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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远三周年祭

    陈明远先生是2019年1月11日去世的,今天是他三周年祭日。我对他的印象,本公号已经发表过《悼念陈明远》,不再赘述

他去世以后,仍有人向他身上泼污水,说他伪造郭沫若书信。本来,与郭沫若通信并不值得夸耀。但毕竟有人以郭沫若研究为业,不惜伤害陈明远先生。斯人已逝,已经不可能站出来反驳。为了对朋友负责,也为了让关心此事而又不知情的读者了解真相,且公布他在人生最后一年给我的一封信,以此表达对老友的怀念。全文如下:

丁东你好。

长久没有联系。一直打电话(座机和原用手机)给你们,都没人接听。今天终于联系上了,我才松了一口气。得知你“在海南过冬。大约三四月回北京。” 今天有些重要的事情,先告知一二。

近几年来,“郭沫若学刊”连续刊载一系列文章,批驳《反思郭沫若》一书;这些事,大约你也有所耳闻。我从互联网上读到石湾的文章回忆《反思郭沫若》一书在作家出版社的遭遇,他迄今愤愤不平。前些日子,我用手机跟石湾通话,但他正在住医院治疗。

    去年秋天,《七家诗选·增订本》由北京语文出版社作为重点图书印行,精装415页,等你回京后,我门见面时当赠您夫妇两本。

    今年初,我跟唐晓渡联系了。他在电话里也有所表示。因此,我们想要出一本书澄清《反思郭沫若》一案;再发表一些文章作为回应。

    此函,特寄给你一部分新的资料,请一阅。(1)验证王戎笙其人其事的真相,(2)我在上海中学的初高中6年老同学黄煜新文章:做人要讲道理。详见附件。

   验证王戎笙其人其事的真相

首先,让事实真相来检验一下。郭沫若和陈明远书信往来是19537月~19661月,前后跨度12年半。好几位真正的知情人告诉我们真实情况:王戎笙生于192910月,在50年代中后期是中科院社会科学部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于19588月至19676月兼任(半日)郭沫若秘书。试问:从19588月兼任秘书算起,王戎笙怎么可能知晓早在这之前五年之久的1953年郭沫若给陈明远的信”?

 其次,王戎笙自称:“主要是分管来往信件和作学术方面的助理”,19588月又怎么可能知晓并“抄录”1956914日郭沫若给陈明远的所谓“第一封信”?

  况且,“郭沫若不在北京家中的时间,包括出国、在外地出差的时间……。王秘书根本不在郭沫若身边。

  郭老住在北京,但从1955年到1966年间几乎每年都要到上海来,因此约定老朋友白杨或叶以群带着我,多次见面、交谈。

  其间196465年,王戎笙下放农村作为“社教工作队员”,全力投入“农村四清运动”;1966“文革”初起,王戎笙立即积极投入社科院的“造反夺权”,后因“王关戚”案被关押、受审,因此于1967年完全离开了“郭沫若身边”。这就是说,从1958年到1966年,王戎笙至多仅有不到7个年头兼任半日的“郭办秘书”,其时间长度是“郭沫若与陈明远书信往来”时间的一半。19588月以前、以及196465年间,这两大段时期郭沫若与陈明远交往的情况,王戎笙是完全不可能“亲历”的,他又凭什么无中生有地自诩“作证”呢?

    看来王秘书的“证词”至少要打一半折扣了。

    那么王秘书具体在“郭沫若身边”工作的情况又如何呢? 他半天在历史所上班搞“近代史、清史、太平天国史的学术研究”业务,只有半天(星期一至五,每天34小时)“郭沫若身边”帮助一小部分事务性工作;当时每周六都是“雷打不动”蹲在历史所本单位里“政治学习、开会、过党组织生活”,因此,郭沫若在北京期间,王秘书每周仅仅总共不到20个小时可能“在郭沫若身边”。再说,周末、假日及每天大半日休闲时间,王秘书也实在顾不上紧紧跟随在“郭沫若身边”,这些时间内郭沫若陈明远有什么书信往来或谈话,王秘书恐怕再想要过问也“鞭长莫及”了。看来,王秘书的证词又要打对折,只有四分之一的分量了。

