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34 时间:2010-3-30 作者:传染病与医疗机构监督科
坚决查处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行为
近日,卫生执法人员在对市区个体诊所进行年度执业校验现场审查中发现:有2家个体诊所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诊疗科目为“内科”,执业人员也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此2家个体诊所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开展“儿科”诊疗活动。针对上述2家个体诊所超诊疗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已予以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同时告知就诊患者: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在执业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患者就医时应注意查看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看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中是否有您要就诊的科目,如果没有该诊疗科目,而医疗机构开展了本科目,就说明该医疗机构存在超出核准科目执业违法行为。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谭程宁 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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