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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包拯墓志铭 北宋董氏墓志铭

亲属

  • 远祖申包胥,春秋时期楚国大臣。 

  • 高祖父包业,不仕。 

  • 高祖母:刘氏

  • 曾祖父:包袭,不仕,后赠太子少保 

  • 曾祖母:刘氏,追封荥阳郡太夫人。

  • 祖父:包士通,后因包拯显贵赠太子少傅 

  • 祖母: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 父亲包令仪,官至虞部员外郎,后因包拯显贵赠太保 

  • 母亲:张氏,追封(阙一字)阳郡太夫人。  

  • 原配:李氏,早卒。 

  • 继室:董氏,后封永康郡夫人 

  • 媵妾:孙氏

  • 长子包繶,董氏所生,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早逝。 

  • 幼子:包绶,孙氏所生,幼名包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 女儿:包氏,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包氏,嫁国子监主簿文效。 

第二章 碑刻、墓志铭

第二节 墓志铭


一、东晋孟府君墓志铭
东晋孟府君墓志铭,均为砖刻,共5块。每块均长35厘米,宽17厘米。为印有粗绳纹的特制灰砖,砖面磨平后刻字而成。各块志文均为:“泰元元年十二月十二日晋故平昌君安丘县始兴相散骑常侍孟府君墓”。在中国,象这种一次随葬5块相同墓志铭的情况,是罕见的。
该墓志铭的书体,有3块基本上是隶书,接近后来的魏碑书法,另有两块则为真书体。它的发现证明在东晋时期,真书已经形成,而与由隶向真书过渡的魏体书同时并存。这两块真书已接近今人的写法,隶书的波挑笔法几乎完全消失。它只比王羲之写《兰亭序》的永和九年晚23年,和《兰亭序》是同时期的书法艺术作品,字的结体、用笔和《神龙本兰亭序》相当接近。因此它也能为60年代曾在中国书坛上争鸣一时的“《兰亭序》真假辩”提供佐证。
孟府君墓志铭于1976年10月在马鞍山市区一座东晋砖室墓中出土。同时出土的还有铜、铁、陶、瓷质器物30余件,现均藏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隋王干墓志铭
隋王干墓志铭,一合两块。青石质地。方形,长宽均为51厘米。上石顶状,边厚8.3厘米,中厚15厘米,下一厚13厘米。上石中刻“王君之墓”4字,刻志文18行,每行18个字。字径2.8厘米见方。下石刻志文19行,每行19个字。字径2.6厘米见方。志文书体为魏书,兼有篆、隶书体。篆书如:亳州、年、日、君、史、金、德、秋等字。从志文知墓主人名王干,字德贞,并州太原人,自白虎以后遂为陈留人,曾任亳州总管府参军。卒于隋开皇十七年(597年),于开皇二十年(600年)迁葬于“亳州城北小黄县纯直乡涡水之阳二里也。”
附:志文如下
君讳干字德贞并州太原人也自白虎已后遂为亳州陈留人也昔相秦灭楚功业重於山河背项归刘英风震於天地朱轮毂与鹏翼以争飞丽组貂扶面独毂骠骑将军定州长史伯之孙奉朝请著作佐郎兴之子大矣哉秀气之流也君岐童子不群认性早开辟峰向发预闻书表悬辩日蚀馀见见议光阴遥知月中之树及孚学拯书林逼观今古府躬万物之墩高谈百氏之源有类悬河似关天继贾谊炎藻才入产牖之间戴冯义窟终生廊之外是故先连停止本异高山后生具瞻实唯明德周大定元年释褐亳州总管府参军陈力就位非其志也大象二亩贼师独孤让来逼亳州震春雷剑兴秋月悬开已入武库奖登长史裴孝仁以志非人下智在物外濡足手使领偏军君於是行冠裂目报卫被□拍案虎视按剑雷息斩长弛而存楚都戳封录而浪燕国君预其切也长安乃依大承相书大都督仁必有勇此之谓乎及年捋知命摈落市朝与出云霞情逸山水岂围余庆方承奄然疾话以大隋开皇十七重正月二日卒于家春秋五十有一以廿年三月十三日迁葬於亳州城北小黄县纯直乡涡水之阳二里也君以羽翮腾耸骧首於云路风神目昧奄沉骨於山门恨结寒松悲缠思鸟君信等早丁酷□月已流扣地天追远元及惟声玉誉韵举风流心与霜露俱灭丘阳同□与言崩绝谨扶喘敬冯卿入前歙州行军沈君宜为铭薄传盛德敢述哀其词日姜感祥季历开姓因秉丹书遂乘天镜及分来叶吝先圣金玉相晖寇盖交映其祖芹令君承秀美明月入怀清风四起身居一室志在千里长卿武骑非其好仕其二下学上达田家隐名既叔夜渡石明风雪门上琴酒纵横此情方洽朝露俄倾其三佳城莫酒深谷虞哥墓门人断松路久昔时游陟伯见山河月如秋扇徒经过其四高山队壤丘陇颓封君子之道谁记如能故镌玄石闭此深松贻诸来产见德传风其五
此墓志铭,1973年9月于亳县涡北机制砖瓦窑场2号墓出土,现藏亳州市博物馆。
三、隋大业三年墓志铭
隋大业三年墓志铭,为两块青石刻成。石长41厘米,宽48厘米。上石作顶状,边厚6厘米,中厚9.3厘米,上石内刻志文5行,每行10字。下石厚12.5厘米,刻志文12行,每行10字。两石字均用3.6×3.6厘米界格,大小相同。志文为魏书,镌刻工整。
从志文知墓主名爽(姓不详)、字文智,河南修武人,官封午城男,寻迁大行台军正。
卒于北魏永熙二年(533年)(墓志误刻为熙永),于隋大业三年(607年)12月10日迁葬于亳州城北3里。
附:志文如下
君讳爽字文(文)智武人也祖沛骠骑大将军恒州刺史和切茂为名臣父高雄幽燕三州刺史道高价重实惟时例君少驰民誉之声即有腾骧之气特对午城界寻迁大行台军正以熙永二季正月十三日於家以大业三季岁次丁卯十二月乙亥朔十日甲申迁窆于谯城西北三里也示惟不朽勒铭曰珠生汉水玉挺蓝田不渎熟诞英贤一朝物变即掩玄泉佳城永松盖方圆
此墓志铭1973年3月于亳州涡北机制砖瓦窑场1号隋墓出土,现藏亳州市博物馆。
四、隋元惠墓志铭
隋元惠墓志铭,是用两块青石刻成。均长51厘米,宽51.5厘米,厚7.5厘米。上石作顶状,中刻阳文篆书“元惠墓志”。中央嵌一铁环,从铁环处开裂成两块。盖的上下左右四斜面均线雕动物神话故事。上图刻纹左似鸟右像兽;下图刻对头的兽首、兽身、鸟羽的异兽;左图中刻一轮红日,日中有金鸟,左侧一兽,右侧一鸟,均向红日;右图中刻一月牙,月中有玉兔、桂树,左侧一奔月玉兔;右侧一回首飞鸟。线条细浅流畅。下石表面打磨平整,阴刻方格,按格刻字,计刻志文15行,每行15个字,字长宽均3.4厘米。楷书具魏风。
附:志文如下
君讳惠字世慈河南洛阳人也魏平文皇帝之后弱水玄方爰开田祖之命神洲(州)赤县实启当途之祖业建阳公父连亳州长史元勋勒於彝鼎茂实著於鸿锺君华山千仞复海万寻雅德既昭英声遂远出身东安王府行参军迁晋州府主薄武平四年六月四日终於邺春秋三十有一夫人吴氏怀州长史吴当时之女开皇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卒)时年五十五以大隋大业九年岁次癸酉十一月辛丑朔九日已酉合葬於涡阳世子大器解褐文林郎除并州大谷县主薄大业七年八月九日(卒)时年卅一爰窆墓左乃为铭曰于嗟君子稀世挺生长悲薤露永泣佳城。
此墓志铭是1974年春亳县涡北机制砖瓦窑场3号隋墓出土,为墓主元惠夫妇于隋大业九年(613年)合葬之物,现藏亳州市博物馆。藏品号:2:0802。
五、唐故太原王氏夫人墓志铭
唐故太原王氏夫人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约长40厘米,宽33厘米,总厚10厘米。志盖上刻字3行,每行3个字,竖行篆书:“唐故太原王氏夫人铭”9字。志石刻楷书小字17行,行各7至22个字不等,总计377个字。石面略有磨蚀,个别文字斑驳难辨。据墓志铭记载,墓主王氏系唐贝州司功参军刘府君夫人,其曾祖及祖、父均为唐朝官吏,王氏卒于元和十四年(819年),后于长庆二年(822年)迁葬于郭东,距今已有一千多年。
