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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妇们的爱:一夜鱼水欢胜过十年情

淫妇们的爱:一夜鱼水欢胜过十年情

 

有人问我对于电视剧《水浒传》中哪一句台词印象最为深刻,我想我可能会回答,是潘巧云临终前的那句“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十年。”《水浒传》中精彩的台词甚多,为什么单单记住了这一句呢?这是因为水泊梁山是个男人的世界,男人在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境时,总还保持着自由选择的权利,比起挣扎在男权下,连做梦都受到管制的女人来,他们纵然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言语来,总让人觉得那是可能的,或许还是应该的。

潘巧云说这话的时候正面对着丈夫的屠刀,是生是死,全在她的一念之间。但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那一年的潘巧云只有十六岁。十六岁的当代人刚刚上高中,正牛皮糖似的黏着父母,为的是要两百元钱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然而一千多年前的少女潘巧云非但已为人妇,而且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其实杨雄并不是多么具有英雄气概的人,他要的并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妻子的一个态度,在已经确认妻子红杏出墙之后,仍然希望她能亲口否认与和尚裴如海的不正当关系,至于临了他会不会杀掉知情者石秀以掩耳盗铃,是很值得个别人后怕的事情。

促使杨雄宁愿忍辱含垢的关键,无疑是潘巧云千娇百媚的绰约风姿。可以说,潘巧云的一句话,不但能够让自己转危为安,甚至还能决定石秀的生死,而这个石秀,恰恰就是杀害了她的情人,毁掉了她的幸福,并让她身罹绝境的大仇人,杀掉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草莽汉子,既能为裴如海报仇,同时也可自救,如果换成其他女人,必会矢口否认,作出比谁都无辜的样儿来,但潘巧云却对丈夫非常不智地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

潘巧云为何要承认奸情呢?如果我们再回头去看就会对她的心理状态有一个较为清楚的把握。早在得知裴如海被杀之时,潘巧云就对石秀说出了“你杀了我师兄,我也不想活了。”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句话听成她的心声,否则,她也不可能向丈夫直陈心意。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潘巧云对裴如海确是动了真情,并且远远超过了对丈夫的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认为与其从潘巧云的品行上去挖根由,不如在杨雄身上找原因。对于一个成天舞枪弄棒的纠纠武夫来说,就算有大把的时间泡在家里,他也不会懂得如何享受天伦之乐,不知道如何经营夫妻之爱,纵使在行房时,他也绝对不会考虑到妻子的感受,与善解风情的裴如海相比,他简直粗糙得像块砂布,蠢笨得像块石头。作为这样一个人的妻子,如果不是那种生长在钟鸣鼎食之家,书香门第之宅,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贞杰烈女,相信大多数女人都会走上这条出轨之路的。

如果大家赞同我的说法的话,我想大约可以为潘巧云定性了。看一个人是否淫荡,并不是看他(她)有没有发生婚外情,——如果以施耐庵的观点来划分,鲁迅也可算是“淫棍”了。——而是看推动这份情的力量中,感情占到了多大比重,纯粹动物性的肉欲又占到了多大比重。倘若仅仅是贪恋肉体之欢,那么无论是谁,在面临生死抉择之时,大概都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祭奠这份原本不受法律和舆论保护的孽缘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到哪里寻不着呢?

施耐庵满嘴的“淫妇”、“贼秃”,以及对二人云雨之欢的龌龊描写,险些让幼年的我误入了他的“道德”陷阱,她对石秀的“倒打一钉耙”,又曾让无数的水浒迷对其“蛇蝎心肠”恨之入骨。但我们应该看到,是石秀先向杨雄告发她的,为求自保,她不得不反咬一口,(其实可能更多还是为了保护情人。)并且,她的目的也并非欲置石秀于死地,而是想将他赶走,否则,当杨雄希望她能否认奸情时,她正可借刀杀人,那时她杀石秀的理由充分多了。但她虽无杀石秀之意,石秀却有害她之心。石秀不断唆使杨雄杀掉潘巧云,并定下计策,与杨雄将潘巧云并丫环迎儿赚上荒无人迹的翠屏山,以便害她性命。

原书第四十五回中,石秀骗得潘巧云把私情和盘托出后,便怂恿杨雄道:“今日三面说得明白了,任从哥哥心下如何措置。”本来杨雄虽是怒火中烧,却未必非杀她不可,但石秀却“定要问嫂嫂一个从头备细原由!”这一手极是歹毒,他的目的自然是利用潘裴二人的私情来烧旺杨雄渐渐平伏的妒意,坚定他的杀人念头。当潘巧云招认了事情经过后,他却作出局外人的姿态,让杨雄自己处置。不出他的意料,杨雄顿时恶向胆边生:“兄弟,你与我拔了这*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把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大家注意这个动作,这个动作暗含了石秀计谋得售的一种窃喜。

