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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老庄思想的差异

浅论老庄思想的差异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06级研究生。感谢林树青推荐。

 

前言

先秦时期,各家学派并起,号称诸子百家,百家争鸣。道家是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道家的思想核心为“道”,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应天道。体现在政治法律上即表现“无为而治”的思想。道家思想的起源很早,相传轩辕皇帝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当年老子西出函古关,作五千言,遂成道德经,涵盖其平生思想。被公认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庄子是道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有学者认为,庄子发展了老子的道,也歪曲了老子的道[1]。笔者认为,庄子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阐发“道”的不同涵义。其与老子的侧重点不同而已。谈及道家,皆呼老庄。可见老庄在道家的地位之重要。从孔子到孟子,儒家思想是沿着内在超越的路展开的,道家则不然。道家是一个从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展开的思想流派。老庄同属道家,都认为“道”是世界的本源,崇尚自然法,反对人为法,在政治上都提出了“无为”的思想。但老子并无收徒,庄子是在老子的思想上加以发挥,另辟蹊径。因此老庄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道”,从不同的层次来阐明“无为”。本文即是通过对老庄的思想进行分析,以明晰老庄思想中的差异性。

第一章 老庄对“道”的认识的差异性

论及老庄思想,首先就要谈到老庄的哲学思想。思想具有贯通性,哲学思想与法律思想是相通的。道家的哲学思想不同于儒家的“入世”哲学,而是直接从天道运行的原理侧面切入,开展了以“天道”“人道”为主的“道”的哲学。道家的思想核心是“道”。老子和庄子都遵从这个“道”。但是,他们所指的“道”并不完全相同。

在老子这里,“道”是他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道”是天下万物的主体,具有生成论的意义,当然也具有超越性。何为道?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四章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这里的“夷”“希”“微”都是对道的超越性的描述。道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2]。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将这种高度抽象之物概括为道。道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正因如此,它才能够成为所有具体物象存在的根据。道有什么用处呢?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第三十六章中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3]老子认为,道先于天地而生,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由道所创造的,道是天下万物之母。因此老子的道具有生成论和超越性的意义。

而庄子的“道”,他所关注的重点不再是“道”的生成论意义,而更多的关注“道”的普遍性。在他的哲学思想里,“道”更多的是一种普遍存在体,它是在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庄子.知北游》中说:“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在瓦甓’‘在尿溺’……” [4]庄子认为“道”无处不在,广大无边,而又体现在一切事物之中。最后庄子又总结说:“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异名实同,其指一也。”,从“周”“遍”“咸”三个字可以体认出庄子对于“道”独特认识,他把“道”的位置大大拉了下来,从宇宙生成论的高度拉到了人的内心,更多的把“道”看作人生修养的终极价值目标,人对于“道”的追求过程就是人的内心不断完善的过程,而追求“道”的方法就是“心斋”和“坐忘”。人一旦达到了“得道”的境界,也就做到了“无己[5]”。

第二章 老庄辩证思想的差异性

道家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老庄的思想中不乏辩证思维的精华。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中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此章老子即是从矛盾的同一性讲起,老子认为,美是因为有丑而成其为美,善是由于有恶才成其为善,没有有就没有无,没有难也就没有易,没有长就没有短,没有高也就没有低,没有音也就没有声,没有前也就没有后。世间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辩证思维在这里灼灼生辉。紧接着老子在第三十四章中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主要阐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做事不能急功近利。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最终都要归于无,无又生有,有归于无,周而复始,乃至无穷,世界上的任何客观存在都是合理的。因此老子认为要解决世间矛盾就不能采取压制矛盾的一个方面,扶持矛盾的另一个方面的策略,而应该采取任其自然,让其自生自灭的策略,也就是无为而治的策略。因此他告诫统治者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6]”并提倡“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但是老子在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只强调内因的作用而排斥外因的作用,他认为如果不存在矛盾的对立方,那么矛盾就不会存在,因此他在《道德经》第十八章中提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认为治理国家应该抛弃所谓的“仁义礼治”,正是因为这些人为的规定,使得社会不能按照原有的规律自然发展,违背了“道”的发展规律,所以国家社会才陷入争战混乱的局面,百姓才不能够安居乐业。老子认为他上面所说的不够概括,也不够深刻,于是明确的将其论点提出,统治者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7]”