该墓志铭出土地点及流传经过失考,志石现存安徽省博物馆。
附:唐故太原王氏夫人墓志铭唐故贝州司功参军刘府君□夫人王氏墓志铭并序。
夫人字琬,其先太原人。曾祖瑜,定州郭城县令;祖亚卿,义王府掾;父南余,洛州长吏。夫人即长吏第二女也。夫人孝和天然,德行自著,以徽柔睦亲,亲以庄敬。能理治傀散,贤德复何加焉。顷因次天赞,斯县以板舆迎待,远届于兹。居无几何,而遘疾弥极。元和十四年十二月廿八日不幸卒于永宁坊之私第,享年七十八。呜呼哀哉,以长庆二年十月十日阳以旧国遐长未果,迁附权窆于郭之东偏平原。礼也,有男四人,三人早逝,维其承嗣。□□受命,制报效劳之恩,处有罔之感,以号天之承恩,敢无志述,其铭曰:
放铄王家,实为茂族,惟祖惟父,皆食王禄。敬惟夫人,早适刘氏,中外叶和,慎终如始。远自襄国,来赴谯墟,欢会未几,钟哀有余。冥殁如昨,日月其除,顷以至心,□镱锦还。身虽□邑,目断乡山,痛佳域之,白□永隔。于□慈颜,比缘未便,是卜兹辰时当子月,风惊时尘。之东郭,涣之北滨。刻铭幽宅,以纪□亲。
六、唐故伍府君墓志铭
唐故伍府君墓志铭,石灰石质地,一合两块。墓志近方形,志盖长58厘米,宽47.5厘米,厚4厘米。盖上用楷书阴刻竖排文字两行,每行4个字“唐故伍府君墓志铭”。志石长58.5厘米,宽48.8厘米,厚5.5~6.5厘米。石表打磨平整,周边镌刻框线,志文排列整齐,计左起竖书29行,行最多28字,总计700多个字。因墓顶倒塌,志石被砸毁,碎成7块。部分文字因石质风化而磨泐不清。
根据墓志铭记载,墓主伍钧是春秋时期吴国重臣伍员(伍子胥)的后人,其祖伍诱官居晋朝散骑常侍,是伍员的第24代孙。伍员死于公元前484年,下距晋朝已有700多年,其子孙繁衍到20多代,世系清楚,增添了伍氏家族发展的新资料。另外,墓志铭还记载墓主卒于会昌二年(842年),葬于“县西十二里南焘乡紫微里贾唐村龟头山之原”,是研究“南巢”与巢湖市历史地理的重要文献记载。
该墓志铭1983年11月下旬出土于巢湖市环城乡伍贾大队庵门村山坡上,距巢湖不足1里的一座唐墓中。该墓为前后两室的砖室墓,出土了不少唐代文物,有长沙窑瓷器执壶,越窑青瓷碗,北方窑口的白瓷钵、茶托,风字形砚台,陶药碾,隋五铢和唐开元通宝钱币等,具有较高的考古价值。该墓志铭是安徽省建国以来为数不多的经过科学发掘的唐代墓志铭之一,现藏巢湖市文物管理所。
附:唐故伍府君墓志铭
唐故武陵郡伍府君墓志铭并序汝南周撰
伍氏之先郡武陵也吴相国员之后员廿四代孙晋朝通直郎散骑常侍诱因随晋过江累代居润州丹徒县至于伍试太子通事舍人后因丧乱而至历阳有子皓皓试大理评事自历阳至于南巢□□□之秀而家焉□□□□逍遥自得感老氏之遗诚沐□□前代□□□□□□以□□□是生公公讳钧试左率武卫兵曹参军事□□□□节行□道汝阴尝□□□□家法严理惟仁惟孝惟信惟智能抚育怀贫□□□□□□□愆期知人之曲直此四者仁孝信智之义备矣节慕春□名亚原尝顾瞻宾客勉勉于茌内外咸和英明达道为南巢之岭□□美誉于□闾人莫逮焉孰不敬焉当炎炽之际得疾乃属其子而求□于兄兄贤孝而哀于乏使良医违之首不安就食不遑味药石之勤□□□□□难之情兄弟今俗一旦□□旧疴天夺其寿于会昌元年岁次辛酉□□□□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七夫人梁国倪氏容德如玉心如□□于大和元年二月十日身亡享年卅八矣有子三人孟子曰霸肇□□□□阳及归已□既丧□□皇考哀恸不住于会昌二年二月十四日年卅七而亡仲子曰应舟有丽龟穿杨之艺授职为杨州押衙季子曰康羽报考□修文立志应乡贡进士试太常寺协律郎仍赐骑都尉俱号押衙食皇天无极主丧依体毁不危体有女四人长适荥阳潘氏窈窕容德以礼自防其夫也迥然孤标为士所重次适高阳许氏婉娩从人归安父母其夫也承余绪而索居乐志□□其次笄而未适事昼处室而不逾闺夜匪烛而不出行其次许嫁南阳樊氏已纳采而未请期公后娶于河内向氏琴瑟和谐如宾齐体为母慈而男女孝为人义而上下服居丧峻节哭不撤帷噫日月有时将葬矣以会昌二年壬戍三月丙申十六日辛亥窆于县西十二里南焘乡紫微里贾唐村龟头山之原礼也虑年代变移罔辨其时刻石为铭用纪祀德铭曰
巢水滨伍府君葬在兹封其坟其一
理家遗美光于后嗣窆灵山之侧兮刻石为纪其二
□□□□□颍州陈建镌
七、唐故琅琊王公墓志铭
唐故琅琊王公墓志铭,石灰石质地,一合两块,志盖出土时已碎毁,仅存志石。石近方形,上下长34.5厘米,左右宽41.5厘米,厚5厘米。志石表面打磨平整,竖行阴刻行线。志文右起竖刻18行,行最多20字。楷书体,文字不甚规整。因石磨泐,个别字迹模糊不清。
据墓志铭记载,墓主王祁,山东琅琊人,其高祖王并,系皇银青光禄大夫、指州刺史之后,祖王立楷,任郢州永兴县令。王祁本人未曾入仕,乡居终身,卒于会昌元年(841年),葬于会昌二年。墓志铭还记叙其夫人、子女情况,系乡贡进士武治撰文。志文简明撰要,文风朴实,对研究唐代晚期墓志铭文体的一般格式具有一定意义。该墓志铭于1971年在安徽省全椒县新兴乡大秦村的一座唐代墓葬中出土,当时还出土一批陶瓷器物,被群众砸毁,仅存此墓志铭。在80年代文物普查时发现,现藏全椒县文物管理所。
附:唐故琅琊王公墓志铭并序(标点系笔者所加)
乡贡进士武治撰
有唐故琅琊王公讳祁,字其。高祖并,皇银青光禄大夫、指州刺史之后;曾祖讳义瓒,皇江州寻阳县□;祖讳立揩,皇鄂州永兴县令、吉州司马;父廪,皇左司马府兵曹参军,公则兵曹长子也。咸有盛德,□□相纵;秀爽特异,锐气潜发;文□之誉,鲍谢难□;孝义之风,陆郭难比;隐逸琴书,乐道恣情;不求□□,世人仰之,慕之众矣。公享年七十有四,忽婴疾没,以会昌元年正月六日奄终于全椒县焉香村别□之。以明年十一月七日安厝于是村先茔之左,礼也。公娶于陇西李氏,夫人先公数年疾逝。再娶荥阳郑氏□□。有子二人,女一人。男未弱冠,女未笄年。鸣呼,孤孀□□□家道□无□□叶,吉以斯年月日将利夫人□家□有无□辨安厝,嗣子孀妻,哀哀永慕,时人所恸,□□□人,令弟郑竖,亲女之旧,援笔遽录,敢不竭□叙之德与?铭曰:素车迟迟,白日西下;哀哀殆慕,悲风原野。
聊志于石,千秋万夏。
八、北宋包拯墓志铭
北宋包拯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志盖长123厘米,宽122厘米,厚13厘米。四周盖顶斜坡,中部平整,阴刻4行篆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16字。志石近正方形,长126厘米,宽125厘米,厚14厘米,刻文51行,每行59至63字不等,志文楷书,全文约3200字。较《宋史·包拯传》为详。包拯,字希仁(999~1062年)合肥人,为官清正,公正兼明,世称“包青天”。墓志除叙述包拯生平事迹外,还记录了他的世系、病丧以及葬于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即今合肥大兴集)及其子嗣们的有关情况。为我们研究北宋名臣包拯及其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该墓志1973年出土于合肥东郊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北宋包氏家族墓群。出土时碎为5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部分文字漫漶磨灭,已经辨认不清。1979年7月被定为三级藏品,1994年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2。
附:包拯墓志铭
宋故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包公墓志铭并序
