号
中国建设银行        行(部):
我方与你行签定了         号《借款合同》和        号《担保合同》,由于以下原因: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决定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特此申请。
借款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一式三份,借款人和担保人各留一份,一份送经办行(部)信贷经办部门。
附件1-2-12
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
编号(  年) 号
(借款人全称)                    :
(担保人全称)                    :
根据贵方与建设银行签定的          号《借款合同》和          号《担保合同》,及以下原因:
1、                                        ;
2、                                        ;
3、                                        。
建设银行决定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请贵方抓紧时间筹集资金,于
天内到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本息清偿手续,否则,建设银行将按合同约定行使债权/担保权利。
中国建设银行    行(部)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面,一份信贷审查部门归档。
附件1-2-13
借款展期申请表
编号(  年)第 号
单位:元
借款人(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贷款证号码
原借款合同号
原借款种类
原借款金额(大写)
申请展期金额(大写)
原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展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展期原因、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意见:
同意为借款人(全称)            ,           号合同项下(金额)                万元借款展期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延长至              。
抵/质押:负责办理抵/质押的有关登记手续。
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14
编号
中国建设银行
贷款展期调查评价报告
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处):___________________
直接评价人:__________________
评价审查人:__________________
评价审定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声 明 与 保 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此报告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全面反映了客户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直接评价人签字:                  .
年  月  日
评价审查人签字:                 .
年  月  日
评价审定人签字:                 .
年  月  日
填写要求
(1)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2)打印或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的,字迹须端正、清楚。
(3)同意信贷业务的倾向性意见包括信贷业务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费率和担保方式等要素齐全、准确无误。
(4)姓名、日期签署完整。
单位:万元
借款人(全称)
法人代码
贷款证号码
原贷款合同号
原贷款种类
原贷款金额
申请展期金额
原贷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展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原贷款利率
展期后利率
直接评价人意见
签字:
评价审查人意见
签字:
评价审定人意见
签字:
附件1:信贷资产检查报告
附件2:担保评价报告
附件3: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
附件1-2-15
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
(第   次*)
(借款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________号借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协议)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________号(反)担保合同,(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所担保之(借款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向我行申请        (填信贷业务类别)___________万元。此项信贷业务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贵单位尚未偿还我行(全部)贷款款项/我行已代为对外支付。截至
年     月     日止,尚有___________万元本金、__________万元利息(含罚息)逾期未还。请你方抓紧落实还款/支付资金,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所承担的还款/(反)担保责任,清偿所欠本金、利息和罚息,否则,我行将执行上述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直至诉诸法律,维护我行权益。
请你方接到本通知后,由有权签字人在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退还我行(部)。
中国建设银行         行(部)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保证人或抵押人,并分别由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签字盖章后退我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中国建设银行        行(部):
我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悉贵行发送的编号为­­    年第  号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第____次)。
特此函复。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公章)
年  月  日
*指本笔信贷业务催收次序。
附件 1-2-16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是否需要
材料清单目录
是否提交
序号
是否需要
材料清单目录
是否提交
基本材料
1.一般客户需提供材料
担保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需要还包括配偶)
□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户口簿或有效的居留证件复印件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声明原件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保证意向书
□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包括配偶)
□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工作证复印件
2.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另外需要
□借款人与学生的关系证明
□学生有关证明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另外需要
□学生证复印件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复印件
□借款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鉴定材料原件
4.个人助业贷款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共同经营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纳税证明复印件
5.个人汽车贷款
□购车首期付款证明复印件(首付款收款收据及银行交款凭证)
□商用车除自用车档案材料之外还需
⑴经营权证复印件
⑵营运挂靠协议、承包合同复印件
附件1-2-17
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
申报编号                                                                         受理编号
业务基本情况
业务类别
□新业务
□复议业务(原业务申报编号)
贷款种类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月利率
%
首付款金额
贷款成数
贷款用途
是否有共同申请人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其他(注明)
每期还本金额
申请人收支(含共同申请人)
月均收入
现有债务月还款额
申请贷款月还款额
拟购房产月支出物业费
所有负债支出(现有债务+申请贷款+拟购房产物业费)与收入比
%
申请贷款支出(申请贷款+拟购房产物业费)与收入比
%
业务担保情况
□所购房产抵押
房屋座落地
销售面积
合同单价
总房价
抵押率
%
□现有房产抵押
房屋座落地
销售面积
评估机构名称
□是否经我行认可
评估总价
抵押率
%
□所购汽车抵押
所购汽车品牌与型号
公允价格
抵押率
%
□法人保证
保证类型
□房地产开发商阶段性担保
□房地产开发商全程担保
□汽车经销商担保
□担保公司担保
□其他法人担保
保证人名称
信用等级
注册资金
资产负债率
%
已核定授信额度
总资产
担保率
%
已使用授信额度
□自然人保证
姓名
性别
教育程度
与被保证人关系
工作单位
工作年限
主要经济来源
□工资类
□资产所得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银行负债情况
□目前银行借款余额
□不良借款余额
□月还款金额
月均收入
□权利凭证质押
质押权利名称
所有权人是否出具质押承诺
质押权利金额
质押率
□信用方式
其它情况说明
第1页
申请人基本情况
主申请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教育程度
国籍
证件种类
证件号
工作单位
在该单位工作年限
职务
职称
是否为自雇人士
家庭供养人数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主要经济来源
□工资类
□资产所得
□经营收入
□其它
银行负债情况
□目前银行借款余额
□不良借款余额
□月还款金额
月均收入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教育程度
国籍
证件种类
证件号
工作单位
在该单位工作年限
职务
职称
是否为自雇人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主要经济来源
□工资类
□资产所得
□经营收入
□其它
银行负债情况
□目前银行借款余额
□不良借款余额
□月还款金额
月均收入
共同申请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教育程度
国籍
证件种类
证件号
工作单位
在该单位工作年限
职务
职称
与主申请人关系
是否为自雇人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主要经济来源
□工资类
□资产所得
□经营收入
□其它
银行负债情况
□目前银行借款余额
□不良借款余额
□月还款金额
月均收入
第2页
经营主责任人意见
经营主责任人
职务
声明与保证
本表业务申报信息以及附报材料,是在本人依照中国建设银行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由经营岗位责任人对借款申请人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经本人审定后完成。本人同意按申报方案办理该笔业务。
经营主责任人:(签字)                                                                                                                         日期:
申报机构(部门)意见
同意申报。
申报机构(部门)(签章)                                                                 日期
决策意见
专职贷款审批人意见
贷款审批牵头人意见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申请人收支(含共同申请人)应该填列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与债务支出的合计。如申请人(含共同申
请人)配偶收入依法可以用来偿还贷款,则申请人收支应将其配偶收入及债务支出一并考虑,并加以合计。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含共同申请人配偶)、保证人(自然人)的银行负债情况包括在其他银
行的债务情况。
3、个人小额储蓄存单质押贷款只需填列业务基本情况(不含申请人收支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不含主
要经济来源和银行负债情况)、权利凭证质押情况。
4、除个人住房类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含个人创业贷款)外,其余种类贷款不需填列“所
有负债支出/收入比”和“申请贷款支出/收入比”。
5、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应按算术平均法计算月均本息支出,以计算“所有债务支出/收入比”和“申请贷
款支出/收入比”。
6、担保方式采用汽车抵押的,汽车的公允价格应区分新车和二手车。新车价格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
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二手车价格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
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7、法人保证方式中的法人信用等级为我行认定;已核定授信额度和使用额度亦为我行核定的授信额度。授信额
度中包含了担保额度。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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