    当时白杨、夏衍、叶以群夫妇等亲历者都证实;郭沫若从50年代后半期到60年代上半期,每年几乎有一半时间不在北京;其中,差不多每年(甚至一年两三次)要到上海去访亲问友。而王戎笙,这十几年之间从来没有陪同郭沫若到上海来过。郭沫若与陈明远在上海的多年交往情况,王戎笙实在无法目睹耳闻。看来,王秘书的证词,更只有八分之一的分量了。

王秘书推定:“陈明远和郭沫若通信开始于1956年而不是1953”、“陈明远认识田汉,不是1957”、“田汉和老舍先生不曾一起到郭老家作过客”、“1963年以后陈明远和郭沫若经常见面和频繁通信的说法完全不合事实”、“1965年秋,根本就没有叶以群、陈明远一道会见郭老这件事”等等。甚至由主观臆测武断:“陈明远根本不可能经常到郭沫若家中去。这一点,当时在郭老身边工作的同志都可以作证。”左一个“完全”、右一个“根本”、再一个“都可以”,越是说得斩钉截铁,反倒越是引起读者的疑问。“郭老身边的秘书”何以故弄玄虚 ? 请问:当时“在郭老身边工作的同志共有几位 ?”据中国科学院一些知情人证实:

  建国后,组织上安排在“郭办”即“郭老身边”的秘书先后有四位:于立群(19161979,郭老第三任妻子,被称为抗战夫人”1939年元月在重庆补行婚礼,共生育6个子女);黄烈,19541956年全职担任郭沫若先生秘书兼学术助手,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任研究员;王廷芳1954年左右才从中央机要局调任“郭办秘书”专职,但多次遭到郭老辞退;其中1963-64年,更因“某种原故”,离开“郭办”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王戎笙(1958年以后才兼职,不到半日工作)。现在已无庸隐讳,于立群长期患病,特别是在19538月她37岁时生育第6个孩子郭建英之后,“身体一度非常糟,还患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不得不暂时和郭沫若及子女们分开,住到外地的医院静养。”必须有人对她特殊照顾与辅助治疗;且于立群因病情发作、此后多次自顾自跑到颐和园昆明湖畔、扬言欲投湖自尽;据田汉、林林等前辈说,于立群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常给郭老造成很大干扰和烦恼抑郁,此处兹不赘述;……最终,1979225日于立群在卧室自缢身亡(又据当时在北京的郭沫若直系亲属郭博证实,系于半夜与子女长时间为遗产剧烈争吵后,犯病猝死)“郭办主任于立群同志”因病态反复发作,时不时跟王秘书发生冲突,郭沫若对此很不满意,3次要求王廷芳调离“郭办”,据王廷芳自己说是“三进三出”,离开“郭办”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二王秘书自谓:“当时在郭老身边工作的同志都可以作证都可以作证”,一个“都”字,说来说去不主要就是您二位秘书吗?

提请读者注意:19531956年任郭沫若先生秘书兼学术助手的黄烈先生,应该是知道一些实际情况的,但他对于19531956年郭沫若和陈明远书信往来的真相,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黄烈先生曾任郭沫若研究会副会长,他和郭沫若研究会会长林林先生,一直对于“郭沫若和陈明远书信往来”不置一词。

  就此暂且打住。预祝春节快乐。

 明远 敬上

   2018-01-21 

附:

      做人要讲道理 

       黄煜新

    (一)必要的开场白

    我和陈明远是上海中学的六年同班生。当初许多事情,我是很清楚的,初中班主任杜淑贞老师更是清楚的。可惜杜老师已经去世了,许多老同学也先后去世了,然而有几个老校友还健在,虽已退休,但在老校友聚会时,大家还偶尔谈起。初中时我们同在第6班(初一6),高中时又同在第4班(高一4),初高中的同班生变动很多;而我跟陈明远,在初、高中的整整6年一直都是同住学生宿舍的同班好友,所以,许多事情我记忆犹新。1953年以后6年间,郭沫若给陈明远的亲笔信、他都给我看过的;我是亲身经历的见证人之一,我能为此作证!同样的见证人,活着的有白杨刘素明和另外一位老同学魏承彦(不是同班生);至少还有这四位。感谢母校老师们的严格培养教育,我跟陈明远同学都是诚恳踏实、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从小实话实说、不会逢迎讨好、不会瞎编谎言胡扯。这是当时上海中学的校风。

多年来,仔细读了“郭老秘书王戎笙”写的关于陈明远和“郭沫若书信”的几篇文章,我自己并不偏袒老校友陈明远同学,但觉得“做人不能不讲道理”。

“郭老秘书王戎笙”武断地反复捏造:“根据现在的文字资料查明,陈明远和郭沫若通信开始于1956年而不是1953年。”此后,王秘书一直坚持强调:“郭沫若写给陈明远的第一封回信,是1956年9月14日那一封。这个结论,不是单凭郭办秘书的回忆,而是有大量客观的、充分可靠的证据,并首先是用陈明远证明陈明远。”那就离奇得太出格了。

王戎笙所谓“现在的文字资料”、“大量客观的、充分可靠的证据”完全违背事实真相!

  本文一开头就写:“感谢母校老师们的严格培养教育,……我跟陈明远都从小实话实说、不会逢迎讨好、不会瞎编谎言胡扯。”这样写决非无缘无故,完全出于我反复读了王戎笙同志写的关于陈明远和“郭沫若书信”的几篇文章,使我大开眼界:现而今,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瞎编谎言胡扯的人。

    做人怎么可以这样呢?

  (二)郭沫若与陈明远通信正式发表的时间

    报刊上发表的“郭沫若与陈明远通信”,第一次是在《中国青年》杂志1962年第15、16期合刊《前辈给青年的几封信》;《中国青年》发行量达几百万份,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当时陈明远是21岁的大学生(五年制),即将毕业。

 第二次是整整20年后,1982年文汇报记者周尊攘在《新文学史料》发表《郭沫若和青年陈明远》,1983年《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记者周尊攘先生后来亲笔写了说明:“该文是我在1962-63年间着手向陈明远采访的;开始陈并不愿意公开郭和他的关系,后经我再次说明后他才同意。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黄淳浩主编:《郭沫若书信集(上下册)》,下册收有郭沫若致陈明远通信69封》,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印行,迄今一直是文学研究者经常引用的史料。

  (三)我所知道的同班同学陈明远

大学毕业以后,我跟老校友陈明远很少会面,虽然时有听闻,但缺乏经常联系。到1996年5月至10月我得知:二王秘书公诸几家影响大的报刊、肆意指斥“所谓郭沫若写给陈明远的信,全是陈明远伪造的,”后来我收集了有关文章和资料,又曾在上海当面跟陈明远及一些老校友交谈,查询真相。不过,我是个普通公民、并非文艺圈中之人,从报刊上阅读了1996年12月南京大学中文系朱寿桐教授所作《郭沫若书信的笔墨官司》、1997年北京师范大学寒汀所作《郭沫若之女诉陈明远侵权案》、1997年中作家黄心奇所作《郭沫若继承人郭博声明书揭开内幕》等等文章,1999年又得知:法院最终未对《郭沫若书信》证伪,就是说,一直并未判定“陈明远伪造郭沫若书信”。此后我花费了几年时间,断断续续草成此文,补充一些我所亲知而罕为人知的真相,作为必要的史料,仅供文化界人士参考。文笔粗陋,见笑于大方之家,尚请寛谅。