枢密副使、朝散大夫、左谏议大夫、骑都尉、濮阳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吴奎纂。
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同判登闻鼓院,上骑教尉、赐绯鱼袋杨南仲书。
甥将仕郎、守温州瑞安县令文勋篆盖。
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始以孝闻於州闾,及仕,从□□□□□□□□□立於时,无所屈。□举有明效,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其县邑公卿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相属也。公讳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初命大理评事,知建昌县。时皇考刑部侍郎家居,皇妣亦高年,乐处乡里,不欲远去,公恳辞为邑,得监和州税。和邻合肥,皇考妣犹不乐行,遣公之官。公□□□□□□□□□□□□□□□□□□□□□□终养。积数年,皇考妣继以耆终,公居丧毁瘠甚,庐墓终制。□服除,又二年,方调知扬州天长县。□□□□□□□□□□□□□□□□□□□□□□□□□□□□□割牛舌,盗即款伏,进丞大理代。还知端州,州岁贡砚,前守率数十倍取之,以其余□□□□□□□□□□□□□□□□□□□□□□□东排岸司裁。数月,御史中丞王公拱辰援唐制,乞增置御史里行。遂拜公监□□□□□□□□□□□□□□□□□□□□□□□□□□□□□□□当选将练兵。国任宰相,系时安危,当取天□□议凡十数事,时边郡有□□□□□□□□□□□□□□□□□□□□□□□□□□深然□□□□□□□□□□河北河东所籍民兵,以户上下,故多隐□。如约李抱真之法,以丁□□□□□□□□□□□□□□□□□□□□□□□□□□□□□□□□□□□□□□□治□治□矣。选使契丹国。虏中神水馆之□舍,传有凶怪,人莫敢居,前此数日有三驺入其间,□□□□□□□□□□□□□□□□□□□□□□□□□□□□□□□□□□为京东路转运使。未几,改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府西路转运使。诏许朝觐,既辞。□□□□□□□□□□□□□□□□□□□□□□□□□□□□□□□包拯任陕西,当得金紫。亟令赍赐,行次华阴受服焉。徙河北路,未行。擢为户部副使。尝奏事。上□□□□□□□□□□□□□□□□□□□□□□□□□□□□□持政之仁暴,惟在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慎知三者,则衣食滋殖,黎庶蕃息话。上深然之。皇二年□□□□□□□□□□□□□□□□□□□□□□□□□□□□承贪暴不法。公力疏褫其宣徽使、南京留守。以散节为许州兵马都部署,典祀明堂。恩迁兵部员外郎。□□□□□□□□□□□□□□□□□□□□□□□景灵宫、同群牧置,□领四使,群义凶凶,公与同列及御史偕上极谏。事未即改,疏复连入。遂罢尧佐宣徽、景灵宫□□□□□□□□□□□□□□□□□□□□□□其忠恳,因定□后妃之家,不得任二府职事。又写上魏郑公三疏及条七事。其论□奥,深补於时。四年,进龙图阁□□□□□□□□□□□□□□□□□□□□□□□无事,时用不余,清移屯内陆,以省大费。事寝,不报。至是,复陈其数,欲诸州才足城守外,屯泊之兵□俾还营,或散处垒□□□□□□□□□□□□□□□□□□□□□之患。议者复谓戍兵不可骤损,则可训练。曩所置义勇十八万。教义勇以秋冬三月番休,按阅补以粮,岁费不过屯兵一月。用□□□□□□□□□□□□□□□□□□甚明。上意向之,大臣议不合,乃止。数月,徙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知瀛州。自讲和契丹,北边为无事,守将以宴嬉馈遗为称职。□□□□□□□□□□□□□□□□□□□约其经用,罢公钱贸易,籍一路吏民所逋负积岁不能偿者十余万,尽奏除之。以丧子,丐便郡,得知扬州。旋改庐州。公性严毅,□□□□□□□□□□□□莫不□服。迁刑部郎中。至和二年,坐保任非其人,降兵部员外郎,知池州。明年,还旧官,徙知江宁府。俄召归。进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府有□□□□□□□□□□□□□□□却不得径至廷下,因缘为奸。公才视事,即命罢之。民得自趋至尹前,无复隔阂。有讼贵臣逋物货久不偿者。公批状,俾亟偿。贵臣负□□□□□□□□□□□□□□□置对。贵臣窘甚,立偿之。中人有构亭榭盗跨惠民河表识者,会□诏书,废墀便河庐舍,完复旧坊。中人有言地契如此。公命□□□□□□□□□□□□□□□丈余,得河表识,即毁彻。中人自服。遂坐□官。尝有二人饮酒,一能,一不能饮,能饮者袖有金数两,恐其醉而遗也,纳诸不能饮者,□□□□□□□□□□□□□曰:“无之。”金主讼之。诘问,不服。公密遣吏持牒为匿者自通取诸其家。家人谓事觉,即付金于吏。俄而,吏持金至,匿金者大惊,乃伏。□□□□□□□□□□□□□□理检使。公之总风宪,法冠白□□立,□然有不可凌之势。其所排击,曲中理实,坏阴邪之机牙,□敢妄发。至于时事,多所建□□□□□□□□□□□使提点刑狱,以职事御史府自举属官。谏官御史,不避二府。荐举之人,待制以上,得至执政私第。损休假之日,皆自公发之。理检例为空名,及公□□□□□□□□□咸为□正。四年,除枢密直学士、□□□使。异时,管利柄之臣,概以丰财为意。公所莅职,常急吏宽民,凡横敛无名之入,多所蠲除。剖析裁量,转虚为□□□□□□□□□计□旧库,务所须官物,科于郡县,贾增数□□费称是。公为置场和市,民□科调之忧,物无虚直这耗。剑南酒户,岁入□布四十余万匹,甚患其□□□□□用之□□十余万,吏员失官缗帛,触罪罟械系,或数□□不能自存,或逃亡远地。其□□公皆释之。与为期以输。率如期至。三部诸司所举吏,承前判□□□□□□□用,公悉得当举之官,□□□得自举。六年,迁给事中,充三司使。数日,迁拜枢密副使。公之举目,以义以正,达于几微,敷奏明辨,娄引大体,裁国论之当□□□□□□□不□□□□□□假于人。正色昌言,时望弥洽。上所倚重。体念备至。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以归。上遣使赐良药,辛未,遂以不起闻。车驾□□□□□□□□□□□□才五岁。上顾见,惨怆久之。谕左右曰:包拯公□□□□□□□□□□□御寺傍,吊赐交至。公幼则挺然若成人,不为戏狎,长弥勖厉操守,□□□□□□□□交游□□书无所不览,至于辅世康民,致君立节,可以训臣人之失。公□□□□□□□为国家事,词严气劲,剖析明白,闻者莫不竦然服从。其□□□□□□□□□□□□时尝令典客张宥,言雄州新开后门,诱纳亡叛,探□□□□□□□□□□□□□□□也。假令雄州欲刺此事,自有正门,何必侧门□□□□□□为言,本朝岂尝问涿州开门邪?虏意沮,不敢复言。其□□□□□□□□伤□□□□□□□□使,再以平□科输□□厚取于民,或水旱之灾□□□□□□□田租必改动之,裕于民而后已。广平两监牧地,占邢、、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多濒漳水。□□□□□□□民得自占,岁入得粟六十余万。群牧司复视其□□□□□□□奏言:为政,夺民膏腴为不牧之地,非仁厚之意,诏以还民。庆历初,范宗杰奏榷解州盐,官自置场,列置县所鬻之。转盐诸郡,吏承其役。破产者不可胜数。□□□□□□议者皆言其非。诏公往视,且经画之。公请复通商旧法,迄今为便。又奏罢秦陇所斜谷造船材木数十万,□□□所赋建河竹木亦数十万。