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一、二手住宅
1、商品房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且夫妻双方到场。
未婚须提供未婚证明,离婚丧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须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在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等)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到场。
未婚提供未婚证明;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须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二、二手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卖方: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收费标准
一、二手住宅
1、商品房
契税:2%
手续费:6元/平方
登记费:80元/套
印花税:0.1%+5元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等)
契税:2%
土地收益金:1%
手续费:6元/平方
登记费:80元/套
印花税:0.1%+5元
3、非普通住宅(面积超144平方含144)
契税:4%
手续费:6元/平方
登记费:80元/套
印花税:0.1%+5元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A、自产权证核发日期起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住宅,销售时需按认证价的5.55%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上市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增值差额(成交额-原值)的5.55%计征营业税。
B、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核定征税”税率1%或者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两种方式;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是指:夫妻双方同时只拥有一套生活用房)。
C、一年内“先买后卖”、“先卖后买”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夫妻共有名义重新购房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可按规定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个人所得税。
D、产权为单位,房屋出售时无个人所得税 ,但须缴纳营业税。
二、二手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契税:4%
交易手续费:1%
登记费:200元/套
印花税:0.1%+5元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