 作为六年老同学,我并不想偏袒陈明远,还是要以真相为根据来说话。

 我是亲身经历的见证人之一;我和老同学魏承彦,以及白杨女士、刘素明女士,全都是直接亲知的见证人,完全可以见证:陈明远和郭沫若通信开始于1953年。

  世人罕知的一个很重要的真相是:初一下学期(1953年春天),班上突发“奇案”:有一天,学生宿舍一个小朋友报告说他最珍爱的集邮册被人偷了!班主任杜老师急忙带着我们几个学生赶到宿舍里去“调查现场”;当时陈明远不在场(后来知道他正蹲在图书馆埋头看书),另一位同学立即从陈明远的床底下翻出了这本集邮册!这件“奇案”传开来,大家面面相觑、目瞪口呆!当时我心里就不相信:因为陈明远是个守规矩的好学生,老师同学们都很喜欢他;陈明远在小学时因为成绩优良被选为“少先队中队长”,受奖励参加过“上海市第一届夏令营”呢。然而:教导主任把陈明远叫去训斥一番,陈明远吓得说不出话来,蒙受了不白之冤。尽管班主任杜淑贞老师再三向教导主任和校长担保:“陈明远同学是个好学生,不会干这种坏事!”但是当时我们母校上海中学的校规特别严格、严厉,学校领导表示:“按照我们的校规,偷东西是要开除学籍的!”

    那天晚上里,陈明远一直没有回到学生宿舍。深夜里,同室的小朋友睡醒来才发现:陈明远不见了!——我们几个一同去叫醒班主任杜老师。她也急了:“千万不要出什么意外吧?!”杜老师带着我们几个同学摸黑找遍了校园。最后总算在小湖边找到了陈明远,杜老师一把抱住他,痛哭失声,我们也都流泪了,但是陈明远一声不吭,默默地回到宿舍。此后他长期沉默寡言,好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杜老师问他话,他也不肯应声……。这学期末,校方给他记了个“大过”。

    后来我才知道,就在这痛不堪言的时候,陈明远考虑再三,终于给远在北京的郭老写了信。不久,他就收到了郭老亲笔回信,此后不断往来通信;为了表白自己无辜蒙冤,陈明远把郭沫若多次亲笔回信先给我看过(我由此开始熟识了郭沫若的书法字体)、然后又交给班主任杜老师看过;杜老师借此呼吁为他辩护,请校方免予处分!不过,一直待到初三毕业时,某某同学因良心谴责,才不得不主动检查初一时的“恶作剧”陷害了年幼的陈明远同学!让他整整苦了三年啊!“忍辱负重”,一点也不假。

  我不讳言,陈明远同学少年时期自有他的弱点,就是“内向”、过于天真单纯或所谓“清高”、不善于保护自己、不奋起为自己辩解、不勇于据理力争,而甚至企图采取“一死以表清白”;也许这是因年少幼稚、不谙世故的缘由吧?

   但少年陈明远却从来不哭泣、不叹息,好像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不在乎”的坚定倔强态度。当时我们老同学都理解体谅他、都关心同情他、而又不知如何才能够安慰他……

   王戎笙秘书文章里特别强调:“在陈明远抄给周尊攘先生的这些信中,第一封就是1956年9月14日那一封,竟没有陈明远后来所公布的1953年7月12日至1956年7月18日间的14封中的任何一封。”由此,王秘书竟然光凭臆想就断定:“为什么呢?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在1963年,这14封信并不存在,它们还没有被制造出来。”简直到了瞎说霸道的地步。

 我作为陈明远6年中学时代亲知、亲历的老同学即最直接的知情人,我完全可以负责作出合理的辩解、说明事实真相 —— 因为陈明远老同学性格内向,而1963年初文汇报记者周尊攘先生与他素不相识,主动找到他采访;我作为老同学非常清楚:当初缺乏社会经验的青年时期陈明远,对于陌生人是不大愿意多交谈的;更何况面对素不相识的记者,陈明远压根儿就不情愿重提他初中一年级(12岁时)蒙受的不白之冤,害得他整整苦了三年!直到初三毕业后,才总算真相大白、洗刷干净。因为心理上顾面子、有所回避的缘故,1963年文汇报记者周尊攘先生征求陈明远的意见时,陈明远仅仅给他看了“郭老给陈明远的二十几封信,起初看到的一封日期是1956年9月14日,最后看到的一封是1963年1月29日,其中有三封曾经在《中国青年》杂志1962年第15、16期合刊上发表过”,而不是全部大约上百封通信,当然并不包括“1953年7月12日至1956年7月18日间的14封中的任何一封。”当时陈明远故意回避了初中三年蒙冤受辱的一段往事,完全可以理解。