□□□□□□□□□□□司专得天下逋负。公承诏,除数十年追胥未入者,总一千二百万。公虽甚疾恶,至人有□□推以恕心,故其□严而无□□□□□□□□君子□□□□□□□□□前朝名臣,既没,其嗣亦陨。公少为筠所知,及亲近恳请以筠族孙,为其嗣之后,丐还田宅。从之。公言治乱兴衰之迹,与人论辨□□□□□□□□□□□□□□□□□。公守法持正,敢任事□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盖孔子所谓大臣者欤!前后奏议为十五卷,皆授据古谊,究□时病,□德者之言。公曾祖□□□□□□□□□□□□氏追封荥际郡太夫人。祖讳士通,赠太子少傅。祖妣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皇考讳令仪,赠至太保。皇妣张氏,追封□阳郡太夫人。初娶□□□□□□□□□□□郡夫人。子,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诞,五岁儿也。天子念公之忠录诞为太常寺太祝,及官其族子若孙。□□□□□女适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女适国子监主簿文效。以公之,朝命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俾护丧归。即以嘉癸卯八月癸酉日,葬公于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铭曰:□□□□公□□□□□□□德行□躬。竭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壹。□□□□□□□□□□□□□□□□□□□□□□□□□公忧国□□,视民哀恫。念虑所至,声乎无穷。维仁能力,维义能果。大奸必摧,不顾细琐。大义□发,每□□□□□□□□□□□□□□□□□□□□□□□□□止,能大其职,弗克远图,昊穹胡啬。维公逝没。圣主咨嗟。多赐秩物,厚抚其家。都人感怆,及乎□□为臣□□□□□□□□□□□□□□万□□□。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
九、北宋董氏墓志铭
北宋董氏墓志铭,石质,一合。志盖与志石大小相等,均长113厘米,宽85厘米,厚10厘米。志盖盝顶,中部阴刻4行篆字:“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12字。出土时碎为7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志铭楷书,刻字24行,满行35字,共840余字,少数字迹模糊不清。志文记载了“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可见董氏为包拯之妻,死于包拯之后。
北宋董氏墓志,1973年4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根据墓志碎损情况判断,包拯夫妇墓早年曾遭破坏。董氏墓志1979年曾被定为三级文物,1994年5月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3。
附: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直龙图阁、知广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提点□□□公□□□□□□兵马都钤辖、兼本路安抚管句经略司公事、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张田撰。
朝奉郎、守殿中丞、监庐州酒务、骑都尉、赐绯鱼袋钱勰书。
外甥将仕郎、守海州怀仁县令文勋篆盖
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其年十一月二十有八日,衬于尚书之茔。先期其婿常州团练判官文效状其事,谓田辱孝肃之遇厚,宜为之志。不敢辞,而书云:董氏之先,源浚流洁,良史著于春秋,大儒尊于西汉,厥后文武耀,世有显人。至夫人之曾大父希颜,始占数于洛。艺祖有天下,以军功累宁州刺史,大门廷浚,内殿崇班。父浩,鄂州武昌令。夫人早归孝肃公,公初中进士甲科拜棘,平得大邑,以亲不乐去州里,即弃官归养。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克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亡声伎珍怪之玩,素风泊然。嘉末,仁宗自用孝肃为枢密副使,夫人以恩进永康郡,当入谢,椒涂见未被命服,叹曰:“此见包拯不邀阴幸也。”亟白赐之。孝肃薨,夫人扶丧归肥川。已葬,屏居阖廷,肃然若严,官府召老生笃行者,教子于外舍,未尝少假温色,期必能复门户。暇或阅佛书以适性理。包之中外亲,不足者,随宜之,非义相干,一丝不与也。初孝肃薨,有素丑公之正者,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夫人谢曰:“已诿吴奎矣”。既而谓家人云:“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后世,不如却之之愈也。”此又识有出人远甚。二子:长曰,早卒;次曰绶,大理评事。二女:一适硖石县主簿王向;一适文效,皆士族佳器。妻崔氏者,□幼卒,且无子。孝肃与夫人意其盛少,将俾还宗。崔闻,泣拜堂下曰:“舅,天下名公也。得□□□□毕身足矣!况污家祠奉蒸尝于先庙之末乎?”由是卒不去。田尝为崔节妇传,言之详矣。文效妻尤纯孝,夫人寝疾,与崔未始离席间,药食不亲调不敢进。逮此,哀瘠有不识之者。绶方幼,二人素助母姑,鞠爱之若已出,然虽发于天性,抑亦公夫人教之致欤!铭曰:孝肃之道,天下不得非。夫人法,孝肃为宜。孝肃以为宜,人其可知。乃妇乃子,渐渍有徽。作兹铭考,实亡愧辞。南阳张友直男振同刻字。
十、北宋崔氏墓志铭
北宋崔氏墓志铭,石质,一合。志盖长125厘米,宽118厘米,厚16厘米。盖上阴刻4行篆书:“宋节妇永嘉郡崔氏墓志铭”12字。志石长124厘米,宽125厘米,厚14厘米。阴刻楷书共23行,满行30字,约650字左右。
崔氏,淮阳人,为包拯长子包之妻。十九岁嫁于包,二年后守寡,志于孝养,终不改嫁。视包拯次子包绶如己子,长嫂如母,故有节妇之誉。戏文小说所谓包拯视嫂如母之说,实以崔氏为原型。志文记叙了崔氏的生平及其卒于绍圣元年的史实,为研究包氏家族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1973年4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该墓志出土时底部垫土夯实,置放平稳,志石因此保存完整。1994年6月经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3673。
附:崔氏墓志铭
宋合肥包氏旌表门闾、故永嘉郡君崔节妇墓志铭并序
□□翰林学士、左朝议大夫、知制诰兼侍读、上柱国、会稽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赐紫金鱼袋钱勰撰
朝奉郎、充集贤殿修撰、权管勾西京留司、御史台、骑都尉,赐紫金鱼袋文及甫书。
承议郎、充福建路转运判官、飞骑尉、赐绯鱼袋文勋篆盖。