当杨雄把潘巧云绑在树上,石秀把迎儿的首饰也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对于这桩由他一手策划的凶案,他早有心理准备,因而这些动作做得非常自然,甚至显得有些迫不及待。虽然他曾说过此事与他无关,但他既然连并非“首恶”的丫环都不放过,又怎能掩饰他立意杀人的动机呢?

潘巧云其实应该知道,出了这种事,若不拖个替死鬼垫背,自己难免性命不保,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她知道,即使杀了石秀,师兄也不会复活,自己也不会见容于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世界。那时自己不但得继续与杨雄过着味同嚼蜡的日子,——在经历了一激情似火的恋情之后,重复这种无趣的夫妻生活简直是对自己犯罪。——还要受到他时时刻刻严密的监视和管制。与其被这种生活日渐摧损自己如花的美貌,磨蚀心中甜蜜的回忆,不如就此结束自己短暂的生命,让那份美丽的情感山高水长。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既然娶了一个女人,就得为这个女人一生的幸福考虑,不要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寻找什么堂皇的理由。如果非得弄出什么国家为重的套套出来,就不要结婚,以免害了别人一辈子,像他从前那样不是挺好吗?要私通贼寇也好,要花钱买名也好,只要不暴露,没人会管你的。

郭沫若在他的译作《少年维特的烦恼》中说得好:“少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子谁个不善怀春?”每个青年男女心目中的爱情莫不是温柔缠绵,有着童话传奇性的色彩,心目中的爱人莫不是英俊美丽,有着王子公主般的仪态,没有谁会乐意接受一个先天不足的侏儒。倘若潘金莲甘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只能证明她也先天不足——缺乏对美的追求与鉴别能力,缺乏独立人格和自主精神。打断一下,《水浒传》中凡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莫不以横死的方式结束自己“可耻”的性命,而那个被梁山“好汉”无端灭族却心安理得地听凭宋江当作战利品赏给下流庸俗的王矮虎的扈三娘,却反而成了英雄好汉,从这些现象当中,读者不难看出,千百年来与自然人性不共戴天的传统思想对国人灵魂的扼杀是何等触目惊心。

也许还是白居易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件事最能说明女人的属性:徐州名*关盼盼后为徐州守帅张愔之妾,张愔病逝后,姬妾皆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十年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在现代人眼里,这样的情义着实算得可歌可泣了,套一句说烂了的话“海枯石烂,此心不变”也不过如此,然而白大师却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给关盼盼写了首诗“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苟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教她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在大诗人看来,女人不过是男人的私有财产或隶属品,离开了男人,就好比斩断的肢体,失去了生命的本质和生存的必要。一个女人在丈夫去世后,既然连继续活着都是一种罪孽,那她还有什么权利守着丈夫却想着别的男人呢?无怪乎《水浒传》中稍有点想法的女人都成了天理不容、人尽可杀的大奸巨恶。潘金莲的杀夫,在旁人看来自然是罪大恶极,但对她而言,杀不杀夫,对她并没有任何区别,如果做得干净,反而能使自己转危为安。《水浒传》中其他几个发生过婚外情的女人,没有谁动过杀夫的念头,结果仍然难逃一死,因而对于红杏出墙者来说,只要有了婚外情,就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只有杀了丈夫,才能保全自己,当然杀与不杀,就要看个人的修为了。

其实依我看来,比起梁山上那些烧杀抢掠之徒来,潘巧云们才是真正的好汉。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敢于背叛自己的丈夫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其意义绝不小于男人创造和平繁荣的家国,其危险性也绝不低于男人拉起大旗来杀官造反。出于对美好生活与爱情的极度渴望,她们冒着生命的危险昂然前行。并且,由于她们的追求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她们的遭遇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这种义无反顾的姿态就更难能可贵了。也正因为世代以来,不断有这些不自由勿宁死的女子存在,也才有了《梁山伯祝英台》等传唱千古的经典爱情故事滋养着我们的心灵,使它不致干涸。如果古时候的女人都是孙二娘、顾大嫂这类穿了裙子的男人婆,或是空长了一副躯壳却没有灵魂存在的扈三娘,不知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是如何贫瘠的一片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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