有种说法是:研究中国哲学,不能不读《庄子》。谢祥皓教授指出:辩证法和相对主义交织在一起,正是《庄子》一书的重要特色[8]。辩证法是研究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的一门学问。庄子对他所研究的对象,都采取了揭露矛盾的方法,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庄子不但继承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而且有所发展和突破。首先,庄子承认世间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观点。在《齐物论》中,庄子写道:“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庄子认为人生的过程,正处于不可阻挡的迅速变化之中,如骏马之奔驰,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之停止。人的一生中,始终处于和自然界进行尖锐的斗争之中,“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就是这种贯彻始终的斗争的如实描写。在庄子所处的阶级地位和社会背景之下,庄子能够看到人生过程复杂变化与尖锐斗争,则是庄子头脑清醒,具有某些辩证法思想的因素。在《秋水》篇中“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庄子在这里所讲的“万物”就是指客观的物质世界。庄子非常明确的肯定了“万物”的变化,这种变化又是“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的。庄子不但认定事物是在“变”,在“动”,而且认定了这个“变”“动”具有绝对的性质。在这里表现出了相当鲜明坚定的辩证观。

其次,庄子认识论的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因而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在《秋水篇》中,庄子写道:“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已。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 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任何事物都有它大的方面,也有它小的方面。从大的方面看,万物皆大;从小的方面看,万物皆小;同样道理,也可以说万物皆有、皆无、皆然、皆非、懂得了天地和米粒一样小,毫毛和丘山一样大。那么万物的差别和数量也就看得很清楚。懂得了任何事物都像东和西一样相反相成,相互对立又不可分割,那么事物的功用与本分便得以确定。庄子从天地与米粒,毫末与丘山的比较中,说明万物的大小、贵贱、是非都是相对的,没有定准的,而且是不断的相互转化的。然后进一步指出:以道的观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大小、贵贱、是非、万事万物都是齐一的。

庄子认为,不论客观万物或者是人的内心世界都受到道的主宰。因而事物的彼此、认识上的是非,都是相对的。从根本上来说,一切都是“道”的“物化”现象,如庄周梦为蝴蝶,蝴蝶梦为庄周一样,只不过是一种幻觉,是没有定准的。因而应该放弃一切对立、一切争论,做到无知无觉,无见无识,回复到虚无的“道”那里,就一切都统一了。虽然庄子在《齐物论》中写过“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的明智的论断,但是,因为对现实变化条件的茫然无知和主观上超脱现实。摆脱矛盾、追求“真宰”的意向结合起来,庄子随即写道:“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9]”这个“圣人不由”写出了庄子之类的“圣人”对于这些变化眼花缭乱,不能理解,因而只好以“天”明之。对于这些变化的条件,自然无从追究、不能追究了,于是便得出结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既然“彼”“是”之间的矛盾对立全然消除,也就达到了“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的境地了。

第三章 老庄思想的立足点

关于老庄思想的立足点问题,罗安宪老师在他的著作《虚静与逍遥》中说:“老子思考问题的重点还是社会之治乱。从社会角度、从社会治乱之角度立论而观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从而强调‘虚心’。庄子立论之出发点则是个体之人。庄子虽肯定人之自然,但庄子更推崇和强调者,则是人之自由。[10]”老子思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社会之人,其所关注的是国家安定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如老子在《道德经》第三章中指出:“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一章的最终着眼点是告诫君王如何治理天下。老子生活在春秋时代,当时诸侯并起,硝烟弥漫,智谋巧智之士奔走于诸侯之间,为社会兵连祸结推波助澜。老子提出,要消除战祸,就得使人无知无欲,“弱其志,强其骨” 采用愚民政策,使巧智不生,则国将定也。“无为”思想是老子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他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让人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和谐安稳。老子把“无为”看作圣人“取天下”和“治天下”的手段。

庄子关注的是人之自由,是精神的自由。庄子出身于没落的奴隶主贵族,曾为漆园吏,因对现实的不满。不久归隐。庄子认为自由自在是为人处世的理想境界。为了达到这一境界,必须与物“无待”,即摆脱与周围事物的对立、依赖关系;而做到“无待”的关键是“无己”,即在矛盾的双方中把自己的一方消除。如庄子在《逍遥游》中写道:“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列子可以驾驭风而行使,但是风也是物质,列子依然“有所待”,即依赖于风,有依赖就算不上绝对的自由。如果能够顺应天地的自然规律,掌握宇宙的变化,就可以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庄子认为,宇宙的无极,只有用无极的内心才能洞悉。要成为一个“游无穷者”,就必须做到“无己”、“无功”、“无名”。

结语

老子、庄子都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创建了道家,庄子发展了道家。老庄的思想核心都是“道”,在哲学上都属于唯心主义,在政治法律上皆强调“无为”。庄子的思想出于老子,又不同于老子,他们的思想具有差异性。这与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个人经历不可分。也正是因为这种差异,使得老庄在中国法律史上、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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