节妇,淮阳崔氏妇,年十有九,嫁为枢密副使包孝肃公长子太常寺太祝妻,二年而寡。有一子,文辅,守将作监主簿,五岁卒。初,哭昼也,舅姑以其妙龄,俾左右询其意。节妇即蓬首雨泣,以死自誓,遂尽志于孝养。孝肃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如己。孝肃薨,侍姑夫人归合肥,节妇母吕氏,故相文穆公之家,时其除服也,至自荆南,曰:“今荆州吾兄龙图之子,年三十,为信州幕,其人足依也,吾已许以汝为妇,必往无疑。”妇与返复曰:“母不谅乎!傥欲嫁者,不俟今也!”母曰:“夫死守子,子死何待?”节妇曰:“舅丧姑老,有小郎,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母怒,迫胁之甚力。又曰:“吾老,数千里而来,使我独归乎?”节妇曰:“送母省舅,犹之可也。”悉留其橐装而行,姑及里人,犹不之信。节妇曰:“苟不如志,即以尸还包氏。”至荆,见其舅,义之,亦不逼也。及还,姑夫人请于朝,特封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公载,豪士也,为著节妇传,元初,州以状闻,有诏旌表门闾,特封永嘉郡君,其制曰:“使我嘉名臣之后,有立于世,惟尔之功。”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童孩,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又艰关求访,得其所生。绶事节妇如母,复为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因绘像恩官,假承务郎、调无为军巢县主簿。噫!终始之节备矣,节妇以绍圣元年七月戊申卒。享年六十有二。孙男一人,女二人。绶今为国子监丞,将以明年十月甲子合葬于庐州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先茔之次。□永年传来丐铭,铭曰:少寡自誓,□□□□;诗于国风,世固无有;□□□□,□□□□;如烈丈夫,呜呼节妇。
肥川张拱摹,杜规刊。
十一、北宋文氏墓志铭
北宋文氏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长方形,志盖长114厘米,宽98厘米,厚13厘米。上部有一深4厘米,宽6厘米的凹槽,上、下、左三边刻缠枝卷叶图案,阴刻篆书“宋蓬莱县君平阳文氏墓志铭”12个字,志盖碎为7块。志石长101厘米,宽99厘米,厚12厘米,碎为2块。上、下、右三边刻缠枝村卷叶图案,刻文楷书,共24行,满行25个字,约520字左右,少数字迹模糊不清。文氏为包拯子包绶之妻,志文记叙了文氏生平家世,及卒于崇宁元年(1102年)的情况,是研究包氏家族的重要史料。
1973年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包氏墓群,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4673。
附:文氏墓志铭
宋故蓬莱县君文氏墓志铭
奉议郎致仕、赐绯鱼袋王撰。
新授临江军、新淦县丞张忠思书并篆盖。
蓬莱县君文氏,世为河东汾州人,河东节度使守太师潞国公讳彦博之季女,今朝奉郎包公名绶之夫人也。天圣初,夫人王父,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讳□,与朝奉公王父,赠太保讳令仪,同官阁中,时潞国公与皇舅枢密副使孝肃公讳拯,方业进士,相友甚厚。未几,同登天圣五年甲科。逮嘉间,继以才猷,直至参知政事,而包氏、文氏,仕契亦再世矣。尝愿相与姻缔,故以夫人归焉。夫人幼淑敏,事亲以孝闻。既归朝奉公,虽不及□□舅姑而□□□□□朝奉公先娶直龙图阁张公讳田之女,生子□,夫人鞠养成,视之与己子不异,待亲族和而有礼,蓄妾媵正而有仁,喜于周急,于财无所吝,薄于自奉,于物无所玩,以奉祭祀则勤,以相君子则且宜,由是闺门雍肃,而上下顺从。初,潞国公以将相之才,佐命天子,而孝肃公又以嘉言直道,显名天下,皆为当世荣耀。夫人虽兼而有之,曾不以是自居,未尝有矜大色也。赋性寡俗,尤□□□□□常下茹荤,以清静自将,行之终身不少懈。以朝奉公封蓬莱县君,崇宁元年正月庚申卒于京师。享年三十□,子男四人:松年、耆年、彭年、景年,皆习进士。女二人:长适国学生□□先夫人而卒。次尚幼。以崇宁二年十二月庚申,卜葬于庐州合肥县公城乡东村。铭曰:舅姑早世,孝不克施。以正承家,闺门是宜。鞠养幼稚,贤哉母职。逮于诜诜,德其均壹。禀性之良,宜寿而昌,命期不长,□□□伤。合肥杜规刊。
十二、北宋包绶墓志铭
北宋包绶墓志铭,一合两块。志盖呈正方形,长宽各100厘米,厚15.5厘米。盖上阴刻篆书:“宋朝奉郎包公墓志铭”9个字,四周雕饰花边,其中左右两旁阴雕6只仙鹤,翩翩起舞,嬉戏缭绕,翻飞在祥云瑞气之中,姿态各异、栩栩如生。上下两边则阴雕缠枝牡丹,布局巧妙,取姿优美,手法夸张,镌刻精细。志石长91厘米,宽96厘米,厚14厘米,刻文楷书。共32行,满行50个字,约1600个字左右。墓志记载了包绶卒于崇宁四年(1105年)而归葬于政和丙申(1116年)的史实。
北宋包绶墓志,1973年4月出土於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同墓出土的还有包绶妻文氏墓志铭,两墓志铭均藏安徽省博物馆。1994年5月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藏品。藏品号:2:22675。
附:包绶墓志铭
宋朝奉郎、通判潭州军州事,赐绯鱼袋包公墓志铭
中奉大夫、提举兖州岱岳观、咸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休撰。
朝散大夫、提点成都府玉清宫王磐书。
朝散郎、前提点筠州妙真宫宋□篆盖。
公姓包氏讳绶,字君航,世居合肥。故赠太子少傅讳士通之曾孙,故任虞部员外郎赠太保讳令仪之孙,故枢密副使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孝肃讳拯之子。孝肃学富才超,中天圣甲科,早以孝行著乡里,终以直节闻□□□□为天下归重。子二人:长先卒,公其次也。嘉中,孝肃公薨,天子录元臣之功,奠于其家,公方五岁而孤,天子闵然,以遗表授公将仕郎、守太常寺太祝,俾承其胄,而以不绝功臣之世为念。服除,加承奉郎,覃恩转大理评事。未几,以丁母郡太夫人忧,居丧尽孝,毕葬成礼,乡闾为之叹伏。服降,又加承事郎,初调官任濠州团练判官,公事郡守严毅,僚属畏惮。公下车奉公守法,倬有盛誉,守爱重之,遂不以势位自居,凡议事必咨公而后决。事有不可行,公则毅然面折,不苟从。其有补于郡事,不可一二数。秩满解官,人称廉洁,思惠爱,异口一辞。再以覃恩转宣义郎,赐绯鱼,授少府监丞。公夙夜尽心,裁判有序,若素宦于朝者。当涂巨公,剡书称荐,不求自至。咸曰:“名臣之后,得是举,宜矣!”迁国子监丞,公一提按,典籍遍举。复视公厨,饮食苟且,积弊为甚。一日,发其事而正之,诸吏肃然,弊亦顿革。磨勘转宣德郎,移将作监丞,营缮事,伙而领之,以勤济应期办事,为当时称。旋除通判瀛州,以家贫累重,丐免其行。复以通直郎授少府监丞,视事不异前日。年余,丁所生母孙氏太室忧,公归乡居丧,杜门诲子弟,家虽贫而无一毫有干于乡里,至有未尝识公之面目者。服除,授通判汝州,磨勘转奉议郎。加武骑尉,又以覃恩转承议郎。方位汝阳,寇贼为民害,公视事未几,闻公之清德,往往皆化而为良民,是必有以服人者。汝人正以得公为幸,岁余,受代,州人扶老携幼,争先出郊而饯之,且拜而言曰:“请公善归,台阁今待公矣!”逮至阙下,监进奏院,磨勘转朝奉郎,加云骑尉,复出通判潭州。