王戎笙在《篡改和伪造郭沫若书信》一文中写道:“郭沫若给陈明远写了多少封信? 陈明远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在1988年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劫后诗存》中公布的是40封,提供给《郭沫若书信集》公布的是69封,告知黄淳浩同志“郭沫若写给陈明远的书信在百封以上”,……这些数字中,所谓“百封以上”属吹嘘,离事实相差太远,比较接近事实的一个数字是40。这里,王戎笙不得不承认:“郭沫若写给陈明远的书信在40封”;但是,后来王戎笙却肆意指斥“所谓郭沫若写给陈明远的信,全是陈明远伪造的!”

王戎笙又写道:“陈明远在《新潮》中,也在其他各种回忆文章中说,他和郭沫若通信是从1953年他十二岁那年在上海中学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始的,并公布了1953、1954、1955三年间所谓郭沫若写给他的信十余封。根据现在的文字资料查明,陈明远和郭沫若通信开始于1956年而不是1953年。在陈明远给郭沫若的信中,也曾兴奋地回顾了首次和郭沫若通信的时间和心情。这是有案可查的。因此,陈明远所公布的1953到1955三年间郭沫若致陈明远的十几封信都不可能是真的。再说,如果真有这些信,1962年8月陈明远在《中国青年》第15、16期合刊上发表郭沫若给他的信时,怎么一封也没有选用,一直要等到郭沫若去世10年之后的1988年才让它们和读者见面呢? ”

王戎笙举出的唯一“铁证如山”,是陈明远1961年6月18日写给郭老的信中第一段:“老同志:……您还记得五年前,当我还戴着红领巾和您刚开始通信的情景吗?”

   真实情况如下 ——

 陈明远和我都生于1941年初,到1956年夏,我们都升入上海中学高中二年级,早已(初三时)离开少先队,不再“戴着红领巾”了!这里有两年的差距。陈明远1961年信中写的“五年前”显然为“八年前”之笔误。

上海文汇报资深记者周尊攘先生1996年6月29日亲笔写的说明:“该文(《郭沫若和青年陈明远》)是我在1962-63年间着手向陈明远采访的。开始陈并不愿意公开郭和他的关系,后经我再次说明后他才同意。他向我提供郭老给他的信件时,我曾见到郭老就自修改、批阅的陈明远诗文稿、笔记本,数量很多,范围很广,堆起来总有几尺高。我在文中说'陈明远是1942年冬出生的’,这是我粗心大意写错的。陈正确的出生日期应是1941年1月5日。这里面有将近两年的差距。他父亲陈在文也曾亲口对我说过。据此,文中说他1956年才解下红领巾离开少先队就不对了。……”

   可见,陈明远在1962-63年间“避而免谈”的这些,也不过就是叶以群夫人刘素明女士声明中所证实的“郭沫若致陈明远书信”中的一小部分(约20封)罢了。刘素明女士曾著文证实:“以群亲自指导、帮助陈明远挑选这些信件、抄录下来。共抄录三份。一分留在以群处保存,两份由陈明远带走。……以群和我(刘素明自指)在1963年一同把这些书信抄件与郭沫若手迹原文核对过。”刘素明女士的亲笔声明,是经过上海公证处正式公证的,无可置疑。至于1982年文汇报记者周尊攘在《新文学史料》发表的《郭沫若和青年陈明远》一文,周尊攘先生本人后来又“按实际情况校正”(如:说明陈明远生于1941年1月5日;到1956年6月早已离开少先队、不戴红领巾了)。这是他作为一个记者负责任的表现。

以上是我作为6年同班老同学亲知的一部分真相。

(原文很长,这里只发与作者亲历相关的前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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