舟而行,距黄州十余里,感疾逾旬,寝车怡然而逝,时崇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也。公既终,发遗箧,诰轴著述外,曾无毫发所积为后日计者,益知公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及其亡也,不远千里,助成丧事。崔氏有子,相与义居,至于终无异意。公初娶职方员外郎张公田之女,县封南阳,再娶故相太师潞国公之女文氏,县封蓬莱,皆先公而卒。公两娶贵家,视荣耀如蚊虻过目。尝率文氏,受上清法,洒然有方外趣。甫自童稚,御事有法。不喜苟佞,取友必端。博极群书,罔不通悟。壮年远仕,蔚有能声。所至民爱,所去民思。历官数任,卒乎位卑而不获骋,议者为公起淹回之叹,而公以命自处,盖恬然也,公享年四十八。子男四人:曰康年,曰耆年,曰彭年,曰景年,力求进身计。女三人:长早夭,次适提点刑狱张公之子,幼亦不育。公之亡也,自士大夫至于穷闾陋巷之间,无问其识与不识,悉能道公之姓氏,相与咨嗟曰:“善人去世,良可哀也。”其子耆年、景年,以政和丙申十二月庚申日,用葬公于合肥县公城乡东村,实先茔之次。泣血履不移,此道寥寥,克之其谁?公有遗迹,施于史册。盖嗣厥家,而传清白。弗累于位,弗志于利。终焉益贫,中也奚愧?德则罔愆,寿亦宜永。而已于斯,犹不得骋。淮水悠兮!淮山兮!□绪长存,铭诗墓□。
汤元功刊。
十三、北宋包永年墓志铭
北宋包永年墓志铭,石质,长方形。长1.36米,宽0.81米,厚0.1米。志身左右两边刻缠枝叶图案,额上阴刻篆书:“宋宣教郎包公墓铭”8个字。志文刻字24行,满行50个字,共939个字左右,少数字迹漫漶不清。墓志铭记载包永年为包拯长子繶之养子,卒于宣和二年(1120年)。
该墓志铭1973年出土于合肥东郊大兴集公社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墓群。出土时直立于棺外南端,刻字的一面外向墓壁,同墓还有瓷碗、瓷钵、铜镜、铜钱等物,为研究北宋包拯家族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物资料。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6。
附:包永年墓志铭
宋宣教郎、知鄂州崇阳县事包公墓志铭并叙
宣教郎、新授江州司录事牛际可撰。
宣教郎、新差知宣州宣城县管句学事、管句劝农公事冯若德书。
修职郎、新授信州玉山县尉、管句学事马清臣篆。
宣和二年四月十一日,宣教郎、知鄂州崇阳县事包公,以疾终于家。其弟耆年、景年,卜以是岁七月十一日,奉公之丧,归葬于合肥县公城乡东村祖茔之次。公讳永年,字延之,世为庐州合肥人。曾祖讳令仪,故任虞部员外郎,累赠太保;祖讳拯,枢密副使、累赠开府仪同三司,赐谥孝肃;父讳繶,故太常寺太祝。包氏世有显闻,实自孝肃公始。元丰天子念孝肃忠烈,当追荣无穷。诏登绘像,春秋从享,俾若嗣若孙,加以恩赍。于是公之叔朝奉,上章沥恳乞官其侄。朝廷喜,从所请。粤七年,公受命未仕。元七年,始试法顶选。初调官无为军巢县主簿。将行,丁母节妇太室忧,杜门终丧,哀毁尽礼,乡闾称其孝。服除,任开封府咸平县主簿。咸平,剧邑也。公至邑,廉勤自守,蔚有政声,吏民爱思。久之,建中靖国改元,授袁州分宜县尉。在分宜,会与邑宰论事不协,以故毅然解秩退休,凡阅岁有六。大观二年,复调官授将仕郎,试处州遂昌县令。才一考,丁所生母萧氏忧。萧氏自公幼稚出从人,义不能夺。公既长,萧氏夫亦亡。公乃恳切请归,朝昏侍奉,益敦子职。逮萧氏去世,公居丧如礼。服再阕。政和二年,用荐者改通仕郎,任金州司工曹事。公到任,同曹事有不决者,皆画谋于公。则知公之材能设施,固不在人下。岁满,州人愿留公不可得,攀辕翳道,相与瞻望叹嗟,咸曰:“包公之后,信乎有是贤孙也。”八年,改宣教郎,知鄂州崇阳县事,礼上之明年,以疾告朝假归治,已而果不起疾。公享年五十有一。初娶朝请郎致仕、累赠朝议大夫李公庭玉之女,再娶宣教郎、知凤翔府县事成公抗之女,晚又娶吏部林公邵之女,林氏亦先公早卒。子一人,曰完,尚幼。女三人:长适同郡俊士赖持正,即故亳州县主簿扩之侄也。次适无为军庐江县俊士文贯。二婿皆以才行称于时。余一女,尚幼。公天资谨畏,乐善好学。视荣贵如□□者。故凡厥莅官临事,廉清不扰,而孝肃公之遗风余烈犹在也。公早孤,奉母至孝,先是母崔氏发节义□朝廷旌表,妇训姆则,畀于其家,则知公之行谊,禀绍有自矣。朝奉有子:曰康年,曰耆年、曰彭年,曰景年。□□□□□□□□□□□□□□□为学校上游,抑公率励之力也欤!惜乎康年、彭年,不幸未禄而卒。公之既亡,发所私,了无遗蓄。故丧葬之具,皆公二弟力营之。于是益知公生平刻苦,自筮仕以迄于终,曾无贪求苟得于下也如此。噫!其行已大节,可谓贤于人远矣!是宜有铭,以彰其德云。铭曰:孝以奉亲,义以检身。不苟于得,不戚于贫。凡厥莅官,罔替祖烈。所至民誉,曰贤之杰。德则克全,寿胡弗腆。唯善有福,没也□显。
十四、北宋济阳江氏夫人墓志铭
北宋济阳江氏夫人墓志铭,石质,一块。志石上方呈梯形,长55厘米,宽45厘米,厚2.5厘米。石面打磨平整,用细线阴刻出行文界栏。志文竖书,楷体,自右而左排列16行,每行16至20个字不等,计330个字。据墓志铭记载,墓主济阳江氏夫人“少适渤海吴清”,生4男2女,有孙10余人,卒于宋仁宗嘉辛丑六年(1061年),享年58岁,其夫吴清为之立石。
该墓志铭1971年6月出土于宿松县九姑公社,系当地农民耕田时发现,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9951。
附:济阳江氏夫人墓志铭
嗟夫!江氏世居松邑,即白茆为之祖也。而少适渤海吴清,仅三十有七载。自事闺门,常执妇道者也。廪性令淑,尊长怜幼。处内之规,无异闻于阃外焉。然里中亲懿,不假疏熟,咸若骨肉之分,乡闾间谁不愍其善哉。偶自于嘉辛丑闰中秋朔,忽萦微疾,饮乐攻祈,悉无所验,不幸于季秋月旦日而终矣,享年五十有八。鸣呼!天之积算,寿何少乎?不满人愿哉!生男有四,长曰怀益,娶胡氏。男孙三人,长曰士盈,娶柯氏;次曰士宁、士皋,未谐婚媾。孙女二,长曰大娘,小曰神姑,皆未从人。次男怀立,娶姜氏。男孙士和、士荣、士元、士忠并在幼岁。次男怀度,娶季氏。男孙士良、士劳。小男怀志,娶顿氏。幼孙士臻。生女有二,长曰大娘,辛卯年事归化察胡广,不幸短命而亡。小女三娘,事故县察古华,虽过琴瑟,方周一岁,母既遗之,甚伤悼矣。其诸产业繁而不载。当年孟冬月十七日丙申举葬于家西辛戍地相去不远,其后直书于石,已记时日,夫吴清立石。
十五、北宋苗正伦墓志铭
北宋苗正伦墓志铭,长方形,一合两块,青石质地,形制规整。均长80厘米,宽60厘米,厚14厘米。志盖阴刻2行篆书:“宋赠太常丞苗公墓志铭”10个篆字,志石阴刻楷书,自右面左竖书阴刻,共27行,全文1030个字。每字1.5厘米见方,除少数几个字破损外,余皆清晰可辩,宋居撰文,陈鹏篆盖书丹。
苗正伦,字执中,祖籍上党壶关,后迁居宿州符离县。苗正伦以父荫补秘书省校书郎,曾任许州临颖知县,后监董解州安邑县之盐池及庆州推官。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终为权佞所害,被“坐法免官”,于皇祜二年六月初六病卒家中,享年39岁。熙宁八年(1075年)十一月十四日葬于甾城乡之卫里原(今宿州市支河乡,汉代曾为甾丘县)。
苗正伦墓志铭发现于宿州市顺河小学墙壁上,可见早年苗墓已被破坏。苗正伦墓志铭的有关记述对宋代盐业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对研究宿州地方史志及历史地理方面也是一个新的补充材料。该墓志铭现藏于宿州市文物管理所,墓志铭文,详见《文物研究》1987年第5辑张宏明与王化民所著《宋代苗正伦墓志考释》一文。
十六、北宋周夫人墓志铭
北宋周夫人墓志铭,石质,一块。石呈半圆形,纵长67.6厘米,最宽处65.8厘米,厚3厘米。志石完整,志文无缺,有文字26行,每行竖书5至26个字不等,合计637个字。题额篆书8个字“宋故周夫人墓志铭”,志文楷书。根据墓志铭记载,周夫人嫁吴铨为妻,卒于北宋元丰四年辛酉(1081年)。“平昌孟琦”为之撰志。
该墓志铭出土于宿松县。安徽省博物馆另收藏有周夫人之夫吴诠墓志铭一块,刻年为元丁卯年,比此志晚了7年。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9137。
附:周夫人墓志铭
宋故周夫人墓志铭并序平昌孟琦撰
毋德厚於慈而鲜克有终,利□而□及遗训,□义处房之教,礼尽三从;誓敦夫妇之恩,名全四德。清芬不朽,令誉斯闻,惟夫人姓周氏,实成妇道之名也。渤海吴郡君讳铨,字正臣,即其妃偶也。夫人奉执巾栉,保义夫家,均荫丝罗,辅依松柏。期丹凤以于飞,奈黄鹄而失侣。夫人夙丧其父,母陶氏以孝谨闻。及长,则女工妇礼悉能具备,所宜归适吴氏。吴氏族大且富,迄今贯于上上等,庄产屋宅之牡大,畜牧林峦之蕃恩也。夫人入门,上下欣庆,无所不宜,事舅姑以礼,而相其夫以顺。处于诸姒之间,能和而不争。泊其为母也,教子及孙以孝悌之方,训女及妇以礼义之事。至于六姻,亲疏如一,由内及外,无有闲言,此乃见夫人为女、为妇之道备矣。夫人天资淑质,秉直性淳,常怀温克之心,每效徒邻之意。钦崇三室,信重神祗,岂图被疾良苦,逢药而曷。瘳叹逝有期如川而匪,乃于辛酉元丰四年夏五月十八日卒,春秋六十有六。夫人生二男一女,长曰守翌,为人慷慨,名达京都,不幸蚤丧。结发娶李氏,生二男三女。李氏卒,次娶皂里何氏,无子。次男守昱,立身治家,皆能不懈,娶同邑苑氏,生三男三女。夫人一女适故城邓立。孙男五人:长曰安方,娶蕲州邵氏;次日安竦,娶同邑郭氏;又次安甫,幼卒。安凝、安和尚在。孙女六人;长适故城聂循极;次滋松李士皋;又次桐林郭世安;四许黄梅杨氏;季二人在室。曾孙二人:念二、念三。夫人柩处于堂,经余年载,乃是岁冬十二月二十日壬申厝棺于家半南,地名龙塘迥龙之山。遒为其志,以敏夫人之德也。铭曰:
性禀坤维,名从异德。内悦外顺,其仪不戊。其礼斯何?曰严与尊;其训斯何?惟儿及孙。猗哉周氏,贞节淑命;来嫔吴君,家富族盛。和睦姻亲,无有怨言。鞠育诸子,上下偕然。能终厥寿,享于多礼。铭锁幽堂,千秋而已。
十七、北宋吴诠墓志铭
北宋吴诠墓志铭,石质,一块。石上端削边,右上角残缺。石长84.6厘米,宽69厘米,厚3厘米。志文四周阴刻细线卷云纹,有文字24行,每行竖书7至25字不等。合计573个字。题额篆书6个字“宋故吴君墓志”,志文楷书。根据墓志记载,墓主吴正臣,宿松县人,曾为“管库之吏”,享年74岁,卒于元二年(1087年)十一月。为其撰志者、篆额以至书写墓志之人均为宋代进士,由此可知墓主属于乡居之豪绅。
此墓志铭出土于宿松县,元丁卯年为元二年距今已有九百多年。志石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9136。
附:吴诠墓志铭
宋故吴正臣墓志并铭进士聂循极撰
公讳诠,字正臣,世为龙舒松滋邑恭化乡许田人也。高祖讳厚,曾祖讳勤,祖讳遇,考讳隆。祖宗继为富家翁也。母张氏,生二男一女,公遒长子也。仁义礼智,孝慈忠信,出于赋性。善谋生,恶旨酒,器宇宽宏,邻于恕也。屡当为管库之吏,勤而且公,有司之所信受,遂得官长之号。妻周氏,贤而有德。公二男一女孙男四,孙女六,曾孙男四人,女一人。长男翌,好从事于商,倍获其息,光大其业。娶李氏,生一男三女。李氏卒,媾何氏。归六年公之长男殂。其子曰方则,公之长孙善事继母,仁柔义刚,一言一动,绰然有士君子之风。娶邵氏,亦有子曰师鉴、曰师锡。孙女十六娘适故县聂循极,次二十娘适松滋李士皋,季念五娘在室,皆长男所生女也。曰昱,公之次男也。治身检家,仰事畜,皆中其充。娶苑氏,生三男三女。长曰竦,事上接下,温温然恭人也。娶郭氏,有男曰师泳、曰师训,女绣姐,次曰安,问梅氏为婚,小日德诵。二子年未及冠,有志修进。女念三娘,适桐林郭世安;念四娘,适南晋杨景先;念六娘在室。公之女十三娘,归故城邓立。夫德厚者流光,公之六孙咸幼好学,他日为国家之器侠,亦未可量也。公之妻玄亡,葬于龙塘永安山。后七年,公亦殁。遒元丁卯十一月二十二日,公享年七十有四,卜戊辰闰十二月初七日已酉附葬老夫人之左。循极忝为孙婿,知公之所行事,以纪实;识公之所自出,以作志文,为之铭曰:五福之富,公饶益兮。五福之寿,公延长兮。内明外顺,公家正兮。子孙振振,公嗣续兮。峰峦叠叠,公宅兆兮。
邵武进士吴志宁篆额,进士孟倚书丹,潘本刊。
十八、南宋朱颜圹志
南宋朱颜圹志,扁方形,横长1.1米,竖宽0.9米,厚9.5厘米。无盖,石料为火成岩。题额为:“宋故修史工部侍郎朱公圹志”篆书12个字。志文30行,每行17~21个字不等,全文楷书598个字。志石完好,字迹清晰。志文如下(标点系录者所加):
附:朱颜圹志
文“公姓朱氏讳颜,字子渊,世居徽州休宁县。曾祖舒,曾祖妣程氏;祖珰,祖妣吴氏;父逢时,赠中大夫,妣吴氏,赠令人。公生于绍兴五年(1135年)乙卯七月初四日。三十年补大学士。隆兴元年同进士出身,丁中大公忧。乾道三年授左迪功郎,调荆门军当阳县尉兼主簿。六年升左从政郎,调靖州永平县令。淳熙元年改宣教郎,知荆州广济县。三年转奉议郎,四年通判阆州,五年转承议郎。八年正月除知兴国军,二月转朝奉郎,四年通判阆州,五年转承议郎。八年正月除知兴国军,二月转朝奉郎,未赴,丁吴令人忧。十二年除知靖州,八月,改知吉州。十三年转朝散郎。十五年四月次修城劳特转朝请郎,五月转朝奉大夫。十月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十六年覃恩转朝散大夫。绍熙元年再任。二年二月转朝请大夫,十月除直秘阁,京西路转运判官。四年除直焕章阁,知静江府,主管广南西路经略安扶司公事。五年八月转朝议大夫,九月覃恩转中奉大夫,十一月封休宁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庆元元年五月以修城劳特转中大夫,十一月召赴行在。(按此处似脱漏“二年”二字)二月除守军器监,越五除行太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三年升守太府卿,冬召赴太府寺供职。四年除权尚书工部侍郎,九月转太中大夫,寻兼实录院同修撰。五年六月兼知临安府,充两浙西路安扶使,十月除守工部侍郎。六年三月以疾丐祠,降诏不允,仍兼史职。归政,免知临安府。四月卒于官。享年六十有六。赠宣奉大夫。公娶洪氏忠宣公皓之女,积封令人。令人生于绍兴十八年戊辰正月十三日,后公百有二十日卒。嘉泰元年三月二十二日壬申,合葬于县南枫林祖茔之右。子男三人。克已修职郎,前衡州司户参军;立已将仕郎;成已登仕郎。女一人,适宣教郎主管右神观汪纲。孙男一人,未名。公之出处大节已表诸墓铭。克已泣血谨志。邵武术士董政定穴”。
从此圹志可知,朱颜墓中另有墓志,但至今尚未发现,此圹志为其长子克已所撰,由风水先生邵武术士董政为其定穴,是安徽省较少见的一种圹志。
该圹志1952年7月安徽省休宁县城关东南朱颜夫妇合葬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9067。
十九、元曾净贞圹志
元曾净贞圹志,石质,一块。石呈长方形,长60厘米,宽37厘米。石质细腻,表面光滑平整。镌刻楷体文字20行,每行有6至16字不等,全文方正,笔划纤细。书法宗楷而见隶意。据圹志记载,曾净贞系元代渤海欧阳复之夫人,卒于元至顺三年(1332年),其夫欧阳复为之“手书勒石”。圹志历数曾氏夫人的生平懿行及抚育儿女、勤俭持家的情况,对了解元代城市妇女的生活状况及社会地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该圹志1965年出土于合肥市宿州路建设工地,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8578。
附:曾净贞圹志文
室人曾氏圹志:
有元至顺壬申十有二月七日壬寅,渤海欧阳复之室曾氏以疾卒于庐城新居之正寝,越六日丁未买李氏地于城东南二里向巽已以葬。讳净贞。一子静轩,系出武城成国公五十四世孙,新会令尹天隐先生讳福之长女,母恭人黄氏。至元已卯六月主为予室。三十年,生子多夭,有女二,曰似,曰宁。享年五十有四。呜呼,子生多艰,束书目立。繇伊川长,调安郡文学,间关南北。回首廿年,相予起家,植立营辑,共祭祀,待宾客,丧其夫□食调絮拊叔妹、睦亲邻,恤患周之。忘其贫,脱簪珥、节日用、置田庐、植桑麻,课子诗书、笔札、女工、忘其劳,处家勤俭,待一严而有恩。不幸脾胃疾,犹力度瑾家事,卒以不赵。哦诗永支,遗言歙必薄,不以外物累,屏异端无益事□箐而体无完衣;笥无余财。呜呼,中年夫助诸幼恂子何生之为,乐日月悠予之悲哀易云其已噫。复何校泪,手书勒石,纳诸圹为志。
二十、明郑少海墓志铭
明郑少海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志呈正方形,长宽均各40厘米,厚10厘米。石质细腻,镌刻工整。每块志石上均镌字24行,每行各11至24个字不等,总计998个字,志文用纤细秀丽的楷体小字所书,颇见艺术功力。据志文介绍,墓主郑少海,名一奇,字汝才,号少海,世为新安歙西郑村人(今歙县郑村)。生于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死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享年61岁。墓志铭不仅记载了其祖先、村名,生平与儿女资料,还对当时的徽商活动作了论述,是研究明代徽州商业史的一份重要资料。
该墓志铭出土时间,地点及流传经过失考,镌刻于明代万历三十年(1602年)。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附:郑少海墓志铭
明故处士少海郑君墓志铭:
君姓郑,讳一奇,字汝才,号少海,世为新安歙西郑村人。自始祖球公迁今居,以姓名村,代有闻人,其间若令君公之仗义全城,贞白公之弦歌德政,师山公之解家文章,载在令典,可考镜已。再传而有西溪公者,振铎邑痒,有文翁遗化。越数传而有海觞公者,是为君父。隐处江湖,善为诗书,有儒者风度,人称为儒箐云。母儒人吴氏。君自幼警敏,异群儿。七岁就外传郎,通书缘。尝读鲁论,至弟子入则孝出梯章讳于父曰:孝悌其小儿弟□义乎?自是格顺二亲,友爱诸弟,居家谨信,与人亲爱,间从海鹤公侧,获睹著述,辍解声律,谙词章,父母甚奇之,遂以“一奇”名焉。公喜其类已也,因携游湖海,西走荆楚,北走燕赵。海鹤公足迹半宇内,君实与偕。循循祺觞,貌若妇人女子,而至其评物价,测低昂,审弃取,历历时,中郎老贾不如也。又素闲骑射,睹诣大梁,过夷门,与任侠少年决拾,策马轻扬,十中八九,诸少年无不倾服而愿与之交欢者。一日,海鹤公寓湖阴,慨然叹息。君长跪请曰:“大人春秋高矣,东西南北靡有定期,岂尊生之道哉!长江当八省之卫,东南亦一都会也。时而息肩,时而贸易,奚所不可盍止焉。”海鹤公深然之,遂择邑中之四通八达者以为居,因以来四方商贾之士人宿慕君信义,无不乐归之者。君为之经纪其出入,若持卫然。而素性豁达,不逆人欺。有奸豪侵匿客赀者,将累君,君毅然谓曰:“大丈夫何可重负人哉?宁人负我耳。”遂割己赀,易己产过偿之。而奸豪所负,亦不深责,已而递起递变,奸匿如故。而君割己以偿者,不改其初。人以是率多君长者,而士日益附,业日益起。晚知四时之序而成功当退也,遂以其政委之。伯子志学,仲子志伊,而以其身优处其间焉。君虽游什一乎而敬客下士,有孟尝之风;托酒寄具,有中散之趣。每际晴明,则挑杖头、携局棋,与二三知已游于赭山之岫,斗酒自倾,饮辍至醉,醉则倘佯山麓,或歌也,或泣也,徘徊顾恋,不忍弃去。人问之,曰:“此地前面长江,背倚四合,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无何得呕血之病,昔年医治无效,遂不起,时万历壬辰五月念五日已时也。生于嘉靖壬辰二月初九日戍时,得年六十有一。配孺人程氏,继孺人程氏。丈夫子二,伯郎志学,娶汪氏,偏刘氏。仲郎志伊,娶吴氏,继黄氏。孙男家善,娶吴氏;家相,家盛尚幼。先是厝千邑之北廓有年矣,至是伯仲承君之志,不惜重价而置地赭山马郎□,昔君所徘徊顾恋者也。有豪峰忌而欲侵之,鸣之于官,竟取直。岁庚子,余自秋闱过湖阴,伯仲向余言,曰知先君之深而悉其履历者莫如兄,幸为一言铭其墓。余惟君于余为歧父行,而情则骨肉也,义不容辞;且以吉人而得吉地,以孝子而承亲志,天道佑善,岂虚也哉!遂为之铭,铭曰:岩岩赭岫,姑熟之精;孰阡于此,少海郑君。发祥徽歙,归复湖阴;游侠好义,足概生平。温温德性,蔼蔼吉人;乐士道丘,瀛博延陵。自天申佑,川岳效灵。庇尔孙子,福禄斯臻。千秋奉祀,永享尝蒸。
大明万历壬寅仲春月吉日,族侄文升甫懋峻顿首拜撰,男志学、志伊,孙家善、家相、家盛。
二十一、清姚鼐墓志铭
清姚鼐墓志铭,白色大理石质地。长方形,长50厘米,宽42.5厘米,厚7厘米。志文为楷书阴刻,21行,满行20个字,共405个字,完整无损。详细记载了姚鼐的家室、居住、生卒年月、主要经历以及家庭主要成员等情况,是研究清代桐城派大家姚鼐的珍贵文物。
姚鼐(1731~1815年),字姬传,一字梦谷,室名惜抱轩,枞阳县钱桥麻溪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进士。入翰林,官至刑部郎中,充四库全书编修官。弃官后,先后在江宁、杨州、徽州、安庆主持钟山、梅花、紫阳、敬敷书院达40余年,士争受业。姚鼐治学以经为主,兼及子史诗文,为桐城派文学理论集大成者,人称之为“桐城派的领袖”。
“文化大革命”期间,座落在枞阳县牛集乡阮畈村小伍庄铁门口的姚鼐墓遭到破坏,墓志被挖出抛于荒野,后被一村民抬回收藏。1983年11月由枞阳县文物管理所征集并收藏。1985年枞阳县人民政府拨款对姚鼐墓进行了维修。
附:姚鼐墓志铭
君讳鼐,字姬传,一字梦谷,号惜抱。桐城麻溪姚氏刑部尚书谥端恪讳文然公之元孙,康熙壬子举人湖北罗田县知县讳士基公之曾孙,增生赠翰林院编修晋赠朝议大夫讳孔公之孙,赠朝议大夫礼部员外郎讳淑公之长子。君文信于世矣,兹不著。君由乾隆庚午科举人,成癸末科进士,选庶吉士,改礼部仪制司主事,游历刑部、广东司郎中。充乾隆戊子科山东乡试、庚寅恩科湖南乡试副考官,辛卯恩科会试同考官,四库全书馆纂修官,乾隆甲午以病乞归,嘉庆庚午科重晏鹿鸣,钦加四品顶带。君生雍正辛亥年十二月二十日,卒于嘉庆乙亥年九月十三日。元配张恭人,湖北黄州府通判讳曾翰公女,生于雍正壬子年十一月十三日,卒于乾隆壬午年八月二十八日,生女一。继娶恭人之族娣四川屏山县知县讳敏公女,生子二。长景衡,乾隆壬寅科举人,江苏泰兴县知县;次师古,女二。侧室梁氏生子雉,以嗣从兄讳羲轮公后。孙三,诵、谱、演,以诵嗣胞弟讳鼎公后。曾孙二,声、祟,继配张恭人先葬于北乡长岭三芝庵南。兹于嘉庆二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合葬君与元配张恭人于县东南乡桦杨岗保大杨树湾铁门之原,丑山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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